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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8 第三章第四節 在「皇民化」影響下的其他重要作品:批判 中國古代史權威杜正勝 的「台灣心、台灣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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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土‧‧‧郭譽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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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爺

第四節  在皇民化影響下的其他重要作品:

前述「台灣論」皇民化系列,我們已將坊間直接與最近「台灣論」爭議相關的重要著作,加以相當的評論。然而,一如我們談到「皇民化」時,反對流俗將它限制在「皇民化運動」的1937年之後,堅決要把日據51年的期間都作通盤深入的考察,關於皇民化的心靈創傷,其實絕不只出現於「台灣論」的漫畫裡、或教科書上;在其他方面,例如學術界、和文化界也有極值得注意的情況,研究者謹將中央研究院院士杜正勝的大作「台灣心、台灣魂」代表學術界的一角;將已成為國家文藝獎得主的文學評論家兼小說家葉石濤的「台灣文學史綱」(另含所著「台灣文學入門」),及大河小說家東方白的「浪淘沙」作為文化界的兩個代表,提供讀者參考:

一、   中國古代史權威杜正勝

                    的「台灣心、台灣魂」1

這是貴為中央研究院院士杜正勝氏的作品;但是杜氏的專業原來在中國古代史,本書裡的主要內容,據杜氏自述所謂:「我利用專欄寫作的機會,看點台灣歷史文化的資料,雖是雜文,總時時鞭策自己不要流於空論,……結集出版」(頁6);即不過雜文而已,專業性顯然不足;研究者原來不想在此論列,然而,杜氏以中國古代史的專家,在政治高層人士「你辦事我放心」之情形下,就「看點台灣歷史文化的資料」,不但,可以成為「認識台灣」「社會篇」課程編審委員會的主任委員與總訂正,又是近年所謂「同心圓的歷史課程架構」的主要倡導者。顯示它在當前「教育改革」裡的地位,至為重要;所以本研究不能不重視本書所透漏的一些重要的誤謬訊息,給以嚴肅的批判。以下,因杜氏的崇高地位對於歷史與文化教育、台灣歷史研究本身及學術研究所應有的嚴謹度上,都有很大的影響力,故對該書分就這兩方面研究:

(一)杜氏在歷史與文化教育上的偏差:

首先,我們提綱挈領地捕捉這本雜文集的主要觀點,應該是附錄的「歷史教育的改造」與正文的「鄉土文化與鄉土歷史」的兩篇文字;前者杜氏強調「歷史課程絕不能僅止於傳授『史實』,……所傳授的知識不能只是人、地、年代和事件的雜碎,宜以社會民族文化的特質和變動為重心」及所謂「沒有一成不變的歷史……所以歷史教科書在史實陳述之餘,尤須隨學習者的成長,逐漸加重歷史解釋的份量」(頁143),顯然歷史課程當如是,讀者讀來說理清楚,份量十足;後者則是杜氏以生活化的筆觸,將自己留學英國的「寶貴經驗」娓娓道來,極具說服力;即所謂

民國81年我與內人分別受國科會贊助,到英國研究,……小女她在倫敦上一間私立小學,屬於該校最高班。最高班的歷史課第一學期全部講英國海盜史,……英國歷史那麼輝煌,什麼不可以講,卻偏偏講海盜?」(頁298)

然後,他就稱讚英國那講海盜史的歷史課,說「英國人對這點還比較老實,也不做作,……所以坦白地給小孩講海盜史」(頁299);遍讀全書,說是這兩者構成了他所謂「歷史教育改造」的偉大理念,應不為過。但是,研究者卻以為,對於前者,杜氏並未充分討論當教育對象是判斷力尚欠缺磨練的國中生時,編輯者對於「史實」的輕忽,絕對是嚴重的失職;尤其,他既然知道應該「以社會民族文化的特質和變動為重心」的道理,那麼,此時在教科書裡應該如何選取具代表性的史實,以呈現這「社會民族文化的特質」,這其中的史識,絕非以所謂「絕不能僅止於傳授『史實』」,就可輕忽一語帶過換言之,他所提的「同心圓的歷史課程架構」,其實不是問題──以我研究公民教育的經驗看,過去僵化的公民課本早就以家庭、社會、國家的同心圓來編輯──真正的問題是編輯者應該如何選取具代表性的史實,以呈現這「社會民族文化的特質和變動的重心」;本題所要指出的「杜氏在歷史與文化教育上的偏差」,也就是他在這方面他的重大失誤,而我們發現他重大失誤的證據,正好是來自對於前引杜氏的「英國經驗」的兩點批判:

其一、是在今天所有西方文化媒體裡,海盜歷史的文化面相都早已被娛樂化了,它的暴力與血腥已被美化為浪漫的冒險與奮鬥,因此,今天絕不會有人用對於現實公海或領海裡海盜罪的嚴重控訴,去看當年的海盜故事。

其二、杜氏所稱讚的「坦白」,研究者以為,所謂「坦白」,應該是指將史實的最陰晦與敗德部分揭露公開而言,研究者很懷疑貴為中央研究院院士的杜氏是如何充分考慮由海盜的娛樂化,到海盜劫殺與海盜行為的商業意義,英國人會坦白到什麼程度?那與敗德的殺戮、誘吸與販賣鴉片及他們為推動鴉片貿易而掀起的戰爭,只坦白到稱為「貿易」戰爭,其間有多大的「坦白」差距?院士先生,您可否讓我們一起來聽您尊貴的講解──

(二)在台灣歷史研究上的輕忽:

應該不只是由於前述認知態度的偏差,由前引的「我利用專欄寫作的機會,看點台歷史文化的資料,雖是雜文,總時時鞭策自己不要流於空論,……結集出版」,我們更可以見到杜氏對於台灣史與他所謂的「台灣心」、「台灣魂」問題,實際上用的心力不多,尤其,以他只是「看點台灣歷史文化的資料」,就能寫出了該雜文集裡的許多可以批判傳統「民族意識」的文字,竟完全沒有想一想是否有必要像較有水準的新聞記者,自行作些平衡報導的努力;實在讓尊崇他學術地位的研究者深感遺憾。

以下讓我們來看他書中那篇對民族意識最自卑的「沉痛的見證」;首先看他以「所謂社會根底的民族性,自己往往習焉不察,但別人卻一眼就看的清楚」(頁78)起筆,然後,運用它相當文學倒敘的靈動筆法,為我們的社會先定下了如下的結論:

在我閱讀必麒麟『老台灣』之前,我實在很不願意承認台灣漢人本性之殘忍、貪婪,缺乏道德良心。

再來則很權威地引用了他權威的西洋人必麒麟氏的兩段文字,所謂

快要淹死的可憐人,不顧一切捉住原木材和漂著物,經過他們親戚朋友所居住的漁村,迅速地漂向死亡;而那些友愛的漁民卻成群地站立在岸上或坐在竹筏裡,波濤怒吼中藉著手勢和喊叫,向垂死的人討價還價,要付『多少錢』才搭救他們

如果一些可憐的快要淹死的人,被沖到岸上,半死不活的──好了,拿起手邊的一塊木頭,輕輕一擊,就馬上消除了這些人可能提出的任何要求

最後再提出委婉得讓讀者不能不接受的、與前面相同的論斷

「……雖然必麒麟是一位以大英帝國利益為優先、帶有白種人優越感的帝國主義者,但以現在我們同胞的行為逆推,我對如此的記載,只有羞慚地接受,不認為是刻意的污衊,反而應該說是沉痛的見證……」(頁7980

儘管,杜氏此結論裡用了「但以現在我們同胞的行為逆推」的前提1,這樣的理由來合理化它的斷言,但是,作為一個嚴謹的歷史學者,且是大談「台灣心」的「院士級」的歷史學者,何以能對必氏所提的事件,與必氏對事件的描述與解釋,如此輕易地接受?真的我們台灣的學者,留日的一定多對大日本帝國的舉動缺乏獨立思考的能力,留英的就必須對於大英帝國的記載不由自主的背誦、謳歌?──會是由於歷史上的英日同盟,在他任主任委員且負責總訂正的「認識台灣」社會篇裡,就當然不敢觸及關於日據壓迫台灣社會的史實,也不敢提及姚瑩和劉銘傳之類抵抗外侮者對於台灣社會的貢獻嗎?──此外,關於必氏「老台灣」一書,研究者因杜氏對它的倚重,特別細讀兩次,其中除確有杜氏所引用者,但是我也看到必氏在來台灣多年後,回國的前一年,所寫下的觀感,所謂

