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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時報專訪末代港督彭定康 談『中國政治民主化』作為促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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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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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俠隱

從中國時報專訪彭定康 談『中國政治民主化』作為促統方案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431402&tpno=1&no=3446&cate_no=0


=======================================
備註:

因為全球太多人想要知道我把前文乙篇 傳給了誰
>> Fw: Just ignore this if you and your friends or your rivals do not invest any.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27310&tpno=0&no=3446&cate_no=0
所以聯合報將本網棧右上方的尋找功能取消
造成許多不便 也包括我本人在內
職是之故
我目前將各欄首文編入

>>cathy20048 所著各文總目錄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2349898&tpno=0&no=3446&cate_no=0
日後還會進行分類與子目錄的建立
以及關鍵字 乃至簡介說明
一時之間還作不完
不方便在所難免


==============================



彭定康在下文當中指出:

>我相信,大部份的西方政客,
>都是主張「一個中國」的。這是國際事實。
>至於台北和北京間的歷史問題, 則必須透過對話解決。
>我認為,台灣的政客不應該輕率的倡議台灣獨立,
>因為這只有挑釁中國而已,對情勢無所助益。
>另一方面,中國則應明白,在中國政府未改變前,
>兩岸間是不會更加接近(approachment)的。

此乃本文呈現的因緣



『中國政治民主化』
不僅是我所認為的「當為」
可能是海內外所有華人共同的良善願望
是唯
似乎有所牴觸大陸最近的政治白皮書
當中堅持[共產黨領導]

個人認為其實並不是這麼樣地尖銳牴觸
我個人認為
中國在此可以借鏡英國而有一妥善圓滿的解決

但是首先
個人以為
共產黨是共產主義的[執行機器]
倘說「堅持[共產黨領導]」
難免落人之譏 也就是

>共產黨員藉此死抓權力機器不放
>幹到[打死不退][馬革裹尸]

這不是戀棧 還是什麼?


故而必須將此[領導中國]者
上綱到「堅持[共產主義領導]」
共產黨必須同意 [或有] 這項前提
也就是
有人可能比目前的共產黨
更能做到「堅持[共產主義領導]」
更能夠建構社會主義的天堂

其次
我要指出[國家]與[政府]是不同的
簡單來說
就像是[企業]與[董事會]
或者是[企業]與[股東大會]
兩者之間的關係
是集合論中A[前者]包含B[後者]的

所以
可以借鏡英國的地方是必須這樣來理解的
也就是
英國的政體
他雖然是[kingdom]
卻是世界上最老牌的[民主國家]
這個看似弔詭的說法
卻是大不列顛貢獻給世界最偉大的發明
而這個發明卻可以為中國所引用
而成為『中國政治民主化』的藍圖:

一˙
王權就是[共產主義]
但是當我們指出[共產主義]時
儘管[共產主義]的[理論]與[實踐]
內容上都還有待廓清與擴充
所以不可以是[教條主義]

不過以目前大陸的政治實踐而言
鄧小平的一句話促成了對[教條主義]廢棄
這樣的開花結果
也就是[摸著石頭過河]一語
這句話大有必要進入高深的哲學探討

二˙
王位代表人,也就是國王
換成中國就是[國家主席]
由國會所推舉,一如光榮革命所建立的傳統
但是[國家主席]未必因而一定是虛位元首:

以三權憲法視之
[國家主席]一職可以考慮
享有美國總統的[否決權]
對司法權而有高度掌控權力

以孫中山的五權憲法理論視之
多出來的兩權[考試權][監察權]
也可以考慮併入[國家主席]一職的權限當中

至於當[國家主席]是虛位元首時
至於[國家主席]是不是任期制
都不是這麼重要了

三˙
兩院制國會_上議院與下議院
換成是中國,就是令現行體制[人大]成為上議院
另外建立下議院主管實際政務推動監督
這兩個國會的權力關係與分野
可以容後討論
不論是英制或是美制、乃至徳制、日制
都是應該可以作為討論的

更何況光是英國的政治實踐當中
兩國會的權力互動也是有歷史變革的
應該交由學者與政界討論
至於討論的結果為何
就不是本文的目的了
本文只是指出這兩個國會的權力關係與分野
應該[付諸討論],而不是[著毋庸議]

