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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據初期「殺戮攘逐政策」與我台七十餘萬人口消失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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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土‧‧‧郭譽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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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
麥芽糖
叮咚

日據初期「殺戮攘逐政策」
與我台大量人口消失的研究

前言──
幾年前,曾經探究日據初期,在日軍登陸後的十九個月中,我台先民在日人的「攘逐殺戮政策」中,被「消失」了多少人?當時,由於自認資料不足,雖已寫成,並未發表;而今資料收集更多,並且發現網上居然有一篇名為「日軍乙未攻臺屠殺台灣人民數字初探」 的文字,其中開篇第一節就拿我的舊日著作「自惕的主體的台灣史」作靶來攻擊;被人如此重視,實在難得,然而,離奇的是,其中所攻擊的對象是所謂的「桃園三角湧大嵙崁大燒殺;罹難人數約22,260人」,然而,我知道自己的書裡絕對沒有那樣的文字!該作者卻不標明頁碼地籠統逕稱「出處:郭譽孚,《自惕的主體的台灣史》(1998年)」!──由於出現這樣被重視、被捏造的情況,使我覺得自己有必要再度正視該文的重要性,換言之,如果此問題不重要,哪裡會有人無聊地出來「費心掩飾」或是「故意誤導」呢,因此,在擱置該稿多年之後,我決心幫助所有關心我們先民該不幸遭遇的朋友們,對該一重大問題再次作一更全面且深入的考察與探究:
說來悲哀,關於這個重要的題目,研究台灣史的著作很多,其中,更是不乏權威學者的權威著作;若干權威著作,尤其,我們研究台灣史的學界所仰望的「先進國」日本,它以日據台灣史為研究對象的學者,既有日文作為研究工具之便利,又有厚實廣大的國家財富為後盾;更何況,我台旅日台灣史研究權威在其中附和與支持者又不少;我原不應妄加疑慮省思;然而,我不能沒有懷疑,因為年輕時代以來,長久對於這塊土地的戀戀,對他人民的親愛,以及我對知識的狂熱和自由,是如此地揉雜,如此地讓我廣泛涉獵的關懷呵,那時我飢渴閱讀的社會學、歷史學、經濟學、人類學與心理學的入門書籍;它們是那樣的自然成為我思考的習慣──我不能不對於這樣不合理的重大事物抱持這懷疑。
○○○ ○○○
如果,過去我們都依據教科書上那日人公佈的死亡數字,哀悼我們可憐、可悲的先民們,我們該如何向那微小數字以外眾多無主、無依的冤靈彌補我們無主體性的罪愆?──不,祂們應不會以是否有虛空的哀悼為意的,不過,祂們應該更會擔心我們這些好運子孫之將長此繼續愚昧自身之危殆吧。。。
以下,本文將分為問題意識的出現、問題意識的形成、然後展開對於日據初期威壓攘逐政策的形成與執行、島上主流學者所謂「此不可能」論與當前迴護殖民統治者之種種理論加以批判,然後,最後提出我對於此問題的研究結論:

一、問題意識的出現

首先,在此要指出此問題意識的重要性,即,只要我們有基本的人文關懷,既使是最粗疏的研究者對於人類歷史之轉折,比較其他一般平順進行的歷史都會給予較深入的關切,投入較多的興趣──意圖透過對於歷史轉折的現象更深刻的認識,尋求可能有助於改善人類生活的各種途徑,當然在此意義上,作為人類生活基礎的生命存續現象的變化,就是一項值得我們首先予以考察的問題。
正因此,本文所關切的「日據初期『殺戮攘逐政策』與我台大量人口消失的研究」,當然在關於台灣史的學術研究上,就絕對是一個極值得我們重視的問題。
此外,由於近數年來,在我們台灣各界高倡人權、本土與主體性的氛圍裡,本題作為對於人類生活裡生命存續現象的──日據台灣史裡一個重大轉折的考察,應該必然有其重要性;因而,乃有本研究最初之構思。

二、問題意識的形成
──面對離奇的「教科書」與所謂「學術研究」

一〉離奇的「教科書」──這是哪一殖民地的教科書?
雖然,日本據台去今已在百年以上,其時人口的變動情形與原因,並非淹遠,且今日社會科學發達,應該仍然有跡可尋,但是,對於我們強調論述要有客觀史實根據的台灣史學界而言,今天一般教科書與史書上,卻流行不加考究地引用日本或過去以日本權威為樣版的本地權威的資料,真是一個極大的諷刺;試先以我們李登輝時代國中的「認識台灣」教科書為例;它所謂:
「日本為對付台灣軍民英勇的守土抗戰,曾出動大軍鎮壓。台灣軍民戰死或遭殺害者多達一萬四千人」(國中認識台灣歷史篇,頁59)
「最初,總督府常採取殘酷的報復性鎮壓,而濫殺無辜……」(國中認識台灣歷史篇,頁59)

何以稱為「對付」?何以稱為「報復性鎮壓」?竟像是說被迫不得不對我們的先民鎮壓?──此外,所謂「一萬四千人」的根據是什麼?──在此先談這「一萬四千人」之數的真實性,然後,後文才考察「報復」問題。

請看1895年七月發生,資料確鑿的三角湧(今三峽)大屠殺一案裡,我們由當年第一手史料看,日軍司令官當時曾指示的「沿途民眾良莠不齊,儘管殘忍,必須一網打盡」 ,日學者所承認的史實已是「這一場慘無人道的掃蕩戰,被殺害的無辜百姓達五千人之多。」 ;然而,真正的史實如何?就個人的認知,除了就史料言,日人之紀錄是指從登陸到十月的五個月期間,然而,誠如我在舊作「自惕的主體的台灣史」中所曾指出的「戰場上,義軍、義民皆是憑藉人多,勇於犧牲以換取一些艱苦的勝利的,如果時間許可,義軍、義民會讓他們的同志、同胞的遺體落在敵寇的手中麼?又有多少屍身是負傷躲避而孤獨地腐爛在野地裡,膏腴了他們所鍾愛的、所捍衛的土地?」;本研究認為,該次大殺戮,日本學者承認了「被殺害的無辜百姓達五千人之多」,但是,該期間我台人實際被其攘逐殺戮而「消失」的人數恐怕就大大超過了該「一萬四千人」之數。
更何況,我先民之犧牲問題,何以跟隨日人所強調的「台灣攻防戰」期間?例如,其後大大小小的殺戮,例如,1896年六月著名的雲林大屠殺等,為何不列入我學者關懷之列?
下面,讓我們先考察該所謂「台灣攻防戰」的史實:
首先,是1895年7月,英國記者所曾描述的
「如十六日,竟在大稻埕亦炮聲歷歷可聞,入夜,余下淡水河之際,自甲板上竟可指認南方延燒村落之火焰。……一般良民亦無疑將受災累……各地流佈日軍慘無人道之風聲……邇來放火於全邑,凡欲逃亡至新竹、台北者,勿論男女老幼,皆予格殺一節,殆可置信」
「大姑陷原係人口四萬之繁華市街,日人終以砲火陷落,生存之多數窮民,住無家屋,食無口糧……」「台北以南的十哩四方之地,已被日人所荒蕪,約有六萬人口無家可歸。」

其二,根據根據1891年英國海關報告書中卻有這樣的記述
「台北的開創、大稻埕的迅速成長,以及艋舺之維持其原有人口,已經產生一個實際處於同一疆界內的至少擁有十萬人口的商業中心地。……再加上前來開採最近重被發現的金礦床的掘金者的大量湧入,台北縣的人口大概已增加了三分之一。」

然而,日本官書「台灣治績誌」所公開揭示的資料:
「1896年台北城〈城內、艋舺、大稻埕〉人口為46,710人」

想想看,一個原本1891年被稱為「至少擁有十萬人口」的地區,到1896年時,竟然成為一個僅剩四萬多人的區域;何以如此──我們細察第一手史料中有如此描述:
「大稻埕不日將復蒙戰火。此言一出,竟在中國人間引起一場大恐慌,因競相逃往中國內地,勿論輪船小艇,夕載數百歸去,翌晨復候於海岸西望者數千……」 「25日,……鬥爭、暴行、殺戮以及搶劫,仍屬日常之事。台北以南十哩四方之地,已被日人所荒蕪,……台北艋舺一區,竟每百人即有八十八人,向中國內地逃亡,且此風似無日可戢。」

這樣巨大的變動,在其南方那不久前「人口大概已增加了三分之一」,而如今被「全邑放火」的地區,是否該次攘逐殺戮的實際死亡數真可能要超過「一萬四千人」?
何以在我們的教科書裡竟如此抄襲該日本方面所謂「台灣攻防戰」的死亡數字?就筆者所知,關於日人所謂「台灣攻防戰」的此項數字,在日本學者的書籍上,尚且還沒有定論,我們官方地位崇隆的專家學者,卻如此輕易受人擺佈,輕率斷言,真是令人難以想像的台灣主體性。此外,我先民之悲慘際遇,並非只在日人所謂的「台灣攻防戰」期間,我們學界應該關懷的是馬關條約有效保障我台民自由選擇國籍,可以任意變賣財產的兩年期間,我台民生命財產的悲慘處境;真正有主體性的學者,應該深入研究殖民者的真實政策之發展,怎能只跟著日本學者在其所謂的「台灣攻防戰」名詞中打轉?

