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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從經濟觀點談司法正義]一文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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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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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從經濟觀點談司法正義]一文的建議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no=3446&aid=1123827




=======================================
備註:

因為全球太多人想要知道我把前文乙篇 傳給了誰
>> Fw: Just ignore this if you and your friends or your rivals do not invest any.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27310&tpno=0&no=3446&cate_no=0
所以聯合報將本網棧右上方的尋找功能取消
造成許多不便 也包括我本人在內
職是之故
我目前將各欄首文編入

>>cathy20048 所著各文總目錄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2349898&tpno=0&no=3446&cate_no=0
日後還會進行分類與子目錄的建立
以及關鍵字 乃至簡介說明
一時之間還作不完
不方便在所難免


==============================



聯合筆記的下錄這篇文章[附於文尾]
說的非常好 即 錢從哪裡來?
以經濟成本作考量
我倒是有如下之建議

我的建議是
將監獄工作外包出去
可以考慮大陸 泰國 緬甸 印尼 印度 斯里蘭卡
將重刑犯移監到上述國家坐監

考慮大陸是因為
同文同種且更重要的是
兩岸官方的正式接觸

考慮緬甸是因為
緬甸極為貧窮
監獄工作對他們來說
那是常業 翁山蘇姬不是還被關著嗎?
台灣龐大的監獄管理工程
可以為他們國家挹注資金

考慮泰國 印尼 印度 斯里蘭卡
主要是海嘯
而這些國家也是頗為貧窮
台灣龐大的監獄管理工程
可以為他們國家挹注資金

話又說回來
誰說止限以上這些國家

方式上不妨以公開招標的方式為之
取最低價者 以減輕國家預算

不知這是不是餿點子?

=================================================
聯合筆記》從經濟觀點談司法正義

王文玲

近來的司法改革,很少由經濟成本考量,
這是受到傳統「正義不能打折」觀念的影響,
認為以金錢衡度司法有辱正義。
但在國家資源分配的排擠下,
實現正義無法唾手可得,找尋正義也需要付出代價;
如果錯失這點盤算,正義可能會扭曲變形。

實施不久的刑事訴訟法要求一審查清案件的事實,
要求的證據也比以前嚴格。
然而法律通過後,有多少資源被分配到偵查案件的源頭?
不要刑求、不要監聽、不要自白的刑事政策是對的,
但沒有高明的鑑識專家、缺乏在犯罪現場找證據的員警,
那些無法通過嚴格證據檢視、過不了起訴門檻的案件,
又如何實現正義?

刑法五十年來的大修工程剛完成,以逐漸廢除死刑為綱本,
強調寬嚴並進,故有彰顯時代人權的意義,
但也面臨正義代價的考驗。
修法以後,重刑犯得在牢裡長長久久地蹲,
性侵害犯若未通過「無顯著再犯之虞」的鑑定,
即使出獄也得到特定處所接受強制治療,
期限甚至可能長達終身。
這些都是為了尊重生命兼顧社會治安的設計,
但問題卻隨之接踵而至。

人犯長期在監,要有足夠的監獄、管理人才,
不但要供人犯吃睡,要施以教誨,
也得提供他們醫療健保的福利,這每一項都要用錢。
光是健保,一年就要幾十億。
無法治癒的性侵害犯,出獄後的強制治療,
要有處所,要有治療的專人,
還要有足以負起鑑定責任的精神科醫師。
從硬體建設到人才培育,沒有錢,一切免談。
法雖修卻無法執行,反而可能製造事端。

司法院不久前才為了測謊、槍砲鑑識等問題
和警、憲、調高層溝通,因為資源不足,
大家都叫苦連天。
為了因應刑法修正,
法務部想編列增建「超高度管理監獄」的預算,
也因為國庫叫窮,被行政院暫時打了回票。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講究人權的正義,
不會憑空出現。滿紙典章制度,若欠缺實踐條件,
人權法治很容易成為空中樓閣,受苦的終究是癡癡等待、
以為改革就能帶來更多正義的人民。
如何精算成本達到制度改革的目的,
是現代正義學中不可或缺的一門課題。

【2005/01/11 聯合報】
===============================================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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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正義] 特偵組還有存在的必要嗎?如是我云: Of course not. (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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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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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正義] 特偵組還有存在的必要嗎?如是我云: Of course not. (之二)
https://city.udn.com/3446/1123827?tpno=0&raid=2989699&cate_no=0#rep2989699





接續著前文語義 而有本篇

[司法正義] 中國時報 2008.05.09 > 特偵組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如是我云: Of course not.
https://city.udn.com/3446/1123827?tpno=0&raid=2853435&cate_no=0#rep2853435

