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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旦選中了一套論述,就會成為論述的囚徒? ——兼論毛及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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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想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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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受益
egjc888
riquelme
中州楚佩
hullo
紫气东来

(一)

假使每一個來論壇慷慨陳詞的人都滿懷著理性,邏輯嚴謹,而且都不帶什麼私心,是在追求著與私利無關的公理,那麼這樣是否足以保證能接近到公理?或者說同是理性嚴謹無私的一堆人是否就一定能把事情越辯越明?很遺憾不能,因為不同的人囿於不同的論述裡,不同的論述往往是不相容的,大家雖然都在用中文交流,但有時是“雞同鴨講”。(更何況未必每個人都能絕對理性嚴謹無私。)

你接受一套論述,肯定是因為它能大致自圓其說,它不但能解釋一切歷史,也能解釋一切現實。於是你就對這套論述深信不疑了,再遇到任何的新現象或任何人的任何言論,你首先要嘗試的是用你的這套論述去詮釋現象,或是去翻譯對方的言論,每當你發現它能成功詮釋或翻譯的時候,你對它的信奉就更加牢不可破。你變得樂在其中,懷疑它、離開它(哪怕暫時)是令你相當彷徨和痛苦的事,所以你會竭盡全力去維護它、織補它。

然而你有沒有想過,令你深信不疑的論述是唯一的嗎?對同一個現象能夠完美詮釋的論述是唯一的嗎?假如是唯一的,這世界上就沒有主義之爭了!主義之爭盡管通常也與利益之爭纏繞在一起,但只就理性角度看,不相容的主義是可以詮釋同一個世界的。即使把所有利益因素、道德因素、智力因素都刨除後,同一個世界仍是不同的主義各說各話。

毛澤東晚年的“社會主義社會繼續革命”的理論是他所深信不疑的,而且不幸的是,用這個理論去解釋黨內的權力斗爭、解釋治國的不同政見、解釋要求恢復理性和秩序的呼聲、解釋一切反對打砸搶內斗迫害的呼聲,似乎都能解釋得通!看起來那些都是“階級敵人”企圖反撲和復辟的表現,所以一切的反對不但不能令毛重新思考,反而都令他對自己的論述更加確信。

回到當前。YST先生關於毛和文革的一套論述是“毛是軍事天才、治國白癡”,相應的,任何不同意這一結論(主要是不同意“治國白癡”)的網友是企圖重新樹立毛的神像、任何企圖論證文革的“合理性”的網友是紅衛兵的余孽。有什麼講不通的嗎?完全講得通。幸或不幸的是,這套論述確實是可以解釋一切事實的,而且到目前為止還完美解釋了諸多有關毛的辯解。所有關於毛的、關於文革的辯解,你們縱有千般邏輯那只是你們的邏輯,你們的邏輯不管如何繞來繞去都會經過YST用自己的邏輯進行翻譯和轉換,在轉換之後都更加印證了同一結論:“經過兩輪討論後,反而印証了市長的憂慮,那就是大陸網友企圖在本市建立毛神像。。。。”

而諸多網友呢?一直以來很多網友被一句話誤導,就是“有理走遍天下”;殊不知,就網路上來說這句話同“講中文可以走遍地球”一樣謬誤!盡管你的“理”在你采用的論述體系中說得通,你有沒有瞭解你的論述體系在當前論壇中是被公認的嗎?當前論壇最公認的是怎樣一套論述?如果這兩套論述極其不相容的話,台灣有個詞形容這種不適宜行為叫“白目”。有人以為只要是話題匹配了就可以把大段大段文章搬運過來,此處由於大陸網友來的人數比較多,而且大陸眾多網站可供援引的資源比較多(台灣方面關注於全中國的“文宣”既少又老舊),所以大陸網友的這種現象比較明顯;尤其夸張的是,有人把“辯證法”“政治經濟學”那一套東西搬出來跟台灣網友辯,你是來交流的嗎?你有沒有想過要先給台灣網友上基礎“政治課”?