四˙
有關內閣
個人卻不是這麼欣賞英國的[議會內閣制]
個人所認為更為恰當的是德國的[總理內閣制]
最主要的理由是
英國的[議會內閣制]與資產階級利益掛鉤太嚴重

[政務總合](the assembly of political affairs)
應該採取的是[包裹式]
(也就是目前中南美洲所談的哲學:hybridity)
所以德國的制度
議會可以選內閣總理
但是不可以以權位作為交換
固然其中涉及利益交換
但是新任總理有一定的政治揮灑空間
不必拳拳服膺資產階級利益

若循上文
因而中國的中央政府體制有了革新發展的空間
而這樣的革新發展空間
是有實際上的需求壓力的:

大陸當今的領導班子相較於以往而言
固然是英明之最
但是個人已經看出隱憂:
以『[行政]代替[政治]』的[不容置喙]
一直在積蓄不滿情緒的動能
若以[大禹治水]與[鲧治水]的典故視之
這個不斷升高的民情壓力
會導致武力革命的萌芽與外人謀我勢力的覬覦
甚至導致中國出現[有所不測]的頹勢

解決之道就在設計一個權力遊戲
讓他們的腦力耗在其中
而個人所言之是項政改方案
則可因此消弭內陸的民情壓力不說
台港澳的民主號召都因此落入空無
無法再成為反中勢力的旗號
而外人謀我勢力
也因而不再有了任何旗幟鮮明的反對立場
間接促成國際對我壓力銳減

而本文最後一部份就是
是項政改方案的基礎
地方選舉制度
因為離本文題目太遠
且是因為影響層面深遠故
將在本欄另開新文討論之



===========================================================
2005.10.31  中國時報
本報專訪 彭定康:台海不會發生軍事危機
駐歐特派員/江靜玲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4+112005103100077,00.html

香港最後總督、前歐盟外交關係委員會委員彭定康,返英後受封為勛爵,擔任上議院議員,同時也是牛津大學校長。他在接受本報專訪中,暢談對香港、台海兩岸、 中國和歐盟的看法,包括不認為台海會發生戰爭危機,直言獨特。彭定康是英國近代政客中,罕有東西方與國際外交事務經驗者。以下為訪談紀要。
問:讓我們先回到香港,您如何評估九七年後香港政治發展?