首先
我想各位都在電視上看到特偵組的小小轎夫狗仗人勢
竟敢與作為社會公器的媒體動粗
特偵組這個黑機關狗衙門 借了多少膽給下人 這麼樣地狗仗人勢
各位也就可想而知的是 司法是如何之了了

對治這批理性工具化業已臭不可當的司法敗類
我在前文已經提出公法上的解決之道
但是因為沒有任何人可以從我所提的公法上的解決之道獲利 包括我自己
所以這樣的提案不會在任何國家的現行體制中出現
復以這樣的提案 其背後的哲學與法哲學基礎
是衝破一切公法理論的認識論與本體論
所以學界頂多只會斥之胡扯

但是任何以天下蒼生為念的政治學者
從政治的結構與動能的角度(系統論者)
都很快知道這非但不是理論不通 而是太通了
一旦施行起來 資本主義與隨之而生的資產階級那批牛鬼蛇神
乃至一些如龍應台 陳文倩之流者
統統都要變成歷史的灰燼
這是德國公法學界以我為〔中國公法學界出現天才〕相譽
而國內 不論台灣或大陸 卻無人知曉聽聞的原因
對法學政治學專家而言 丟臉丟到極點
所以挽救面子的方法就是 不讓社會聽過曾大川這號人物

對此 
我曾以早期佛教小乘僧侶打壓大乘佛教為例 說了很多
其中小乘僧侶的玄學基礎所產生的知識障
使得養尊處優的他們無力進行知識的再生產(解釋佛經)
所以當他們對一些經卷無力產生合理解釋時
他們的方法就是令該經卷 或遭水火 或遭盜竊
若有以背頌該經文為終生職志的〔誦經師〕則遭暗殺不測
另外 對付大乘論倡者 
污其名譽有之 威脅利誘有之 反正陷害無所不用其極
當三寶弟子的讀者瞭解至此
當知我曾大川所面對的局面 其實與兩千年前大乘論者的遭遇相去不遠
都是一元論的神教系統與超越論的佛教系統的鬥爭
其中早期小乘佛教並非是佛教 
而是如同道教的那種以〔無〕為宗的一元論
儘管其立論於今來看 要比西方的〔有宗〕一元論來得高明
但是仍是一元論 因為一元 所以有宰制 所以有其宿命的自毀機制
如同現行司法系統來自西方一元論
信譽之所以掃地 乃是遲早之事 乃是因其宿命的自毀機制(理性工具化)

進行理論或制度上的修補 這絕不會可以因而止於至善的
頂多是有形化無形 黑暗面仍是無所不在的且更難提防的
反觀我曾大川所提出的 卻是一個終極的制度
我希望讀者瞭解一下並與人討論討論
儘管我各項公法設計 
可能無望讓各位在生前就能享受到 但是還是有機會讓您的子孫享受到 
如果有人基於義憤而以革命行動為之的話


==========================


另外我要對陳水扁洗錢疑雲作一點看法

我的說法是 目前爆出的金額 可能僅僅是陳水扁撈的錢的 0.5 - 1%
我以前的一個職業就是洗錢, Money Laun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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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再爆出境外秘密賬戶 升至23億元新台幣(圖)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2008 / 08 / 20 星期三 11:23
http://news.cnyes.com/dspnewsS.asp?fi=\NEWSBASE\20080820\WEB868&vi=39807&date=20080820&time=11:23:00&cls=listnews24hr

本報訊 陳水扁洗錢案,檢調之前已查出7億元(新台幣,下同)密賬。據了解,近日又爆出陳水扁在境外還有個未曝光的賬戶,金額高達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這也代表陳水扁的密賬至少有23億元。

特偵組查出陳水扁在境外還有一個秘密賬戶,裡面的金額高達5000萬美元,相當于新台幣16 億元,其中的1500萬美元也就是5億元左右已經被提領出來,目前下落不明。特偵組懷疑這個賬戶資金來源,很有可能和二次金改有關,才會立刻緊急下令通知海巡相關單位限制陳水扁出境。

【家族金庫能放數十億元】

由于這筆16億未曝光的密賬,加上之前曝光的7億元,總金額已經超過23億元。特偵組目前不排除再進行另一波的搜索約談行動,以清查陳水扁究竟還有多少未曝光的賬戶和款項。

另外,台灣有資深媒體人17日在一家電視台的“攔截新聞”節目上爆料指出,阿扁家族在台灣某兩大金控銀行分別擁有可以容納存放數十億元(新台幣,下同)的大金庫,可以抵擋七級地震;另外就連玉山官邸內也有四坪(一坪約等于3.3平方米)大的空間可以存放巨額現金。

