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扯别的,司法优劣的评判标准是什么?抛开东西方的那一套,作为一个普通人,对司法的期待是什么?我认为:
1. 保障我安居乐业,社会环境安定。
2. 碰到纠纷、事故、事件,有规矩提供支持,至少让问题暴露在公众面前,接受司法和舆论的检验。
我在大陆也觉得司法是个好东西,但根据自己的经验,打官司很费钱、费时间,差钱的平民尽量少用司法,大陆也主要以协商、向经济弱势者倾斜为原则来执法,被外人批评人情大于法,但本地老百姓90%以上是接受这个现实的,也没觉得有很大问题。
在资本主义的地区,比如香港、欧美,资本在司法上扮演了更重要的角色,靠钱砸死你没问题,没有例外的。中国大陆最后还是可以找政府帮助解决,这才有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的解决。
司法回归本质就是考虑本土社会大众的感受,而不是外人的观感。比如中国人的“杀人者死”与西方的废死;中国人的禁毒与西方吸毒合法化;中国人找组织、政府解决问题西方的社会对抗冲突(法国的黄背心)。
各个不同司法实体间,司法实践和管辖区域肯定是不同的,才有国际间的司法协助,他们没有优劣之分,只看当地人民的感受。
如果中国大陆的司法暴虐不堪,在开放的今天,不用如诗经所云“适彼乐土”的渴望,直接移民或出走即可。但是大陆人民的对外流动趋势不是这样的,99%以上的人还是回国了。
至于外商青睐香港是因司法与否,我可以大胆地说,商人就是为赚了钱带回家。不能赚钱的地方,司法再合他胃口也没用;当然没司法保障,他也怕钱没了,不过,今天大陆外商不是一两家,而是成百上千万家了,来大陆做生意都不怕了。
因此,香港受青睐归根到底还是因赚钱更方便,毕竟自由港是对资本自由;大陆的自贸区也是要做一样的事,进一步对资本开放,这才是香港那些土豪害怕的,容易钱不能赚了,这才是李嘉诚搬离资本的原因。
700万人的小渔港不要过度自我膨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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