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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甘苦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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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甘苦談】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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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為什麼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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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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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為什麼要離婚!??
昨晚參加了老公的國小同學會(他們畢業了30年了,婆剛好去二妯娌家,趁空檔溜去!)
女同學們,有幾位離婚了!她們的小孩從27~十多歲都有!
男同學們,小孩大部份都在國小國中階段!
會提出這樣的問題是因為
老公的女同學,因為她老公去年在茶室遇到了大陸妹,迷戀上了而離婚!?
她說因為因為自己太能幹(自己開公司),什麼事都幫老公打點好,以至於老公閒到可以去逍遙快活!(有錢就可以作怪!)
而她的小孩也長大了!也挽不住老公的心!
我一直認為小孩小的時候,有許多的事情,夫妻多少都會為了這件事而容忍?!
再來就是A-Li的大哥婚姻也出了問題!
A-Li的大嫂離開大哥他們的家有一個多月了!
從大哥口中,得知因為經濟的窘迫,與他的兒子相處不睦,大嫂受不了而離家出走!大哥只生一個兒子,今年也19歲了!我不知道是否因為大嫂失業在家,引發焦慮症而讓他們的婚姻出了問題!
大哥是個脾氣很好的男人!
只要賺錢的能力比較不強,(應該說理財方面比較隨性)大嫂也是不會規劃的人,導致積蓄不多!所以為了錢,在大嫂失業後,爭吵次數就多,又因為他們的兒子包容力不足,整個家也是七零八落!
大哥除了賺錢能力不足吧(???)其他方面算是不錯的人!
當初為了大嫂,他被我父親狠狠的打了巴掌,許多的苦往肚子裡吞!
在他們搬出去時,大嫂那時在牙科上班,有時到晚上10點多才回家,他會幫大嫂洗衣服、晾衣服、折衣服、洗碗、煮飯樣樣來。甚至於大嫂要參加考試,他也支援一切家務,不妨礙大嫂的生涯職業規劃!
但是,現在大嫂卻離家出走,大哥瘋狂的找她,也氣她的無情!終於熬不住心中的苦跑去跟我弟弟面前哭訴!看到大哥哭得這麼傷心,我不知大嫂在想什麼!???
雖然,現在日子苦了點,但是還是可以克服,我弟未婚,他為了我的哥哥也付出許多的支援,包括一些大哥家一些龐大的支出,他都無怨無悔!
大嫂,妳在想什麼!???為什麼要離家出走!??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89&aid=19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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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離婚的理由〈重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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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riage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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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直不可理喻、不可理喻』氣沖沖的兒子摔門而出,想留住兒子的老父,一面追出來一面說:『我對她都可以忍讓30年,你這當兒子的卻20分鐘也不願留下』
『以前看你們吵架打媽媽,發誓長大要保護她,現在才發現你的忍讓功夫真偉大』兒子望著一副求全老爸,氣慢慢消下
『你媽雖無理,也常讓我外面出狀況,我能忍讓,只因我愛你媽』
坐在沙發上生氣的老媽聽了他們父子對話,突起鼻酸想起這30年來,離婚證書撕了又寫,寫了又撕,下不了的決心,不正是她也愛他。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89&aid=202203
愛情婚姻...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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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世間人共享~~ bruhlmeier 2003/08/04 00:16
閱單親大家庭-你們都被愛情騙了 有感:
愛情是一種願意
不是犧牲 更非牽強
來的時候 悉心珍掌
去的時候 不用心傷
沒有愛情的人生
就像珍宴無酒嚐
淺嚐 心賞
不醉 不癡狂
沒理由拒情網
愛情滋味該嚐
用心用意滋養
它是可能永藏
~~願世間人共享~~
好伴:夫妻... 及 人性 bruhlmeier 2003/08/04 20:21
觀女人故事 Wife or Partner 一文有感:
歐洲很多男女恩恩愛愛長住一起,+幾年也不見得想用一紙婚姻,固限彼此.....有時候想生孩子了,才去補個結婚手續.這樣的愛情關係只有願意,沒有理所當然的犧牲與控制,有時候彼此反而多了一份互相尊重的空間與愛惜.沒有人需要被困在苦境,更不用逃出枷鎖...要不要在一起,單依自己的心意!
長久以來,每每看到臺灣捉奸的新聞,就覺得啼笑皆非.....如果婚姻得要法律與警察才能維持,那又算什么夫妻關係?一個成年人,凡事得要為自已的所做所為負責.法律只能公斷杈益(不能看顧愛情),有公平建全的法律社會,臺灣會少了很多怨偶及家庭悲劇....不能同時成長,彼比相愛配合的夫妻,如能互分杈益與責任.反而有機會去更新較健康合人性的生命!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89&aid=202098
惡妻 栽贓為離婚 事發被夫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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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riage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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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台南縣外遇離家的林姓女子,八年前要與葉姓丈夫離婚被拒,林姓女子與黃姓同居人共謀把安非他命藏放丈夫機車和住處,然後報警法辦,不過檢察官查出真相,同居兩人反被判刑,葉姓男子不再寄望與妻復合,向台南地方法院訴請離婚昨天獲准。
法院調查指出,林姓女子和葉姓丈夫結婚廿五年並育有一子,八十三年間林姓婦人感情走私,進而離家和黃姓男子同居,八十四年間林姓婦人一再要求離婚,但丈夫不同意,希望妻子能回心轉意。
林姓女子見丈夫堅持不離婚,八十四年十二月間與黃姓男子串通,把安非他命分別藏在丈夫的機車置物箱和住處的飲水機下緣,再由黃姓男子向警方檢舉,台南縣永康警察分局員警據報果然搜獲安非他命,把葉姓男子移送法辦。
但是檢察官後來查出葉姓男子遭人栽贓,以不起訴處分,反依誣告罪把林姓婦人及黃姓同居人提起公訴,台南地方法院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及一年十個月。葉姓男子認為與妻子已無法復合,今年三月向台南地院訴請離婚,並爭取兒子的監護權。
法官審理認為,林姓婦人串通同居人誣告丈夫持有及販賣安非他命,欲使丈夫受刑事處分,以達到離婚目的,顯然已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因此判准離婚;葉姓男子雖然生活清苦,但與兒子長期相依為命、感情親密,而且還足以負擔兒子平日所需費用,因此判准監護權歸葉姓男子所有。
【2003/08/07 聯合報】
============================================================貧窮還再其次,心是否遠離才是重點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89&aid=200516
>>.「貧賤夫妻百事哀」。為了不哀,夫妻各自貧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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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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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anger大哥:
你說的對~
或許我大嫂是窮怕了吧~
A-Li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89&aid=200308
離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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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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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知結婚的過程及結果。再試一下離婚的過程及結果。
2.為了離婚才結婚的。沒有結婚哪有婚可離。
3.從結婚那天起,兩人的意見一直無法取得協調。難得意見一致,不執行的話對不起夫妻倆。離婚。
4.要往北上的人,跳上南下的列車,不跳車行嗎?
5.以為這座山最高,赫然發現還有更高的,當然是努力的再往上爬。
6.坐在這釣了半天的魚,浮標動都不動,換個地方釣釣看。
7.在店裡看的那套沙發跟送來的不一樣,退貨。
8.說「肯為我攀月摘星」才嫁給你。現在連換個日光燈管都不肯。大騙子。
9.說什麼物以類聚。吃喝嫖賭你樣樣經通,老娘是什麼也不通。非同類,散了。
10.「貧賤夫妻百事哀」。為了不哀,夫妻各自貧賤去。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289&aid=20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