【官邸中一屋子都是現金】

台灣知名媒體人黃光芹在一節目中爆料,指一位民進党的政党人士曾向他提及,曾獲邀進入玉山官邸,被陳水扁帶到某個房間里面去,結果一看簡直不可置信。

黃光芹表示,這位政党人士透露這個官邸內的小金庫里滿眼都是錢,是“一個房間里面都是現金”,因為阿扁在他任內出手的錢,是幾百萬甚至千萬,這種巨額資金進出的次數非常多,所以需要有個小金庫存放現金。至于媒體人張友驊則表示,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在外面也有兩處金庫:“他們的保險庫是一個房間!那個房間的牆壁又防震又防爆,連機關槍都打不透。”

【通過地下通匯將錢匯出境】

台灣特偵組8月18日傳喚吳淑珍的胞兄吳景茂到案,他供稱從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任內起,提供銀行賬戶供吳淑珍使用,並多次透過銀行及銀樓地下通匯將錢匯出境。

吳景茂供稱,他都是依吳淑珍指示匯款,人家怎麼說,他怎麼做,包括匯款的數額、對象及方式等;有時他也會交代妻子陳俊英依吳淑珍指示匯款。至于匯款到海外的總額,吳景茂表示時間久遠,而且筆數不少,他已記不清楚。

扁家海外密賬案,特偵組將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五人列為涉嫌洗錢案被告,其中,扁、珍、吳景茂均遭限制出境,關于陳致中夫婦,特偵組則要求境管單位通報入、出境,一入境可能即被帶到特偵組應訊。特偵組昨天共約談吳景茂夫婦、林文淵、兩名吳淑珍提供的理財專業人員及3名荷蘭銀行人員共八人。

特偵組表示,目前清查的扁家疑涉洗錢案,主要是在瑞士的銀行賬戶內2100萬美元,外傳扁家還有16億新台幣的賬戶資料,目前特偵組並沒有這個賬戶資料。

【海外洗錢案人物動向】

陳水扁:戰戰兢兢出庭

針對因指稱拉法葉艦采購案有人受賄而遭前台軍中將雷學明控告誹謗一案,陳水扁昨天現身台北法院為被控誹謗案再度出庭,他在庭審中神情略顯疲憊,已不再意氣風發,大半時間都沒將自己的背輕靠在椅子上,坐得戰戰兢兢。肢體語言說明他飽受壓力。

陳致中:喪失入學資格

陳水扁在美國讀書的兒子兒媳陳致中夫婦也被列為洗錢被告。但弗吉尼亞州大學公關部資深主任韓納18日中午表示,由于陳水扁之子陳致中並未出席當天開始的該校的新生訓練課程,因此沒有完成注冊的程序,已經喪失弗州大學法學院的入學資格。

吳景茂妻子:應訊中昏倒

陳水扁涉嫌島外洗錢一案,妻舅吳景茂提供島外賬戶給妹妹吳淑珍使用,今早10時吳景茂接受特偵組調查。 據報道,從早上10時至傍晚,訊問一直在進行,不料在特偵組約談吳景茂過程中,大概下午5時多,吳的妻子在應訊當中疑似偵訊時間過長過于勞累,竟然昏倒。

陳幸妤:長期請假

陳幸妤18日情緒失控,也爆出許多不為人知的內幕。19日一大早,大批台島媒體還是到陳幸妤上班的診所守候,但陳幸妤已經向診所請了一段時間的假,短期內不會來上班。不過,根據了解,檢調也將約談陳幸妤,希望她把陳水扁不要她說的,統統講出來!

綜合新華社、人民網、《廈門日報》報導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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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3446&aid=2989699
[司法正義] 中國時報 2008.05.09 > 特偵組還有存在的必要嗎?Of course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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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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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正義] 中國時報 2008.05.09 > 特偵組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如是我云: Of course not.
https://city.udn.com/3446/1123827?tpno=0&raid=2853435&cate_no=0#rep2853435




不僅是特偵組沒有存在的必要
整個司法體系都因為 'Moral Hasard'
成為最大的敗德集團 比黑道更可怕

名聲遠播的人權律師王清峰
還沒走馬上任 就已經開始打官腔 不說人話了
連她都是轉的這麼快
你敢指望那些混成精的司法敗類自清自律?