二〉所謂「學術研究」──看台灣史的權威著作
另方面,讓我們來看台灣史的權威著作,試看台灣省文獻會於1970年出版的「台灣省通志」(李汝和主修,毛一波整修)第一冊,卷二,人民志,人口篇(陳紹馨撰),第四章,清代台灣之人口,它竟僅以一段研究議論,就做出與前述國中教科書雖有繁簡不同,卻意義相通的所謂「日據後一、二年中,有42萬至62萬人死亡或回大陸,此似不可能」的結論。其議論概略如下:
「光緒十三年(公元1887年)台灣正式建省,首任巡撫劉銘傳為籌備清賦事宜,乃編查戶口,惜當時之戶口冊已散逸。……本省之有準確人口統計係以日據後光緒三十一年之人口普查為始。惟日人於光緒二十一年佔據台灣,翌年即著手調查本省人口,當時據其調查之結果本省總人口數為258萬7,688人,其中257萬7,104人為本省人……」(頁55)
「連橫台灣通史卷七戶役志云『光緒十三年巡撫劉銘傳請清賦,先飭各廳縣編查戶口,頒行保甲,其造報者計有男女320餘萬人。又西方學者,如因包爾德‧豪特以為清末台灣人口為300萬,馬偕以為近300萬;其所根據似與連氏同一資料。設清代末期之人口為320人或300萬人,而日據翌年之人口為258萬人,則日據後一兩年中,有42萬至62萬人死亡或回大陸,此似不可能。』」(頁56)

在以上的學術議論裡,竟然對於當時台灣的歷史與社會的各項重要的可能影響因素,皆未加充分的考慮,甚至,既使在1895年八月底,台灣總督府民政局長水野遵呈給樺山總督,轉呈給台灣事務局的「台灣行政一斑」中,兩位在1895年之前都曾來台勘察,可說是當時日本的「台灣通」,在前及的「三角湧大屠殺」,即他們的「殺戮攘逐政策」已經發動,攘逐效果應早已顯露之際,在該上報的資料中,他們共同認定的還是全台在300萬人以上 ;而在1936年印行的日本官書「台灣治績志」(井出和季太著)裡有稱「台灣三百萬民」的;在日據時代第一順民辜顯榮的名著「台灣思想問題」裡,更有「在割讓之前,在台島定居的漢民族已逾三百萬之眾」 的說法,要知道當年殖民當局兩位最高長官,固然是居於權威地位,而順民辜顯榮該文則豈敢「信口開河」?
細察該上報「台灣事務局」的「台灣行政一斑」中所直稱:
「台灣島……人口在本島西部尚未全部調查完畢,雖不能知其確數,依台北城附近推測,其總數應在三百萬人以上。」。
記否,此處所謂「依台北城附近推測」,而前及三角湧大屠殺所導致的社會動盪,正是該「台北城附近」的資料,在八月底提報時的估計,顯然應該就是兩位最高長官已知該攘逐殺戮之效果而上報的;即前述所節引的
「十六日,竟在大稻埕亦砲聲歷歷可數……各地流佈日軍慘無人道之風聲……於是有飛報曰:『黑旗兵及客家大軍已逐漸迫向首府……大稻埕不日將復蒙戰火。此言一出,竟在中國人間引起一場大恐慌,因競相逃往中國內地,勿論輪船小艇,夕載數百歸去,翌晨復候於海岸西望者數千……」
「25日,……鬥爭、暴行、殺戮以及搶劫,仍屬日常之事。台北以南十哩四方之地,已被日人所荒蕪,……台北艋舺一區,竟每百人即有八十八人,向中國內地逃亡,且此風似無日可戢。」

但我們自身的學界權威,竟似全不知該史實似的,僅依據伊能嘉矩所提1896年「一面之詞」的數據,不肯仔細考究劉銘傳時代人口資料的合理性,就輕輕以「似不可能」四字加以否定。真是離奇,真是悲哀。
應該不是巧合,對此,在日本學者和官方的資料裡,果然也都多數不予討論,他們的論點往往都對官方公佈的數字絕少懷疑,主要的工作是集中在所公佈的數字旁,做些轉移注意的文章;以下兩書的敘述可以為例子:
讓我們先看權威到被稱為「在談到戰後日本學術界的台灣研究時,絕對不能避開昭和大學黃昭堂教授的成果不談」的黃昭堂教授,在其名著「台灣總督府」裡的兩段落:

「所謂台灣攻防戰的期間被日軍所殺害的人數,根據台灣總督府的報告有一萬餘人,但實際上達一萬四千人之多,按照當時台灣約260萬人的總人口計算,犧牲者的比率可以說相當高,而同時期的日軍戰死者只有278人,連受傷者一起算的話,也不過931人;日軍採取的態度可以說是日本士兵只要被殺一人,必拿50個台灣人生命作為賠償。」
「離台者少得意外,在1897年五月八日的最終期限前,向關係官廳登記要離開台灣的人,總共約4,500人,……台灣的情況選擇舊國籍的住民之比率異常的低。1871年的法蘭克福和平條約,從法國手上割讓給德國的亞爾薩斯、洛林兩省的居民,選擇舊國籍的人占百分之五。台灣在1897年時總人口共有280萬,遷出者只不過百分之0.16。亞爾薩斯、洛林的一部分住民和受讓國德國的住民是同一民族,……若考慮到日本人對台灣住民而言,是完全不同的異族時,則台灣遷出者的比率就比亞爾薩斯、洛林的情況低得多了。……」

其次,來看以「台灣統治與鴉片問題」一書為日本統治者粉飾及抹煞我先民偉大的戒吸鴉片運動而取得博士學位,然後,在日本以研究國際政治著名,我台人歸化日籍的伊藤潔教授,在他的「台灣」一書相關段落的類似論述:
「台灣住民的犧牲,合計戰死與被殺戮的人,推定為一萬四千人,負傷者人數不明,而死亡者可能更多。對此,據發表日軍戰死者278名,負傷者653名,即日軍一人對台灣住民50人……」
「1896年十一月公告『台灣及澎湖群島住民退去條規』,不論其為永久住民或暫時居住人,在期限日以前得向官廳申告,土匪在投降並解除武裝後離去,凡欲離去者所攜帶財產免除關稅;但實際上退出台灣的人約4500人或6500人;無論任何一個數字,均不超過人口的百分之一……」

為什麼兩位被尊重的日本權威學者都沒有對上述明白的問題,提出任何有力的質疑?──或者它們的學術良心都不足以揭發這個我們台灣人的問題?
甚至於在島內學術地位崇高、留日歸來,主持可敬的所謂「日本綜合研究所」的台大教授許介麟先生,在其關於此問題的論述上,竟也不敢深究?只敢在其近作「評比台灣和日本的學者」中,大力讚揚所謂「對政治保持距離」的日本學者──真的他們是那樣與「政治保持距離」嗎,會不會只是日本的極少數自由樣板而已,否則它們對於台灣史上的種種重大問題,為何長年不置一詞?就以這一重要問題為例,為何許教授自身卻不下功夫,只是在其大文中說「依台北市文獻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國璠編著的『台灣抗日史』,『台灣淪於日人之手,垂五十有一年……我同胞慘遭屠殺總數,約近40萬人』」?或者它們真的在當年接觸日據初期史料時,全都沒有感到可以懷疑與應該關切而追索之處?因而,就沒有深入關懷我們先民竟然遭受「攘逐殺戮」的悲慘遭遇?或者是當年所謂「自由陣營的白色恐怖」下,別有隱情?
前面本研究已提及舊作中由設身處地的反抗者角度與日軍的「威壓攘逐政策」的兇殘事實,初步地提出「這些日方的資料與義軍、義民的實際死亡人數的差距想必極大:」的觀點,很巧的,個人後來又讀到了日本學者上內恆三郎在其「台灣刑事司法政策論」中提到
「匪徒與我警察隊及軍隊交戰,或戰死、或自殺、或病歿為多。依裁判處罰者,不過是少數。據犯罪統計書記載,依裁判而受處罰的匪徒人數,脫漏很多,『匪徒犯』人數不得以犯罪統計書為準……」

這位日本學者之強調,更使我認為此問題更是絕對應該有其意義。在此,本文就是試著以更深入與周全的方式來處理這個重要的問題。──根據本研究周全的資料探究,台灣人口,在日本據台攘逐殺戮的一、二年間,確實消失了70萬人以上。對於當年我台灣先民的總人口數而言,應該是消失了四分之一上、下的人口數──絕非所謂「『台灣淪於日人之手,垂五十有一年……我同胞慘遭屠殺總數,約近40萬人』。或者那「離台者少得意外,在1897年五月八日的最終期限前,向關係官廳登記要離開台灣的人,總共約4,500人,……台灣的情況選擇舊國籍的住民之比率異常的低。」之類說法之可比。

至於,何以致此,以下本文將由所謂的「威壓攘逐政策」,即對當時日本當局的殘酷的殖民政策──把這段重要歷史悲劇的重要根源,分成威壓攘逐政策的提出與執行兩部分,來深入展開我們的探討;然後,我們將以台灣特殊的歷史與社會背景,來批判前述學術文獻在建立其所謂「此似不可能」時的各項論據;從而,相當肯定它們所輕率否定的,劉銘傳在1887年所提報的台灣人口的數據,並演繹出其合理的結論。最後,本文則意圖藉由對相關的殖民地理論的批判,以更全面地在強勢的殖民者論述裡,尋繹出那一、二年間,我們先民所悲慘遭遇的歷史真相。

三、問題探究之一──威壓攘逐政策──歷史悲劇的根源

當年日本當局接收台灣時所用的殖民政策,今天流行的主要論述方式有二,一是大部分台灣史學者常接受治台第四任總督兒玉時代後藤新平民政長官在演講其「對台灣的教育方針」時所謂
「關於治台方針,本人對總督尚無具體建議,……世界列強在其佔領領土以前,皆有五年或十年之準備工作,而日本佔領台灣,事前並無任何準備,故當佔領台灣時,有關統治之建議,積案如山,所謂大方針等等大文章雖滔滔數千萬言而究竟無一足取」

