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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三節 「認識台灣」教科書裡的皇民化佈置─ 續一關於「志願兵」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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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土‧‧‧郭譽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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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邵爺

第三節續一 ──

(五)關於「志願兵」[1]的實際

是否讀者也感到前述各方面的表現,對於我們的學子已有「頑夫廉,懦夫勵志」的意義?然而,卻有些所謂「學術著作」裡,總愛強調日據末期日人提出「戰爭體制」後,我們先民就懾於日本人的淫威,在「皇民化運動」的欺騙與驅使下,大多數先民都成了日本宰制者欺罔與威嚇下的可憐「皇民」,他們最多只提出日據末期用來威嚇我台灣人的幾個民間大慘案,如「基隆李建興案」、「東港事件」、「蘇澳漁民事件」,似乎除了這些大案裡的數逾千計的台灣人圖謀不忠外,絕大多數人都在恐怖下就成了順民1?尤其,他們喜歡強調當時的青年人是都被「皇民化」「南進」與「聖戰」之類的口號所迷惑,志願地泯滅個人的良知而成為侵略者的幫兇?──事實絕非那樣,下以幾個例子2來重構那時青年志願兵由「秘密抗爭」、「記恨、報復或逃亡」到「陣前起義」的三個真實面向:

 

1、潛伏著的,細膩的、堅持的秘密抗爭

 

這應是在日本當局長期強烈宰制下,我們先民逐漸發展出來的抗爭方法之一,在情勢不許可之下,極強烈的抗爭模式;據學者對於一位平素利用自身「保正」身分,為台灣人向日本人爭取權益的抗爭主持者1(日據時期公學校畢業,家貧未升學,入「漢文書房」)的訪問資料所顯示的真實面向如下:

 

日本軍在太平洋戰爭中節節失利,日方為增加軍員,開始在台灣徵募所謂『陸軍志願兵』,其實就是強迫台灣人前往充軍。

 

當時正擔任保正的職務,日本人認為保正應起示範作用強迫他簽名表示願意參加陸軍志願兵的行列……雖然一再抗議但為形勢所迫,只好屈服;……筆試雖然交了白卷,以示抗議,但仍然獲得通過

 

當時隊上的台灣籍士兵多半是被迫參加所謂的『陸軍志願兵』,雖然為日本人流血賣命,卻仍遭受隊上其他日本兵的歧視與挑釁,使他們對日本人產生非常的不滿,三番兩次的幾乎與日本兵發生直接衝突,身為一個台灣人,……他曉得一旦台灣籍的士兵與日本士兵發生衝突,結果必是台灣籍的士兵吃虧,因此他總是私下勸解,要他們暫時忍下,等待適當的時機

 

終於等到了……算準了部隊開拔之前,將有十分繁雜的移交與準備工作;隊上的長官必然無暇受理如打架、群毆這種芝麻小事,於是他帶領了幾個台籍的士兵,把一個平時行為最囂張的日本兵狠狠的圍毆了一頓

 

據該紀錄,他雖然受到部隊長官的顧忌,「派他留守在馬尼拉處理文書工作」,但是,他「仍不改其原則,利用其職權對於台籍士兵仍特別照顧」;其方法是

 

由於當時每日所分配的口糧,常常不足以吃飽,便多報人數,領取超額的食物,分配給留守的台籍士兵食用,使大家能夠吃飽」

 

這是我們一位在菲律賓渡過了四年「志願兵」生涯的台灣先民,對於日本統治者抗爭的堅持1

 

2、對於宰制的反抗──記恨、報復與逃亡

 

當然,並不是每位具有抗爭意識的台灣兵都能這樣細膩的進行抗爭。應該指出,這時最平常的反抗形式是「記恨」;人們在被宰制的情境下充滿著無奈的憤懣,不是等待機會尋求對個人「報復」;就是如果時機成熟,他們就會尋求「逃亡」──他們被派到人地生疏的戰地,要找到可以庇護的地方真不容易。所以,「記恨」當然是最容易存在的型態,因而有些台灣人就留下這樣的回憶:

 

