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懇求孤兒的權利真正受到重視,孤兒被親生父母遺棄已經是一次傷害,再放任相關社工及官員恐嚇更是殘忍
2、官員的疏失,為了官位,竟一手遮天,導致孤兒一生幸福受損,一再受傷害,請內政部、兒童局及司法能介入調查真相,我手上資料真憑實據,我為我自己說的真相負完全法律責任
3、官員及家扶中心的社工領的都是百姓的血汗錢,請社會大眾共同發聲,民眾的
血汗錢是捐給弱勢孩童,並非純給社工及督導領去養家活口的
4、台灣的孤兒,既然已經有台灣愛心人士,有能力扶養,為何一定要讓孤兒漂洋過海到國外(難到台灣人的愛真的不如國外嗎?就算對我揭發縣府的疏失有意見,也可將孩子留給國內的國人收養)
5、請台中縣政府別用一句按照程序,一句保護個案,一手遮天,孤兒被親生父母
遺棄已經夠可憐了,請官員別再那麼冷血的將孩子送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