答:香港仍是亞洲的一個自由城市與社會,仍然有法治和多元化的公民社會,依然有堪稱合理的自由媒體。但對中國而言,香港仍是特例,是一個真正具有公民感的 社會。不過,我仍覺得沮喪,但並不十分驚訝,中國政府在九七年收回香港後,香港的民主進展如此緩慢,如此的少,某些法律制度案例,如此令人失望。但不可否 認的從中國政府的底線而言,香港至少維持了一個多元化的公民社會,並由九七到九九年的亞洲金融風暴中復元。
香港經驗 堪為中共改革參考
我希望中國領導人和中國政府,可以由香港體悟並發現到,如何由政經上進行中國的變革。香港即將進入另一波的政治發展,我希望最後的改變真正根據《聯合聲明》和《香港基本法》的尺度進行。
問:您如何評估台海情勢呢?尤其在中國政經勢力愈來愈強大的情況下?
答:我從不認為,中國經濟力量會對台灣產生任何影響,尤其台灣本身已如此融入中國經濟發展中。只要看一下,有三十萬的台灣人居住在大上海,台資和中資合作高科技的比例,不難發現台灣和中國經濟關係有多緊密。
我相信,大部份的西方政客,都是主張「一個中國」的。這是國際事實。至於台北和北京間的歷史問題, 則必須透過對話解決。我認為,台灣的政客不應該輕率的倡議台灣獨立,因為這只有挑釁中國而已,對情勢無所助益。另一方面,中國則應明白,在中國政府未改變 前,兩岸間是不會更加接近(approachment)的。
但我比其他的人有信心,許多人擔心兩岸軍事衝突。我則不認為,台海會演變成為危機。我相信,台北和北京間,有足夠細緻的互動,彼此了解,可以拉鋸到什麼程度。
對中售武 歐盟體悟議題敏感
問:您認為台海不會發生軍事危機,那麼,您對中國武器禁運,歐盟是否可以堅持其原則,有信心嗎?
答:是的。歐盟一直都堅持原則的。直到施若德(德前總理)和席哈克(法總統)介入。實際上,對中國有很多事是「只能做不能說」(implicitly rather than explicitly)的。我們告訴中國,我們了解此事的敏感性,中國要求我們改變武器禁運,即使是象徵大於實質性,我們都需要公眾的支持。
我們期望中國可以拿一些變革來交換,例如中國國際公民權、犯人問題等,我們從未公開在外交上就此對中國強加壓力,但深信,在一定的情況下,這些變革是有機會取得中方允諾的。
所以,當我們突然宣布,在強化歐盟售武行為規範前提下,將解除對中國的武器禁運,只有令外界覺得混 淆不清而已。一場混戰討論協商結果是,我們被迫返回原點,在中國和亞洲其他國家面前,喪失顏面。這令許多持懷疑論的美國人相信我們操演的是一種「買賣外 交」。這實在不是歐盟外交上,值得驕傲的一章。
台海戰略 歐盟難有立場置喙
問:在您的新著裡,認為歐盟不該撈過界,涉入北韓和朝鮮半島問題。那麼,台海問題上呢?歐盟可以扮演什麼角色?
答:我想歐盟可以是國際社會的一部份,呼籲台海雙方冷靜下來,別把局勢給弄砸了。但關於戰略性的評 估,台北和北京對歐盟或布魯塞爾的意見,其實不是那麼在意的。歐洲確實在亞洲取得了許多經濟利益,雙方也有傳統的貿易文化關係,但真正維持亞洲軍力平衡的 是美國。所以美國在亞洲的地位與我們是絕對不同的。
問:您在香港和布魯塞爾均領導並執行過主要政策,擔任關鍵要角,與中國當局接觸,可否告訴我們一些內幕經驗?
答:這是為什麼我現在變得如此「外交」!(笑)我在香港時和中國有很大的分歧。我想這是為什麼中國方面一直要技巧性的「殺雞儆猴」。可是,他們沒料到,這隻「雞」卻在兩年後,重現歐盟總部,成為歐盟對外關係委員,負責對中國關係。
我認為,中國官員面對這個發展,表現十分圓熟。首先,他們意識到我從香港全身而退;其次,他們從我過去的演說文字中發現,我希望與中國建立互動關係的可能性。
我和中國在過去五年裡,建立了許多開放良好的關係。我從不認為中國是威脅,我認為中國成功對世界是 好的,中國失敗對大家都不利,包括中國自己在內,我相信全球政經領袖群應讓中國融入。更重要的是,我是個自由貿易信奉者,中國不可以排除在自由貿易之外。 這些年來與中國接觸,更令我對中國歷史文化充滿興趣。
民族狂熱 讓中很難產生邦聯
問:您對中國歷史文化如此有興趣,可以預見一個屬於中國的中華聯邦、邦聯,或中華聯盟出現嗎?
答:我不認為。如果真有這樣一個組織發展出來,我想,中國大概已經先分裂過了。中國歷史有極強烈的 統合感,幾乎是一種民族狂熱。我個人的經驗是,談到國家民族時,中國異議人士和中國政府官員的立場幾乎是一致的。你和魏京生談西藏問題,可能會發現,他對 西藏的看法,與中國政府官員一樣。
19世紀曾迫中全球化 不值驕傲
問:您相信政治裡存有道德嗎?
答:是的,我相信政治的道德責任。但另一方面,我不認為可以老是把政治放在道德裡,同樣的,政治未必可以達到道德義務。政治和宗教是有別的。
問:那麼,您認為大英帝國在其前殖民地,例如香港、印度留有道德遺緒嗎?
答:這是一本「收支平衡」(balance sheet)的帳冊。看一下中國和英國的關係,十九世紀,英國是用鴉片貿易迫使中國全球化的。這可不是一件值得英國驕傲的歷史。但另一方面,英國遺留給世 界其他地方制度、法律、語言和公民社會,一個文明機制,包括香港在內。
問:英美對伊拉克出兵,布萊爾和布希都強調道德責任?
答:我個人一開始就不支持動武。找不到哈珊的重大殺傷性武器,也提不出他和基地組織的關聯。伊拉克 戰爭已經從問號演變到驚嘆號。我們把年輕人送到戰爭去,有道德嗎?伊拉克戰爭顯然要比其他的政治問題更加黑白分明。我知道,這個戰爭會變得很難收拾,但未 料到會這麼糟糕。如果布萊爾多花一點時間,讀一些邱吉爾的書札,對這場戰爭,可能會更三思而後行。
英美攻伊 黑白分明政治問題
問:對離開英國國內政治那麼久,是否有遺憾?對保守黨領袖競爭有何感覺?
答:我覺得自己的政治生涯再豐富不過了。我失去了在英國國會的席位,但到了香港,歷經英國在那裡最後殖民的一刻。回到歐洲,我進入歐盟政治核心。我盡全力做好自己工作,現在我是牛津大學校長,覺得自己幸運極了。
保守黨仍是我的政黨,是我的政治家園,但老實告訴你,我已經到了一個對政治不再覺得興奮的年齡。保守黨的黨魁選舉,我其實是支持老朋友前財相克拉克的,但他出局了。現存的兩名候選人,如果要點名的話,我支持年輕的卡麥隆。另一名戴維斯年齡雖長,但經驗未必更豐富。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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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論[上呈人大]有關憲法與港澳基本法的一點建議__[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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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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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論[上呈人大]有關憲法與港澳基本法的一點建議__[之二]