如果你想傳播你的“理”,如果你的“理”可以用“辯證法”說得通,那麼通常來說也應該可以用更廣為大家接受的、尤其是更易為當前論壇接受的論述體系說得通,必須麻煩你把它翻譯一下,倘若只能用“辯證法”才說得通,那很顯然你的“理”不適合在這裡說。

當然也有部分“挺毛”網友的發言是比較精彩的,而且其基於的論述是大家都能接受的,只遺憾的是,YST看著你們像“紅衛兵”,你們越發言則越看著像。


(二)

本文的目的不是要兩邊都得罪或兩邊都不得罪,本文是建議大家在遇到論述不相容時,不要作固有論述的囚徒,要勤於跳出去,要努力理解別人的論述,要努力把看似不相容的論述放到一個更博大的論述中。近期關於毛和文革的爭論可以作一個典型的例子,但在討論之前我要舉一個更簡單的刑事案件的例子。

試想一個案件:有個人不小心“露富”,并且一個人走在僻靜街巷,結果被歹徒搶劫并殺害,然後案子破了,歹徒被抓獲。情節很簡單。至此,社會將如何對待這個案件呢?法庭會審判并定罪,法庭以外的社會大眾可能會在論壇、報紙、電視討論這件事。然而法庭內和法庭外所關心這個案子的層級是不一樣的,法庭內關心且只關心被告有罪無罪問題,該問題只相當於 level-1 的問題,而法庭外要討論的可能要廣泛得更多,比如“我們以後要如何避免露富?”“我們以後要如何避開危險地域?”“案犯有怎樣的身世和怎樣的成長經歷?”“公共治安有哪些漏洞?”等等等等,這些討論是在完全不關乎法庭判決的、更深層級上的,相當於 level-2、level-3 的問題。level-1 的有罪無罪問題是最基本的、是伸張正義所必需的,而更深層級的問題對社會也非常有意義,它不是簡單地懲處犯罪和告慰受害人,而是探討更有效地減少未來的悲劇。然而只就法庭上來說,任何的發言不是證明被告有罪就是為被告辯護,假如有人把 level-2、level-3 的問題拿到法庭上來發言,比如提到什麼“被害人自己不小心”“公共治安有漏洞”“被告成長經歷多坎坷”,那麼以法官看來他不是在企圖為被告脫罪,還能是什麼?

再看關於毛與文革的辯論(聲明:以上例子絕沒有把老毛影射為刑事罪犯的意思)。分歧的主因之一是,每當論及毛的話題時YST先生就無意間把“天下”論壇定位成了法庭,YST只接受討論文革的對錯問題以及誰要負責問題,也就是 level-1 的問題,任何想超越 level-1 進階到 level-2、level-3 的討論,你們在別處討論沒關係,只要來到“天下”這個法庭,顯然就是來翻案的!對於毛和文革已經有了“初審宣判”,那就是中共中央在文革結束後所作的決議,在“天下”論壇的兩輪爭論可以看作是兩輪的上訴和重審,《虎年新春談歷史:送走毛澤東這個瘟神》是“二審宣判”,《市長為有關毛澤東的話題作出結論與定調》是“三審宣判定讞”。

那麼關於毛與文革就只能有 level-1 的論斷?就中共中央來說,它只想把那些事盡快了結然後大家都關注未來,過於深入探究很可能會探究到中共政治體制問題;就大陸的很多受害者家人來說,他們的家仇實在太痛,他們至今無法須臾跳出這種仇恨;就台灣網友來說,level-1 的結論恰與他們早年扎實的反共反毛教育符合,接受起來最容易,最無需跳出固有的論述。

人們吃洋蔥如果只吃最外層、把里層的全部扔掉乃是浪費,一個刑事案件尚且有深層、更深層的警示意義,那麼對於全民族的大悲劇,難道不更有必要深入發掘嗎?全民族的悲劇就是用無數人的血淚和國家的創痛組成的大洋蔥,是悲劇同時也是財富,“法庭宣判”只是對受害者的最初步的、最表層的告慰,而發掘深層的、更深層的、窮盡的經驗和警示才是最大程度地讓血淚不再白流。

例如,關於文革之前的貪腐問題。有人囿於固有的論述認為只要提這個問題就是鼓吹文革的合理性,但是現在貪腐問題又再次嚴重,提這個問題不是為了更好地避免再次社會動亂嗎?

