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胡市長卜凱您好,各位大家好!!^^自從9月以來,Gail叨嘮胡市長卜凱甚久,甚為歉意!!胡市長卜凱諄諄叮嚀「論述」「論述」,那麼,胡市長卜凱的論述到底是什麼呢?^^
事件是這樣開始地!2005/09/0813:46 胡市長卜凱轉貼"彩繪的雙手"快報:「"政治立場無你死我活"那麼嚴重。大家交換一下看法,各自開拓一下視野。何苦坐井觀天,故步自封?」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73520&no=2976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90792&no=51771&raid=1390794#rep1390794
是地!胡市長卜凱總是非常寬宏大量地!非常地「給臉」地!即便Gail和SCF在胡市長卜凱的店裡「撒野、發瘋、或無理取鬧 」長達一個半月,胡市長卜凱總是諄諄然提出他的公共論述規則!非常「耐心」地「不斷」提出「他的」公共論述規則!真是一位有風範的長者啊!^^
大家都知道,Gail是六四平反的堅定支持者,而,胡市長卜凱在《轉貼"彩繪的雙手"快報》裡頭也說過他同情六四,but(這裡頭有但書喔!)胡市長卜凱說:「3.我認為六四應該重新檢討和定性或定位。但是,這必須從中國內部來檢討和定性或定位。我們外人沒有足夠的資訊來做這種工作」「中共政權的「正當性」,建立在它能提供13億人民一個溫飽小康的社會上。」「5.「生命價值高於一切,人權高於一切」這樣的全稱命題,即使在「原則」層次,都未必成立。」「武力鎮壓的「正當性」不等於「屠殺」的「正當性」。」
然後,當2005/09/2320:38我回應《RE:《穩定論批判》的討論》後,胡卜凱突然冒出這麼一句(2005/09/1921:25):「人活著才有"人權"可言。中國4億人、8億人、10億人有"溫飽小康"的生活是最近的事。妳認為妳有資格跟易子而食的人談"人權"嗎?不顧全國人民的生活而侈言人權,和"何不食肉糜"一樣,只是不知民間疾苦,不是人格,不是道德,也不是正當性。」
胡市長卜凱啊!當您責備Gail「妳認為妳有資格跟易子而食的人談"人權"嗎?」、責備Gail「何不食肉糜」時,您的相對主義精神在哪!?^^
然後呢,Gail發了4帖長文《這是人權也是人命也是人性!!》《RE:我不回應的論述方式》《RE:不是對錯問題,是基本假設問題》《開始來「粉碎」『回應RE:《穩定論批判》的討論』》來駁斥胡卜凱。
接著,胡卜凱提出《介紹Strauss教授的兩個觀點》,事後大家也知道,Strauss所謂的國家合法性被SCF的《SCF回應胡卜凱(2005-9-20,21:38)—兼論【國家的目的】和【合法性/正當性】*》「粉碎」了,而,胡卜凱依然持續地提出Strauss觀點。^^
陳述到這裡,先來說說Gail對「論述」的觀點: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78523&no=51771
我曾在【天與地之間的塵埃】寫過一欄《思維訓練》,一開頭我就說:「我以為,很多人之所以痛苦在於他們的思維出了問題。套句孔子的話「無意、無必、無固、無我」,在人的社會化過程中,往往也同時學到了太多偏差和扭曲的價值觀,而在一個不重視邏輯、不重視思辯的東方社會,人情、關係往往成為行事準則,害事也往往由此而來。」「在論壇,有個重要原則:願賭服輸。政治上沒什麼絕對,口頭上的道理罷了,若你去駁人,別人也可以駁你,到時就是較量彼此的學識、思辯、邏輯,『願賭服輸』是重要的精神,論壇是個腦子天天遭受挑戰的地方,一旦被對方駁倒,就乖乖摸著鼻子服輸,不要霸佔賭桌不放。」
胡卜凱服輸了嗎?當他提出那荒謬至極的「妳認為妳有資格跟易子而食的人談"人權"嗎?……」,這是什麼論述!?更別說他在事後的表現!