本文作為接續前文二文之理解而有本文

首先個人針對首文談到有關
人代改制類似英國上議院(貴族院)
不計名額納入共產黨元老先進
以國家機器建構
來具體呈現憲法當中
共產黨在人民共和國的領導地位

並且個人認為新制之下的人大
尚須肩負若干政權之行使
除了包括國家主席的同意權
凡舉
事涉國家層面而非政府層面者
例如修憲 修改基本法等等
都應該由人代大會決定之
反之
凡是涉及政府層面者
就應該由新制之下的政協處理之
以確立共產黨領導下
各黨各派的共和狀態
憲法精神中
屬於政府層面之職權者
概略而言
是常務性質
是屬於憲法層次之下的公法
其所定義的職權規定

在此進行的二分法當中
[國家與政府]這樣的二分法
其實是佛教華嚴宗所謂[事理相即][不一不異]
在此認識之上
個人願意提出一個例子作為類比
也就是孫中山所謂[政權與治權]的對應
這種類似經濟法當中[所有權與管理(使用)權]之分說
乃是孫中山所謂[權能區分]在公權力層面的闡述

於斯
被李登輝陳水扁所曲意破壞的中華民國憲法
之前原有所謂[國民大會]云云之機構
是孫中山原本設計為大中國量身訂做的[政權機關]
(間接民權機關 意同[最高蘇維埃])
而這個[國民大會]的職權內容
或許可為轉型後的人大
提供極具實效的類比範例

之所以稱之為[類比]
乃因兩地的憲法精神存在著不同的中心思想
故而
基於孫氏三民主義所創建的民國憲法
有必要經過鄧小平所謂
[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予以格義之後
方能進行思維操作與理論建構

個人以為
地方自治的問題在於[非楊即墨]
不是以中央集權方式嚴管
就是被省籍意識所掙脫
地域性的衝突一面倒地擴大
反過來說
中央高壓極權的管制
又往往會扼殺了地方求發展的生機
易言之
國家整體利益與地方利益
往往會令人難以側重其一
最後往往演變成政治不安定的因子
起事抗暴之種種 罄竹難書
如今廣東號稱該省的GDP
將在五年內超過台灣之事
更加令人一則以喜 一則以憂
憂心的是
由於發展不均而衍生的省籍對立情緒
將會對國家統一
平添多少隱憂?