漢人真是一種高深莫測的動物!兼具人性中最好和最壞的本質。」2

原來,杜院士所引用者,不過是必氏聽來的一個故事,應是比必氏自身遭遇更糟的說法;而後者的斷言,則確是必氏在多次與漢族交往後,必氏腦海中對於台灣南部漢族觀感的一個特殊總結;試想,以它與杜氏所接受並且向讀者傳播的「漢族」的「本性之殘忍、貪婪、缺乏道德良心」相較,有多大的差別?──杜氏沒有想到嗎──或者杜氏已是那種指定學生代為讀書的老教授,自然老教授只讀到學生代為找出的那些資料,沒有機會接觸同書裡一些其他應該參照、辨證與思考的資料?(案,依研究者看來,原書所提的殘酷故事,說是以自己活著的親友為殘酷的對象,實在不合正常人性;不論漢族或原住民都應不可能;必氏筆下或有錯漏。此外,依必氏所述及的布袋嘴一帶,在日據時期資料裡,該地人民的生活條件極差,如果上溯清代時期,依所謂「饑寒起盜心」,則或非不可能;至於,以外國罹難船隻為攻擊對象,則除應考慮此盜心外,過去外洋人是否曾對他們攻擊,或嚴重觸犯他們的禁忌之類,都是今天已認知到多元文化的我們應該加以考慮的。杜氏怎麼可以輕率的照單全收?──這不應該就是他所謂「台灣心」或「台灣魂」的主體性!

(三)違背學術嚴謹態度的權威論斷

該書裡有一篇題為「宦台『悲歌』」的文章,極盡諷刺之能事;其內文對於當年就任台灣海防同知的孫元衡,由他就任之前的恐懼,經歷不斷的懷鄉,到離任時的愉快,都成為我們院士攻擊的對象;略引杜院士傑作如下:

『赤崁集』作者孫元衡,安徽桐城人,康熙四十四年(1705)出任台灣海防同知,……海防同知等於全台警察總長,……從受命起到離台……寫了360首詩,……第一首就說:……神州雖大,卻無立足之地,對奉命到台灣懷著無限的恐懼。他告別親友請他們勿哭啼,來台灣當警察總長好像被放逐到西伯利亞似的。」(頁95

然而,作為一個文人,擔任一個傳說有「番族」出草、漢族動亂的海外島嶼的警察總長,試看當年過黑水溝的危險情形:

「……舟人笑語喧,金廈一瞬至,北風橫作惡,忽爾掀大地,波濤起萬峰,一落千丈勢,我舟如一葉,上下不自制;舟子散髮呼,坐客昏如醉,嘔吐苦萬狀,魂驚膽欲碎,皆拼葬魚腹,誰復謀生意;……

他和他的親友真的不應該擔憂嗎?至於,杜氏最後結論所強烈指責的:「當荷蘭、西班牙的傳教士和商人早在80年前以來到台灣,深入了解民風,而中國派任的警察總長識見卻那麼鄙陋,胸襟那麼狹隘。中國人落到今天這地步,不是沒有緣故的。……」(頁96),更是讓研究者覺得我們的學術權威實在可憐,他怎麼沒試著想想,「荷蘭、西班牙的傳教士和商人」的動機是什麼?前者是為了可以上「天堂」,後者是為了高額利潤的吸引,孫氏確實沒有那類的動機至於所謂「深入了解民風」,則是由於清朝對於初入中國版圖不久的台灣,官方太早就有尊重原住民而給予保留地的習慣1(友人曾笑謂比今天西方人的尊重原住民早了幾百年),或許因此並未深入了解,這真可算是大罪過麼?