說老實話
我根本就已經放棄這種體制內的改造
除了檢察官外 還包括法官 調查局幹員 憲調組等族繁不及備載
這些傢伙之所以成為最黑的牛鬼蛇神
就是現行的體制讓他們玩到如魚得水

我對司法的終極解決之道 請參考
『中國政治民主化』(24-2) 煮酒論英雄(丙)吳儀 & 朱鎔基
https://city.udn.com/3446/1431402?tpno=0&raid=2687909&cate_no=0#rep2687909



另外針對楊甦棣所說:無法引渡「Mr. Gold」
這件事比較棘手
不過不同於上文的[政治解決]法子
我的手段是[經濟決定論]的法子
cf.
國際股市與國際經濟(33-10) 對本系列前文 (33-9) 的媒體反響
https://city.udn.com/3446/1348504?tpno=1&raid=2847456&cate_no=0#rep2847456

唯有讓美國人民知道美國那批玩弄國家權柄的陰謀家
是怎樣讓人民的生計過不下去時
美國人民才會開始進行內部清算

這是[法-政維度]之外的[經-社維度]
解決方式是總體 宏觀的 卻不是(右派的)後現代的胡來亂搞
理由是舉世各個社會 不論其處於哪個象限
最終都要面對向心化的趨勢 歸於原點 (0,0)
這種[歸一]卻不是西方一元論的
而是倡言[有生於無, creation ex nihilo] 的道家一元論
理由是這種[歸一]並不是歸於 '1' 而是歸於 '0'
而這種向心化 也就是大趨勢的[向中看齊]
而這是中國之所以名為中國的真正原因
在這個層面上
我不認為舉世有誰比我曾大川更瞭解中國的真諦


=================================

中國時報 2008.05.09 
特偵組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8050900141,00.html
中時社論

 巴紐案中,外交部經手十億元所謂「祕密外交」經費不知去向,匪夷所思,超乎想像。自案發以來涉案當事人公開自清的種種情節,漏洞百出,誰都不信原因出在邱義仁「愚笨」或黃志芳「天真」,誰都懷疑背後必有隱情。以邱義仁尚未辭職,即已遭到限制出境;海巡署破天荒地將行政院副院長畫影圖形,通令所屬,嚴防偷渡,此事何等嚴重,童頑可知。檢方雖已出擊,但陳聰明檢察總長領導下的檢察機關作業部署及相關行動,委實令人不敢恭維。

 誰都可以看得到、誰也都充滿狐疑,檢方行事誤失之處,似乎不堪細數。其中辦案動作遲緩已經有目共睹!且不談本案早在二○○六年即已發生;上周內情公開,轟動社會,檢方先只鎖定吳思材為對象,本周才對邱、黃、柯等高層人士採取行動。如果說是為了周密部署,那也應該,但是八路重兵雷霆搜索,扣押之文件資料似乎有限,只能給個邱副院長辦公室「一塵不染」的評語。相較於邱義仁事前的老神在在,外界懷疑是否辦案不力,不為無因。搜索黃志芳宅第,黃志芳不肯開門近一小時;媒體跟著檢察官在門外靜候以示尊重,謙遜的辦案態度似也迥異一般。初始檢方未辦大魚、先拿吳思材試刀時,第一次聲押竟因證據不足而遭法院駁回,險讓吳思材出境溜走。而全國注目的焦點恰是,對於這樣一件上達天聽的超級大案,檢方執法究竟有無政治考量,先決定政治停損點,以致大失常態?

 其實,就在本案發生的那一年,二○○六年法院組織法修正,將檢察總長改由總統提名、立院同意後任命,任期三年,並於最高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職司涉及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之貪瀆案件;以及「特殊重大」的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而經檢察總長指定之案件,其目的,原是要設立一種可以超越於政治之外,不畏權勢,偵辦涉及高層官員之重大刑案的辦案隊伍;而現任檢察總長陳聰明,正是新法之下的首位試金石。

 然而,國人及法律殷切期盼他不畏權勢的檢察總長,及其領導的特偵組,成軍以來,有無豐功偉績?在波及全國的首長特別費案中,檢察體系迄今拿不出統一的法令見解,起訴不起訴的標準不一,離離落落,辦案的特徵則是濫權、草率,無以服人,也難以定罪,眾多天王政治巨星涉案,唯一判決有罪確定的竟是足令法官夜不安枕、社會同感哀憐的小吏余文。昔日監察院若是只拍蚊蠅,不打獅虎,就被謔稱為「蚊子院」。現在監察委員懸缺數年,行政高層違法亂紀囂張妄為,無以復加。特偵組呢?好像連蚊子都打不乾淨俐落。

 巴紐案涉案層級史無前例之高,難道不是該由特偵組辦理的案件?陳聰明檢察總長竟然指定交由台北 地檢署而非特偵組辦理,是何道理?是因為法院組織法規定總統涉案由特偵組辦理,陳總長不想表示總統涉案嗎?是因為法律規定高層「貪瀆」案件由特偵組辦理,陳總長不想表示本案是「貪瀆」案件嗎?是因為本案不算特殊重大案件,所以總長就不指定交由特偵組辦理嗎?還是因為特偵組檢察官依法不受任何審級層次的約束,外界質疑本案有適用外患罪的可能,外患罪依法由高等法院管轄,不在地檢署權限範圍,不由特偵組辦案即可確保本案不能朝外患罪方向辦理嗎?