順著上文的語境
個人以為地方自治
是有必要重新定義 方式如下
在憲法架構下
是有必要訂立省(級地方政府)基本法
用以規範省級地方政府諸項事宜
這尤其是要清除掉
現行地方法制與管理條例中太多不當規定
足令貪墨橫行 構人入罪 扼殺商機

這方面可以大大參考聯邦德國基本法當中
有關各邦與聯邦之間的規定
個人在此只是認為應該提出的是
有關未來[省基本法]應該大加著墨之處有二:

一˙如同同名前文所舉
憲法中的[實權總理]與港澳基本法中的[實權閣揆]
未來在[省基本法]當中
也應該保有如是[協商式民主]原則
換言之
省與直轄市以及省級民族自治區等地方一級議會
該議會議員票決互選產生一員首要領導人物
鞅掌省政 暫名之為[總督]
如同憲法中的[總理]與港澳基本法中的[閣揆]

二˙亦如同前文所舉
各省自視如何決定省級議會的適當員額
但是
個人有意在此提出一項憲法學上的創舉
用以調和國家與地方利益紛爭
那就是[過半數之最小正整數]原則
依據此原則
各省必須讓出該省議會總席次的[過半數之最小正整數]
將此過半席次讓予其他各省
換言之
A省的省議會當中
除了有接近一半的成員是由A省所選出
尚有超過一半的成員來自其他各省選出的議員
反之亦然

之所以要以該省議會總席次的[過半數之最小正整數]為原則
乃是兩個理由
一為上述的[調和國家與地方利益紛爭]
二為[國家統一與團結]
表示任何地方利益
都要考慮到中國這個大家庭的其他成員
而這也是社會主義的基本精神所在!

來自其他各省的議員
其佔席次之多寡
得依省基本法選擇採取以下之三種方式來分配
用於決定他省在本省議會所佔的比重:
a>各省席次完全相同的[平權制]名額數
類似美國聯邦參議院 都是兩名
b>按照各省之人口比例的[比例制]
人口越多的某外省 在本省省議會的席次也越多
c>按照聯邦德國眾議院席次的[遞減增加比例制]
其中個人最為推崇此制
當然啦
本省所選出的議員
也是以與上相同的制度選出

經此法所產生的省級議會
足以調和[本省與外省][本省與國家]之間的利益紛爭
使得以往[地方串聯 通省上告]的情形將不復見
中央也將因此大大減輕來自地方的種種壓力
卻無須動怒鎮壓
因為各省可以自行磋商決定利益分派以及合作關係
而無須中央的介入協調

更重要的是
全國凝於一體 不虞國家分裂的問題
而且大家也知道的是
所謂協調云云 往往總是弱者吃虧的嘛!
另外呢
對台港澳的諾言[五十年不變]
可以考慮依據個人前文所言如是規劃之外
到了五十年屆滿後
也可以以此[過半數之最小正整數]原則
一視同仁 為組成國家的平等做法

準此而言
地方二級政府
也可以比照省籍地方一級政府的建構方式為之
也就是在省基本法的架構之下
建立縣市自治法
模式一如憲法 省基本法 台港澳基本法
由縣市議會議員互選票決該縣市的主要領導人
在此暫名為[縣丞][市丞]
而縣市議會名額亦採[過半數之最小正整數]原則
將議會總席次
讓予本省其他縣市經由選舉產生的議員

同理 地方三級政府的議會亦可同此比照
唯獨獲有人以為選區過小 不合適
無乃浪費太多資源於決策之上
有關及此
個人以為縣內的鄉鎮或是市內的區為單位的議會
可以作為培養地方二級議會政治人物的搖籃
學習民主協商這檔事 挺好的
其實謂之選區太小而去之 並不見得是可取的
反倒是四級議會(村里)
就真的有點小題大作了
村里應該作為鄉鎮區的行政[派駐單位]為宜

此外
有關各級議會議員的待遇與福利
個人以為以各省自行訂立之
所須酌量增加的只是
依議員居住地遠近不同的交通補助費用
其他則是一視同仁

再者
本省的省議會議員與本省外派的議員
有兩個層面需要留意:

在選舉方式上
本省就任的議員是按照分區選舉方式為之
諸不論是大選區(每區有5-8名)
中選區(每區2-4名) 抑或是
小選區(每區限一名)
本省外派的議員則是按照單一選區選出