然而,當年真的如其所稱,「日本佔領台灣,事前並無任何準備,故當佔領台灣時,有關統治之建議,積案如山,……而究竟無一足取」嗎?
而我們台籍學者吳密察在其論文中則對於這個問題則曾有所謂:
「其實總督府在據台初期的施政……也類似…。所主張的日本人中心主義傾向,甚至總督府也不無暗中希望台灣人在國籍選擇期間內大量退出台灣,以利日本人移入」

著名的留日學者黃昭堂則對此離奇地以下列三件事,而組成了其沒有攘逐殺戮政策的日軍報復說:
「事務局……全體委員皆反對武官制而主張文官制。雖然堅決主張實行武官制的只有川上副總裁一人,可是最後伊藤總裁還是裁定川上的主張。」
「乃木總督、曾根民政局長傾向於將台灣住民趕出,結果,最後還是採取了鼓勵台灣住民繼續留下的政策。」
「1895年12月在台灣北部的林大北、林季成等發動抗日,包圍了宜蘭,而且襲擊了頂雙溪和瑞芳的日本守備軍。此事件之後,在日本軍的報復行動中被殺戮的人達2,831人」

上述這樣的各種說法,我們島上學者似乎都是接受後藤的說法,簡言之,就是強調「台灣是日本的第一個殖民地」的觀點,然而,史實究竟如何呢?

對此,我們倒是可以發現,日本學者小林道彥的論述,雖然似乎有意混沌史實,卻可能較有真實的啟發性;他曾指出,我們學者不肯提及的攘逐殺戮政策。
「要言之,領台當初為陸軍所奉行的『台灣住民放逐論』,因為土匪的相繼蜂起而失去了現實上的妥當性」

他為我們揭示出,當時確實有一種它稱為「陸軍所奉行的『台灣住民放逐論』」存在:只是由於不提出當時日人惡質不堪的實況,卻以所謂的「因為土匪的相繼蜂起而失去了現實上的妥當性」,為之辯護──不提我先民相繼蜂起的真實理由。
我們都知道,任何國家的政策通常都有其一貫性,但是,後藤在第四任台灣總督時,如果前人有失敗的政策,主觀上他想抹煞此一重要政策的存在及其執行的影響,是可以想見的。就所知,當年不但我留日學者吳密察有前述的「不無暗中說」,黃昭堂的說法,則把攘逐殺戮的責任全推給乃木將軍,不過,乃木所部登陸以前,屠殺早已展開,如何能解說呢?
此外,就所知,確實也有一少部分日本學者則以那種區隔形式來承認其存在;他們試圖提出「土匪相繼蜂起」為日方脫罪;他們的論述,顯然想將之不視為政府決策,僅當作是軍方單方面的作為,並曲筆掩護抹煞之;不過,除了國家是一體的,就事實言,該論述已顯示了當然其時某種攘逐殺戮政策,當時絕對是存在的,並且當然就是官方決定了某種政策──對於實施錯誤的政策,只強調自身沒有對於殖民地治理的經驗,其實是推卸責任之詞,事實上,在前及上報的「台灣行政一斑」的「法務部施政計畫案」項下,官方就曾經拿1895年以前,日本所取得的殖民地北海道與琉球為例,提出「民刑訴訟法,可在本土敷用,只看北海道及沖繩縣之司法制度經過就明瞭,所以,暫用明治十四年第七十九號布告」 之設計;怎能說台灣是其第一個殖民地啊?!

對於他們何以有那些不同的說法,請看第三任乃木總督在來台就任時,代表殖民當局公開宣示的──「余不日中,即將渡台,到任之首要工作並非討伐抗日份子,而是懲治暴官汙吏;將裁汰現有員額之半數;而今後之任用官吏所採方針者,第一為有意永居台灣者,至少能使台灣人民有同化之熱情者;其才學如何,並非首要之條件……」

以及就任之後對於地方官吏自省之詞:
「台灣由於戰勝之結果而行接收,以兵馬臨之,砲煙彈雨方收,內地人接踵而來,其多數倚藉戰勝餘威虐待在地人民;物品之買賣,以至借貸,往往背理枉法,利己損人,毫不為意;至文武各官,亦聞有以職務上之威力臨之;一旦有不從命者,或稍有涉嫌犯罪者,即行縛捕拘禁,甚至加以鞭笞者;於是雖告以非法,訴其無辜,而終不能免者,相率啣之;弱者徒自畏懼,強者遂至反抗。……」

甚至,負責收拾該政策殘局的他,更透過民政當局而自飾稱:
「官民之中,往往有誤會以為日本政府意欲使台民遷出,而代之以內地人民,或以為綏撫方針於國家不利,有出言論,或出諸行為者,以此殊屬違背帝國政府之大方針,切宜加以注意。」

所有關切此問題的研究者,透過乃木總督這些坦白認罪之說,一定更難接受上述的各種說法吧?因此,關懷我先民當年處境的我們,乃有進一步追究該史實的必要。
以下就將探究當時該政策的實際,區分為威壓攘逐政策的悲劇及該政策的提出與該政策的執行兩方面來看:

(一)威壓攘逐政策的悲劇與此政策的提出:

不少論者常輕易跟隨日本統治者的說辭思考,不肯獨立自主地由廣泛關心,探究歷史當時的真實情境;以本問題言,本研究認為首先應該注意的是前及「台灣事務局」關於首任台灣總督應是文官或武官的問題上,前面我們曾引述當時的史實是「全體委員皆反對武官制而主張文官制。雖然堅決主張實行武官制的只有川上副總裁一人,可是最後伊藤總裁還是裁定川上的主張。」,武官或文官資格,台灣事務局六位委員全體主張由文官出任,就表決言,當然文官應該出線,但是何以武官取得該資格?這應該要由當時內閣本身的既定政策是否需要軍方的鎮壓而定──
我們看當時的日本外相與首相伊藤博文同為簽訂馬關條約的日方全權大使的陸奧宗光,在他的文書資料中可見到一份名為「關於台灣島嶼鎮撫策」的文件,其中所謂;
「此際我方應確定對該島之政策方針,非執行斷然之處置不可……即,一以本島作為將來展鴻我版圖於對岸中國大陸與南洋群島之根據地;一則在開拓本島之富源,移植我工業製造,壟斷工商權利。……務必貫徹我佔領之要旨,使之成功。舉例關於鎮撫統治之政略要義於次:第一要威壓島民。第二要由台島攘逐減少支那民族。第三要獎勵我國民的移往。
「第一 在對島民威壓方面:……若對之和平懷柔,徒長台民侮慢之心;……如今發遣重兵,取「禽薙」 的威壓方策對待全台的匪徒。其方策為匪徒聚眾抵抗者,即以兵力剿滅外,施行以下的命令:(第一)……(第二)援助與交結匪徒者與有嫌疑者皆放逐島外。(第三)……。」
「第二 在攘逐而減少清民方面:我們佔領台灣島將以之為我國進軍南洋的根據地……務必將此島日本化……然而,清民稟賦自尊倨傲……且清民勤儉耐勞、團結聯合;與福建廣東商民內外相應,交互救援,島內製造工作、貿易事業皆彼等掌握,歸我有管轄權後,豈容成新加坡與印度群島的殷鑑,為防遏此弊,其方案如下:(第一)強制台灣島民剪去辮髮;(第二)強制台灣島民改穿日本服;(第三)制定支那移民條例限制其遷徙與歸化(第四)禁止台灣女子纏足;(第五)島內嚴禁吃用鴉片;(第六)嚴禁賭博;……總之,穿用被禁止的服裝者,皆以逆徒論罪;……蓄辮髮者以逆徒論罪;嚴禁鴉片……支那民之犯者處重罰金,再犯者放逐島外;嚴禁賭博……犯者重罰金,屢犯者逐出島外。」

本研究認為,它絕對是當年給予我先民有倭寇印象的日本統治台灣決策過程裡一項重要文獻──它與日據初期殖民當局實際作為之若合符節,可以相當地呈現了後藤新平當年所謂「有關統治之建議,積案如山,……而究竟無一足取」,是信口雌黃之言。
而加上當年「台灣新報」上那題為「去就如何」的社論上,也可以透視到的這一段我先民悲痛的政策史實:
「台灣割取以來恰值兩年,而決定當地人之去就即在今年五月,回顧起來大聲疾呼將台灣當地人中特別頑強不逞之多數居民逐一驅逐出去,以內地移民墾其土地之強硬議論,不料卻由『一視同仁』之宏謨而結束成為過去一場夢。」

以上是我們由最高殖民當局與民間的資料所見。

然而,更實際而細部的,則是該政策的執行者則是當時的台灣總督樺山資紀與其副手民政局長水野遵;依政策程序,我們可以見到先是1895年六月二日,樺山總督與李經芳在基隆外海辦理交接台灣手續;六月六日,登陸基隆,貼出第一張強調「從順及從事合法業務之眾庶,得受始終完全之保護。」的告示稱:
「本官茲奉敕命,以皇帝陛下名義接收上開各島嶼,任台灣總督而施行一切行政事務。凡居住大日本帝國領土,從順及從事合法業務之眾庶,得受始終完全之保護。」
9月,登陸以後三個月左右,當時水野局長才簽呈「台灣人民處理之方針」案,提供三種方案,請總督裁示;但據稱樺山「以事關重大,需要謹慎調查而終於未作裁決」 ,該案內容概要為:
「在台灣推行政務之際,必須首先解決之問題就在於應如何處理其人民〈除生番之外〉而處理方針不外如下三點:『第一,將當地人悉數放逐出島。第二,對當地人強制施行我日本帝國之法律,並破壞當地人之習慣風俗已實行完全之日本化。第三、聽任當地人習慣風俗之自然改良,政府不加干涉,法律亦依當地人之狀況設定。』經多方考慮,第一之放逐主義違反正理公道……將徒自釀成島內之紛擾而難收成效。第二……若急於求成最後反而會多勞而無功。……第三,放任主義……彼英國政府對屬地人民之風俗習慣不加干涉一事,卻大可玩味,應以其做我為政的參考。」