例如,文革就只體現了領導人的人性之惡,而不體現民眾的人性之惡嗎?刻意忽視或忌談後者,對今天的民主化探索是一種不負責任。雖然不能把文革跟真正的民主相提并論,但這不意味著文革這場巨大的失敗的試驗對民主探索沒有貢獻。

例如,如果把1949以後中國在文治方面的窘迫與武功方面的奇跡完全割裂開來孤立看待(以至於有“軍事天才、治國白癡”),那麼今天一味地呼喚“大國崛起”,恨不得在台海問題、中美問題、南海問題、藏南問題等一切問題上都展現強硬時候,對於國家和全民可能承受的代價有沒有個概念?不愿潛心去深刻認識歷史事件之間的內在聯繫,何以謀劃當前國是?

以上例子都是要說明談論歷史問題的作用:對往事有無“翻案”事小,對現實和未來啟迪事大。


(三)

暫時跳出自己的論述,理解別人的論述,不等於改弦更張、改換陣營。就好比你可以自由地走遍世界瞭解世界,但走到哪裡你都是中國人。

理解對方的論述是其樂無窮的,你可以在對方一開口就知道他下面要說什麼,你可以事先知道你的哪些苦口婆心長篇大論對對方是完全無效的,你可以借用對方的論述一舉讓對方無言以對;你也可以因理解而找出和對方的交集,你可以知道怎樣才能真的触動到對方,你可以知道自己的論述並非世界的全部,你可以與人求同存異,進而“求同融異”。

本人前幾天貼了一個“笑話”,但只是帖了沒展開討論。今天非常扼要地再帖一遍:

- 綠營認為:國共串通,國共聯手出賣台灣;馬英九內心包藏著終極統一,馬總統實為“馬區長”。

- 藍營認為:台獨最初就是中共培植反蔣的,民進黨從不曾真正反共,中共和綠毒其實始終是一丘之貉,它們共同的目標是消滅中華民國。

- 統派認為:綠營是台獨,藍營是獨台,本質上都是一丘之貉;馬英九已逐步曝露了其獨台面目。

- 統派之 - 台灣統派認為:台灣統派受到中共、藍營、綠營的共同打壓,是“孤獨的統派”。

- 統派之 - 大陸草民認為:中共主導兩岸政策的官員和智囊已被台灣人滲透和收買,淪為台獨和獨台的同夥。。。

如果你看後覺得有點好笑,那麼至少在笑的那一刻你跳出了自己的論述。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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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的二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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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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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更斯和牛顿,早期光理论

 最早的综合光理论是由克里斯蒂安·惠更斯所发展的,他提出了一个光的波动理论,解释了光波如何形成波前,直线传播。该理论也能很好地解释折射现象。

但是,该理论在另一些方面遇见了困难。因而它很快就被艾萨克·牛顿的粒子理论所超越。

 牛顿认为光是由微小粒子所组成,这样他能够很自然地解释反射现象。并且,他也能稍显麻烦地解释透镜的折射现象,以及通过三棱镜将阳光分解为彩虹。

 由于牛顿无与伦比的学术地位,他的理论在一个多世纪内无人敢于挑战,而惠更斯的理论则渐渐为人淡忘。直到十九世纪初衍射现象被发现,光的波动理论才重新得到承认。


费涅尔、麦克斯韦和杨

 十九世纪早期由托马斯·杨和奥古斯丁-让·费涅尔所演示的双缝干涉实验为惠更斯的理论提供了实验依据:这些实验显示,当光穿过网格时,可以观察到一个干涉样式,与水波的干涉行为十分相似。并且,通过这些样式可以计算出光的波长。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在世纪末叶给出了一组方程,揭示了电磁波的性质。而方程得到的结果,电磁波的传播速度就是光速,这使得光作为电磁波的解释被人广泛接受,而惠更斯的理论也得到了重新认可。

