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Solomon的交換日記
市長:美美低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文學創作散文雜記【Solomon的交換日記】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分版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幸福手札.戀人的崇拜
 瀏覽2,735|回應0推薦2

美美低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老詼訝
美美低

因為太喜歡對方,所以見到面就聊個不停,彷彿要把自己的靈魂全都出賣似的,那樣的愛是不是太過兇猛,比海水倒灌還要激烈!

「講話」原本就是為了要把心中的意思給說出來,要是對方聽不懂的話,那要如何傳情意?這算不算是崇拜愛情──我也不知道──因為把人當成英雄,這個就有點誇張了,只不過還未認清對方是誰? 

有個正在熱戀中的男人大方告訴我說,他愛的那個女人真的很適合他,他想他們一定會結婚,這種話說得容易,但實際上是那個男的,根本就不知道對方是個劈腿族。她喜歡處在戀愛中的感覺,她現任的男友不能給她的,她只好在外面找,這樣的女人卻被我這個男性朋友當成是寶,這簡直是瞎子摸象嘛。 

他是她的眾多男友之一。他興高采烈地找我說了她如何的好,「情人眼裡出西施」這句話用在他身上太適合不過了。我很不想拆他的台,可是明眼人都知道他是個「愛情菜鳥」,怎麼可能玩得過那種喜歡搞手段的女人,我不禁為他捏把冷汗。

他甚至還把他們之間如何發生親密關係的細節像說故事一樣說給我聽,他非常自豪,這種有點限制級的內容,我實在不便在此公開。我只能說他很愛她,而她真的只把他當成是發情的雄性動物那樣的來滿足她。 

肉體關係到底能給他多少愛?我不敢說,可是他也因此上了寶貴的一課。那女人在前幾天甩了他,原因是因為他太笨了,笨的只會急著幫她付清卡債,不懂得她只喜歡多金的男人──像他這般老實人,這時代只有被欺負的份──他的崇拜之旅就到此為止。

崇拜原來就是「拿著自己的頭去撞牆」的意思。任人擺佈,這種崇拜的好處是 不用費盡力氣,當個白痴也不過如此。不過,我那位男性友人還是某研究所的高材生,書真的都白唸了。等他醒來的時候,我還得充當張老師,幫他心裡重建才行,免得他再誤入岐途。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0030&aid=1113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