在競選條件上
本省就任的議員靠的是人脈政商關係
本省外派的議員則是靠的是
專業 名望(普遍民眾的期許)
這會使得
資產階級國家中
吃相難看的地方議會
得以在共產主義 社會主義的制度下存在
我們要讓這樣的型態存在的理由是
是這些人的確比較懂得經營之道

但是這種較為醜陋的地方議會
同時也受到社會主義方式的平抑作用
那就是
經由單一選區所產生的外省派駐議員
其由外省的[總督]所派任而來的議員
在本省沒有當地淵源
且這些人的當選方式是專業 名望
所以在議會中自然傾向於事理上的計較
而比較不像是[豬玀議員]專搞[肉桶法案]
在省級政府的[內閣]當中
也會是像樣的行政專才
比較不會也沒有膽子枉法貪瀆
理由是
這樣的議員自然會因在本省建立形象
而考慮下屆省議員選舉時
將戶籍移到本省
在本省參選之
因為原先所來自的外省
誰知道還能不能再度選上外派議員?
當然要考慮以專業以及名望
而在目前所派駐的省份參選!
如此一來 本省的[豬玀議員]
其當選空間更是受到壓抑
長此以往
政治清明可期

同理 地方二三級議會議員
原本在資產階級國家中
往往是嚴重為人詬病的地頭蛇型政治人物
更是會因此紛紛遭致趕下政治舞台的末途



在此做個整理
個人要把本文所談到的地方自治制度
與本文起頭所談到的人大政協這兩個中央級議會
做一結合
那就是
新制之下的人代會(非常任國會 憲法國會)
其成員來自
共產黨黨政軍元老
以及新制之下的政協(常任國會)成員
省級地方一級議會的議員三類
除了共產黨黨政軍元老平時不理政務之外
其他兩類成員
各自分理其憲法與省基本法定義之下的職權
唯有當國家面臨重大事項
需要複決常任國會(政協)所提之修憲案
以新條文涵攝新的憲政現象之刻
才聚為一堂 共同商討之

一般情況下
省級政府由中央政府指導監督
省級議會的議決與法案
亦不得違背常任國會票決
經國家元首簽署 明令公佈的法案
唯有更大的歧義與紛爭
才需要以憲法法庭釋憲或是召開憲法國會的方式為之

以上種種並不表示
各級議會內的矛盾衝突
可以仰賴上級行政立法單位的裁定而完全避免
所以憲法國會(人代)的作用就是在此
所以儘管憲法國會屬於非常任國會
但是如同前一篇文章所談到的
[無為於常][有為於殊]這兩個觀念
人代會與國家元首確都有存在之必要

更尤其是中國逐漸強大
因此中國更要積極回應當年的自許承諾
那就是[中國作為第三世界的盟主]
扶弱抑強 增進世界和平
比方說
孫中山當年嘗在三民主義中提到
民國初年緬甸的外交部長
親口對當時為臨時大總統的孫氏說:
希望中國儘快強大起來
緬甸願意成為中國的一省

像這樣的情形
個人上述有關地方自治的憲法建議
即可以套用這種[近悅遠來]的場合
[中國]二字的定義
也將在百餘年後
重拾[天下]二字之意涵
須知
中國依據西方語意而定義為[民族國家]
本來就是大有問題的 極為不當的
中國從來不是一個國家
中國向來就是[天下]!

美國人把世界秩序佈置成這樣
是美國人的發明嗎?
有人會說是學英國而來
那麼
十八十九世紀
仿效中國科舉建立堅強的行政官僚體系
建立全世界殖民地與領地
人稱[日不落國]的大不列顛是哪來的藍本?
哪來的典範?
(答案:永樂帝治下的中國)

換言之
中國不該再以[民族國家]自居
而可憐巴巴地抵禦世界化的潮流
中國必須提出[中國化就是世界化]的國家發展目標
也就是
具有實質內容的[中國化]
如何營造意涵空洞的[世界化]訓令!
而這個目標必須以政治鬆綁 政治開明為基本條件



台獨的可惡
就是這個訓令的絆腳石
個人故而以此文對台獨
進行憲法狀況的規約
而不只是單單訴諸民族情感

但是值得我們深思的是
這個訓令的絆腳石真的只有來自外島的台灣嗎?
有沒有可能來自目前的政治結構?
當朝權貴有沒有可能在把持國政?