 法院組織法特設特偵組,期使辦理政治大案無所畏懼,原來,檢察總長隻手即可讓特偵組投閒置散,法院組織法規定作用落空,檢察機關的勇氣信用跌至谷底!

 本案發生後,涉案者有人一派輕鬆,不以為意;有人說話避重就輕,規避責任;有人深諳防身之道,噤聲無言,實質上行使刑事緘默權利。似乎都是好整以暇,有備無患。反而是責在摘奸發伏的檢方,有無畫地自限,步履踉蹌,色厲內荏,讓人看破手腳?特偵組成立以來效益不彰,連巴紐案也派不上用場,我們不禁要問:立法院是否該立刻修法廢了它吧?也免得放在那裡只是擺設,反而引人誤解檢察總長面對高層犯罪案件精心調度的背後,具有政治考量,壞了檢察一體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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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5.09 
楊甦棣:無法引渡「Mr. Gold」
林庭瑤、劉屏/台北─華盛頓連線報導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1+112008050900110,00.html

 巴紐案涉案人金紀玖可能落腳美國西岸,美方是否可協助台灣引渡金回國?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楊甦棣八日表示,這牽涉到美國司法部的決定權,台灣與美國雖簽有司法互助協定,但並無引渡條款。

 據了解,因此檢方難以引渡金回國調查;但檢方考慮依台美司法互助協定,請求美方同意我派遣檢察官赴美訊問金,或是囑託美方檢察官代為訊問金。華府消息人士表示,金紀玖在台灣沒有被起訴,沒有定罪,所以除非他在美國犯法,否則不致被美國遣送出境。尤其如果確定他有美國國籍,台灣就更難要求美國政府幫忙抓人。

 楊甦棣昨天舉行記者會,媒體提問未直接觸及金紀玖的問題,而是間接提問許多司法訴訟的人由台灣跑去美國,楊甦棣對此暗諷地說,媒體想問的應是金紀玖,這位姓金,果然是Mr. G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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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水長 咱們走著瞧 那七百個支持馬英九的司法界大小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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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水長 咱們走著瞧 那七百個支持馬英九的司法界大小混蛋

我曾大川要是沒法子治你們這批王八蛋 我曾字倒過來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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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繳冤枉稅> 太多王八蛋加三級的事情 都在這樣的憲政體制之下存活 除了暴力推翻 斬妖除魔外別無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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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小老百姓呢?
社會底層廣大群眾,碰到這種事情,
就算呼天搶地,聲震屋瓦,也沒人鳥你。
最後,只能含恨默認,自認倒楣了事。


太多王八蛋加三級的事情
都在這樣的憲政體制之下存活
除了暴力推翻 斬妖除魔外別無方策


=================================


中國時報 2007.11.23 
陳長文繳冤枉稅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7112300129,00.html
中時小社論

 律師陳長文有戶自用住宅,理應按一.二%自用住宅稅率,繳納房屋稅。不過,台北市稅捐處搞烏龍,連續十五年,按三%營業用房屋稅率課稅。

 陳長文打訴願官司,卻告敗訴,揚言要打憲法官司討回公道。台北市稅捐處說,該處願意全數退稅,但財政部堅持,只能退最近五年稅款。

 陳長文是知名律師,許多年以前,財政部每年都辦「所得稅優良納稅人表揚」,他連年名列綜合所得稅繳稅大戶,個人財富不在話下。由此可見,他打行政救濟官司,所力爭的,不是區區稅款,而是一口不平之氣。

 財政部只退五年溢徵稅款,背後有其法律基礎。依據稅捐稽徵法,應繳之稅,如果拖過五年,就成「死稅」,政府無權再徵。所以,反方向看,如果政府犯錯,溢收稅款,超過五年部分,就成了「倒楣稅」,政府概不退還。

 然而,徵稅不是做生意,不能這樣「徵稅五年為期,退稅也五年為期」兩頭對稱。徵不到稅,是你財政部沒本事;至於犯錯而溢徵的稅,卻應該全數退還。這稅捐稽徵法,早該大修了。

 陳長文是大律師,打不過訴願官司,可以在受邀赴台北市政府演講之際,大聲向台北市長抗議。一般小老百姓呢?社會底層廣大群眾,碰到這種事情,就算呼天搶地,聲震屋瓦,也沒人鳥你。最後,只能含恨默認,自認倒楣了事。

 稅法吃人,又多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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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3446&aid=2519544
司法正義 (21)> 幹嘂司法弱智 Call a cat a cat. 何等豬頭的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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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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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正義 (21)> 幹嘂司法弱智 Call a cat a cat. 何等豬頭的檢察官!



