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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光復時期的一段史實 批判網路上的兩篇「台灣森林史」的紅文 ──這是「欺騙」?還是「無知者」的「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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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土‧‧‧郭譽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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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光復時期的一段史實 批判網路上的兩篇「台灣森林史」的紅文 ──這是「欺騙」?還是「無知者」的「真誠」?

真是某大的森林系畢業生嗎?──在他的臉書上有一千多的追隨者?

最近網路上流行一篇署名黃鈺翔的文章,似乎很紅,一直貼到對岸去了。個人曾考察其人的身分,他自稱為山林解說員,是島上某大學森林系畢業,正在服替代役中;在其貼文中關懷我們島上森林採伐的歷史,這個森林系出身,似乎是很專業的背景; 正巧,去年我在網路中探訪關於日據時期島嶼歷史照片的社群時,我曾經讀過他的一篇近似的文章,而貼文給予批判,以至於竟被該網路社群踢出,並被列入黑名單;這應該最少是他的第二篇文章了。

現在,由於十多年前,個人研究台灣史時,就曾經注意過這個問題;長年瀏覽史實資料,順手累積了一批足以幫助網友們解惑的資料;以下,本文將針對其前後的兩篇文章之要點,根據史實資料,給予理性的「好而知其惡,物而知其美」的批判:

讓我們就他那似乎很「情深意濃」的文筆所描述的,那些說法中,究竟有多少論斷是真實的啊?

該兩篇文章的要點:

標題一 「 台灣歷史課本不提的森林史真相 」又名「除了 228,歷史課本不提的森林史真相:國民政府才是掠奪資源的最大兇手」〈2014年8月19日 ,現可見於其臉書·〉〈以下簡稱,「2014年紅文」〉

標題二 「課本沒教、玉山國家公園也隱瞞的真相:原始巨木林其實是被國民黨政府砍光的」〈by: BO 肥皂箱 2015-03-05〉〈以下簡稱,「2015年紅文」〉

兩文有著共同的出發點── 「森林系出身的我,每當到台灣山區遊玩聽到遊客們的交談,最令我感到憤怒與難過的,莫過於這一句話了:「日本人把我們的木材都砍走了,都是他們把我們的紅檜偷光了!!」〈「2014文」〉 「我曾說過,台灣人一直以來都被國民政府灌輸:「日本人把我們的木材都砍走了,都是他們把我們的紅檜偷光了!!」這樣不符史實又推卸責任的架空歷史。」〈「2015年紅文」〉

細讀兩文,都有漂亮的文詞,和似乎頗為雄辯的論據,尤其後者,使用了更多漂亮的照片,使得讀者很難不由嘆美、欣賞於其美圖,進而移情而接納其論述;如果不是筆者對於光復前後時期的史實曾經深入考察,很難不受其錯誤論述之導引,實難發現其根本性謬誤。

此處,為幫助網友讀者之認知,此先列出森林系學生所應該知曉,但我們不知其何以始終未提及的、那光復初期,當年我們島嶼森林史的重要史實:那是──

「回顧自民國十四年起,至二十四年止,日人曾以十一年的時間,用二百四十餘萬元經費,將一百二十萬公頃之林野,編成施業案,…但因戰時由於森林之過度濫伐摧殘,復造工作既未實施……」〈林業專家梁希、朱惠芳〉〈為台灣說話,江慕雲著,三五記者聯誼會,1948.9.1,頁194〉

「自1922年至1942年,21年間,台灣森林的採伐面積……而1940年的23,324公頃,而1941年的23,297公頃,而1942年的40,894公頃。所謂「戰時濫伐」,即指這一事實而言。」〈「日據時代台灣之林業經濟」,周憲文著,台灣銀行季刊第九卷第二期,頁59〉

「在紐約最漂亮餐廳裡的裝飾品,和用作披耶納材料的桃花心木、紫檀木、……這些原木,卻被堆積在台灣山野裡,一任風雨剝蝕、腐化,這顯示利用一項仍在原始期。」…這個利用問題……因木材來源的運輸量受有限制之故。」〈聯總林業顧問藍高莘G.W. Nunu〉〈為台灣說話,頁195〉

「台林是利藪,利之所在,人必趨之。又加上世風日下,林業裡的貪汙,可說是變本加厲了。但是如果台灣人不與你合作貪汙,貪汙是無法成為事實的。就算你省外人不自量力的獨行貪汙,終被檢舉,密告以致身敗名裂。」〈林業專家M.K.〉〈為台灣說話,頁195〉

