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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mon的交換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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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感,安靜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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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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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低
光是想要如何下筆就讓人夠傷透腦筋了,更別說寫到一半時不知所云的情況會有多糟糕!打擊自信心以外,還要因此失去一群忠實的讀者,那種半夜想來都會驚恐的畫面,應該都是每位網路寫手都會遇到的問題吧。
「靈感」到底是啥東東?為什麼文字就只能靠它求生?它要是哪天老大不爽,經過你眼前,卻不肯進入你的思想小憩一下,可能寫作就要開天窗了不是嗎? 為什麼寫作的人都需要靈感呢?它有那麼偉大嗎?如果不靠它,能不能寫出叫好又叫作的作品呢?它們彷彿就是文字賴以維生的毒品,每次都只能碰碰運氣 ,就在毒癮發作的同時,你就要設法找到它,然後將它吞入口中,慢慢的……讓時間融化它,接著,你就會發現雙手十指不聽使喚的在鍵盤上飛奔,每碰按鍵一次,就能將動感的文思編作一行又一行的神話,等著別人來朝聖。聽起來就很吸引人不是嗎?上癮真的會讓人以為靈感就是唯一,沒有了它就什麼也不能?
有時候我真想一拳把它揍扁,這樣就不用看它臉色過日子了,可是,在我還沒找到其它法子之前──它不能死──死去的靈感就像霧散盡的水氣,凝聚不了,就只能在空氣中蒸發,什麼也不是了。在我的想法裡,它還有另一個暱稱,就叫作「吵死人的麻雀」怎麼樣,特別吧!平常日子裡,你無法看不見, 卻能察覺得到它的氣息,之所以這麼叫它是有原因的。當我全神貫注在寫東西時,它就會本能似的搗蛋。先是在我鼻樑上方便,好引起我的注意,然後在我耳邊發出叫聲,這個會導致我暫時耳聾──什麼都聽不見;它耍出的賤招還不只這些……它還會張開翅膀,矇住我的眼睛,我照樣看得見的原因是:它把我對世界的觀感全都顛倒過來;在一堆混亂的排序中,重新排列──但絕不會跟你原來想的是一樣的。它說的冷笑話,也會讓你笑到爆掉,就這樣我的口閉不起來,連舌頭也在笑聲中不停彈跳著,這就是為什麼我跟它的關係是如此的糾纏不清。
跟它相處,要不對它視而不見,再不就要參與它的世界。跟它一同感受對文字的諸多異想,不把文字當文字看,就可以隨手捻來,好不費力,輕鬆駕馭它,享受狂飆的快感。這麼說好像是在褻瀆它神奇的魔力,我豈敢在它面前造次;當我喜歡與文字共處一室後,這隻討人厭的麻雀就變得可愛多了。它需要有個好心的主人照顧,這讓我想起多年前流行的「電子寵物」,只要按步就班的照料,自然它就會長得合乎我理想中的模樣,否則它也會早夭。它存在於每個人的心中,一點都不抽象。當然那些專靠寫作維生的作家們,也許有其獨到之處,可是像我這種業餘作家,連對文學的認知都不知其所以然的人,就偏偏愛寫愛現,那可怎麼辦?一天不寫幾篇,就會鬱鬱寡歡。只不過我沒有賣書的壓力,愛怎麼寫就怎麼寫。
這為我帶來一個充滿創意的點子,將它脫離物質化,不與金錢掛勾;若有,是必須有選擇性的──成為它的奴隸──天天急著將它發行出書,可能會逼死世上最有才華的你喔!把賣書當作行銷來經營,不失為一種賺取名利的途徑,可是這真的是你當初寫下第一篇文章時的出發點嗎?既然這麼世故,還不如去當個奸商,海撈新台幣豈不更佳,寫字能給你什麼好處。我極不願意把這種事說得太複雜,寫作就是寫作嘛,扯東扯西的,只會顯出自己的缺點。
靈感不是給人許願用的金幣,它也是有個性的;我想擁有它,就要先失去它。在失去中先將自己主人的身份,重新恢復才行!我有什麼本事可以這麼說?一個在你生命中的鐘擺:它只能在兩邊中間搖擺,告訴你何時向左邊、何時向右邊;要它完全只偏向一邊,那就不叫鐘擺了。
至今靈感還在,它在我手邊跳來跳去,該是它歇息的時候到了。我不擔心它逃掉,還是死掉之類的事發生,就怕它太黏我,把我當成它的大玩偶。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030&aid=114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