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一個法治社會,只要不殺人放火,偷盜搶奪,“法”不止不可怕,反而是一種保障。當然,心存不軌想鑽法律漏洞的人,就不適於住在嚴懲壞人的國家了。
執行死刑,身為國民的我第一個贊成。最近澳洲公民在新加坡因販毒而被判死刑。曾多次到過新加坡的澳洲人亨利.史密斯寫信給李顯龍總理,贊揚新加坡政府堅定地站穩打擊毒販的立場。他說,澳洲人大多數民眾都支持以死刑來對付犯下嚴重罪行的人,包括販毒者,但是因為反對死刑在澳洲國內是個“政治正確”的舉動,加上礙於澳洲的反歧視法,反種族主義法及隱私法,這些民眾都成了“沉默的多數”。
不管販毒的理由與動機有多讓人同情,但不能因要解決一個家庭的問題而荼毒千千萬萬個無辜的家庭。犯下姦淫擄掠滔天大罪的就該得到應得的懲罰。除了保護奉公守法的人之外,也同時教育社會引以為鑒,作奸犯科是必須付出代價的。
人性如此,在一端受到限製,就在另一端加以發泄。我將解讀為在一個法治國家被限製犯罪,就在另一個自由國家自由發泄。
至於中國,以它的地理環境,若是執行新加坡的法律,很難想象會如何........
答:不難想象。人人居者有其屋,有工作有飯吃,不須全家大小因陷於困境而自殺;不容易買得到毒品,不怕被人持槍搶劫或綁票,女性深夜安心的走在路上或隨意坐上計程車都不必擔心被載去奸殺。政府是人民的公仆,為民服務,不準貪污,不準搬空國庫,不會勾結外人出賣自己的國家和置人民於水火而不顧;不能召妓和豪賭,不會搞得人民連最起碼的民生食水都置之不理,更不會警察當歹徒行凶的觀眾.....是好人的天堂,壞人的地獄。
台灣的問題很多,但問題難道是出在民主?這可能並非一個正確的解釋。
台灣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非台灣公民不宜置評。
民主,以民為主問題肯定會少很多吧 (笑)
不久前兩名台灣旅客在新加坡被誤以為大陸娼妓,遭遇非人對待的例子....
請加以說明如何個非人對待???
馬來西亞,對此應該有很深的認識....請問有誰看得懂嗎???
Rebec歡迎任何朋友進入我的專欄參與討論,但希望以事實論証,言語清楚,
大家都很忙,沒時間玩猜猜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