當時我的年齡小,身體也很瘦小,有一次,我無法和一般大人扛沉重的木頭,被一個日本人罰站,而且還用番刀丟我。我心想,日軍的局面已經不好,還這麼囂張,你給我記住,以後會回報你。1

 

同時,我們可以見到不少這類關於「報復」的記載:

 

日本投降後,……有人在這個時候就進行報復,修理以前欺負台灣兵的日本人。作法是台灣人把『仇人』的名字寫張條子,印上章,指定對方來報到。對方接到紙條後,很聽話的立即『報到』,自然就被修理一頓‧……這個方式真管用,有的日本人的確很『九怪』,動不動就欺負台灣人。也有比較『九怪』的台灣人,仗勢欺負自己同胞,他們也是被這種下條子的方式修理。帶我們的日本長官很照顧我們,我們沒有為難他們。」2

 

但是,顯然,這樣的「報復」是要到日本戰敗投降的時候,才可能實現。對於憤懣不平的台灣兵,那要經過太久的忍耐;對於實在早已忍耐不住的人,「逃亡」就成為最後、最大的抉擇(因為,「逃亡」在軍隊裡是極危險的一條路)。我們看當時一位「逃兵」3,由「記恨」到「逃亡」的掙扎過程:

 

住在隔壁的堂嫂,挺著懷胎九月身孕,被警察叫去拳打腳踢,一昏絕,即澆冷水,繼續用刑……」

 

對於日語流利的家庭……給予稅賦及其他方面的優惠,台灣人為獲得優待,不得不熱心學習日文‧如此利用人性弱點的統治體系,手段雖巧妙,旦卑鄙下流。

 

伴隨皇民化教育,日本統治階層更強制神道信仰。……燒毀、丟棄各家庭的佛像,另設置天照大神像,這些作為令台灣人痛心疾首

 

他當場將我打倒在地,雖然我咬牙忍耐,但仍遭痛毆。我對他說:『這老婆婆不能走路,嬰兒也不會成為我們的敵人。』結果又招致一頓毒打。他大吼『你是台灣人,才會想放過他們,這老太婆可當連絡員,這嬰兒長大後會變成八路軍。』於是,一等兵便用刺刀把老太婆和嬰兒刺死。……殺了老太婆及嬰兒後,一等兵餘怒未消又用槍托毆打我痛入骨髓連站都站不起來。當晚我在懷恨中哭了一整晚,暗道『畜生!好,我要逃了。』」

 

「我想:『要逃,就只有趁這個機會了。』一九三九年一月九日,假期開始我立即回去看母親,……母親當晚便發燒達四十度,四天後便因急性肺炎而離開人世;父親也在十天後同樣因急性肺炎去世。由於假期僅有三天,我在葬禮結束後,立刻逃往親戚家。……親戚們七嘴八舌地對我說教,還有人指責我是不孝子;但當我說出在南京的所見所聞及自己所作所為,表示:『我再也不想去那種地方』時,姑母二話不說,便給我二百元,這在當時是一筆鉅款。我決定用這些錢購買船票,和弟弟二人逃往日本。……」1

 

那是怎樣地讓人簡直要同聲一哭的委屈與掙扎的過程!是一場怎樣堅持素樸人性原則的平凡的努力!他沒有出類拔萃的條件,但是堅持住了廣大平凡人性裡,對於每個生命尊嚴的深切渴望。

 

3、在海南島的陣前起義:

 

這應是前述潛伏、堅持抗爭的自然結果。在適當的環境下潛在抗爭的形式,會以更激烈的起義暴動的形式表現出來,對此,我們沒有直接以純粹「志願兵」身分起義的資料(案;當時聲請「志願」從軍,但不一定能入選為軍人,多數成為非戰鬥員),就看三位台灣非戰鬥員的經歷,以下先檢視一位海軍通譯,1924年生的羅崑茂先生自述的起義經過1

 

因為自己親眼看見,日本人簡直不把海南同胞當人看待,日人規定:中國人見到日人,一定要敬禮,否則即遭日人毆打,日人看到椰子成熟,只要他想喝椰子水,可以隨便命令任何一個中國人爬上椰樹摘下,否則便被毆打