是的,我不得不說,辯論本來就有輸贏,既然敢跳下辯論場,那就不要高舉棧長的權力!!除非對方炸版、性羞辱,胡卜凱界定Gail和SCF的行為是「洗版」??當胡卜凱無由地刪去了SCF認為重要的帖子而又提不出說明的時候,SCF重貼竟然被當作洗版!?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no=2976&aid=1428674
SCF在胡卜凱第一次發怒那帖「妳認為妳有資格跟易子而食的人談"人權"嗎?……」後,依然忍著脾氣《尚望胡卜凱不吝賜教是幸!^_^》,結果,胡卜凱說:「我下週一將出國一週左右,回來再仔細拜讀大作。大約國慶日以後再討論相關議題。」我罵他:「你要我和SCF等到白頭嗎?」他口氣惡劣地說:「如果妳/你們不能或不願意考慮別人的觀點,又不能或不願意在某種規則和規範下討論,我回應不回應有差嗎?轉貼我在另一網站的留言:「要浪費時間,我寧可打麻將或看A片。」」
看到了嗎?Gail的努力、連續4帖長文被他比喻為「不如看A片」耶!!
然後,他就出國了!⊙0⊙~~~
回國後他怎麼回應Gail呢?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88343&tpno=1&no=2976&cate_no=0
2005/10/1101:00他說:
「以下回應根據《介紹論辯理論》中的規則、規範、和理念。如果靜宜網友不同意或不接受該文對「論辯」的闡述和詮釋,請提出自己的規則、規範、和理念。如果我能接受,我會回應。否則,我沒有「回應」的義務或必要。」
「1.缺乏基本共識1.1我已說明我接受「相對主義」。如果妳接受某種「絕對標準」,則我們有基本認知上的差異。因此,要化解我們之間對特定議題(如六四事件)的歧見,是「沒有意義」的活動。」
--簡單來說,就是他不想辯論!^^
「要化解我們之間對特定議題(如六四事件)的歧見,是「沒有意義」的活動。以上是我後來拒絕回應妳的原因。」
--簡單來說,我還是看不出胡卜凱有足夠論點駁斥我那4帖長文和我後來的那兩帖主帖《六四是寫作者的終極人格考驗》《天與地之間的塵埃-4》。
補充說明,胡卜凱老是認為人命不是絕對標準,看過我那帖《天與地之間的塵埃-4》的人不曉得會不會再認同胡卜凱這觀點!然而,我那帖就這樣被冷落了。
胡卜凱又說:「2.回應義務
a.我請妳批判我支持「相對主義」的論述,你沒有回應;
b.我請妳提出一個「絕對標準」的例子,你沒有回應;
c.我質疑「『人權』或個別的『人命』是一個『絕對標準』。」的命題,你沒有回應。」
--唉呀!我沒有回應嗎?關於相對主義,我已經在該欄和《天與地之間的塵埃-4》陳述人命是絕對標準,等於駁斥了他的凡事相對主義,他竟然說我沒有回應!?
胡卜凱在該欄中又說:「我也沒有足夠的資訊讓我判斷六四事件有沒有「屠殺」。」--我提供你足夠資訊如何?我已經提供了一部份了!只是當時你故意視而不見!
胡卜凱最後酸諷說:「有些人僅僅因為自己思想不夠周詳嚴謹,就自以為是個有人格的人。」
我不得不說,思想嚴不嚴謹,和人格是毫無關係地!^^市井小民太多思想嚴不嚴謹,但他們之中不乏有人格的人。很多思想嚴謹、口口聲聲論述的教授,不見的是有人格的人!^^這道理我已經在蔽小棧《思維訓練》之《排除法》裡說過:「A=B,非A≠非B,犯了這樣思維錯誤的人很容易入人於罪。」
But 胡市長卜凱竟能把思想嚴不嚴謹跟有沒有人格劃上等號,呵呵呵呵呵~~~~~
這只是胡市長卜凱回應敝人在下我Gail的部分,「還算客氣」地!嗯!Gail當時是該感恩!不要「給臉不要臉」!!^^
繼續來看胡市長卜凱是怎樣回應SCF那帖《SCF回應胡卜凱(2005-9-20, 21:38) — 兼論【國家的目的】和【合法性/正當性】》的吧!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88705&no=2976
胡卜凱說在回應中(2005/10/14 11:29 )重新拿出Strauss已經被粉碎的觀點,並且老話重提:「我其實不是在討論六四,我是在以『六四論述』做例子,討論論述規範和規則。」
