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碰了一個軟釘子,便聳聳肩,識趣地走開了。蒂凡妮和雷蒙娜面面相觀,交換了一個心照不宣的眼神後,也就不作理會,各忙各的了。只有我,還繼續被她這種情緒化的行徑困擾著,最後終於忍不住,於是便一溜煙走到我的私人辦公室,偷偷把她的履歷表拿出來,試著從她填寫的資料中,找出一點蛛絲馬跡。當初美美來面談時,因爲一看就喜歡,所以連履歷都不曾看過,就錄用了她。如今想想,也實在是欠考慮了些。
表是用英文打出來的,規格一般,想是旅遊學校沿用的。上面的資料,也著實有限,不過多看幾眼,也就看出美美這個人,是有點與衆不同。主要問題,是出在她的教育背景上。根據履歷表,她商專沒念完,就來了美國,上過一年高中,兩年的市區大學。可她的英文程度,卻又那麽差,文法、語法上錯誤百出,中國新移民所常犯的錯,她一個都沒少犯,還有,她的發音雖然還不錯,但是詞彙卻少得可憐,稍微長一點的句子,就說得左支右絀,詞不達意。怎麽會這樣呢?照說,年紀輕輕的,學習能力應該特別強,在美國起碼有三年了,即使沒念書,在大環境耳濡目染之下,英文都應該有點長進才是啊!其次就是,在工作經驗一欄上,她總共只填了兩項,其一是在臺灣一家快餐店,做過兩個月的出納,除此之外,就剩下這麽一條: 1995-1996, 加州蒙市XX俱樂部,歌手。看到這裡,我差點失聲叫了出來。不可能吧!美美會唱歌?她從來沒有在我們面前唱過,即使低聲哼個小調,都是絕無僅有的事。再説,那麽害羞的一個人,怎麽會有勇氣在大庭廣衆之前獻藝呢?另外就是,她這段經歷,大可不必告訴我的,因爲歌唱和旅遊根本就搭不上關係,而且那個俱樂部惡名昭彰,裏面龍蛇混雜,在裏面工作過,到底不是值得大張旗鼓宣揚的事。再不懂事,也該明白這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