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的傳統上認為,君主專制下,只有君主和貴族的自由,沒有人民的自由,人民只能仰賴有明君的善意
這種理論只對西方成立,只對中國以外的國家成立,為什麼呢?因為歐洲本質上跟印度很像,農奴依附著地主,最害怕的就是戰亂和失去地主,對於歐洲那種開放性的地理和民族國家林立的情況來說,君主和貴族擁有絕對權威這種理論確實可以成立
這篇講印度的文章很有意思,也間接證明了我的想法:http://www.santaihu.com/the-real-india.html
封建制的意思是封土建國,簡單的說就是貴族莊園制度,但中國早在周朝滅亡,秦朝統一諸國後,郡縣制就逐漸取代了封國制,而唐朝滅亡以後貴族制也幾乎不復存在(直到元朝和清朝的外族統治)
法國歷史學家馬克·布洛克指出農奴制的三個特點:
- 身份世襲。
- 與奴隸不同,農奴有權利擁有生產資料,但可以不曾擁有。
- 領主有法定的權利可以指令農奴,包括司法權。
中國由於稻米文化的特性,早在春秋戰國時代就已經發展出了自耕農和私有制工商業,這跟被綁在土地上的農奴制是大大不同,科舉制度出現以後更進一步的強化了社會的流動性
所以說,同時代的中國的體制是比歐洲進步一千年以上的,歐洲要直到十九世紀末才完全廢除農奴制度
因為中國在以前是封閉的環境,所以經濟週期和政治週期基本一致,在封建制消亡以後,中國歷朝衰亡的基本原因是土地兼併,也就是跟現代類似的貧富差距拉大,少數人壟斷房地產和生產資料等(就跟台灣和香港現在炒房導致房價高漲一樣),在前現代社會中就有類似莊園制度的表現,但本質上仍然不是禁止階級流動的封建制度或種性制度,而是經濟上的資源排擠效應
那麼,中國的皇權體制,本質上就更類似沒有憲法的君主共和制,而實務上,皇權經常受到體制和禮法的制約,皇帝的意見可以用封駁制度駁回,而且越到王朝中後期,虛君制就越明顯,中產階級和資本階級乃至於晚期資產寡頭的力量就越強大
儒家禮法制度其實就相當於古代中國帝制的憲法,到宋明以後這種傾向性更明顯,黃仁宇和錢穆的著作都有提到這種現象
對於封閉地理環境和統一的中國來說,社會具有流動性,草根人民不滿足於現況,而所有矛頭可以指向政府與皇帝的情況下,就形成了一種民意的制約,就像我過去說過的:人民制約政府,政府制約資方,資方制約人民,這就體現在皇帝與宦官和文官的鬥爭中
資本階級掌握了經濟權力後進一步的掌握政治權力,或掌握政治權力後進一步的掌握經濟權力,在現代社會是非常常見的現象;古代中國皇帝經常要利用宦官集團去制約越來越無法無天的文官集團,而文官集團反擊後禮法上也不好處死皇帝,所以就會用蠱惑皇帝的名義去殺死皇帝身邊的宦官,進一步的削減皇帝的勢力;當然有時候也會反過來,宦官專權而皇帝必須利用文官集團去加以制約
傳統中國儒家文化還有許多特性,包括傳統的帝王學和儒學教育,更進一步的強化了以民為主的特徵,而不是西方式的人民作主(本質上是鬥爭文化),以民為主才是真民主,而人民作主是假民主
還有很多可以談的,就先談到這裡,我賭一定有人回應或反駁,所以到時候再繼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