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是緩緩翻身下地,披著睡前就蓋在被子上的大衣,閉上眼睛,慢慢摸到窗邊,伸手勾到尼龍繩,把百葉窗拉下,然後就貼著我床側的牆,低著頭,開始來來回囘的疾走。走啊走啊,不知走了多久,到最後,我的心跳終於漸漸平緩,體溫也一點點回暖,毛玻璃般的大腦,也逐漸清晰起來了。我跌坐在地上,搓搓手,搓搓腳,拍拍身子,慶幸自己畢竟活過來了。走一走果真有用,那個女人是對的。但她到底是誰呢?會不會還在這裡呢?我大著膽,睜大雙眼,在房間搜尋,可是黑暗的房裏,除了櫥櫃茶几高高低低的輪廓外,什麽都沒有。這時,外面的風聲已漸漸停息,我的神智也慢慢恢復了,可我卻不敢再往深處多想。
是他說的:“不要胡思亂想。妳的毛病就是想太多了!”每當我身體不適,忍不住要向他抱怨時,他總是趁我話還沒說完,就快刀斬亂麻的打斷我,然後便繼續看他的電視,專注地,神聖不可侵犯地。我明白,他有這種反應,一半也是我的錯。婚後大病沒有,可小病小痛不斷,再耐煩的人,也會被折磨得麻木不仁了吧?再説,我每次和他説話,時機都不對,好像淨挑他在看球賽的時候。可是在美國,好像分分鐘都有要緊的球賽在進行,要找個空檔和他說句話,也實在不是件易事。
這時,床上的他,不知何時換了一個姿勢,一隻手枕在頸下,仰天而臥。在黑夜裏,他臉上的輪廓雖然不十分清楚,但是眉宇之間,倒是舒展的。看慣了他白天那不耐的表情,現在對著這麽一張平和的臉,倒覺得陌生了。
我脫了大衣,躡手躡腳地上了床,把被子連頭蒙上,合上眼,可是卻一直翻來覆去的,無法入睡。不知在床上躺了多久,忽然聽到樓下的自鳴鐘噹噹地響了三下。三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