「1919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長七十二公里的阿里山鐵路開通,乃開始採伐工作。主要材木為紅檜與扁柏,樹齡接近千年,此種木材質堅色美,可用於建築或造船。……每年出產木材二十餘萬石〈一石為一方公尺,長一丈體積之稱〉。有採材機七台,每台每日可採二百五十石木材。因搬運困難,現有四十萬石已伐木材倒臥山中不動。可憐原始老木被肢解,散於四方。阿里山已慢慢換上新的主人──日本杉了。據估計,再五年就砍完了。問神木,聽此老感想如何?我們去看一株三千歲的紅檜,日人敬為神木,此樹高五十三公尺,周圍三十四點三公尺,要三十幾人接手,才能擁它個合抱。神木對我們默默無言,他知道得太多了。天地悠悠,獨此老見過古人,還要再見來者。我在它跟前徘徊沉思。此刻執筆,還對著它的照片嚮往出神。」〈台灣光復採訪錄,「在愛國熱潮中訪問台灣寶島」,1945.12.6. 收入「望鄉」,李純青著,人間出版社,頁38〉

「戰爭末期對於私有林的採伐。例如,1941年及1942年,就面積來說是比1922年大為減少的〈1941年為1922年的68%,1942年為1922年的64%〉;但就數量來說〈材積〉,則仍比1922年增加〈1941年為1922年的230%,1942年為1922年的226%〉。這一事實的意義,是私有林的採伐比較集中,亦即是在『較少』的面積上採伐了『較多』的材積。」〈「日據時代台灣之林業經濟」,周憲文著,台灣銀行季刊第九卷第二期,頁61。〉

「〈私有林〉巒大山林場,自1933年至1943年,共伐立木15萬餘立方公尺;面積不詳。」〈「日據時代台灣之林業經濟」,周憲文著,台灣銀行季刊第九卷第二期,頁58〉

「其所產檜木一種,尤為世界著名,日人佔領時代,特運此材返日,為建造皇宮、神社之珍材,……」〈「台灣之阿里山林場」,收入同上書,頁159〉

在上述的資料中,我們認知到了當時幾項重大的史實:

一、 二戰晚期,我島嶼寶貴的林場,確實有「濫伐」的嚴重情況。可見於上引專文所描述的「1940年的23,324公頃,而1941年的23,297公頃,而1942年的40,894公頃。所謂『戰時濫伐』,即指這一事實而言。」;而由盛產檜木的阿里山林場之「現有四十萬石已伐木材倒臥山中不動。可憐原始老木被肢解,散於四方。阿里山已慢慢換上新的主人──日本杉了。據估計,再五年就砍完了。」;其他林場,應可以類推當時的砍伐情況。

二、 仍以阿里山林場為例,「每年出產木材二十餘萬石」,其林場所有棄材竟達四十萬石,是接近兩年之產量;其他林場似可比擬;四大林場加上其他次級林場,數量應極為可觀。

三、 由這位外國專家所說,「在紐約最漂亮餐廳裡的裝飾品,和用作披耶納材料的桃花心木、紫檀木、……這些原木,卻被堆積在台灣山野裡,一任風雨剝蝕、腐化,這顯示利用一項仍在原始期。」我們才知道,原來我們島嶼上當年還有許多珍貴原木,已被肢解棄置於山中。

四、 光復初期,國府接收後的台灣林業,確實問題頗多,並且我們的林業專家,已經相當清楚其弊病了。

有了上述的史實認知之後,我們再看該兩紅文的論述根據,其為日本殖民者開脫的論述,反對我們所熟知「日本人把我們的木材都砍走了,都是他們把我們的紅檜偷光了!」之主要根據: 該作者的主要根據只是由於他接受了未經理性考察的所謂──

「林務局的官方資料清楚記載台灣從日治時期一直到民國 78 年間的伐木總量資料: 日治時期 1918-1945 原木生產總量: 833 萬立方公尺 民國以後民國 35-78 採伐立木總量:4496 萬立方公尺」〈「2015年紅文」〉

以及那份他提及的「郡大林道」部分的資料:「日治時期這個地區的伐木總量一共有8 萬立方公尺(陳玉峰,〈望鄉山林業軼史暨郡大林道植被概述〉,《國立台灣博物館學刊》58 卷 1 期,2005.6,頁 83-84。),乍看之相好像很多是吧?國民政府時期從這個區域出產的木材,足足有119 萬立方公尺這麼多(林務局檔案)」〈見於「2015年紅文」〉