Call a cat a cat.
是一句美國諺語 意思是說
要言談的對方別賣弄形上學的虛言空話
是[什麼]就是[什麼] 別東拉西扯一堆

作為哲學家的我
我當然清楚這句話可不能是放諸四海皆準的
這種實用主義樸素論
是無法應用於深刻思索
但反過來說
許許多多的日常事物也沒有必要進行深刻思索
這許許多多的日常事物
都是哲學上無價值的[雞毛蒜皮]
所以許許多多的日常事物
就是只消運用 ‘Call a cat a cat.’
以避免[指鹿為馬]即可

本日新聞當中
一名女警因道德上的勇氣
[罵一個女賊為女賊]就是 ‘Call a cat a cat.’
結果遭不知道何等豬頭的檢察官
提起拘役十天的處分
這種荒天下之大滑稽
不可思議的弱智以及混帳無比的權力傲慢
就是我在本網棧多篇為文
所要批判的[一元論神教系統的崩潰]
須知法學來自宗教學的戒律學
所以系出同門 都是一元論的思維錯誤

這種用屁眼也知道的事情
居然還讓女賊反控警察[侮辱名譽]!
幹伊娘
我當了特首之後
保證讓此事[以昭烱戒]!
我會嚴厲處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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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升星:當年競選連任 邀檢察官上選舉舞台 就是阿扁自己 讓司法人員介入選舉 阿扁就是始作俑者!現在卻指責司法介入政治 到底是阿扁言行反覆 還是 社會集體失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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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升星:當年競選連任 邀檢察官上選舉舞台 就是阿扁自己 讓司法人員介入選舉 阿扁就是始作俑者!現在卻指責司法介入政治 到底是阿扁言行反覆 還是 社會集體失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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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08.06 
干涉與輕賤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7080600209,00.html
張升星

阿扁指控法官、檢察官和調查員,可能因為政治因素或選舉考量而企圖影響總統大選。這一席話,引發藍綠陣營的口角波瀾,同時招來司法院、法官協會、檢改會、調查局和民間司改會的批評回擊。既然阿扁任期將屆,不如乾脆趁此機會檢視民進黨執政下的司法形象,釐清觀念,究明責任。

嚴格來說,民進黨執政迄今並沒有任何「干涉」司法的具體事證,社會不應宥於政黨偏見而惡意曲解。不過政客畢竟是政客,除了沒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之外,其他意圖染指司法的惡行劣跡,民進黨和國民黨一樣罄竹難書。只不過國民黨是干涉司法,民進黨則輕賤司法,手段雖有不同,本質並沒有什麼差別。

先是副總統主持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召集多位涉及貪瀆弊案的民進黨縣市長舉行座談會,批評檢調機關辦案不公。由總統府提供國家名器作為涉案被告直達天聽的管道,項莊舞劍,志在沛公。這種不倫不類的做法,無異是將司法關說予以「法制化」「檯面化」,令人匪夷所思。

然後是總統在選舉造勢時影射立委,慷慨激昂的叫陣聲中:「中部的那個抓起來了,請媽祖出來嘛無效」「北部還有一個還沒抓」,這種嗆辣單挑的江湖氣魄,完全把「無罪推定」、「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拋諸腦後。更離譜的是阿扁竟然會把鄭太吉殺人案終於判決「確定」也認為是民進黨的「政績」,連這種司法豆腐也要吃,真是夫復何言!

還有法務部長替檢調機關所做的政治體檢,經過部長親自把脈之後的結論是:「檢調機關有三分之二是泛藍的。」雖然其本意是希望爭取在野黨控制的國會支持檢調機關依法辦案,但這種主觀認定,恣意塗抹的政治色彩,其後遺症卻是難以彌補的。這就好像在野黨認定奇美醫院是綠色的,所以奇美醫師在槍擊案中的角色必然有詐一樣,對於泛政治化的病態,法務部長非但未能及時導正,反而助長政客對檢調機關政治偏頗的指控。因此一旦朝野鬥爭激化,檢調機關就是泛藍的打手,本土政權的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從而,民進黨立委對國務機要費案的公訴檢察官猛扣紅帽子,也就其來有自了。

最近的例子則是民進黨立院總召發函法務部,要求對於陽信銀行的偵辦「謹慎協助辦理」。此舉雖然引發是否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七條不得對司法案件進行遊說的爭議,但相對於上開事件,其實還算相當尊重司法,不忍苛責。

阿扁批評司法人員不應介入選舉,話是不錯,但是撫今思昔,不免讓人啼笑皆非。想當年競選台北市長連任的時候,邀請檢察官登上選舉舞台的,不就是阿扁自己嗎?讓司法人員介入選舉,阿扁就是始作俑者!現在卻義正詞嚴的指責司法介入政治,到底是阿扁言行反覆還是社會集體失憶?