        不過,研究者真正難過的,其實不是這位日本與清朝文人都重視的警察總長,其文學才華被否定(杜氏文才不錯,但他並沒有挑戰孫氏文才的意思);而是杜氏以歷史學者之權威,竟然在孫元衡的個案上,完全沒有注意到孫氏這個官界人物在台灣的政聲如何?請看「台灣府志」裡的記載:

(元衡)性溫厚,於物無忤。而秉志剛正,不屈權勢。諸不便民者,悉除之;會歲旱,令商船運米,多者重其賞,否則有罰,於是南北船雲集,台人得飽而歌。數攝諸縣篆,署府符,所在有善政。[1]

對於這樣一個有才情(或許略為多愁善感的)但卻盡職的官吏,我們的學術權威竟僅為了他的善感,就說出「中國人落到今天這地步,不是沒緣故的。……」的重話;如果套用權威者的這種權威句型,這樣的學術權威掌握台灣的教科書課程指導與歷史文化的最高社會教育機構,研究者恐怕,我們的後代有一天回顧起來,或許倒真會發出「我們台灣人落到今天這地步,不是沒有緣故的」一類的怨嘆!2

 

二、葉石濤皇民化的「台灣文學史綱」1 及「台灣文學入門」2

葉石濤是日據末期的文藝青年,1943年前後,未滿18歲就得到日本在台唯美派的皇民作家西川滿的賞識;以一個台灣青年竟能在日本人主編的文學刊物上刊出文章,當然是不容易的事。不過,對於研究者而言,他是個謎樣的人物;看他的自述,既說自己「況且我父親賦閒在家的時候居多,家裡只靠六甲多田地的地租過活,日子過得非常辛苦。還好我是個很迷糊的少年……3,又在同書的另一篇文章裡說「我家在台南府城也算是書香門第,擁有沃田幾十甲,絕不是泛泛之輩,我自幼過的生活的確也是『高人一等』的4,兩者的差異明顯,既是自幼如此「高人一等」,如何又說「日子過得非常辛苦」?此外,在對於台灣抗日史的認知方面,既說是

「我自州立台南二中畢業以後,立刻應聘到台北,……在台北遇到了可敬的一群先輩張文環先生、呂赫若先生、龍瑛宗先生、楊逵先生和吳濁流先生。他們都是台灣新文學運動的鬥士,……我在這一群優秀的知識份子的諄諄教誨之下,通曉了台灣和台灣人被污染、被壓迫、被欺凌的四百年歷史。……」1

但是在同一書裡又說

1946年春,……我認識了幾個相當特殊的朋友。……這一類人物從來沒有在我的生活範圍內出現過;因為……光復後才20歲左右的我們這一代青年,根本不知道在日本殖民統治的50年又四個月中,台灣人為爭取自由與解放,不斷抗爭的一段慘烈的歷史,自然也不認得台灣舊抗日份子的思想型態」2

真是很離奇的衝突,他的台灣人對殖民統治的抗爭史到底是何時啟蒙的?至於,他以白色恐怖下的政治犯受刑人身分,在刑滿出獄後竟能在國校擔任負責思想與安全的訓導主任3並且可以

公餘的時間,逍遙而自在可以建構不被任何事情擾亂的精神生活4

──雖然,他曾一再描寫過情治人員來干擾、監控的場景,但是曾經擔任訓導主任與在那時代﹝1978年﹞,濃厚軍方色彩的黎明文化事業公司竟能為他出版「葉石濤自選集」,與那整個白色恐怖的時代氛圍,實在是極不協調[3];所以,他真是一個謎樣的人物;他與名作家鍾肇政曾互稱為「台灣文學之鬼」,今天他們都是當紅的文學界的大師級人物。研究者原來有意在破解與其相關的種種謎團後再研討其大作,甚至,願以所謂「但開風氣,不為師」的角度來包容它所有的缺點,何況葉氏更模糊自己從事文學史工作的重要性,自稱

究竟史綱不同於完整的文學史,它充其量只是給後來者提供了一些資料與暗示而已1

但是,想到那些尊重文學、熱愛文學、對於文學的社會性功能有熱切期待、希望由大師的著作裡吸取文學滋養的青年們,應該有不被誤導的權利;所以,對此一應該嚴肅對待的問題,雖然其高明的徒輩還以所謂:

印象主義的評論者往往對於作品投入情感,融入作品,投射自己的經驗,重塑作品,再將自己的思惟傳達出來。2

強調葉氏似乎只是「投射自己的經驗」、「將自己的思維傳達出來」為他製造可以主觀,不需接收批評、可以充分閃躲的地位,也就是,雖然葉先生及其徒輩一再以「充其量」這樣似是「自謙」的模糊字眼或「投射自己的經驗」,處理嚴肅的文學議題,研究者仍要就該文學史綱及其續篇「台灣文學入門」裡的內容──主要以日據與其直後至1950年代的台灣文學史的部分為對象,依「文學」、「社會」與「歷史」三方面,不惜篇幅地予以批判:

(一)「台灣文學史綱」的文學解說:

作為一本台灣文學史的開山之作,該書標榜台灣文學在我們的時代裡應該有其「主體性」,並強調「寫實主義文學」的重要性,這當然是正確的方向。但是,「主體性」和何謂「寫實主義」都必須透過真實文學作品的舉例,才能給讀者真實的啟發;很遺憾的,這本史綱的最大缺點,就是該書除了在第一章清代舊文學部份,由於所「參考」的前輩著作裡本有引用作家作品外,該書幾乎全不引用原著作品,以致其文學性太低,甚至,也有嚴重的錯誤;在其文學性方面讀來,它只有來自葉氏形式鏗鏗的文辭與流利的筆觸,讀者卻很難看到可以印證其對台灣文學家做出論斷的任何原著的重要片段;於是,該書真是一本對文學本身極為獨裁專制的著作,既使在「文化沙漠」的所謂「威權時代」1,甚至在德、日法西斯統治的國度,有哪一本重要的文學史能以這樣的文學型態面世──既使是1943年,在日據下黃得時氏發表的「台灣文學史」2三篇,也不曾那樣的獨裁、專斷──或者硬要說因為是「史綱」,所以讀者就不應對此計較;那麼,我們就直接來關切它所存在著的嚴重誤導,以免最具有台灣主體性的偉大文學作品與其他的文學作品混淆,此舉兩個具代表性的例子來看:

1、吳濁流的「亞細亞的孤兒」:

吳氏的這本著名的著作,在本研究第二章裡,我們已引述過日本著名的文學評論家譽為

我在閱讀進行中,看到胡太明造型後面活生生的著者的表情,那並非兇猛而劍拔弩張的,但卻顯示著非把事體的實態徹底地追求到不可的,頑強的勁力。因此,他控訴的力量非常深刻。

從追蹤一個知識份子的生涯來捕捉社會的廣袤,使歷史之潮流浮現出來的力量,符合大河小說的傳統,我感到與閱讀羅曼羅蘭的『約翰克利斯朵夫』、扥馬斯曼的『勿田勿洛克家的人們』以及巴金的『家』、老舍的『四世同堂』時,同質的感動。」

然而,這樣優質的文學名著,在葉氏的該書裡,對它的介紹竟然只佔有不到兩整行的地位。並且其介紹詞,全引如下:

吳濁流卻在暗地裡寫作『亞細亞的孤兒』,以紀錄台灣人悲慘的命運,等待著黑暗逝去、光明來臨的日子」(頁62)

在吳氏這本傑作裡,主要的題旨是「等待」黑暗逝去?請回顧第二章關於該書的各討論,那怎會是一本表現「等待」的文學名著?葉氏是根據什麼如此論斷?──這只是不經心的葉氏「印象」上的一項誤失?是由於他採取個人的「印象」觀點,不需引用原著內容來印證,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大錯?或者真的吳氏該小說的主旨是在討論與「等待」相關的主題,只是別人功力不夠,沒有日本西川滿一脈法國文學的師承,讀不出來?還是作為讀者的我們,其實不應該乖乖相信葉氏獨裁而專制的見解?──為了進一步了解,遍尋葉氏多產的評論,很遺憾的,也只是「印象」式的寥寥數語。換言之,葉氏對待文學作品,原來完全不是以文學作品是否具有其動人的文學質素為考慮,而是以作品是否合乎他個人的特殊的觀點1;此以另一篇印象錯誤的評論為例,那是在清華大學的第三屆「當代中國文學國際學術會議」上,針對「研究日據時代文學應注意哪些盲點」的問題,作為文學史家的葉氏的發言;竟稱