強調[人民]的共和國
結果把皇帝拉下馬之後(溥儀 蔣介石)
仍然是在紫禁城皇宮裡當官兒的最大
這是什麼玩意兒!
強調[人民]的共和國
教育部長竟然說:窮人你沒錢就不用唸大學!
這又是什麼玩意兒!

在台灣
最會撈錢的民進黨喊[改革]喊的最大聲
如今看來 大陸也不例外
這不是個玩意兒的事情有多少?
哪樣是現有憲政結構可以辦得到的?
更不用說
[中國化就是世界化]的國家發展目標
聽來簡直是癡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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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呈人大]有關憲法與港澳基本法的一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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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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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呈人大]有關憲法與港澳基本法的一點建議


各位代表政安:

個人先在此預祝2005年三月本次大會順利成功!

於本文
作為接續本欄前文所談到的一個議題
也就是有關憲法改造的議題
個人願意特別指出
前文的產生是基於在憲政實踐上
有一項極為重要的事實是
自從胡錦濤政權執政以來
國家發展出現了遲緩保守現象
這最主要的理由是
現有政權型式逐漸無力兼顧
因日益富裕化而來的社會多元現象
故而有前文所談的內容
冀希以修憲來進行國家機器的改造工程

簡言之
人大與政協的機關功能
因為憲法定義只能成為發言機構
不能涉及國家行政權的行使以致
所以人大與政協功能時有必要進一步開展
期以深度探討種種有關公民社會建構
無乃來自社會多元化演進過程的時代使命

但是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
憲法定義不做擴大的話
人大與政協則無權限進行任何施為
故而理應修憲以開拓夷平國家社會發展之瓶頸
事屬必要之舉
以上為前文之用意所在

其次 個人也要指出的是
目前港澳所採的基本法與現況的[足履問題]
也就是[鞋子合不合腳的問題]
在以特首為行政權首長的基本法架構下
主要是因為特首及其行政僚屬所形成的[內閣]
在身分上因為有高度同一性的思維狹隘情況
無法因應[社會多元]的議題
情形與目前憲法對立法權定義狹隘
其實同屬一類

港澳基本法目前的[鞋夾腳]問題
已是民怨日蒸
外界有心人若是藉此施力
難保日後沒有難以收拾的後果
更何況港澳基本法模式
亦將施用於社會更加多元化的台灣
如此一來
情況簡直是難以想像!

職是之故
個人以為聯邦德國基本法當中
有關總理議會內閣制的模式
實有可借鑑之處
此一模式簡單來說
就是更易現行類似總統制的行政權模式
而改為國家與政府兩立的總理內閣制模式
換言之
設國家主席與特首為代表國家與特區的虛位元首
而令實際的政務推動
由總理與特區級的總理(暫名閣揆)為之
總理與閣揆是由議會
在中央是人大與政協
在特區是特區議會
票決互選產生(具有議會議員身分)
總理與閣揆具有[內閣]首長的任命權
在中央是中央一二級部會
在特區是特區各局處首長
無需經過國家主席與特首之核可
總理與閣揆是在位期間中

常務與戰爭期間行政權的最高負責人
雖說設國家主席與特首是虛位元首
但是並不是指其[沒有]行政權限
而是其行政權在平常為[無為]狀態
當國家進入緊急狀態 如內亂外患時
兵隨將轉的流官政府(議會選出的政府)
在常態施為上
若不足以因應國家進入緊急狀態時
國家主席因勢制宜
有權發布緊急命令權
唯此事須經議會追認
否則緊急權於十五日或是特定時間內自動失效
用以防止國家主席或有可能之濫權

