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因爲這樣,我的話一旦開了頭,就再難踩煞車了,先是有問有答,很快的就變成我一個人在獨白。看他一邊竪起耳朵,一邊沙沙地在筆記本上振筆疾書的樣子,我開始後悔了。尤其當我發現,他偶爾會牽動嘴角,作出將笑非笑的樣子,心裏更是懊惱非常。這種只宜夫妻二人関起門來,在臥室談論的話題,就連親密如母親,我都不曾透露一字半句,現在居然被他半哄半騙地套了出來。如此荒誕絕倫的事,想來是聞所未聞,難怪聼了會心裏竊笑。將來他退休了,寫回憶錄時,會不會把我的事寫進去呢?十年前不是有一個心理學家,叫Irvine Yalom 的, 就是用他的病例,寫了一本叫“Love’s Executioner”的書嗎?一出版立即洛陽紙貴,名列美國暢銷書排行榜第一名。
史坦因會這麽做嗎?看樣子是會的,我盯著他關節很大的,白皙瘦長的手指,腦海中忽然閃現了一張畫面:史坦因坐在書店裏,面前是一摞摞新出爐的“一個憂鬱病患者的自白”,店裏的人龍一路排到門外,等著他的簽名。拿到簽名的人們,都就地站著翻閲,邊看邊捧腹大笑,一時書店裏爆笑如雷。
我舌頭突地打了個結,便說不出話來了。接著就覺得有一股寒氣,森森的從腳底升起,同時頭皮開始發緊,我知道我的毛病又要發作了。我必須趕緊離開這個地方。他是醫生又怎樣?這時候他救不了我,因爲他是我不安的根源。他,這個能用眼睛催眠的男人,這個熱氣球般的斗室,還有讓我身子越陷越深的沙發,都讓我覺得渾身不自在得想大聲尖叫。我必須立刻離開。
“我得走了。”我站了起來。
“啊,”他停下筆,擡頭看了看牆上的電鐘,一副訝異的表情。“妳還有十分鐘的時間嘛。爲什麽趕著走?”
“不爲什麽!”寒氣已經爬到我小腿肚了,我等不及了,於是快步走到門邊,打開門衝了出去。我走得太急,出門時一個踉蹌,差點跌了一交,好在立刻扶住牆站穩腳步,但我的動作,已經把候診室的幾個病人嚇到了,齊齊用怪異的眼光看我,其中有一個十來歲的,長著一對鬥雞眼的女孩,還噗嗤一聲笑出聲出來。我瞪了她一眼,心想:“笑什麽笑?他出書時,少不了把妳的事也寫進去,那時就不好笑了!”
我一走到停車場,呼吸到新鮮清冽的空氣,就舒服多了。我進了汽車,開了窗,在裏面坐了一會,覺得血液一點點囘溫,原來箍緊的頭皮,也慢慢放鬆了,於是就鬆了一口氣,發動了引擎。回家嗎?我看看表,才三點鐘,他中午和同事有個餐會,現在該結束了,人大概也到了家,我不想這麽早回去面對他。去辦公室嗎?差點忘了,今天是星期六,我們不開門。去那裏好呢?我將車子開出了停車場,漫無目的地在大街上駛著。因爲是周末,路上車輛不多,街道顯得十分空曠。我開了一會兒,就揀了條又直又長的大街,慢悠悠地兜著風,覺得該轉彎了,就轉個彎,左轉、右彎、大廻轉,完全隨興。開著開著,不知開了多久,忽然覺得剛開過的橫街,一條都認不得,街到兩旁的店鋪也眼生的得很,只有遠處高高擎起的76加油站圓球,看來還面熟。這是哪裏呢?才轉了幾個彎,怎麽就到了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了?我迷路了嗎?看看表,四點半了,難怪街邊日光下的樹影顔色淡下來了,再過一會,等到暮色一降,天就暗了,找路就更困難了。
我的心呯呯作跳,開始著急了,我知道我必須要在天黑之前,找到回家的路。怎辦呢?我不想打電話問他,他不喜歡聼電話,尤其是當電視上的球賽,正在進行得如火如荼的時候。星期六的下午,應該是各個球隊廝殺得熱鬧非凡的時候吧,我不想自討沒趣。我加快油門,開到前面的76加油站去問路,加油站裏的人,通常都很友善的,他們會教我怎麽上高速公路。最近這些年來,凡是遇到緊急事件時,我寧可仰賴陌生人的善心,而不想麻煩我自己的丈夫,只因每次有求於他,他説話的語氣,往往令我覺得自己一矮身,變成一隻伏地的哈巴狗,正在嗚嗚地向他搖尾乞憐。
我們之間的關係,怎麽會落到這般田地的?我的心一陣抽痛,眼淚就掉下來了。我坐在車裏哭了一會,看看外面的天色越來越暗了,知道不能再浪費時間,於是便匆匆擦乾淚水,七拐八彎的上了高速公路。上路沒多久,看到路牌---柏樹鎮,十哩,才知道自己竟然不知不覺地,開囘我們在二十多年前,從中西部搬到西海岸時,落腳的第一個家了。
那時我們是多麽快樂。他剛念完書,申請到第一份正式的工作,於是我們倆收拾了幾箱子的破舊,開著一輛500元買來的老箱形車,便興高采烈地上路了。我一路上閑著沒事,只管看風景,以及跟著錄音帶,哼著John Denver的“Country Road”,他則猛踩油門,不眠不休地追著太陽,朝日落的方向開去,只因爲他知道,我想盡快看到海、沙灘、棕櫚樹、好萊塢、唐人街,迪斯耐樂園,以及一切中西部沒有的東西。
那輛1965年的箱型車實在太老舊了,在中西部的千里平疇開著還好,但是一到科羅拉多州,上了盤旋的山路時,引擎就吭哧吭哧地咳嗽不止,刹車也開始不太靈光,有幾次急轉彎時,車身幾乎失去控制而翻下懸崖峭壁。可怪的是,我當時卻不怎麽害怕,因爲每逢心裏發毛,只消轉頭看看他側臉,心就定下來了。他專注的眼神,寬廣的額頭,以及緊抿的,堅毅的嘴角,在在都讓我相信,他是無所不能的。他聰明、敏捷、強壯,無論遇到任何險境,都能逢凶化吉。更何況,他愛我,他是我的守護天使,絕不會讓我傷了一根毛髮。
現在回想起來,覺得愛情真是神奇,當時竟會讓我信任崇拜他,到了盲目的程度。而如今,無論從任何角度看來,他都是個平凡無奇,中年發胖的男人。這樣的一個人,如果不是我丈夫的話,在街上迎面走來,我都不會多看他一眼。愛情是不是像奶酪一樣,新鮮的時候嘗著芳香可口,但是保鮮期一過,就開始發酸發臭,中人欲嘔?我知道,愛情的魔力,在我們兩人當中,早已不存在了。誰能把酸腐發硬的奶酪,還原成又酥又軟,令人吃完一口,還想再來一口,欲罷不能的原狀呢?
我抓著方向盤,瞄了一下路標,再過兩個出口,就是回老家的那條路了。要不要去看一眼呢?這些年來搬了好幾次家,越搬越遠,連一次都沒回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