但是比該案更早的,我們已經,在7月的第一手史料中,見到了日軍應該作為而不作為的情況:那是可見於我台當年可憐順民的緊急報告中的:
「……銓所經的各莊百姓無不叫苦連天。連日心存求降,……銓見此景,乃命連山至各莊,請出其人,令其諭其莊人歸順。目前急需告示貼於各店。銓與連山同往各莊宣撫土民,以免各莊百姓掀起擾亂。……日本大軍所到之處,竟無人安撫百姓;……切盼據此函,將此情況轉達上憲大人,請旋即發下告示,託師團司令部寄送中港。銓將持往各村莊加以貼告,以安土民,並阻止逃亡與擾亂。銓見眾多百姓均不堪其苦,良民慘死者亦為數良多……」

甚至,也可見於外國人信函中質疑的:
「是時何以日人未將其意圖,直接簡明用文告宣佈,實令人費解?」
更有在司法檔案中,還可見到當時總督法院拒絕受理台日民事糾紛的情況──這怎麼可能「完全的保護」我先民的權益呢?
「法院是為治理台灣住民而設,對於帝國臣民〈日本人〉並無裁判權,然台灣住民不解此理,往往以帝國臣民為被告,提出契約履行等民事訴訟,而對於施政上威信大打折扣,但於法所限制,亦無所如何,只好諭知其旨,撤回訴訟。」

然後,我們再透過1896年6月27日,總督府軍務局長立見尚文所曾批判軍方而指出「究其極,往往有出於不穩之舉者,與台灣固有之土匪,其起因迥異」的官方自白──
「近來紛紛據報各地有土匪蜂起之情事,據可靠來源之報告,竟係淺慮無識之夫役、職工,乘戰勝之餘威,蔑視土人,以不當代份強購貨物,或劫掠雞豚之類等,逞其暴行,遂結怨土人,激起聯合一村一市以報積怨之念,究其極,往往有出於不穩之舉者,與台灣固有之土匪,其起因迥異……」

上述史料,連接1897年1月,前及乃木總督那曾加以公開指責為「台灣由於戰勝之結果而行接收,……內地人接踵而來,其多數倚賴戰勝餘威,虐待在鄉人民……物品之買賣,以致借貸,往往悖理枉法;……弱者徒自畏懼,強者遂至反抗」以及1897年9月這位著名的將軍那應該是他們自導自演與自說自話「官民之中,往往有誤會以為日本政府意欲使台民遷出」的公告;讓我們可以充分地確認當年確實有著一個殘酷陰狠的攘逐殺戮的政策存在。
也就是日據初期,我先民的反抗,除了過去研究者所強調的我台傳統的「民族意識」外,這些史實才更是我台先民不得不反抗之重要理由,只是它們都很少成為日文論述所研究的對象;相反地,在日文論述裡,我們卻常只見到一些隱瞞此威壓攘逐政策,並將其「合理化」的各種敘述。像當年最著名的日本功勞者,「皇民化」的重要先驅者辜顯榮在他署名的大作「台灣思想問題」一書裡所謂的
「我們的祖先是與大自然、生番搏鬥,開墾了土地,繁殖了子孫,……帝國領台之後,未返回支那的人民,也順理成章地成為日本帝國的臣民了,帝國政府何曾視台灣為殖民地乎?」

與當代日本東京大學伊藤潔博士(台人歸化日籍)在他的「台灣」一書裡所謂
「經營殖民地並非基於人類愛的『慈善事業』,用軍事力量這種物理性措施,獲得領土之後,當然招來用武力抵抗。為壓制抵抗,又需要行使武力,抵抗愈強彈壓也愈烈」

就顯然都是這樣讓我們深感悲哀的例子。
至於,當年媒體大幅報導歸化我國的可敬的日籍教授藤井志津枝女士在他著名的論文裡,也沒有對此重要的政策加以澄清,雖提到了「乃木到任時的第一個聲明,就是整頓台灣官界的風氣;當時台灣充斥了所謂『獵官』,特別是第一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時代,以鹿兒島同鄉的緣故而採用了大批的雇員;這些官吏大都是貪污腐敗,不擇手段……」,卻更強調了──
「1895年八月六日陸軍大臣大山岩,以陸達十七號公佈『台灣總督府條例』將台灣總督府的組織改為軍事官衙的組織。換言之,日本面臨抗日的台民騷擾,決定發動一次大規模的戰爭征服台民。」
則是日本學者在戰後台灣公然地把日本統治者鎮壓我們台灣先民的政策合理化的又一重要例子;顯然前引那國民中學的「認識台灣」教科書裡關於「日本為對付台灣軍民英勇的守土抗戰,曾出動大軍鎮壓。」的這類記載,就是以他們這些「權威的學術成果」為根據的。

(二)威壓攘逐政策的執行
由於,政策的提出並不一定就代表政策被貫徹執行;接著,我們該看執行的情形,也就是讓我們由各種資料來呈現這段先民悲慘歷史──它讓我們哀痛的原貌。

在「問題意識的形成」那一節,我們已經提及了台北大稻埕與艋舺在三角湧大屠殺影響下,我台民逃亡的情況;此不重複敘述。
下面,就由東北部的宜蘭大屠殺看起,再看彰化、雲林、台南以下的屠殺情況:
前面提及,日本官方自我合理化地承認了「1895年12月在台灣北部的林大北、林季成等發動抗日,包圍了宜蘭,而且襲擊了頂雙溪和瑞芳的日本守備軍。此事件之後,在日本軍的報復行動中被殺戮的人達2,831人」;然而,該次大殺戮的真實死亡人數多少?曾有一位日人後勤官員,曾經對於宜蘭的殺戮,留下這樣的紀錄:
「此日,縱隊在宜蘭、礁溪間,搬運糧秣,行程來回五里。此間的道路,均是水田間的小徑,沿途的民屋幾乎都被兵燹所燒毀,今在河中田畔等,仍佈滿死屍,其數量多得數不清。」

我台已故學者廖風德更曾根據1851年與日據初期調查的戶數與人口數,高度質疑當時我宜蘭人受到殘酷殺戮攘逐的人數,稱──「此時距咸豐元年〈1851〉已有40餘年,戶數由8,383增加為21,464,但人口卻只增加7,382人,似乎極不可能;但若以民國十五年台灣總督府官房調查課進行戶口調查的結果,宜蘭地區的人口共計147,400人,以此數前推辨務署之戶口調查,似又無誤。唯一可以解釋的是在日本佔領宜蘭前後,社會動盪不安,情勢危殆,部分移民返回原籍,加上日軍屠殺,抗敵陣亡,人口因而減少。」

再由當年台灣開發度很高的中部來看,親歷日軍劫難的鹿港詩人洪棄生,有「燹火後感賦」詩,記錄這威壓攘逐劫難後的情景:
「蔓煙無復炊煙緩。燐火猶疑燹火紅,舊日樓台何處認,亂堆殘瓦夕陽中」

而日據期間出生與成長的彰化籍詩人陳虛谷則有「登彰化八卦山」詩追懷往日故老的記憶:
「白骨滿山縈蔓草,嘉禾遍野叫哀鴻,誰堪寂寞豐亭上。懷古思今意不窮」

由這兩者,印證當年參與日軍行動的日人今村平藏的日記內容:
「於是乎,雲林東南一帶之地,則斗六堡東南面一半,鯉魚堡及打貓東堡各地,五、六百里間,凡燹煙之下,無不盡成肉山血河,既不分良匪,復未辨薰蕕,幾千房屋竟付諸一炬,無數生靈頃刻間盡成斬首台上之冤魂。」「倏忽間,九芎林庄成為焦土;村民血肉飛散,變成慘絕人寰之地獄;旋行石榴班海豐崙之殺戮燒焰,腥風捲煙,陽光淒然」

再看當年被後人稱為良心未泯的台灣高等法院院長高野孟矩對此屠殺的嚴厲批評:
「只有六天,焚毀了七十多個村莊的房舍;不分青紅皂白的濫殺無辜,百姓喪生者……使父被殺,母被害,妻被姦,兄被戮,骨肉離散,天人相隔,民眾悲憤達於極點。世居的家園,無端被毀,流離失所,三餐無著,不得不投入匪徒群中;其實真正的匪徒不過十之二、三而已。」

至於最能呈現歷史原貌的,應該是,當時(1895年12月)台灣總督府參謀長大島久直在其所頒訓示文裡所公開承認:
「回顧豐臣氏征韓……造成的弊病,至今仍被後人所痛斥,是國家一大憾事。此輩污辱了吾人的體面。其非法之事,舉其實例:也有對當地人倨傲粗暴之舉動的;也有賤劣貪污之行為的;也有進出不重視廉恥的行業場所的;甚至有任意進入民家,對婦女亂出穢言的;有購物之際少付金額或不付金額而逃走的;其行為真是一言難盡,……此輩的惡劣行為,恐將成為禍亂之源。(此框線為引用人所加)」
以及我先民所傳述的慘禍
「倭之據大莆林也。精華宰羊豕。除道路。迎倭。倭至。責精華獻婦女二百人。精華不應。倭酋怒。挾精華至其家。搜得婦女六十餘人。縱兵淫污。精華家人姦辱尤酷。精華怒。送款台軍。於是榮邦、義成皆受撫,願效死。……」
這日軍參謀長所自供的「禍亂之源」四字,實在真說明了當時歷史悲劇的真相。