國民黨執政下的威權體制,從「奉命不上訴」、「吳蘇案」、「第一高爾夫球場案」、「台南地院關說案」、「中油廢水關說案」到「上上級事件」等,司法獨立的血跡斑斑。然而政黨輪替後的民進黨,對於司法始終視為前朝餘孽而採取輕視貶抑的態度,令人遺憾。

看著當年的人權律師、現在的跛腳總統和未來的刑事被告,身為法律人實在頗有滄海桑田,今夕何夕的感慨!套一句手機廠商的廣告詞,「政治,始終敗壞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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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在外賓面前公開批評檢調介入大選 陳水扁意在為家人親信開脫罪行 路人皆知 奇怪的是 司法人員對於自身榮譽和尊嚴遭受攻擊卻不積極維護 才是教人納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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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在外賓面前公開批評檢調介入大選 陳水扁意在為家人親信開脫罪行 路人皆知 奇怪的是 司法人員對於自身榮譽和尊嚴遭受攻擊卻不積極維護 才是教人納悶


陳水扁羞辱司法,司法也自我作踐?
【聯合報╱社論】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3957498.shtml


陳總統三番兩次汙蔑司法,最近更在外賓面前公開批評法檢調人員介入大選,其言行已嚴重失格。陳水扁此舉意在為自己家人及親信開脫罪行,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奇怪的是,司法人員對於自身榮譽和尊嚴遭受攻擊,卻不積極維護,才是教人納悶。

且看這半年來陳水扁對司法的踐踏,從利用法律手腕抗拒扁嫂出庭,到利用大法官釋憲為其國務費案解套,到嚴詞抨擊高雄市長選舉無效案「什麼判決、什麼世界」;他對司法的侵犯,已從對身涉個案的自衛,一步步擴大為對整個司法體系的羞辱。

陳水扁利用「總統」的身分公開指摘司法,其真實目的卻是為了遮蓋自己「犯罪當事人」的醜行;在「總統陳水扁」和「涉案人陳水扁」合而為一的情況下,其顛倒黑白的效應,愈發不容忽視。

試問:究竟是誰意圖影響司法,又是誰有能力影響大選?是司法人員居心不正所致,或是執政者霸王硬上弓四處干預為烈?且看眼前的事實,國人應都了然於心。偵辦吳淑珍案的公訴主任檢察官張熙懷,先前因表現剛正而遭民進黨紅帽罩頂;在抹紅無效後,他近日竟被調升為二審檢察官,必須對他承辦的國務費案撒手。硬攻不成,改施調虎離山,把圍剿布局織得滴水不漏,除了主政者,誰有那麼大的力量?

正因為形勢如此險惡,而司法界對此事竟沉默以對,更讓人感到難以理解。當年司改會一批志大言大的改革健將,他們勇於批評的熱血,曾讓台灣社會震動;何以如今面對政治獨夫再現,卻反而無動於衷,噤聲不語。這是改革鬥士已然師老兵疲,或因貪戀職位而失去勇氣,或者其實是默認了陳水扁的指控?

更不可思議的,是司法院長翁岳生的冷漠。其「高足」陳水扁掌權後頻頻以私人圖謀及伶牙俐齒攻擊司法,摧殘五權憲政綱常;無論如何,為了社會教化,為了司法公道,翁院長都有義務再為陳水扁上一課司法倫理。即使撇開師生之誼,翁岳生身為司法部門負責人,面對司法體系遭到政治欺凌,他竟連一點挺身捍衛的氣節都不表示,只派出一名廳長級官員略表不滿;其失格失態,必將遺臭司法史。

陳水扁利用會晤前東德總理的場合,以「轉型正義」為題,抨擊台灣法官及檢察體系人員不適任,這基本上就是個錯誤的邏輯。當年兩德統一,兩套截然不同的體系合併,先前純為共產主義意識形態服務的東德司法官僚,當然有必要因應改組。但在台灣,陳水扁繼承的是一套雖不完美、卻成體系的民主制度,他本人出任總統更是民主選舉的產物;在這種情況下,硬拿德國的轉型正義來比附,非但是醜化台灣,也是比擬不倫。

民進黨動不動就祭出「轉型正義」的大帽子,無非是想將詮釋正義的權柄抓在自己手中,如此即可無盡地鞭笞對手,享用自己的道德獨占性。然而,看看陳水扁恃權凌駕司法乃至其他四權的驕態,擔任國家元首七年毫無政績更貪瀆纏身,他也很快就得面對卸任後的「轉型正義」追討了!