光的波动性与粒子性的争论从未平息。

爱因斯坦和光子

 1905年A.爱因斯坦为解释光电效应而提出光子假设,重新提出了光的粒子性概念,解决了之前光的波动理论所无法解释的这个实验现象。他引入了光子,一个携带光能的量子的概念。

但爱因斯坦的光子概念不同于牛顿的机械粒子,不能用经典力学规律来描述其全部行为。

爱因斯坦因为他的光电效应理论获得了1921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自然科学尚且有如此大的争论与异议,更何况人文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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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察总结比较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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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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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旦選中了一套論述,就會成為論述的囚徒?”

文学城上的名博“润涛阎”曾在一篇博客文章《华人科学家的悲哀》里指出:

【华人科学家,大多数人等到老了,回想一生,除了那些早已过时的论文,什么都没有。

因为这种人即使在网上看别人写的文章,也很少有精神享受,因脑子里第一个要知道的不是文章的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而是其观点是否对自己有利。

若对自己不利的,甚至不合自己口味的,立刻怒火中烧。这样的“钻头”科学家,他们存在的本身,难道不是社会的悲哀吗?】


刘谦对韩寒说:

【未来,如果我有幸跟你成为朋友,或许我们可以讨论更多的深入问题;但是您得先将杯子里的水倒掉才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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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阁下提供了更原汁原味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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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想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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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到第二遍终于完全读懂了您的每一段意思。

派与派之间是否有“串通”?是否真有什么“一丘之貉”?

我在幼年(幼到刚刚有记忆)时曾经认为:世界只有两个国家,一个叫中国,一个叫外国。
在儿童眼里,除了自己所在的一国,世界其他地方当然就是另外一国了。
当时大人给我讲解了半天我还是不能明白。  :)

说到政治派别,政治派别其实就是人们按利益和信念论述分成的大类,只要利益(目光所及的利益)和论述不一致,就没有什么“一丘之貉”,有的只是策略上的合纵联横。

当人们能跳出自己的论述找到更博大的论述时,当人们把目光从局部利益放远到长远的、共同的利益时,派别之间才能真的“串通”在一起。

至于说我是哪一类的,只能笼统地说我是颜色不明的统派。

我非常希望绿营人士所说是真的,就是所有反对独立的、所有认同自己是中国人的派别真的能“串通”在一起。可惜这个现在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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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漏列了一項最重大的項目!您是屬於那一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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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客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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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綠營認為:國共串通,國共聯手出賣台灣;馬英九內心包藏著終極統一,馬總統實為“馬區長”。

評:

綠營的主流為反華叛祖歸日本祖宗的台灣倭寇來源,因此
既『賣台』的台奸 台灣倭寇雜碎們、又是漢奸的一千多萬台灣倭寇人渣菌集,所以馬英九或藍營及統派焉能出賣台灣?是誰在出賣台灣?當然是綠營倭寇們!這叫做作賊喊捉賊。將綠倭寇全數送還日本祖宗九洲島用狗籠栓養,才是落葉歸根的正途!

