| RE | | 2008/05/25 13:07 | 昨天在你留言板上看到跟一位網友罵曾太公,我還不以為意,雖然我不太熟悉曾太公的文,不過曾太公「伊娘咧」口頭禪我是清楚的。但沒想到的是,曾太公用淫穢的言論來對付anybody。
勸曾太公再次誠懇道個歉(先前道歉又立即故態復萌,因此不算)。曾太公是幾位好朋友的朋友,我想平時應有可取之處,把那篇〈給您送來一位『人人可《乎》』﹑『處處可憐』的女人〉文章及回應中不當之處給刪了吧。
某些粗話三字經,大家容忍尺度不一樣,不過太公對anybody說的那些有的沒的~~真的太扯了,男子漢大丈夫~~該收手就收手,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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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弟小見﹕
我的『伊娘列』口頭禪﹐你很清楚。是嗎﹖
既然『很』清楚﹐諒必很知道﹐那是太公恢復中華文化﹐發揚我老爸的用語﹐在他的那個時代﹐這一詞『伊娘列』﹐非『幹伊娘』之意﹐反類似這個年頭﹐人人說『哇塞﹗』或『哇﹗塞﹗』(這詞﹐如用台語發音﹐往壞解﹐也可說成是『你是大便』﹐罵人穢言)純粹是他們那個時代﹐表示感嘆的詞﹐無褒貶之意。太公在聯網﹐早已公開陳明其義(有無此公開聲明﹐請向梅峰市長查証﹐當然梅市長可能不同意我對此詞的意涵說法)﹐諒你應該知道﹐才會說你『很』清楚。對吧﹖
今天﹐整個事件﹐正如自認受『侮』的對方說的﹐是源於太公批駁一篇『刻意』污衊抹黑酷媽的鬼扯文﹕
我不認識這個人,事情起於時季常先生的這篇文章:
對鼓吹仇恨和分別心的文章不應該任意推薦!http://blog.udn.com/ubhuang/1884718
曾太公反對....,並且在回應區裡挑戰其他網友,指責人家:『您有本事,就別躲在這兒,伊娘的婆婆媽媽』,繼之指名道姓給我一篇回應,文末來個「伊娘咧」三字經: 讓太公當個『好老中』駝鳥吧﹗ttp://blog.udn.com/et13808/1890038。
寫這篇罵酷媽文者﹐立論主觀而無據﹔若是說﹐沒有受過科學研究訓練﹐太公可以了解﹐因此在那篇駁文中﹐太公完全尊重其人格﹐著墨於思考的指正﹐用心在啟發對方﹐能日後獲益﹐不致再有類似錯誤﹐會有助益。
若對方為人清正﹐肯多學習﹐追求真理進步﹐不會對我有怒﹐反而該是感激。除非﹐對方是個無恥之徒﹐撰文目的﹐只是愛秀弄騷﹐賣弄文章﹐吹噓其能﹐或是寫文用心本意﹐只在抹黑酷媽形象而已。
太公研習行為互動﹐對方的第一個反應﹐不謝太公有教無類﹐反而老羞成怒﹐不如往昔太公批正過的任何老綠人士。馬上到太公網誌發癲﹐破口『純』罵﹐青番潑辣﹐刁蠻有英豪﹐卻無一字正言(截至今日﹐仍一味謾罵污辱﹐絕不回歸其惡文﹐作出辯護﹐蓋無理以對而詞窮也)﹐指出其文另有其他考慮﹐就自証自己﹐為『別有居心』無賴。
聯網大多數人是正人﹐常常好人﹐好到鄉愿﹐能『以德報怨』﹔太公當然是正人﹐只是小草無大德﹐求真求實﹐儘量避免鄉愿﹐待人很客氣﹐但是對痞子惡行﹐一向仗義執言﹐不會姑息﹐奉行孔門『以直報怨』之道也。
既然對方早就無禮﹐抹黑酷媽(直至閱其一篇文﹐太公不識酷媽其人﹐更惶論聯繫﹐迄今亦只閱其文一篇而已)﹐現在又無恥﹐到我網誌耍無賴﹐太公只會給他當頭捧賀﹐加倍回施其所應得。蓋對小人之道﹐太公奉行的﹐乃老大鷹說的『寧為真小人』。在仁人君子鄉愿者觀﹐太公可能下手過激過重﹐唉﹗子不聞﹕治亂世﹐用重典也乎﹖
人各有見﹐各位批評太公淫詞下流﹐就只見各位﹐如我老爸說的﹕『伊娘列﹗雞雞歪歪』﹐只見各位﹐譴責我這個被害人防衛過當(當與不當﹐是另一個面相﹐在此不提)﹐就沒見各位說過一句話﹐指責首先出手﹐攻擊傷害酷媽﹐進行抹黑﹐且再度對仗義第三者(太公)﹐亦一再施暴行抹黑者的不是。有嗎﹖拿來瞧瞧﹐太公一定面對証據﹐向此人道歉。
各位儘量當鄉愿﹐黑白不分﹐明明五分鐘前﹐已在網上公開批太公﹐卻又以悄悄話﹐將該文送給太公婉勸﹐害得我很感動稱謝﹐假仁又假義很高桿﹐那是你的自由﹐太公學不來﹐沒這種『大人』背地藏刀的本事﹐也就無從置言。
在此事上﹐只有三個結果。對方能冷靜沈思﹐對最早太公駁斥其扭曲抹黑酷媽一文﹐向酷媽鄭重道歉後﹐或能就此太公批文﹐提出理性答辯﹐讓太公認錯道歉。另外一途﹐就是對方言不及義﹐繼續與其他三人搞統戰鬥爭。
引用文章這隻雞乩童症發作
引用文章無大局可慮﹐沒必要求全﹐見一哭二鬧就同情﹐能效漢高成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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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公一直也容忍牠﹐見其文及推薦﹐實在也不想浪費時光﹐根本視而不見﹔但今日見穢行污語﹐故技重施﹐結合其他三人﹐儼然成為批鬥總指揮﹐又已達一年前攻擊太公的程度﹐實不可忍也。但一再思﹐太公此際﹐實在想退出聯網﹐何必再惹雞屎﹖
人類之德與豬公之德 |
| 2008/05/25 17:34 |
曾太豬公的本性就是招架不住女性對手就對她來性羞辱。三年了。事例太多太多太多。 .
【太公註﹕什麼事例﹖謊話三遍﹐就曾孫殺人﹐連文市長都被騙﹐按下推薦此文。你這無賴痞子﹐記舊仇在心﹐居心惡毒﹐對太公抹黑之不及﹐還會手下留情﹖既然你有三個『太多』﹐就提出三﹑五個瞧瞧﹐諒不困難唄﹖除了小公王蕾蕾(當事人已向太公澄清誤會﹐其主動道歉函﹐太公恕不能公佈)﹐再來就是你當年的同伴(因為你﹐也同時被聯網驅逐﹐近日則向善﹐現在大罵你無恥﹑記恨而無德﹔諒在她看﹐太公現在比你有德﹐會推薦我文﹐不會推薦你﹐好好自省喔)﹐還有呢﹖說﹗說說﹗別客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