說來諷刺,民國六十年代即出任大法官的翁岳生,若根據陳水扁的標準,是早該被汰換的司法人;然而,他在國民黨時代的司法名聲,卻比他被陳水扁捧上司法院長寶座的七年為佳。其間變化,耐人尋味。人們更關切的是:在陳水扁威嚇、收買及凌辱下,司法體系究竟還能保持幾分獨立及自重,或者竟在政治欺凌下變得更脆弱而退縮?

別的不談,光看首長特別費案的偵辦,馬英九的案子行將一審宣判,但其他人的案子半年毫無進展。這兩種截然不同的速度和態度,讓人懷疑:陳水扁固然作踐司法,但司法人豈不也在作踐自己?

【2007/08/0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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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檢察署各大小檢察官 司法院轄下各級法院大小法官 你們給我注意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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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檢察署各大小檢察官 司法院轄下各級法院大小法官 你們給我注意聽好了!


我曾大川在此正式對渠等宣戰
檄文見此
 


在此我要引一則新聞
我想你們會想到
我曾大川就算日後是台灣特首
又怎麼可能整肅爾等儕輩到誅殺殆盡的地步
旁的不說
我曾大川怎麼可能抵抗國際壓力 進行大規模屠殺?
就像下面這篇緬甸的新聞?

嘿嘿嘿

我曾大川要是沒辦法對治台灣的根本亂源__司法體系
我還想胡吹大氣啊~!
但是想要就這樣套出我要怎麼對付你們
那也太便宜了吧?
我只能說
下面這則新聞所可能對爾等的防護作用
我早就料到了
我早就想到對治之道
治不了爾等 我還配作特首嗎?
治不了爾等 我還想在台灣有所作為嗎?

爾等已是我的囊中物了
此次官司不勞有人出面斡旋
 
重點是我一定要坐這個牢 以絕人情 以盡義理


你們有你們所謂的司法正義
你們那套自圓其說 諸不論背後藏了多少可鄙可殺的意圖
反正都是你們說了算
所以我在庭上懶得理你们
而我有我的正義手段
我不需要你們相信
在此提醒你們趕快退休辦辦 辦張綠卡方便開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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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晚報 2007.06.01 
聯合國:緬甸羈押民運領袖翁山蘇姬犯國際法
 
中央社

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的家族律師甘瑟今天公佈「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小組」的裁定,指稱緬甸軍政府羈押翁山蘇姬違反國際法,並呼籲立刻釋放她。

工作小組指出,「剝奪翁山蘇姬小姐的自由屬於任意拘留」,違反世界人權宣言三項條款。

這個由阿爾及利亞、伊朗、匈牙利、巴拉圭及西班牙專家組成的獨立小組三週前將他們的裁定告知緬甸軍政府,然後告知甘瑟。甘瑟也是美國人權團體「現在自由」的主席。

甘瑟告訴法新社說:「這是一項措辭強烈的裁定。」

他說:「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小組認定,在這種情況下,適當的補救方法是立刻釋放翁山蘇姬小姐。」9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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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 你們給我注意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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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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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 你們給我注意聽!



我曾大川
被誣為你們所謂[偵字5485號 恐嚇案件 被告]
我將以此案作為我曾大川對抗資產階級所宰制的社會的臨界點
你们可以猜猜看是哪種臨界點?
是你們眼中的囂張極限呢?
還是怎麼樣呢?
我們大家等著瞧吧! 反正大家都還活得到那天

這是整個司法體系的問題
所以簡志龍檢察官請你相信
我日後所為 nothing personal


我看你们派車來接我吧!
我沒時間登門造訪
乾脆呢 就直接起訴




陳聰明你這個老小子 膽子果然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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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聰明你這個老小子 膽子果然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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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聰明你這個老小子 膽子果然不小!


今五月廿五
我才收到士林地檢署傳票 叫我五月十六日出庭
理由是台北縣副縣長李鴻源那個畜生告我毀謗

陳聰明你他媽的臭屄 屌大了是不是
好好想想 憑你怎麼上台的?
多少次我手下留情 沒對付你
你他媽的臭屄 李鴻源這等小人
縱容屬下來告我
居然裝聾子裝瞎子是不是?

我發誓我一定拿頭號台獨戰犯的規格來滅你全家!
也要告我恐嚇嗎?
一塊來 一塊來 一塊來
陳水扁 李登輝 所有被我罵過的人
一塊來
老子我向來是 別人不對不起我 我就會心軟 胡亂原諒別人
現在等著你們帶手銬拘我去
最好直接關進牢 就像邱毅一樣

等到我上台那天
陳聰明你最好帶著九族星夜逃亡去吧!
我要是沒有辦法殺你全家
我曾字倒過來寫!



我在此的毒誓絕對會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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