上言[有為]主要是用於[非常態]
這種手段主要是用於內閣肆應無能
屬於對行政權的直接干預措施
[無為]則是用於[常態]
例如國家元首與特首的[法案簽署權]
[法案簽署權]乃指議會所通過的法案
須經國家元首或是特首的簽署
以及明令公佈程序方為有效
倘使議會通過爭議過大的法案
比方說是圖利偏私日益壯大的資產階級
枉顧廣大人民的法案
國家元首與特首可以拖延簽署
而使法案失效
這部分是對具有最高民意基礎的[蘇維埃]
也就是立法權 其施為失當的攖鋒婉拒
屬於對立法權的負面應對措施

至於常態性質的監督
宜應委由司法權為之
國家主席與特首
並不合適進入裁判對象不為事
而為人的司法漩渦當中
這也是英國憲政傳統當中
英國最高法院以皇冠為誌
而自命為王權(國家最高名器)的代理人

在司法權的這部分
想要多談一點的是
個人注意到目前大陸民間社會
對於公權力之可能濫權
常有明火執杖的抗爭之舉
國家司法權實有必要涉入調查
故而英憲中的[巡迴法庭]
應鄭重考慮納入現行體制當中
而不是任由地方行政體系
以警力予以無情壓制抗爭


話題回到虛位元首的特首部分

如同中國歷代以來的編制
中國的受保護國向來都是由朝廷派遣官吏[監國]
特首的新定義應在此有所著墨
也就是特首一職
經人大修訂基本法後
將其定義從行政實權獨攬的狀況
改變為虛位元首 [監國]是也

而行政實權的最高負責人
也就是[閣揆]如同上文
交由特區議會票決互選產生

至於特首的產生方式
也應該從現行的特區議會同意方式
改為由新憲法當中的實權總理提名
經人大表決通過任命權

同此
這樣的新基本法精神亦將適用於台灣社會
說白了就是透過修憲
而容忍地方上的資產階級
如台灣港澳的資產階級
能夠保有政經雙重領導的地位
以圖安定地方政治的和諧



以上這種[太極化兩儀]的[陰陽二元論]
也就是將行政權獨大的國家元首或是特首的權限
拆解而為實權總理與虛位的國家主席
或是實權閣揆與虛位的特首
可以說是
在憲法層次上盡量變動縮小 安定政局的利基上
而收饒益多元社會的功效

至於能否以[兩儀生四象]
也就是實虛雙位首長的政治領導轉化為
[行政 立法 司法 與新聞監督糾舉時弊的第四權]
如此這般在當代流行的四權主義
個人以為尚待時日進行憲政實踐
急不得也

這上述當中有一點
特別值得報告給各位人大代表的先生女士
也就是依據聯邦德國基本法當中
有關總理內閣制
並不是採取行政立法嚴格兩立的方式
而是採取行政立法兩權相輔的方式
國會議員也可以擔任內閣閣員而成為部長

這有何重要之處呢?
這意味的是
各位代表都有可能因此在提案與提案表決的權利之外
尚有可能將提案所蘊含的政治理念
實際付諸政治實踐的機會

須知
唯有將理念與理論應用於實務之上
我們方可言之為[實踐]
而透過理論來進行實踐的國家
方可稱譽為[現代國家]

反過來說
不談理念或是理論
凡事抓鬆緊
以數線上數值大小進行左右微調政事者
則只是[政務操作]
不足以稱之為[實踐]
亦不足以稱之為[現代化]

乃因唯現象是問者
看不見理論其可能開創的種種可能性
亦不見理念的[願景](vision)
因而國家發展的新目標 時代使命等等
亦無法成形
使得國家發展容易流於遲滯

不談理論的另一項後果就是凡事流於陰謀論
這可以從歷史上找到例子
永樂帝初期國家發展目標
從[海外訪查惠帝下落]
發展而為海外開疆的輝煌帝業
在永樂帝晚年
實際政權就已經旁落到欠缺理論理性
而專事朋黨營私 陰謀論漫溢橫流的官宦之手
縱明一季都是在這種其臭不可聞的政局下
把總體國力消耗到懨懨一息的狀況
不但為滿清所滅
中西消長打從永樂帝晚年起
中國步入長達六百年的衰微
至今中國還未站回上風
豈可不謂之為殷鑑乎?


順頌時綏

台北
曾大川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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