 

最令人憤慨的是,日軍每次接到上級撥下的新軍刀後,必然要拿中國人『試刀』一次,在試刀之下慘死的不知有多少人

 

我到達海南島不久,便有投奔祖國的念頭,並準備聯絡幾位台籍青年一道起義。後來,日人見我的言行有點異樣,恐怕我逃亡,把我調到廣州灣

 

經兩個月的策劃,本來約好一、二十人同時起義,但日人似已覺察,我們只好在民國三十四年初的一點凌晨許,提前率六人起義,由我在營外高地上,以一挺機槍掩護其餘六人脫出營門,我當場打死日軍二人,然後率其餘六人,攜一挺機槍、六支步槍、手槍及擲彈筒二門,子彈數百發……日軍曾經追擊,但為我接應部隊攔截

 

再看一位1924年生,以警察身分被日本當局徵往海南島擔任警察工作的柯仲英先生的記述1

 

日本軍人對海南島我同胞實在太殘暴而沒人性,每當我以警察身分出面干涉,不但無效而且連我自己都要被日軍毆得遍體鱗傷;其次,是日人如要殺人,不問青紅皂白,祖國同胞不知多少人枉死」

 

「日人見我的情緒不穩,於三十三年(1944)底改調我為陸軍,並派在瓊山訓練營,訓練三日;但早在我當警察時,已與我游擊隊副司令兼保安六團團長揚開東取得聯繫,並在訓練期間與營區一位挑水伕(我特務人員)接洽保安六團接應起義,我和同班台籍志士三人起義,逃出後在山區迷路,日軍動員四千人圍捕,幸被游擊隊保安七團救援,始免於難

 

我到達山區後,一共帶了手槍二隻,手榴彈五發,子彈百發,機槍一挺,沒能殺死日軍,只好把這些兵器當戰利品了。游擊隊特別宰豬表示歡迎我,並命我當中尉排長,後來並代理連長繼續從事對日諜報及滲透工作

 

再看一位1920年生,被派到海南島農場指導員的農校畢業生,林貴傑先生的經歷2

 

接獲日本台灣拓殖株式會社命令,派任海南島農場指導員,是時自認身為農校畢業生,可藉此充實自己所學,也不錯,何況這是日本的命令,誰能違反?

 

「……軍用電話柱被人砍成兩節,……據士兵們說,係前幾天晚上中國游擊隊砍斷的,第二天日本軍為了報復發動數百名海軍陸戰隊包圍附近部落,將男女老幼全部刺殺殆盡,並放火燒屋。當時如何追殺,一個都不讓他跑掉,慘叫的聲音等等,日本士兵很高興地在講給我聽,一點憐憫的表情都沒有。………天呀,……從今天起我和他們一起生活在戰地了

 

每天辛苦勞動十小時以上,隨時都要遭受日本人的打罵,而且伙食是分明的,日本人食好的、住好的,講究衛生,台灣人食的是爛魚白菜湯,既不營養又不衛生……」

 

「(1940年)農場突接日本海軍命令……令我負責先行調查市場狀態,從此可以整天在外廣泛的與中國人接觸,這是我期待已久的好機會。經過幾次相談……雖然初見,但彼此都很信任,這大概是由於血管裡流的都是中華民族的血液吧

 

經過無間斷與台籍軍警人員秘密聯絡結果我們的反抗力量逐漸有了規模;日本軍營中高通譯、歐通譯,特務部的林通譯、楊阿香、廖雲、周順,日本國際電信局何阿木等同志,均同意參加我們的抗日陣營」

 

由以上「秘密抗爭」「記恨、報復或逃亡」到「陣前起義」,這幾個面向的史實,我們是否可以深深感受到他們與前述青年學子的奮鬥傳達著一貫的精神,其中確有悲情,卻絕對更有我們先民的理性與感情的增長,慈悲與智慧的啟發;而教育的目的,豈非就是要啟發人們這類堅韌的勇氣,以使人們面對歷史與社會的複雜現實時,知所堅忍、知所抉擇、知所奮鬥?這真會是「皇民化運動」所能窒息扭曲的精神?──這些精神又怎會是今天研究台灣史的流行語──所謂「悲情」兩字──的哀怨精神所能比擬?