更好笑的是,他竟然引用myata的話語:「有關六四,可以另外開欄。至於對牛彈琴,你要如何處理,你自己決定!」
之前他說:「"為往聖繼絕學"只是表達myata網友的志向,他不需要篇篇文章,或每個行為都在"為往聖繼絕學"。」papapapapa………
https://city.udn.com/v1/city/essence/article.jsp?no=2976&cate_id=42a5dafae42de20d1cc0398f&pno=2&aid=1392476&tpno=0&f_ORDER_BY=#reply
胡卜凱不斷強調他不是在談論六四:「以下只是從「論述」觀點,就《穩定論批判》提出一些意見。」
「該文整個的論述和語氣都是沿著靜宜網友原文的「論述」觀點發展。我要拿根教鞭、揪著你的耳朵,一句一句唸給你聽、指給你看,你才懂?」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88705&no=2976
「靜宜網友原文的「論述」觀點」?還是胡卜凱自以為是的「靜宜網友原文的「論述」觀點」?^^
胡卜凱又說:「我在「六四事件」前後曾採取的行動……譴責中國當局的文章,足以說明和表達我整個的立場、觀點、和思想脈絡。」
是地!胡市長卜凱確實有譴責中共六四的作為--輕輕譴責。除了那段「妳認為妳有資格跟易子而食的人談"人權"嗎?……」和Strauss那已經被粉碎的「國家正當性和合法性」之外………⊙0⊙~~~~~~
「即使你並不了解我,但你到底為什麼會認為我需要理你呢?你可以繼續「懷疑」,但我建議:你下次公開表達這種「懷疑」前,找個鏡子或撒泡尿照照自己的德性。」--胡市長卜凱今天對Gail解釋到:他沒說任何人「撒尿」,並且「撒尿」「shit」「asshole」都是身體的器官,不算髒話!^^
Gail不可以罵madkao「無恥」、不可以罵myata「不要臉」,因為「言詞無禮」、因為「毀謗他人」所以被刪文,可是胡市長說的一切都不算髒話!!papapapa……………
胡市長顯然是伊比鳩魯學派^^:「Strauss:「不論你認為『快樂』是什麼,要想快樂,你必須存活;...」」而以Strauss這句話來解釋:「人活著才有『人權』可言。」卻忽略掉我那4帖長文批判胡卜凱對人命的標準是文革時不正常的標準,胡市長,您自己說得過去嗎??
「我根本不是在談「國家的目的」,我引用整段話,只是要交代上述這句話的脈絡。」--SCF寫了長長的一帖《SCF回應胡卜凱(2005-9-20, 21:38) — 兼論【國家的目的】和【合法性/正當性】》後您才說您「根本不是在談「國家的目的」!!??⊙0⊙
「理」啊!「道理」啊!當您十分重視、異常重視您那千錘百鍊的《「論辯規則」和「論辯規範」》時,您卻巧妙地迴避了別人對您的質疑,而卻要人家遵守您的論述規則;當您一遍又一遍強調您的論述規則時,您其實正在一步一步地強迫別人照您的遊戲規則去玩,別人不幹,您就刪文、甚至設黑名單!
世上人很多種,胡卜凱市長,在一個公共論壇領域,人家是可以不鳥你的論述規則的。你說服誰了?你用你的論述規則擊倒 Gail和SCF了嗎?看看您在《六四是寫作者的終極人格考驗》和《SCF回應胡卜凱(2005-9-20, 21:38) — 兼論【國家的目的】和【合法性/正當性】》裡頭的回應吧!說您「惱羞成怒」大概沒人不同意吧!^^
胡卜凱接著又替中共的合法性正當性辯解:「對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來說,這是相當嚴厲的指責,甚至侮辱。」--唉呀!聯合國事個講究實力的現實的博擊場,這點胡卜凱豈有不知!敘利亞一連串的恐怖行為遭受國際譴責,可它依然是聯合國會員。辛巴威獨裁總統穆加貝把全國弄到大飢荒,可它依然是聯合國會員。伊拉克也是聯合國會員,可,當美國打下伊拉克,扶植現任政權時,聯合國也不得不承認伊拉克目前政府,它敢像2003年4月當時那樣責備美國嗎?
更別說那份2758號決議案!