大家先看該作者在上面兩例中,都強調「原木生產總量」,與之對比的是「伐立木總量」;由我們前舉光復前後的史實看,這兩個數據能夠這樣比較嗎?──如果真的具有專業背景,會用這樣的方式來描述問題嗎? 因為,打開上引「台灣銀行季刊」的167頁,木材生產的報表,我們以阿里山林場1942年的數據,可看到「伐木材積」與「造材材積」「生產材積」,三者並列;分別為137,469立方公尺,75,607立方公尺,51,565立方公尺;其中任何一組數據,怎能任意直接相比?更何況還有我們前及的史實,倒在地上的原木,阿里山林場達四十萬石的情況,存在於各大小林場裡,他竟全無論及與計入。

相類的,對於他「2015年紅文」所強調的「巒大山林場問題」,試問,該「郡大林道」負擔了多少日據時期上述那種原木的外運?──

此外,請大家參考我們上引「巒大山林場,自1933年至1943年,共伐立木15萬餘立方公尺;面積不詳。」的史實,與該作者所稱的,日據時期「這個地區的伐木總量一共有8 萬立方公尺」,竟有接近一倍的落差;號稱擁有森林系專業背景的,他的數據真是可靠的嗎?

其次,由於該作者文中似乎雄辯的,振振有詞地,那所謂的 「日本人和台灣人在商業化林業中所砍伐的樹種,皆以紅檜與扁柏為主要目標, 因為他們最值錢。賠錢的生意沒人做、殺頭的生意有人做在林業界也是一模一樣的道理,利潤不夠是不會花大錢開林道深入蠻荒去伐木的,那可是超巨額的成本啊! 不能回收誰要幹?別再有「日本人和我們砍的樹樹種不一樣,他們砍的都是紅檜扁柏,因為他們砍光了我們只能砍些殘羹剩飯所以日本人罪孽深重!」的這種被惡意誤導的架空史觀了,我們自己所伐去的紅檜扁柏數量,可是日本人所遠遠無法企及!!」〈「2015文」〉

顯然該作者不知道史實中,日人有嚴重濫伐的情況,並且也完全不知道我們前引關於島嶼山中另有紅檜、扁柏之外的珍貴原材;這是其一大無知;加上前引阿里山林場的紅檜與扁柏類,到光復之際,由於曾受到前述的「戰時濫伐」,曾被估計只剩五年的餘材,可讓我們推知其他林場的紅檜與扁柏,也是所剩無多了?於是,我們對於該作者由於行走八通關古道,對於附近的林相明顯的改變之所見──陡坡上紅檜與扁柏參天,相對緩坡上只見一片人造林的景象──相對緩坡上的原始巨木,在日人「戰時濫伐期間」,應該也頗受其濫伐之害,因而,該地區之主管機關,玉山國家管理局的標示,並不誇大;只是沒有如本研究之揭明史實,遂令今天的「哈日族」不滿而已。

最後,關於該作者所提出的另一強烈質疑的根據,強調所謂 「日本人砍伐台灣森林總面積:1萬8432公頃 國民政府與民間砍伐總面積:34萬4千多公頃 < from.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 >」〈「2014年紅文」〉 以及該作者透過對於山區生動的照片,所強調的國府作為 「這一片山林與鄰近的區域並稱『巒大山林場』,是早年伐木非常興盛的地區之一!日治時代 1933 年開始就由民間「台灣株式會社櫻井組」經營開發靠近水里那端,林道入口附近到約 20~30k 左右範圍的山區,稱「望鄉山林場」。在國民政府來台後順勢接手、繼續開拓 30k 以後直到 83k 的山區。」 兩者都強力呼應地質疑著國府來台後的伐林作為。

先看,那兩項總面積數字真的正確嗎,可能有何出入?那位執行長先生有無解說他自身提出的資料,引述的該作者與這位執行長似乎都不知道,我們前面所引述的 「戰爭末期對於私有林的採伐。例如,1941年及1942年,就面積來說是比1922年大為減少的〈1941年為1922年的68%,1942年為1922年的64%〉;但就數量來說〈材積〉,則仍比1922年增加〈1941年為1922年的230%,1942年為1922年的226%〉。這一事實的意義,是私有林的採伐比較集中,亦即是在『較少』的面積上採伐了『較多』的材積。」的情況;那麼這樣的比較有多少實際的意義?

