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次長黃重球上午在行政院的院會後記者會上,拋出政策訊息,他表示 ,由於產業創新條例草案第30條,給予全球500大企業15%營所稅的特別優惠措施,因為國內爭議頗大,且適合此一條款的企業,國內只有四家(包括鴻海、廣達、宏碁及華碩),目前政策上已傾向取消此一條款。
儘管包括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及董事長王振堂等人最近不斷呼籲政府要正視國內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一定要保留15%營所稅的特別優惠措施,郭台銘及王振堂並揚言不排除將總部撤離台灣,但今天黃重球的公開宣示,顯示行政院政策已定,國內大企業的動向如何,市場關注。
產創條例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中,行政院將由立院黨團提修正版本,取消第30條的租稅優惠,此法案並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黃重球說,原來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原有16項減稅的項目,一年減掉約1493億元,促產落日之後,新的產創條例只留下四項減稅項目,就是研發、人才、營運總部與國際物流,一年約會減掉300億元的稅。
因此,他說,兩者之間的差距約一千餘億元稅差,已反映在所有產業的營所稅由25%降為20%,以及一般民眾的所得稅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