胡市長卜凱,「政治不必爭得你死我活」可是您一開始說的喲!?Gail在貴棧可有罵一句粗話、SCF在貴棧可有罵一句粗話?可是您呢?(2005/09/25 08:45)
If you think I would give a shit about what you think, you are certainly mistaken.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392257&no=2976&raid=1392482#rep1392482
您後來又說:
如果妳去仔細看看《論述目錄》 >> 《SCFQ來了! ^_^》 >> 《去做個斷層掃描吧 (SCFQ來了! ^_^ )》 >> 《SCFtw4或SCFtw2知道de Saussure嗎?》 >> 《機械人胡Q師兄的“語言學”和DNA人SCFQ師弟的“語言學”》,妳就可以了解我說「自虐狂」不是毫無根據。即使妳不懂語言學妳也看得出來,他除了重複我批評的話以外,SCFtw2完全沒有回答我批評他「不知道de Saussure」的舉證。這不是「自虐」是什麼?何況,這個議題是他先提出來,這不是「自虐」是什麼?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no=2976&cate_no=0&pno=1&aid=1427031&tpno=0&f_ORDER_BY=#reply
唉呀!SCF或許「自虐」沒錯,但您也真是聖Q的第一把交椅啊!--「我不回應有差嗎?」「我寧可去看A片」^^。
「你博學如Strauss,對不起,博學超過Strauss,難道你看不出來嗎?」--批判馬克斯的人一定要博學超過馬克斯?真不愧是胡Q邏輯!!^^
「3.1 我看不出大作的意旨是什麼,我只看到一個大草標,上面寫著:「我比Strauss還勇!」」--大帽子一蓋!!誰說著「我比Strauss還勇!」來著?您不覺得您已經一步步入人於罪了嗎?
「別告訴我你要留在台灣和中華民國共存亡!」
之後您刪掉了SCF的帖子《麥豬同志在胡卜凱的店裡發了幾則別的帖子,卻不來這裡交待,我衹好公佈歷史記錄》--您為何要刪文呢?您覺得myata可以自由自在地在貴店「為往聖繼絕學」是吧?^^
SCF先後重複重貼兩次刪帖記錄在貴店,結果,您竟然把他列入黑名單。胡市長卜凱啊!Gail可沒有「沒提出論述」,SCF可沒有「沒提出論述」。mayat、madkao的論述能力誰看到了?尚且不說myata在《網路行為大展》中的造謠事件!^^
https://city.udn.com/v1/city/essence/article.jsp?aid=1392476&tpno=0&no=2976&cate_id=42a5dafae42de20d1cc0398f
如今,您又對Gail說:「沒有根據說別人無恥或不要臉才叫罵人,而且是潑婦罵街式的罵人。」
Gail罵myata長達一年、罵madkao長4個月,並且我還舉出madkao那帖羞辱人的《賤民族只能成立賤國家》,您竟然說:「我看不出madkao網友的大作有什麼越界的地方。」「沒有根據說別人無恥或不要臉才叫罵人」----哈哈哈哈哈~~~~~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85327&no=50098&raid=1286138#rep1286138
是地!「撒野、發瘋、或無理取鬧 」也是必須有「正當性」地!也是必須符合您的「論述規則」地!「對於有自虐狂的人,我一向稟持「助人為快樂之本」的原則。如果你覺得這次被罵得不夠爽,不妨說一聲。我保證下一次你絕對被罵得爽歪歪、喜吱吱。」
附錄1:
https://city.udn.com/v1/city/index.jsp?gid=268
【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的目的,在建立一個以理性和知識為基礎的公共論述場域。不限立場和觀點。提供大家評論和管理大眾事務場地。
希望大家秉持;平實、理性、相互尊重、和公共利益為上的原則。
快樂問政!理性溝通!
【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除了謝絕謾罵的文字、沒有根據的言論外,我也希望大家批評性的論述要「言之成理」。所謂「理」,指有「內部一致性」,以及可以「和現實印證」。如果是發表個人的感想、感覺、或體驗,當然不受這個限制。
附錄2: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no=2976&aid=1428674
我因為已決定他放入黑名單,所以沒有回應,我也懶得理他。這不是我將他放入黑名單的理由,我將他放入黑名單的原因是他出言無禮。
如果妳再信口開河,我就如妳所願。做人不要給臉不要。
Gail
下午 11:59 200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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