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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 只是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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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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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美低

當你說了不該說的話時,別人會怎麼看你呢?在我們所受制式的教育中,說話有一定的要求,並且受其規範,否則就稱不上是一個有禮貌的人, 更別說被歸類在野蠻人之列了。我們生活的環境將人塑造成必須是有教養的族類:凡事都要有所節制,走出了這條線,你等於就是踏上了不歸路一樣,永遠也別想從別人的眼裡看到肯定或者稱讚的句子,而這樣的人所擁有的也只是社會地位的階下囚,沒有人會給你好臉色看的。

「瘋狂」意謂著不理會別人會怎麼說或者怎麼做,以不是用人的常會想出的方法行事;說話動不動就要吐口水,甚至把髒話掛在嘴邊,把黑的說成白的,是非沒有一定的結論。有時候它是徹底的錯誤,而有時卻又是至高無上到不可侵犯,似乎這樣的言行舉止在文明的世界中是不能存在的;人們經常會想要挑戰這一部份,為的是要把人從禁制中解放出來。所以,有藝術家等之類的特異人士投注其中,他們用別人看不懂也聽不懂的條件將瘋狂從頭到腳佈滿在自己的身上,像是穿著很怪異、說話不按牌理出牌,參雜著各國的語言;有時也會被誤認為胡言亂語──但它其實都是有意思的──除非你靜下心來聽,或許會聽出什麼精闢的大道理出來。

現代人愈來愈不懂得什麼叫做「直接」?只有在衝突的點上,相互較量,可是我們都習慣被教養成不能說實話。眼睛是騙不了人的;說話可以事前就套好招 ,絕不可因為觸及不當的話題而將不該用的字眼自嘴裡吐出,這些都只能在私底下說說就算。遇到當事者你就只能說謊,說一次不夠,還要再補上三四次 ,超過這個次數的也大有人在。一生中你說過多少謊,為了不得罪人,多少都是在為自私辯護──真心為別人的機會恐怕不多。

人都愛聽好話,不好聽的話就放在心裡,別輕易跟任何人坦率的分享,這會遭致旁人白眼,連血光之災也有可能發生;易怒的性格在人身上是很容易發作的 ,也因為如此 ,沒有人敢真正的瘋狂,像是對人說出一百種理由,要對方承認自己的過失與缺點;否定別人就等同是默認無能這件事。人要是什麼都不能 ,那還生在世上幹嘛,豈不多餘?愈有用的人缺點就應該要減少,最好是完美到你無法想像的地步 。

這跟努力學習當個完人的社會意識有觀,也跟個人成就能邁向顛峰有關,功成名就的人是不會容許自己有些許的差錯,儘管表面上說不在意,實際上,自己在意的不得了。不是拼了老命改掉它,要不然就用別的辦法睹住人的嘴;無論是口頭警告,還是矢口否認,總之人對於坦承是避之危恐不及,你能說這樣做的人是錯的嗎?要是你敢指名道姓,下一個受害的就是你。

年紀愈小的人就愈能對此免疫;相對的,那些成熟世故的年長者,則會粉飾太平,假裝什麼都看不見、聽不見。這種情況也違背了人性,無怪乎有人會受不了而跑去自殺,或者殺人。

「真實」究竟是什麼?是一場血腥的戰爭嗎?還是根本就是與人們不願樂見的光景有直接的關連?我不願把話說得太玄,簡單說,話要說的完整就等於你在宣告自己的死期。君子同樣比小人更短命,他們不是失去了做人的權利,而是為要達到完人的境界,不時在刺探他人容忍的底限到什麼樣的程度?所以君子都不如小人活得長久;他們活著時就像不定是炸彈,帶給太多人困擾;小人就不同了,處處吃得開,結果編出比自己年數還要長的謊言,就不算是什麼難事, 嘴也愈磨愈利 ,連自己說什麼都不知道,這會不會是失智的開端呢?

當言論上報時,你會看見的不只是正在發生的新聞事件與社會概況,更多的是如何從謊言之中,正確的評估消息來源的可靠性!說它是八卦,其實也不過是把謊言的破綻重新再修補過,讓你一下子看不出它的真面目,然後取信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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