 

二、在關於「日據時期的各項建設」上:

 

(一)關於日據時期「衛生建設」的假象1

 

在「認識台灣」的歷史篇裡,有專門的「現代衛生觀念的建立」一小節,其內容是強調「日本殖民統治之初,總督府就積極建立近代公共衛生和醫療制度;建造自來水工程……以及實施預防注射、隔離消毒、……等防疫工作。……並且改變台人的醫療衛生觀念與習慣」(頁79~80);然而,由上述日人設計使我台民吸食鴉片的史實,顯然與我台灣人的生理與心理衛生息息相關;再由過去研究我台灣先民,在1906年至1941年的36年間,因營養不良而平均壽命不到25歲的事實,顯然我們可以明白的斷言,至少在所謂「衛生建設」及「精神建設」上,對貧困的大多數台灣人而言,他們沒有基本的營養條件,也沒有接受現代化醫療服務的經濟能力,日人的衛生建設實在是缺乏意義的。更何況,以日據後的公醫在實施徵兵制度時竟濫用職權,造成「富有者雖然身體強健也可以免徵,貧窮者雖有宿疾也無法避免2的現象,對於劉銘傳時代發軔的公醫制度1言,絕對不會是一種值得誇耀的進步。更不要說打開當年各公立醫院的就醫統計,日人就醫及住院比例遠在我台人比例之上,而我台人年死亡率也遠較日人為高的事實;至於,對於所謂「醫療衛生觀念與習慣」的歌頌,研究者認為它們與我先民缺乏基本營養的嚴重性相較,這「醫療衛生觀念與習慣」,恐怕沒有太多意義,甚至可說,絕不會是真正的習慣,而只是應付考試時的標準答案與備作警察大人例行檢查時的必備工具而已。所以,戰後光復初期,作為著名的文化人的吳新榮醫師會有如下的感嘆:

 

一般的人都誤信光復是復古,把科學與醫生都放在另一邊,而捧木偶和乩童都來作老祖公。因之,下層階級的受災者不計其數……例如:拒絕打預防針、反對灑消毒水……2

 

由此例看來,部分日據時代所謂的「文化建設」,大抵都具有這樣的特質──如果在自身族群人口被消失了近四分之一之後,又受到統治者長期的殘酷宰制,無論那一個被統治的落後民族,不能信任其統治者應該也是很自然的事。

 

(二)關於日據時期「教育建設」的實際

 

在前面我們已提及不少關於當年台灣再日本殖民統治下的實況,現在來看在「認識台灣」的歷史篇裡官方的敘述如何?它主要是以「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的教育、學術與社會」的專章(頁71~76),以「公學校為主的教育設施」與「注重實用的中等以上教育」兩小節介紹,前者強調「1945年的入學率」、「官方統計日本殖民統治末年懂日語的人口」及「日語……成為台人吸收現代知識的主要工具」;後者則稱「最初僅設立修業半年至二年的職業講習所,……。1919年以後,雖然各地陸續設立普通中學,但總督府為了因應技術勞工的需求,仍繼續偏重職業教育」,「在總督府殖民統治下,初期不鼓勵台人子弟學習人文學科,而以培養公學校教師的師範學校和培養醫師的醫學校為重點。……」;以下我們僅針對這樣的敘述來考究

 

對於前者,它所舉出的兩組統計數字,儘管,它還配上一個「好看」的日語普及率曲線圖,但是,研究者仍認為很有問題,因為這類統計在殖民地實在僅具宣傳意義,並不作為真正施政的重點;所以在日據早期其教育負責人會指責政府,稱

 

若重視教育,何以1,400萬日圓預算中,教育費僅30萬日圓,……明顯的教育經費實在太少了1

 

而且,當年更發生過

 

國語傳習所……發生總督府官員視察之際,臨時借用書房學生以湊人數之笑譚」2

 