>> - 藍營認為:台獨最初就是中共培植反蔣的,民進黨從不曾真正反共,中共和綠毒其實始終是一丘之貉,它們共同的目標是消滅中華民國。

評:

說得完全正確!藍營的正統忠義主流(不含藍營內的漢奸份子),既愛中華民族、也愛
孫中山先生的中華民國;而(假)『獨台』的造成,正是中共與台灣倭寇共同勾結,共同打壓、鏟除中華民國、共同出賣中國的結果,因此『假獨台』的造成情有可原,為不得已的情況;而罪魁禍首卻是中共與叛華的台獨勾結,共同出賣中華。


>> - 統派認為:綠營是台獨,藍營是獨台,本質上都是一丘之貉;馬英九已逐步曝露了其獨台面目。

評:

- 台灣(藍)統派認為,(假)『獨台』多指藍營的正統忠義主流(不含藍營內的漢奸份子),因為是中共與台灣倭寇共同勾結造成的,因此情有可原。

- 而台灣
(紅)統派認為,中華民國必須被消滅,合併在與台獨勾結出賣中華的中共項下,否則綠營是台獨,藍營是獨台,本質上都是一丘之貉。因此台灣(紅)統派至少是半個出賣中華的罪人。與中共是一丘之貉

- 而大陸紅統派(漢奸)台灣紅統派(半個罪人)實是一丘之貉”,都認為,綠營是台獨,藍營是獨台,然
實際上他們反而都是一丘之貉。是漢奸半個中華罪人。

>> - 統派之 - 台灣統派認為:台灣統派受到中共、藍營、綠營的共同打壓,是“孤獨的統派”。

評:

- 台灣真正的藍統派受到中共、藍營『真獨台』份子(=藍營內的漢奸份子)、綠營的共同打壓,是“孤獨的統派”。


>> - 統派之 - 大陸草民認為:中共主導兩岸政策的官員和智囊已被台灣人滲透和收買,淪為台獨和獨台的同夥。。。

評:

統派之 - 大陸草民如此認為的人,多屬文革後短視進利貪小便宜一毛不拔的大陸憤青草民們,或是仇大恨深的流寇農民領導既得利益者,所謂的拜偉大的毛神像者。

最後,閣下漏列了一項
目前在台灣已經有“愈來愈多”的人數「菌集」項目,那就是藍營內部『漢奸』集團的成形,這批人已經形成「正宗」的『“真”獨台』份子,與叛華歸日的『台獨』台灣倭寇雜碎“合流”,彼此你濃我濃、你泥中有我 我泥中有你!相互勾結

因此是典型的『漢奸』、也是『台奸』,既是出賣中華民國、也是出賣中華民族;包含在本天下縱橫談內(台灣馬甲網特冒充中共人),故意與這裡出賣中華的流寇農民「領導」們勾結,鼓吹『毛神像』,用來故意破壞兩岸統一!故意嚇跑藍統民眾,繼續坐實有利目前台獨的狀況!成為『雙面間諜特務』,兩邊漁利,最後還能成全台獨(因宣傳毛神像嚇跑藍民成全台獨)。因此是不折不扣罪大惡極“骯髒”
『漢奸』,不但出賣中華民族、也同時出賣中華民國。請問閣下,您是屬於那一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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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想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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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来关于法庭比喻的部分可能表达不清。我本人的意思并不是说论坛就应该等于法庭,我是说论坛被无意中当成了法庭。

现已改动“分歧的主因之一是”后的个别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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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气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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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quelme

第一,法庭说是不能很好说服人的。因为市规如此。

明確的宗旨是:見証中國的崛起。

這個網棧取名【天下縱橫談】,因為它無所不包,包含世間萬物(天下),也包含時間(縱)和空間(橫)。為什麼要取這----麼----大----的名字呢?因為我要讓上這網棧發表高論的人能夠無拘無束、暢所欲言。

因此,由此引申谈到所谓的2,3,4等等应该是被鼓励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例子也略有偏差

假定法庭是成立的,那么法庭结论应该符合比例与事实原则。在兄举的那个例子里,你不能说法庭宣判你杀人的同时,加上一条强奸的罪名。这应该是可以辩论的,因为事实不是如此。何况,考虑到法律辩论策略,强调客观环境,对方责任,成长经历都是常用策略,并非完全不能谈。重点是分寸与有效性。胡言乱语的当然又当别论。


方如行义,圆如用智,动如逞才,静如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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