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語驚醒夢中人。於是我在和他結束談話之後,便重新翻動我的名片轉盤。這時,一個身影驀地閃入我的腦海裏。對,就是她!只有她最合
適。我彈指間找出她的名片來,淺灰底,棕紅字,明麗大方,一如其人:伊麗莎白 . 勞森。律師。專精商業、民事法。
伊麗莎白是我的顧客。她三十出頭,一頭削得短短的棕髮,尖臉,大嘴、大眼睛,粗看不起眼。可當她一身珍珠白套裝,拎著古奇小牛皮公事包,刮得光潔瑩白的兩條腿下,一雙尖錐香奈爾高跟鞋,咯咯咯,有韻律地輕敲地面,行路有風地在路邊走過時,任誰都要對她多瞧兩眼。
和她通過電話的第二天,她就是這樣昂首挺胸地踏進我的辦公室的。
“妳昨天傳真過來的那封麥道爾的來信,我已經看過了。標準的律師信,上過民法101的人都能寫。”她一坐下,就二話不説,言歸正傳。
她聲音清脆,,速度又快,一個字緊咬著前面一個,成了一條環環相扣的晶亮銀鏈子。說到這裡,她略略停頓,然後把下巴往上一揚,嫣然一笑,有點甜姐兒Meg Ryan 的俏皮味兒。“別讓他唬到你了,我們想辦法來對付。”
“我們?”我期期艾艾的問。
“對,我們。”她眨了一下淺棕色的大眼,點點頭。“我看他那封信,不外就是一口咬定潘美美,是因爲替妳出公差,而出的車禍。”
“ 不,她是出去買午餐--- ”我急忙更正她。
她搖搖頭,抱歉地笑道:“你也許不清楚,但加州法律規定,雇員只要是奉老闆之命出門,就算是到隔壁店裏買一支鉛筆,都叫出公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