這怎能成為我們教科書的內容!至於,後來教育經費確有相當增加,但是,那不是用在日本人的小學校,就是很巧妙的只用在台灣人公學校的校舍與大門上3。前曾引范麗卿女士的所稱「……踏入小學校……他們是小班制二十名一班。而公學校……大班制四十名一班,……小學校所有的設備,……這裡的一切裝設,比公學校好幾百倍,……學校裡所用的桌椅,都是上好木材,……黑板大又黑,天花板上有好幾台垂掛型電扇,……所有的教室都鋪敷地板,連走廊上也一律安置厚厚的木板,派用好幾名台灣人當校工承擔整理工作,不只是教室、走廊,連廁所地板也搽磨得油光亮麗,運動場所大又美……」及當年日本學者所謂的

 

教育費八年間增加四倍,學生數增加二倍以上;街庄住民負擔的經費則增加十一倍餘,經費的增加其所以遠在學生數的增加之上,主要因為完成校舍及其他的設備1

 

有如此「差別待遇」的實情,我們的編輯教授怎麼不加以說明?

 

此外,我們了解貧困社會裡的就學率低下的情形,在「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中國傳統觀念下,「失學」大都是由於經濟的原因;換言之,在日據的數十年裡平均死亡年齡竟盤旋在25歲以下的史實來看,其與經濟生活密切相關的所有統計數字,實無可能突飛猛進的理由,所有進步的數字可說都有加以說明的必要。所以,不僅前述「差別待遇」問題的內容,至少應在注釋裡說明清楚,並且課文所列該數字資料實在不值得相信。(如果課文不能取消該數字資料的話,研究者建議加入前引公學校女孩們進行主體覺悟性的抗爭內容如下:「雖然遭到歧視的待遇,也罷;我們是『忍一時之氣,來完成大事』。在比賽中大放異彩,無論是田徑賽、打球、拔河、騎馬相戰等等,甚至打木劍、跳舞比賽,我們是樣樣『讚』,以壓倒性勝利讓對方刮目相看,阮草地囝仔的厲害,說起來呀,我們是所向無敵的一群駿馬,他們卻是經不起考驗的漏屎馬仔罷了」,學子讀來,應極具啟發我台灣主體意識的作用)

 

對於後者,先看由初期「修業半年至二年」的講習所到1919年開始設立普通中學,其中由日據的1895年以來,足足有20年以上時間,台灣人才在日本殖民統治者手裡爭取到受中等教育的權利;很遺憾的,顯然課程編輯者並未重視這個爭取的過程,所以無論課文或注釋裡都沒有片言隻字的介紹;並且,那是全台370多萬人口,台灣人竟只有一所普通中學呀(1898年,日人在台北有第一所中學校;1914年,在台南有第二所中學校)。至於,所謂「初期不鼓勵……學習人文學科,而以培養公學校教師的師範學校和培養醫師的醫學校為重。」,似乎暗指「不鼓勵台人子弟學習人文學科」,只是日據時期的情況,史實絕非如此。

 

因為,日據一貫的教育政策,就是初期後藤新平氏的

 

對於智育開發,我們必須防止陷入荷蘭和印度之弊害……只道教育是好事,未經深思熟慮,便貿然開設學校,乃是貽誤殖民政策的做法

 

其實際的作為則是第一章已提到的澈底「洗腦」式的訓練,那真是威權得不知人權為何物的「生活教育」,正可印證當年某些日籍校長對於日台學生打架的「教育」觀點:

 

吵架、打架是把台灣人當作對等的人看待,才會發生的。我們這裡是把台人當作人以下的東西看待,所以絕不會發生打架、吵架的情事[2]

 