然而。值得指出的,作為這真相的可悲的深刻註腳的,卻是當年身為明治維新時代的日本大思想家、大教育家的福澤諭吉,在該殺戮前就發表了其擁護這種攘逐政策的論述。所謂:
「關於處置台灣的問題,如在前號所論述,目的應該限定於土地,以期掃蕩全島;其如土人,可以不放在眼中,由日本人經營一切事業。這樣做或者會使該島民等相率他去,以致全島空虛……;現在內地正困於年年增加的人口……,我寧可希望島民自行逃走他去;此外對時下的措置,某外文報紙早就撒播邪說,對這次掃蕩大姑陷地方(即今天的大溪、三峽一帶)的經緯,報導日軍又屠殺云云;這是他們慣用的毒筆,不足介意。即使不執武器抵抗,如果不服從我國者,不許一天存在於我國境內。……凡是抗拒我軍者,不分軍民盡予殺戮,使無噍類,以全掃蕩之功。」

是這樣才終於在1896年七月造成了前述乃木總督必須認罪、又不甘心認罪的情境,稍後上任的他,面對了英國報紙所提出的強烈批判──
「在台灣土匪蜂起,襲擊雲林,據報英國僑民復被殺害……果如我社通訊員所報,系起因於在該島之日人之刻薄,及其官吏之無知驕傲怠慢,以及其他之全般失態,則非早日責調善任其職者,以代如此傲慢之官吏不可,如今全世界之視線,正集中於在台日本國之一舉一動,若此一新統治者竟有如此顯著失政,則難料有重大後果也。」「於台灣,其島民對新統治者抱不平,並利用機會煽動各種叛亂之徒,不乏其人,亦屬自然情事,唯此種機會竟然係屢因官吏之驕慢無能所造成,則日本國殊不能不注意也。……換言之,日本係實驗中之殖民國,如在其初發階段即嚴重過失,自當遺憾千秋。」

在台南的大屠殺則有先後兩次者,有研究者指出當時是:
「下午三時,日軍便開抵蕭壟街……村民逃走一空……那時有日軍一隊來到溪畔的叢林裡,……忽然聽到有嬰孩啼哭聲……當時林裡刺竹叢生,天然溝壑既深且黑……上面鋪滿了叢草和敗葉,中間便藏匿了附近前來避難的庄民將近千人……日軍把隊伍散開,派兵截住了長坑的頭和尾,於是亂槍齊放,對準了長坑猛射約二十分鐘,一時淒厲的慘叫,真是人世所未聞……至今村人偶然談起這件慘案,猶有餘悸,所謂「漚汪夜哭」……後其軍又以日軍為我義民殺害為由,在蕭壟、漚汪、下營等地大事搜屠,格殺勿論。事後…鄉民前來收屍,裝在了十八輛牛車之多。日人軍醫崛內次雄〈後曾任台北醫專校長〉當時所目擊,他曾在台南佳里鎮證實過這件慘案。」

以上種種關於該政策執行的資料,為我們充分說明了當時的先民們是如何悲慘的受到所謂「攘逐殺戮政策」的迫害;所以,本研究以為,這就是那段台灣被割讓後的歷史,特別悲痛得令人髮指的根源。

四、問題探究之二──對前述「此不可能論」的批判
說到這「此不可能論」,首先,我們必要重新詳引並仔細檢視前引資料如下:
「光緒十三年(公元1887年)台灣正式建省首任巡撫劉銘傳為籌備清賦事宜,乃編查戶口;惜當時之戶口冊已散逸。光緒十八年為編纂「台灣通志」,頒布采訪冊於各廳縣,規定采訪各街庄戶若干、丁口若干。在「臺灣通志」稿本中收錄有各縣廳之戶數與人口數;伊能嘉矩在其「台灣文化志」中曾抄錄此項記錄(但因存台灣省立圖書館之台灣通志稿本二種均無人口記錄,未知伊能所據何本);各縣廳州之采訪工作,係在光緒十八年至二十年間進行,……故……大體可視為光緒十九年台灣省人口數。本省之有準確人口統計,係以日據後光緒三十一年之人口普查為始。惟日人於光緒二十一年佔據台灣,翌年即著手調查本省人口,當時據其調查之結果本省總人口數為258萬7,688人,其中257萬7,104人為本省人……」

「連橫台灣通史卷七戶役志云『光緒十三年巡撫劉銘傳請清賦,先飭各廳縣編查戶口,頒行保甲,其造報者計有男女320餘萬人。』又西方學者,如因包爾德‧豪特以為清末台灣人口為300萬,馬偕以為近300萬;其所根據似與連氏同一資料。設清代末期之人口為320萬人或300萬人,而日據翌年之人口為258萬人,則日據後一兩年中,有42萬至62萬人死亡或回大陸,此似不可能。故仍以光緒十九年之255萬人口較近事實。……」

「魏源『聖武記』卷八乾隆三定台灣,論及乾隆51年林爽文之亂云『臣源曰……然台灣已開闢二百年,丁口蕃衍,至250餘萬,而生蕃不及二十分之一,其盛衰者又有天數焉……』以漢人人口250餘萬人,估計似屬過高。……由此推計,則大亂前之人口,不應為250萬人之多。故大亂前之人口當不可能超出200萬人。」(此為節引,詳情見本探究的鉅觀方面)

對於以上的論據,其中值得質疑的地方不少,例如,我們看到本國的權威學者陳氏對日本權威伊能的數據根源,明知其有那「現存「台灣通志」稿本中未見」的嚴重缺失,卻不加究詰;竟起筆直稱「在『臺灣通志』稿本中收錄有各縣廳之戶數與人口數」,就頗令我們感到奇怪;但是,我們主要的批判目標,當然在辨明劉銘傳時代的人口資料是否合理;換言之,由前引資料,顯示權威者的論據,竟只在找出清代官方所發表的數字間所似乎存在的問題,但是並不加仔細研究,就提出「似不可能」的斷語,用以否定劉銘傳時代的人口數字,而肯定日人伊能嘉矩所提出的光緒十九年〈1893〉的台灣人口數。相對於此,本文的批判則將由社會與歷史的各方面來探討這問題。為便於掌握其全貌,以下就分為「微觀」與「巨觀」兩方面考察;最後,才進行對於日本學者伊能之批判。
前者,是儘管我們今天不可能找出當年明確的數字,但我們可以考察劉銘傳時代,他個人的決意──在其一心專注,欲「以一隅為全國倡」的發展裡;在他治下的台灣對於外地人口的吸引力,及他以全力推動自強運動的積極性,它們對於當時台灣人口的數字所可能造成的影響。後者,則本研究對陳氏所謂「此似不可能」,舉出歷史與社會方面的三項重大疏忽:一是陳氏的論述竟在引用史料的解讀上的嚴重錯誤,並提出對陳氏所引資料應有的正解。二是疏忽了當時的特殊歷史條件──即由1842年到1891年,在台灣社會裡曾經出現哪些有利的條件,是可以吸引移墾者,導致人口大量增加的──否則,何以所謂「台灣錢淹腳目」的俗語,竟能歷久不衰。三是對於當時台灣社會的認知──極可能是陳氏未能擺脫日本權威對於台灣社會傳統潛力的輕忽,它才會認為自己的先民不可能對橫暴展開慘烈的抵抗和莊嚴的犧牲。以下,即是本研究的批判:

在微觀方面

1、劉銘傳時代人口增加的條件
根據「1882~1891年台灣淡水海關報告書」(本報告書的中譯,曾刊於民國46年6月的臺灣銀行季刊,時在「台灣省通誌稿」,1965年出版之前),西方人曾指出,在這十年間,「鐵路的建造並非純然為了軍事的原因,而是為了有助於台北、大稻埕、艋舺三區合成的商業中心地的貿易」 「台灣島在行政上單獨成為一個省份,這件事情為地方行政注入了新的生命,並附帶的促進了貿易的活動」,「在過去10年間的最顯著的特點,就是人民需要品之大為增加,如在1881年有棉布20種,在過去十年間又增加了16種」;相對於此,當時的社會整體情境,我們不但要指出,美國公使田貝在聽聞台灣進步而於1888年親自來台訪問劉銘傳後,在其對美國國務院的報告中,提到台灣已是「中國最進步的省份」;以及在日軍登陸的1895年,隨軍日人早川直義則曾有對於社會進步的如下記載:「近來人智已稍有進步,北部地方尤為顯著;……乳臭未乾的孩童,多數也能寫、能讀;甚至物理知識也已有概念;此乃得自著名的劉銘傳……」 ;至於,在實際人口發展方面的進步,雖然,並沒有完整的數字,但在該淡水海關報告書裡,外國人卻留有如下的敘述:
「在這十年間,此一地區的人口數字是突飛猛進的。據往來乘客統計表上面所載,承輪船來此的旅客較離去的旅客多出21,436人;但是這個數字並未將民船運輸包括在內,所以只能被視為在繼續中的人口增加的一個跡象。台北的開創、大稻埕的迅速成長,以及艋舺之維持其原有人口,已經產生一個實際處於同一疆界內的至少擁有十萬人口的商業中心地。有了這種種情形,墾殖的地區也已擴大,再加上前來開採最近重被發現的金礦床的掘金者的大量湧入,台北縣的人口大概已增加了三分之一。」
本研究願意在此提示一下,該金礦是在1889年修鐵路,工程至八堵的溪水中造礎時發現;在1890年1月,正式設局管理 ;其發展,據稱是「利聲四達,遠近踵至」 ,官方趕緊設局管理;也就是人口聚集的效應很快,我們可說此海關報告提出的1891年所稱的「北縣人口大概已增加了三分之一」,也就是兩年的時間在北縣已經增加了三分之一;但當年史實,實不止於此,至1893年,更發現金瓜石金礦──據稱後來北部抗日義軍就有林李成等是以淘金業者為背景的。
上述史實,應該也正是當年日本隨軍記者所描述的台北府城──
「市中人力車尤多,其數至少不下二千。…這邊有名的製茶所很多,一家就有七、八十名到二、三千名的選茶婦,在此忙著精製茶葉。半中國式半西洋式的高樓大廈,此邊尤多。……財貨金銀之流溢,人民之意氣高昂,不像遼東地方人民那樣對日軍奉承,台灣各個人,高傲自滿之氣露出鼻端,視日軍到來如旅行者過來,表示汝等以戰爭取勝,我等以金錢和物產自行生活,又奈我如何。臉色旁若無人,傲慢自大,在市中橫行跨步,毫不忌憚。」