吳濁流是大地主後裔,他的小說從沒有一句反映勞工農民的痛苦,他是站在大地主的地位來談民族主義的問題……1

這就又是一次背離事實,明顯鐵口獨斷的「印象」說辭──不說有良心的個人絕對有突破其階級背景的可能,研究者立刻就想到「亞細亞的孤兒」裡的主角胡太明,他對台灣女工那相當深刻的一段關心:

他時常花些薪水買些番石榴和柿子等水果,分送給女工們吃,……他總是儘量協助他們。……一個懷快足月的女工阿新嫂──他勸他去休息,……阿新嫂那張喜氣洋洋的產床,頃刻間竟變了屍榻。……(回想)他到阿新嫂家去,……房子裡很暗,也沒有點燈。……他一直走到正廳前,正想踏進去;忽然看見地下有一堆東西,差一點踩在腳底。仔細一看,原來是個約有五歲左右的小孩子,裸著身體睡在地下。再裡面也有兩個躺在那裡。」

吳濁流也關心農民阿新哥的生活,有阿新哥的自述為證:

我本來也有八甲山地,……每一甲地只補助了四十塊錢,算算開墾費就要一百五、六十塊錢,但是種的甘蔗由會社隨意定了價格,實在太便宜了,像白白送他一樣。……如果不種蔗,不會這樣窮的……」(頁96~99)

為何這些明白而深切的關懷竟似完全不曾進入我們這位文學宗師的印象裡,以這樣的「文學批評」所組成的文學史,對於眾多仰慕其鼎鼎大名的文學青年,將能由其中得到多少的文學滋養?

2、張文環的「在地上爬的人」中譯書名為「滾地郎」):

張氏被葉氏稱為日據時代日文作家的翹楚,「在地上爬的人」是他的畢生大作;在葉氏筆下張氏的事蹟佔了近一整頁,其中對該書的介紹詞佔了這樣的六行:「這是以梅山鄉為舞台描寫日本統治台灣五十年間的台灣民眾的真實生活,特別注重台灣農民在『沒有做人條件』的殖民地統治下的被虐待的生活。……張文環的文學最接近十九世紀現實主義的文學巨匠……」(頁63),但是,這所謂「殖民地統治下的」,真的張氏是強調這主題嗎?讀者如果沒有時間閱讀或找不到譯本,請看該書結尾時對於主角啟敏──一個「在家裡一直受欺壓」、只唸了公學校一年級就被迫退學的養子──的敘述:

啟敏上氣不接下氣地趕著腳步,浮現他腦海中的是:自己的一生都是繼續被騙著,且因沒有知識,勞苦一生。1

讀者在其中可嗅得到任何與殖民地統治特別明顯有關的訊息?據筆者所知,1940年,葉石濤第一篇小說「媽祖祭」投稿張文環主編的「台灣文學」,入選為佳作;張氏娶日女為妻,另娶一台女為妾,以流利的台灣日文出名;1942年東京召開大東亞文學大會,張文環為台灣代表;1943年,他獲頒皇民奉公會的「文學賞」及台灣總督的「台灣文化賞」;至於,在那個時代的史實上,他有1941年到1945年間,張文環曾在座談會、評論、隨筆、小說及受訪時,針對台灣陸、海軍志願兵、學徒志願兵、徵兵,乃至軍夫、軍屬的抽調等問題,零散發表的意見中,其中以有關志願兵的言論最多2的表現,即他那四年的社會活動裡,都讓人看不出他對日本殖民統治有明白的抗拒外;這時期裡,他的著名小說,也都只是努力的描述發生在社會角落的悲劇,並不曾對統治關係發表什麼自己的關切;換言之,張氏雖然在戰後的文章中確曾對當年日本的殖民統治有相當批評[4],但是自他從來的文學作品裡,以「在地上爬的人」一書言,其作品沒有對日本殖民統治提出明確的撻伐,對其日據下的創作方向言,毋寧是一種合理的、一致的延伸。葉氏何以如此任意地給他帶上「特別注重台灣農民在『沒有做人條件』的殖民地統治下的被虐待的生活」的大帽子,豈是對已故文學工作者理念的尊重?對於有心由台灣文學史裡吸取養分的文學青年,這將是多麼不可原諒的混淆!



1 「台灣心、台灣魂」,杜正勝著,河畔出版社,199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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