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先生解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出典。鄙人读书不多,只知毛选而不知尚书,让先生见笑。先生可算是我的一字之师了。
本人愚昧,但不认为会错了意。私下揣度先生的本意如下:
因为跑跳能力目前和黑皮人相差较远,所以经常输;因为经常输,所以就不想参加比赛,陪太子读书。因为不想参加比赛,所以需要给自己找个理由;因为需要让理由看上去“人力不可抗拒”,所以需要承认黄皮人跑跳能力天生不行。
为了要证明黄皮人跑跳能力天生不行,所以要找证据:人体结构,肌肉比例,以往成绩等等。因为要证明黄皮人跑跳能力天生不行,所以刘翔只能是个案。
所以,作为“黄皮人跑跳能力天生不行”的推论,比赛自然是不必参加了,顺带着还要鄙夷一下希望改变现状的人——因为天生的东西怎么可能改变嘛!不是呆气冲天是什么!
如果以上推理完全正确,那黄皮人岂不成了“劣等民族”了?且慢,黄皮人跑跳不行,但智力优秀——应该说必须优秀!老祖宗教导我们:斗智不斗力才是上上之选。斗力输给黑皮人只能证明黄皮人斗智的优越——于是乎,黄皮人无形中已经变成优等中的优等了。
如果以上揣测有何不妥,请先生教我。
我真可怜上世纪初的中国人,被人痛打没有还手之力,积贫积弱被人嘲笑,民智落后不敢想象自己的智力优越。实在找不出拿的出手的东西,只好从故纸堆里去寻找自身优越的证明。这种没出息的做法被鲁迅痛骂,集中反映在他的小说《阿Q正传》里。
上文中我提及阿Q是有原因的。像许多大陆人一样,我是读鲁迅长大的(台湾人是读胡适长大的吧?)。阿Q是鲁迅笔下最有名的人物,也一直被认为是中国人的缩影(虽然很多人不同意,比如梁实秋)。阿Q虽然总是被人欺负,嘲弄,但他仍然自我感觉良好。他看不起假洋鬼子因为他没有辫子,看不起一起受苦的小D因为他更加弱小,看不起王胡因为他长的难看。阿Q的拿手好戏就是精神胜利法。他的口头禅是:我们祖上比你们阔多了,你算什么东西!
公孙先生在解释“东亚病夫”时偷换了概念:这个“病”不是夺人性命的疾病,而是身体的羸弱和精神的萎顿。即使中国人都能长命百岁,但仍然弱不禁风,则病仍未愈也。
中国的国势固然比百年前强的多,所以即使在黄埔公园竖个「英狤猁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人家也不敢把你怎么样。可这就像是给阿Q配了把手枪,就算没人敢来招惹,但众人心底里的看法是不会因为一把手枪而改变的,对不对?
另外,我的回文中没写清楚,令先生觉得缠混,道歉先。不过我所谓的“种族”的本意的确是想说先生所谓的“x皮人”。因为我确实相信将来某一天黑皮人/白皮人有可能会统治乒坛,包括黑皮人会获得游泳池里的冠军。实际上,白皮人在上世纪80-90年代,确确实实的从中国人手中夺走过男子乒乓的统治地位,虽然时间很短,不到10年。而且有意思的是,在那阵子“狼来了”的恐慌中,我们这个偌大的乒乓大国里,确确实实出现了一些“专家”的声音,断言中国人只能打近台快攻,而中远台的作战能力永远比不上白种人。直到孔令辉,王励勤出现之后,这种声音才销声匿迹。
黄皮人跑跳能力不行,到底是原因还是结果?我始终认为是结果。公孙先生坚持认为是原因,也无所谓。所有的理论其实都是廉价的,只有能指引未来的那些才会被人记住。认为是结果的那些人会奋发努力的做事来改变这个结果,即使无法完全改变,也能够强健整个国民的跑跳素质;认为是原因的那些人会转而从事其他事情,跑跳素质也许更加退化,也未可知。
而且,我们所争论的这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其实不就是文化对体育的影响吗?这个应该和人种肤色无关吧?
老先生画梅花的寓意,愚以为只是要让画梅花成为学校的课程之一,也就是产生影响(推动性的)。实际上,老先生自己何尝不在改变呢?也许他从学校得到的东西更加多呢!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