應該是樺山資紀率軍登陸後,殖民當局那陰狠的攘逐殺戮政策尚未實施前,其所曾見到的真實市況。

此外,關於南臺灣,雖然鐵路尚未修築到此,發展自較北部緩慢,但有日本鹿兒島糖業專家宮里正靜來南台考察報告,可以做為其社會進步發展的參證資料;其曾指出工場的規模與工人的勤奮:
「檢討本地製糖順序,有耕地者常在其土地上設製糖所,其職工勞役極為勤勉,規模亦巨大。……遙遙領先阿讚地方〈日本在來糖之名產地〉,分工經營,孜孜不倦地從事工作;分為日、夜兩班,……其餘暇均以睡眠為習慣。……我沖繩大島等地製糖,與台灣的製糖場相比,只是豬圈小屋而已。」
另有1900年,在日本號稱「糖聖」的鈴木藤三郎來台視察報告中則我們可想見當年南台的生活程度與工作表現:
「都用水牛之力,其效果當有內地之數倍。…在觀察其生活狀態,在鳳山一代調查表明,一人一天的生活費在三錢五厘到五錢便足夠其長時是米、甘藷、其他豬肉;衣服是只纏繞腰部的布片,而工作量則是內地人的一倍。」

此外,1891年「英國台南領事商務報告」中,另可見到如下的描述:
「本年度在煤油進口方面……需求量正在繼續地呈穩定地增加中,而且毫無疑問的,本年度實際進口量必定是超過去年度的……」
「目前所計畫的一項工作,就是介紹外國的磨坊機,以取代現有粗製的本國製機種,在朴子腳〈位在北部糖區的中央地帶,亦即在台南府北方約30哩〉的磨坊機是由格林諾克的布萊克布爾公司所擁有……此機目前已裝置完成,而且已有良好的反應。」

在上述所見的工業基礎上,實際人口數量我們不知道,然而,那樣的生產力與生活水準,當社會的牟利動機一旦發動,又在洋商的特權支持運作下,劉銘傳的去職,真會導致南台灣的人口減少嗎?

2、比較劉銘傳與伊能嘉矩所引用的資料來源
在此,我們以比較兩氏所引用的資料來源,作為考察的著眼點;首先,如前述,在日本權威伊能 所自述的資料來源裡──即出自光緒十八年編撰的「台灣通志」,然而,離奇的是,我們在現存的該書中卻並不能找到他所提出的各種數據,相反的,劉銘傳的資料,如陳教授所說卻是可與連橫、包爾德、馬偕所述,相互呼應的;甚至,如我所前引,它應也是台灣總督與民政局長共同上報東京、井出和季太與順民辜顯榮所共見與共信的;那麼這裡的巨大出入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此外,若就退一步說,如果伊能氏真的得了不傳之秘,充其量那也只是當時為編纂「台灣通志」而采訪所得,即所謂「光緒十八年為編纂『台灣通志』,頒布采訪冊於各縣廳,規定采訪各街庄戶若干,丁口若干」且「各縣廳州之采訪工作係在光緒十八年至光緒二十年間進行」,但由我們所見其主事者的催辦公札裡的所感慨:
「照得本總局纂修通志,早經通飭各屬舉辦採訪,以便纂輯;嗣因延未采送到局,復經迭次分催,……勒限造送去後;……應造前項冊籍,所缺尚多,閱時已久;早經逾限,……復於本年二月……迭經希催,迄今又閱數月,仍然任催罔應,……本總局需費甚鉅,因該縣採訪未完,擱筆以待,以致虛糜經費,勢難再任宕延。合再嚴催。……。光緒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札」

可見其實際執事者怠惰輕忽的態度,請與下述劉銘傳在所上奏的「量田清賦申明賞罰摺」裡(案:清查戶口是會查保甲的產物),所表露的積極態度相比較,何者的態度應更切實有效?
「現在海上多事,台灣為海疆險要之區,期於三、五年後,以台地自有之財,供台地經常之用,……臣現在內地選調廳縣佐雜三十餘人,分派南北各縣,由各縣選派正紳數人,先行會查保甲,就戶問糧,一俟戶畝查明,再行逐田清丈。……非勤實耐勞之員,協同正紳清查明確,不特無俾實際,且恐臧事無期。再四思維,不得不嚴定賞罰,以求成效;如各縣官吏員紳,清查妥速,辦理認真,可否由臣請照異常勞績,從優奏賞,以示鼓勵。倘有賄託隱瞞,或畏難延誤,甚或需索擾民,即行參革。……」

兩相比較,當然是劉銘傳所主持編保甲的清查方式較光緒十八年的採訪工作更為確實。至於是否可能有意以少報多或以多報少,則除了因前述奏摺所見要求嚴格應可有相當制止不法的作用外;依史籍所載,如有爭端,多發生在土地清丈時,以隱田地畝(開墾後並未上報者)若一律起征田賦,確會大大增加地主負擔為主因而起;與編保甲,清查戶口無關;況且,劉氏主持的清查戶口,時在土地清丈之前,因而,雖然劉氏的清丈工作確曾引起若干騷動(如施九緞事件),但這些騷動並不是因戶口多報或少報所引起。
所以,我們對於劉氏所查報的人口數,即光緒十三年(1887年)所上報的,台灣擁有320餘萬人口──更精確的說,應是光緒十二年(1886年)的台灣人口,因為,編保甲、清查戶口是土地清丈的先期工程,它完竣在土地清丈完成上報的前一年(以下計算台灣人口年平均數時,將皆用此);僅此言之,它與日人伊能氏所提出的資料相較,實在應該更為可靠。
此外,如前所及,在伊能所提供,號稱其根據1893年「台灣通誌」而來的台灣人口數據中,台北城內、艋舺、大稻埕三地之總和,只有四萬六千多人;將之對比於我們前及1882~1891年淡水海關報告所述的「台北……大稻埕……以及艋舺之維持其原有人口,已經產生一個實際處於同一疆界內的至少擁有十萬人口的商業中心地。」,僅與1891年的數據比對,兩者間就出現了巨大的落差〈尚未計入往後四、五年,我台北人口應有的增加數,那將有更巨大的落差〉──這是日據初期,不到兩年,僅在台北三區,我們可以確認殖民當局已經獲得了這樣攘逐殺戮的明顯成果了;當然這也應該已經顯示了陳教授未經深入批判就引用伊能嘉矩數據,實在是粗率而荒唐,毫無台灣主體性的做法。

在巨觀方面

1、魏源「聖武記」裡的台灣人口資料是合理的:
前引我國權威陳氏所撰,它所賴以否定劉銘傳時代資料的主要理由有二,一是以日人獨得之秘為根據,否棄劉氏的資料;其誤謬之處,前已仔細揭發、批判。另一為陳氏引為奧援的,則是他借批判清代名臣魏源在其著作「聖武記」裡的資料,來間接否定劉銘傳時代的人口數據;此詳引其論據所謂:
「魏源『聖武記』卷八乾隆三定台灣,論及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亂云:『臣源曰……然台灣以開闢二百年,丁口蕃衍,至250餘萬,而生蕃不及二十分之一,其盛衰者有天數焉……』,以漢人人口250萬人,估計似屬過高。前文指出,嘉慶十六年(1811年)人口為194萬人,為大體可靠之數字,由此數推計。如林爽文之亂(1786年)以前之人口為250萬人,而嘉慶十六年人口為194萬人,則在此二十餘年間減少將近60萬人。又……設若在此期間之自然增加數與社會增加數為40餘萬人,……在大亂期間之死亡(則)為100萬人;估計似乎太高……由此推計,則大亂前之人口,不應為250萬人之多。……大亂之為患,雖如此慘烈,但似乎尚不至於減殺人口四成之多。故大亂前之人口,當不可能超出200萬人。」(此大亂指林爽文之亂,筆者在此所刪節的部分,因其所引述的林爽文之亂資料,顯然解讀有誤,故在此刪節不引,)

