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平時有沒有派潘莉蓮小姐出去買午餐?“
“沒有。”我謹守原則。
“妳能告訴我爲什麽嗎?“麥道爾笑著問我,臉頰上原屬於顴骨的地方,鼓起兩團肉嘟嘟的小丘,像極了和藹可親的聖誕老人。
“她的車子太舊了,性能不好。而且她有時候精神恍惚,注意力不集中,還常常一副倦容,不忙的時候,還會趴在桌上睡著了,我擔心她吃了---”說到這裡,就知道自己中計了,於是連忙打住,但是已經太遲了。我低下頭,迴避伊麗莎白的眼神。
麥道爾眉毛一挑,大眼一瞪,果然乘勝追擊。“妳是在暗示她有嗑葯的毛病嗎?或者只是懷疑?”
“麥道爾先生,你沒有權利曲解我委托人的意思!我抗議!”伊麗莎白站起來,沉著臉對麥道爾說道。
接著麥道爾和伊麗莎白之間,就展開冗長的辯論,其中牽涉到許多法律用語,我反正聼不懂,於是便把目光移到妮娜臉上。只見她把嘴巴啜成個小尖錐,聚精會神地在速記機鍵盤上飛快地敲著,才攏好的頭髮又披散了一臉。我知道,我剛才說的無心供詞,已經被原封不動地記錄下來了。我知道這對我不利,但是說出去的話,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永遠收不回來了。 想到自己的愚昧,我懊惱得想搧自己一個耳光,但這樣又於事何補呢?。
兩個律師激辯的結果是:伊麗莎白勝利了,我不必對麥道爾的提問作答。
更正:
上兩篇連載應作46,47, 而非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