況且,就真正的專業者言,更有下述種種重要的史實,日據下的管理體制與國府時代不同,樟腦林之管理另有樟腦局,不在普通林務之內;因而,在1990年代末,早曾有我學者謝經發與薛玲明白指出:

「台灣森林之開發,濫伐始自日本,根據蒐證統計,日本據台四十餘年間共生產木材12,479,637立方公尺,而其中民前六年至民國十年共十六年間缺欠記載,無案可考;民國32~34年間並無紀錄〈台拓掌管〉,故日人佔領期間所砍伐之木材不下2000萬立方公尺〈包括無紀錄的推估〉。台灣光復後,民國34~79年計四十四年間,伐木28,458,273立方公尺,但必須注意釐清者,日本侵台時所伐之木材均為高價值支針葉原生林,率皆紅檜、扁柏之珍稀材……光復後,初期大體系搬運日本已伐而未運出之原木,其後韓戰期間,為銷韓供應銷韓枕木,大體皆為淺山低海拔地之雜木……八零年代……年伐木量皆限在一百萬立方公尺以下……至於說日據時期只砍伐二萬公頃,更屬荒謬;以往台灣森林平均蓄積每公畝110立方公尺,則2,000萬立方公尺亦應在20萬公頃上下,……又台灣在日據時期,樟腦原料林之砍伐,一年在保續面積2200公頃左右〈佐佐木舜一〉,則樟腦局之35年,其保續營林總面積約為77,000公頃……」〈「對於環境經營策略所見」,中華自然資源保育協會理事長謝經發、嘉義技術學院薛玲,1998年11月,收入「耕山人語」,2004,頁43~44〉

其次,那動人且引人疑竇的,深山林道的照片,該作者所提出的疑問,是否太惡意了?面對我們指出的緩坡原始林,在戰時「台拓」缺乏詳細的紀錄,但是事實上確實遭受「濫伐」,戰後顯然必須清運的情勢下,當時較理想的處置方式,除了延長開闢的「郡大林道」,還有更好的方法麼?

請看,這樣的兩篇「紅文」,總合我們上述的研究,它們是否太不專業了?以上是我們對於兩篇「紅文」的深入批判。

最後,由於本研究的目的,除了對前述兩「紅文」加以糾正外,我們基於對於傳統「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之肯定,願在此對於該文的兩方面加以肯定:

其一是,他對於王永慶先生的批判,確實他真正的發達是以經營木材才發家的,所以該紅文所說的── 「最可怕的是,教科書都沒說謊,只是選擇性地告訴你什麼、強調什麼而已。民間盜伐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王永慶了。什麼賣米白手起家都是美化,真正讓他致富並且轉投資石化業而成台灣首富的根基,就是盜伐!台灣最大的山老鼠被當成『經營之神』在膜拜,你說這個國家的教育,可不可悲?……」〈「2014文」〉

我們應該肯定,他並非虛偽的論述,街談巷議,大家多少早有所聞,對此,我們的研究,不可「以人廢言」;然而,那真的是「盜伐」嗎,本研究認為該作者曾經強調的「成本太高」的考量,這裡也用得上,應該是處理那些被日人濫伐而棄置的珍稀原木吧;而關於王老先生賣白米「起家」,應該也是不假,那是做人做事上的基本態度正確的重要性;但是,只是那樣的話,要「發家」仍是不夠的吧。該作者似乎看不起「起家」,與本研究的看法不同;至於,在該紅文中,另有一問題,那是真正客觀言之,該作者是有必要那樣提出王氏故事嗎?──不肯提、遮掩日人的「濫伐」,哪有王氏該一「發家」的機會?況且,如前所引,當年林業專家對於業界的弊端並非「無知」啊。

最最後,本文最後要肯定的是,該作者在兩紅文上,某些情文並茂的批判部分──兩文皆很精彩,某個角度上,可說完全符合本人研究台灣史的正直態度,他提出了其漂亮的說法: 「我們不要再活在掌權者架空的歷史之中,不管過去的真相有多深重,我們都應一肩扛起,邁向未來。一個有文化有內涵的民族,必須對自己的過去有所了解,才能站在巨人的肩上光輝文化,並且負起責任愛惜她、保護她。畢竟,這是我們的根、我們的家、我們的由來。」〈「2015文」〉」

本研究認為,這種態度完全正確,應該給予高度的表揚;只是,可惜的是,它所傳達的竟然只是沒有深入史實的錯誤觀點,因而得出的是錯誤的斷語;真是可惜啊。因而才寫出了那為日本殖民者濫伐我島嶼脫罪的文章,大力地要那樣地宣揚其自身錯誤的認知── 然而,他那漂亮的文辭,美好的照片配合,是有意的、故意的「欺騙」?還是「無知者」的「真誠」?歡迎大家一起來考察,來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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