陳氏的這整段論證,其基礎有二,是一方面以具可靠性的嘉慶十六年的人口數字,對比他所解讀的魏源,這位當年以「海國圖志」一書名震東瀛的清代名臣所提出的數據;不僅以其中似乎存在的矛盾來否定魏源數據的合理性;另方面,它引述民變的亂情,以「大亂之為患,雖如此慘烈」強調台灣社會裡民變的嚴重性,以充分暗示有清一代台灣人口難以增加的原因,而打擊劉銘傳時代人口數明顯增加的數據。真是論證精采,一石數鳥,可圈可點;不過,如果我們能夠細心存疑,其實,我們不難發現他論證有嚴重的缺失,即他對「聖武記」解讀的錯誤。
原來魏源所提的台灣漢人有250萬的人口數,並非陳氏所解讀的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之亂前的人口數,乃是魏源著作時,即1843年(道光23年)的人口數;這誤解的一項有力的旁證,氏前引文裡有所謂的「臣源曰……然台灣以開闢二百年,丁口蕃衍,至250餘萬,」之句,若此250萬是指1786年的200年前,約當1586年,明顯無中國開闢台灣的史實可為解說;相反的,在此引文的刪節內容裡,卻有以下文字可以助我們解讀引文,可得正解;即所謂:「臣源曰:今日治台之勢,與昔時異;鄭氏竊踞海礄,朝不保夕……今隸版圖將兩百年」之句,此中「今隸版圖將兩百年」一小句,正可為我們的研究解惑,不但兩百年一詞可解,並且「今隸版圖」,也可明顯解出「臣源曰」的整段內容所指涉的是著作年代的情境──故此中所提250萬是指魏源著作時的台灣人口數字;又由於該書為魏源因受鴉片戰爭衝擊,而將過去自己對清史的研究,用以古論今的方式,及時整理結論出版;所以出版年代即是其著作年代──即1843年。這使得魏源提供的台灣1843年漢族人口250萬人,成為一具可靠性的資料;同時,由於它是陳氏原本用來懷疑清代(包括劉銘傳時代)人口資料的主要理由,於是,我們證實了陳氏的錯誤,就等於更為劉銘傳所提供的數據加強了可靠性;從而,更重要的,它在清代台灣人口史裡所擁有的中繼者的角色,這道光23年(1843年)台灣漢番人口250萬人的數據,正充實了在嘉慶十六年(1811年)的194萬人,與劉銘傳時代(1887年)的台灣人口320餘萬人之間,原來所缺乏的中繼資料。

2、由1843年至1891年間促進台灣人口增長的歷史因素:
這是在鴉片戰爭後,鴉片流毒使整個中國的經濟在崩潰,台灣的經濟自然也受影響;但是台灣在鴉片戰爭前後,正是下文將提及的姚瑩與徐宗幹先後任台灣道;尤其,姚氏曾以誘敵計智擒英軍,不似清廷的一再失策,令人民失去信心;鴉片戰爭後中國在人民失去信心及經濟崩潰下,形成了長期(1850~1877)動亂的局面,其中最大的動亂是後來牽動世界革命浪潮的太平天國革命(1851~1865);在此長期動亂期間,台灣雖也有林恭與戴潮春所領導的兩次大型的動亂,但是社會仍是相對安定的;更何況,在這期間,除了有上述海關報告所示,劉銘傳現代化運動的成效外,清廷曾在台灣先後提出有利於移墾活動的三項措施;
其一即道光23年(1843年)清廷將租賦改為徵銀,使得小租戶抬頭;所謂「道光23年(1843年)清廷將租賦改為徵銀(指榖納制轉為銀納制)後,因田賦米糧的折價每石2元,高於時價每石1.1元甚多,使大租戶收入減少,……小租戶於改徵銀後,收入普遍增加,無論哪一種田園,均增加收入30%……小租戶的社會地位,因財富的收入增加而日有提高」;雖然小租戶尚並非佃農,但是,對有志的移墾者當然是一吸引力。
其二是光緒元年(1875年)因牡丹社事件,日本由所謂「化外蕃地」欲佔台灣;清廷從沈葆楨「台地後山請開舊禁摺」之建議,依所謂「際此開山伊始,招墾方興,……將一切舊禁盡行開豁」,造成「台灣兩百年來之封山禁墾,至是盡除」,甚至「後於廈門、汕頭、香港,各設招墾局,往台者免費乘船,官予口糧及耕牛、農具、種子;以廣招徠」的新情勢;它的作用,在比較過去移墾者往往必須冒生命危險且可能被遣回的非法渡海,當是一大好消息;更重要的,是政策上的改變,由「封山」改為「開山」,這意味了墾殖的機會增加。
其三是光緒十三年劉銘傳的土地清丈及清賦完成後,田地面積為原有登記面積的四倍強,單位面積的田賦負擔減輕,所推行「減四留六法」,更減少小租戶的負擔;儘管,翌年,因南部墾戶以南北墾制原來不同,請願在南部展緩實行,獲准;故南部「各從其輿情,便宜辦理」;但其在北部的作用應亦對有志墾殖者具相當吸引力。

3、關於抵抗慘烈而犧牲重大的原因
就像我們介紹一個可敬的人,如果只是簡單說他是努力的或奮鬥的,是不夠的;應該舉出實例,才能讓人對那可敬的人有真實的了解,有真誠的溝通和感動。為何我們的先民會有那樣慘烈的犧牲?只是簡單的說,在日軍的侵凌下,人們便起來捨命相搏,也是不夠的;況且,陳氏對此竟完全不加探討,就斷言所謂「則日據後一兩年中,有42萬至62萬人死亡或回大陸,此似不可能。」,也使我們對此有加以詳述的理由;本研究認為要把這威壓攘逐政策所面對的台灣社會機制,與該政策對於當時的台灣人社會的強大驅策作用,加以剖析。我們才能充分認知到何以慘烈的犧牲絕不是所謂的「似不可能」──而恰恰相反,雖在「當時……每十人才能分配到一把火器,……也多半是獵槍和木炮;民軍大部份都是使用劍戟竹槍,……反觀日軍,他們都是操縱裝填無煙火藥的村田槍,……是最遠射程可以達3,112公尺的連發式火器……」 之情形下,為什麼仍使我們先民壯烈的抗暴卻能全面展開。

(1)當時我們台灣社會的自治機制:
在台灣史的研究上,對於清代台灣的社會形象,通常不出兩種視角;一是著眼於社會的變動,則往往喜歡強調遊民的存在,即所謂「羅漢腳」,由遊蕩四方到結社稱雄,形成民變裡的重要腳色;另一是著眼於社會的控制,就愛強調被日人引用為主要爪牙的「保甲制度」,將之轉化為清代維持台灣社會治安的主要機制;兩個角度的結合,就似乎完成了對於當時台灣社會形象的完整描述。絕少注意到台灣社會作為儒家社會傳統的衍生物,它是否可能也具備著家族社會的自治性格;換言之,確實,移墾社會裡難免會有「羅漢腳」之類腳色出現,一如我們看美國西部開拓史的影片裡好勇鬥狠的腳色;但是,移墾社會的成員,包括羅漢腳在內,如果在來台灣以前,曾經目睹或耳聞故鄉傳統社會裡自治機制的理想運作模式,一旦在移墾地有必要設想自身社會的自治機制時,──無論過去曾發生怎樣嚴重的分類械鬥事件──是否都可能傾向於援引與復活自己記憶裡的社會機制?因此,儘管有權威的研究者在詳述清代的鄉治時,以中央集權使吏治敗壞、統治力薄弱,就忽視了它的重要性;但是,在此本研究卻要彰顯它在清代台灣社會的重要性。即在那個時代,來自家族制度理想擴充而來的社會自治機制,應是存在的;甚至,極有可能,是它才使抗日義軍能在「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情勢下,以慘烈但莊嚴的犧牲,來肯定自我與自我所屬族群,那不容外敵欺凌的主體性格;請看在連橫的「台灣通史」鄉治志裡的一段台灣社會,在姚瑩與徐宗幹連續的治理下(1838年至1862年),關於台灣鄉治的記載:
「各社家道殷實者公議按捐地畝若干。各家分收近支族中貧苦孤獨子姪若干人,或借給糧食,傭工出力,按年抵扣;或支付銅錢,小本營生,餘利歸還;或祠堂公提生息,或本社捐置贍田,幼而慧者設義塾,以免游閒,壯而鈍者習技勇,以防奸宄。如怙惡不悛,公請族長責懲逐出,本支聯名送官究處,不准回社,如改過自新,或保送衙門,充當壯勇」
「每夜一班,巡社防守,……一社鳴鑼,則鄰社皆應,不逐賊者罰之;賊既走不可遠追擊捕,恐其窮迫傷人;此法一行,則各社貧者有以自養,皆自保其社,不但不通賊,亦不復出而為外盜矣。姚前任內,各社遵行,立見安謐。」(以上兩段為巡道徐宗幹通飭各屬總理的公文摘要)
「宗幹為治,每致力於公務,整惕利弊,循名核實,而紳民亦相觀感,一時士風大振,風俗純美,至今猶稱道焉。」

參證在姚瑩年譜裡有所謂「1838年,台灣道姚瑩在嘉義與彰化實行聯莊收養游民之法,即由各莊聚錢收養游民,令其巡守田園,逐捕盜賊;次年,所收游民居然多達40,000之眾」的記載,由此一將地方上的「羅漢腳」引入社會體制的實績,或正是前述到1860年代,我們台灣社會過去那大型以方言群分類的械鬥事件能夠歸於消失的原因──易言之,如果我們要想充分認知當年台灣社會的潛在力量,它在這方面的實力應該是不可忽視的。