然後,我們再一起來查看教科書在本段的敘述,顯然,日人的上述教育設計,絕非是該教科書注釋裡的所謂「差別待遇」、「隔離政策」之類名詞所能涵攝;其居心如此,相對於所有人文學科都應注重研究人的歷史、人的價值與理想;當然就不是日本統治者在台灣所樂見的發展。然而,日人的教育設計是如此的非人性,原本編輯者應該正可以由此幫助學子們接觸到這個問題的核心,充分了解日據時期所有的教育、文化、學術、社會各方面的歧視本質,引出學生經由形式探向內涵深度思考的成就感;但是它卻用一、兩個空洞的成語加以模糊,放棄掉這個極重要的啟發平等、人權與思考能力的機會,真是奇怪;──換言之,那50年一定是個極為物化的時代,當一個具有人類靈魂工程師地位的教師與必須極為關切人類任何疼痛的醫師,他們的養成都不能取得人文學科支援的時代,想來,既使將它放在所有人類社會的辯證發展的視野上看,一定也絕少有社會能容忍這樣對於人文的長期忽視,如此地將台灣人僅僅當成工具對待1?那麼這又怎可能有什麼理想的教育建設與醫療建設?



[1] 台籍「志願兵」起於1942年,由陸軍開始;1943年再徵海軍志願兵,1944年因「踴躍志願」而開始行徵兵制度。據日本厚生省於1948年公布,以「一視同仁」而徵召的台籍志願兵,共計達20萬人以上,戰死者達三萬多人。戰後日本官方對傷殘者與戰死者撫卹,每人可獲日圓千餘萬元至五千萬元不等,但我「台籍志願兵」卻因日本法庭認定「非日本國民」,故僅能得五百萬日元以內的撫卹金;為此,我台籍志願兵曾努力爭取,但皆徒然。

 

1 關於此一點,筆者懷疑如果真有一點犯罪的證據,早已屠殺殆盡,如「蘇澳漁民事件」,七十多人被殺,就是例子;大案可能多是嚇阻性的恐怖,而真正的案子,恐不會公佈;例如:1937年,宜蘭礦工700餘人起義事件;1938年,日軍久留米油庫被炸事件;同年,密謀炸燬基隆日艦事件、霧社原住民破壞日軍需生產與交通事件,及高雄、六甲等地發生反戰暴動,被殺害台胞200餘人,被捕下獄4~500人,同時日本反戰人士也有40多人;1939年,高雄農民一千餘人,為反對日軍強拉伕,取得武器後暴動,失敗後600餘人被殺;同年,基隆港發生三百軍伕暴動600餘人被殺;1940年,「台灣民族主義青年團」事件;1941年,原住民襲擊台東警察派出所事件;1942年,南投竹山人民反抗戰時措施,被捕數百人;1943年,基隆人民因反對戰時體制,被捕200多人;同年,台北高校學生雷燦南密謀反日,被刑求致死;1944年,台北帝大學生蔡忠恕涉嫌抗日,被捕刑求而死;1945年,話劇演員歐劍窗,因反日而被刑求致死;同年日本投降後,在台灣官兵解隊式的宴會上,為日軍官飲好酒,台灣軍官飲劣酒而衝突的事件,皆不見於坊間著作(見於「台灣地方史」,陳碧笙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發行1990年發行,頁285286287),依筆者所收集的資料估計,在各大案之外,真實的被埋沒的抗爭小案(涉案人無特殊身份,不易被人注意)應該不少。

2 在日據後期我台灣先民的抗爭資料,在戰時體制下,因日人必然加強封鎖消息,以利其社會安定;外人自然難以知悉。所以,在以下我們所舉的幾個例子之外,真正的抗爭事件應該更多,只是絕大多數的抗爭者從來沒有得到他們在歷史上所應有的發言的機會

1 這對日抗爭的主持者為可敬的李萬正先生,台灣雲林人,民國6年出生,公學校畢業後,家貧未升學,入漢文書房,並自修中學課程;1940年以幹才與名望,被選為「保正」,1941年被強迫作「志願兵」,1945年在菲律賓乘船返台,1957年起,任雲林縣斗南鎮農會總幹事,至受該書訪問的1979年止,已連任22年。總幹事期間,公餘進修三年,不但得高商職校畢業文憑,並且農會業務仍蒸蒸至上,極獲地方好評。

1 以上關於李萬正先生事蹟,皆引自「台灣基層農會經營管理之實證研究」,黃大洲著,遠大文化出版事業公司,1981年初版,頁235236。該書出版時代我們的學術界較無意識型態的污染,且其著作是為了非政治的、專業性的目的,所以其內容特別值得有意認知歷史真相的讀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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