總之,過去談清代台灣的社會機制,談保甲者多,往往不及其他;談社會變動,則談民變,談羅漢腳者多;其實欲充分動員社會力量,我們絕不能忽視上述傳統儒家社會早存在著兼顧社會福利和社會安全的理念;甚至,所謂「愛國」與「愛民族」的理念,在前近代的天朝意識裡,恐怕是比不上這種在現實的社會共生與文化理念裡安身立命的認同感──它會是一個更有力量的實體存在。也只有它,義民們才可能在外敵侵凌時發揮出義無反顧,視死如歸的偉大精神。(此外,關於地方團練應也有其作用;劉璈是湘軍出身,劉銘傳是淮軍出身;尤其,劉銘傳以團練起家,戰績彪炳,戰力遠勝清廷正規軍;其練兵操典曾於1871年被清廷頒為教範。)

(2)「威壓攘逐政策」對於我們先民的驅策作用
在此,我們要更仔細的對「威壓攘逐政策」的執行加以深入的檢視,以體會日本當局決定了該政策後,我們先民所處的真實情境,及它對我們先民可能造成的驅策作用;首先,在前曾提及的「台灣總督府」一書裡,它雖完全未曾提到威壓攘逐政策,但是,它曾為了彰顯日本統治者的理性與人道,而在書裡顯然是欺騙性地提到「像台灣住民這種風俗習慣不同的異民族,大量從台灣移出對日本有益呢?還是少量移出對日本有益呢?……乃木總督與曾根民政局長傾向於將台灣住民趕出……最後,還是採取了鼓勵台灣住民繼續留下的政策……」,就難免地透漏了與這相關的一點線索;但是,它並沒有說到這位在日俄戰爭裡出名的日本戰神,最後,以向明治天皇徇死的乃木大將,原來就是這殘酷政策的一位主要執行者;不僅於此,看他在1897年任職台灣總督時,在公開演講裡所謂「官民之中,往往有誤會以為日本政府意欲使台民遷出,而代之以內地人民;或以為綏撫方針於國家不利,有出言論,或出諸行為者,以此殊屬違背帝國政府之大方針,切宜加以注意。」,看他在1895年赴台前對所率的第二師團的訓示所說「余與諸氏,迄今仍未遇到足夠稱為『強又勇』的敵人,讓我們平素已擁有的勇武戰術,沒有施展的機會,豈不令人遺憾。當今征台給大家一個好機會,將可滿足諸氏的願望」,我們絕想不到它的軍隊不僅是這殘酷政策的執行者,竟也是1894年11月震驚世界的旅順大屠殺的執行者!(日本戰史裡稱之為日軍最初發生的不名譽事件;其實不然,前引述大島久直參謀長的話裡,已提到日本早在其豐臣秀吉時代,就曾在韓國犯下這類被後人痛斥的大憾事),本研究認為,這才是我先民不能不起義的真實情境!
當然,只是體會到威壓攘逐者這方面的情境,是不夠的;相對於此,我們應轉身來探視,在前引高野法官對此政策的嚴厲批評的「不分青紅皂白的濫殺無辜,百姓喪生者……使父被殺,母被害,妻被姦,兄被戮,骨肉離散,天人相隔,民眾悲憤達於極點。世居的家園,無端被毀,流離失所,三餐無著,不得不投入匪徒群中;其實真正的匪徒不過十之二三而已。」之外。在我們先民的自述裡是落入了怎樣的處境?
先看當年冤死的抗日英雄簡大獅、那鬱鬱以終的抗日英雄簡精華(又名簡義)、與那鎮守鐵國山終也不得不歸順的青年英雄柯鐵虎的三段悲慘往事:那是怎樣的情境?
「日人窮凶極惡,嗜殺成性,干戈擾攘,生民塗炭;日人強姦我婦女,人神共憤,我簡大獅妻子被日兵凌辱而死,妹妹、母親、兄嫂也受冤辱,全家十數口慘死刀下;日人視台灣人生命如螻蟻,我簡大獅在極端痛苦中,舉起義旗、弔民伐罪……」
「當時大林的義勇軍領袖是簡精華,曾參加彰化戰役;日軍接近大林時,簡精華感嘆台灣人犧牲太多,終是不免被奴役的命運;興起歸順的念頭。日軍要求簡某獻出婦女三百名,為簡精華斷然拒絕,日軍施以報復,強姦簡家族人婦女達86名之多……」
「我民俱思清官已去,唯望平治,盡皆歸降。不意此賊大非人類;任意肆虐,無大小之罪,無善惡之分,無黑白之辨,唯嗜殺戮;奴之即決。燒庄燬社,淫辱婦女,種種非法,難以盡擬,本總統……與伊抗拒……誓欲滅彼……實為我台生靈,並非希圖漁利也」

在那樣的情境裡,被壓抑的人們──如果是你我──會被驅策出怎樣的力量?──尤其,如果我們將這些與當年日軍隨軍記者所發表的筆記內容相印證時,例如,戰時隨軍記者大谷誠在他的「台灣征討記」裡所謂:
「我們從潛伏處暗中窺伺敵人的動靜,只見每20人或每30人成一群,集在這處,集在那處,其中還有婦女執槍的,也有老幼執槍的,糧餉多由婦女的手搬運……當我們且戰且走時,敵人卻出現在我們的前後左右,依然對我們狙擊;最令我們驚訝的,就是婦女執槍在追趕我們………」

因此,我們是否才能真正認知到,何以義軍、義民竟比正規軍更為英勇壯烈,甚至已到了視死如歸、義無反顧的慘烈地步。這是當時的台灣社會在面對外在變局前早已具備了相當健全的社會自衛機制,以致面對外敵及不合情理的威壓攘逐力量時,它就動員出最大的潛在力量與外敵周旋;雖是強弱懸殊、慘烈犧牲,但仍義無反顧;其表現前仆後繼,自然令人感覺可歌可泣。這是完全合乎情理的。我們的權威陳氏怎能說是「此不可能」呢?

五、問題探究之三──日據初期「攘逐殺戮政策」的成果

我們前面已明白地批駁了陳教授所強調的「此不可能」,顯然,陳教授所見到的我先民「四十萬到六十萬人」的消失,絕對是可能的!然而,究竟是消失了多少人口───大家請理解,如前引,殖民者的目的是希望「要由台島攘逐減少支那民族。」,所以我們在此就只注意我們島上「消失」的人口數。我們無暇質問這位權威何以犯錯,我們更關心我們先民悲慘的命運!
下面,讓我們共同對於我們所共同關心的這個研究主題,進一步作出重要的推估,如下:
即,現在我們已知,1843年至1887年間的台灣人口,由250萬增加到320餘萬;根據中國數字之稱「餘萬」,應該是該餘數至少1萬之意,此以321萬計,則其年均人口增加數為16,136人,人口增加率為千分之6.45;然而,一面是根據人口自然增加率相對於糧食增產率,為幾何級數與算術級數之區別而推估,可知此處人口增加數字以算術級數計算必然偏低;另一面,如前所及,1891年,劉銘傳離任之前後,吸引移民的田賦法仍在,鐵路鋪設初成,先後發現金礦招來淘金人群;我們應可設想在1887年之後,來自自然的人口增加率推高萬分之五,即成為千分之6.95,是每年增加至少22,309人,至劉銘傳去職的1891年,增加89,236人;
此外,根據上述淡水海關報告,其中明白的指出當時有非自然性,外地遷入的人口增加──「在這十年間,此一地區的人口數字是突飛猛進的。據往來乘客統計表上面所載,承輪船來此的旅客較離去的旅客多出21,436人;但是這個數字並未將民船運輸包括在內,所以只能被視為在繼續中的人口增加的一個跡象。」;換言之,輪船與民船運輸而形成的人口增加,我們僅設輪船與民船運輸量相等,則每年2,143人之兩倍,得4,286人;即移入性人口之增加,至1891年可得17,144人;自然增加與社會性增加,合計達106,380人;即至1891年,我台灣人口達3,316,380人。
其後,我們知道,劉去職之後,接任者放棄了劉的進取政策,對於社會發展有一定的影響;但是鐵路已展開營運,淘金潮則方興未艾,其影響應該是只是減緩了人口增加的效果;設想其自然增加率降低了萬分之三,即為千分之6.65,則1891年至1895年間,其每年人口增加數為22,053人,即增加88,215人;而社會性的外來人口之增加,雖設想其未增加,而仍可達到3,404,595人。
然後,我們也就可以對本研究的重要主題之一,「台灣人口,在日本據台初期的『攘逐殺戮政策』裡,消失了多少?」推估出以下的結論:

既然,1895年台灣應有的人口數為340萬4,595人,而根據1896年日本總督府的第一次人口調查裡的人口是258萬7,689人;本研究考量1895年的社會動盪下,該年人口不再增加,故直接以1895年的數據來比較1896日本官方的數據,兩者的差數,即是在日軍登陸台灣後的一年左右裡,在其威壓攘逐政策下,台灣人口減少了81萬6,906人;把它扣除前引日本學術界所公佈的返回大陸的最高人數6,500人與所公佈戰死與被殺死的1萬4,000人,其餘數79萬6,406人就是在日軍登陸台灣後的一年左右裡,在其威壓攘逐政策下,在我們這美麗的台灣島嶼上被完全消失的人口數。(當時台灣山區是所謂「番界」,常有「番漢衝突」,往山區躲藏的機會很小;台灣海峽的海濤洶湧,也不是一條穩定可靠的生路)
這就是日據初期我們先民所經歷的真實慘史,居然不僅被日方努力隱瞞,也被我們號稱主體性的留日學者所長期容忍的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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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15/03/14 02:46 【年輕的五月】 送甲午, 迎乙未. 虔心祈, 祝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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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現今號稱愛台人士一大堆,卻沒有一個或半個愛台人士為這些冤死於異族殘虐之手的先民申冤、抱不平。

每一年的228就起身哭喊一陣。

也該幫幫被日人虐殺的眾先民哭一聲吧!愛台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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