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馳騁寬闊的願景
市長:
林秋玲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
|
推薦本城市
|
加入我的最愛
|
訂閱最新文章
udn
/
城市
/
文學創作
/
現代文學
/
【馳騁寬闊的願景】城市
/討論區/
你還沒有登入喔(
馬上登入
/
加入會員
)
本城市首頁
討論區
精華區
投票區
影像館
推薦連結
公告區
訪客簿
市政中心
(0)
討論區
/
不分版
字體:
小
中
大
保護令
瀏覽
852
|回應
0
|
推薦
1
林秋玲
等級:8
留言
|
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林秋玲
有點瘦小標緻的模樣,驚慌的面孔抽扭著,手中拿著一大疊照片和驗傷單來警察局聲請保護令!
她撩起衣袖、翻開衣領、掀起長裙,哇,到處都是淤青、一片片暗紅的傷痕,怯怯的聲息陣陣傳染四周:「這都是我老公虐打的傷,現在全身傷痛不能跟他出去做事,他非但不給我錢,今天又出手打我了。」看到她的傷很淒慘情形,好像是自己身歷其境的苦楚和酸痛!
她哭訴著:「你們只看到這些傷,我頭部腹部背部甚至下體,都被他踢打燒傷過;我已經忍無可忍了,再不來聲請保護令,我會活活被打死啦!」聽她痛哭,我的心也跟著沉浮!
我問警官:「保護令,給她保護什麼呢?」警官說:「是一個好用的保身安符,至少在聲請保護令期間,她不至於挨打再度受到傷害,即使挨打也可以訴請賠償或離婚!」哇,這符令任務太沉重,會不會失靈呀?
再問那婦人:妳們還住在一起嗎?她說:「是呀,我自己沒有經濟基礎也離不開孩子,我又沒辦法自主搬出去住,十幾年來都是這樣打罵受欺受侮痛苦煎熬;現在可以聲請保護令,既然離不開,只好退而求其次,聲請好護令給自己一些保障!」好一個死要認命的女人,認命的傷痛,真不是外人能體會的!對婚姻愛情自認很幸福的我,心中雖有一道保平安法寶,但也時常做一番省察和醒思!
當男女兩情相悅時,巴望能永浴愛河長相廝守,為了一輩子愛對方而結婚;誓願彼此呵護一生,結婚就是兩人間多了一紙「愛的保證書」!當夫妻朝夕相處後,「礙」情法令就生效了,兩人卻因為思想行為興趣信仰個性不同,時生齟齰冷戰熱炒,已不再是可愛的心上人;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不為外人道斷的辛酸苦辣滋味,又豈是一紙婚約所能保證?
有了婚姻生活的雙方,在彼此的眼中變得不可愛了;因為她〈他〉把對方不當人,看成神佛也當成魔鬼,真像冤家路窄;相處在同一屋簷,動不動就猜疑嫉妒,爭吵大鬧搞得雞犬不寧,甚至打殺同歸於盡;都是對方錯自己對,語言暴力更甚於拳腳暴力,每天互相凌虐,互相折磨,卻死不分開!
我問過一位婚姻不美滿的朋友:「你們以前沒有恩愛的時候嗎?是不是可以重來?你可以把對朋友的熱忱對待她呀!」
他說:「以前很恩愛呀,很奇怪現在對她一點感覺都沒有,甚至於厭惡她的一切!要重新開始好像很難囉!」
是呀,愛的平安咒時效已過,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兩人愛的感覺沒有了,為了維持面子維持家庭,還能若無其事繼續生活在一起倒是相安無事!是呀,情已近冰點,愛無法稀釋,如果沒有道義的存在,就會恩斷情絕形同陌路而另求發展!演變到後來,「只見新人笑,不見舊人哭」,把另一半當成仇人視同陌生人,甚至冰封庫存很少利用,結婚證書屁用啦?
以前的人因家醜不可外揚,忍氣吞聲勉強苟合痛苦不堪,算是一天過了又一天,等到對方死了才說那個「膨肚短命」真的好,為時晚矣!現在的人愛心耐心不夠,昨天吵到今天,今天鬧到明天,愛情可能也沒有明天,真無法保障會不會白首偕老!
西風漸入,時下國家社會也提倡保護人權、提高自主權,若有婚姻暴力,在不得以之下還可以訴請法律公證─聲請保護令,縱是心不甘情不願,但是情緣藕斷絲連,剪不斷理還亂的!
我很詫異疑問:保護是很自然的愛,再加上一個「令」就很勉強,情枷愛鎖恩怨牽纏,能保護受害者的皮肉煎熬,是否能保護其身心靈的平安?這「令」縱有驅邪鎮壓作用,可以保護自己,也未必真的有安全感!
雖說不吵不成夫妻,包括我在內,人都有惰性和習慣,我也是經常「大錯不犯,小錯不斷」讓家人氣結,總算勉強過關;其實,又有幾個真正能平安過關?平淡生活還是要善加經營,關關難考關關過,才能相安無事,得到快樂幸福!
我的結論還是始終如一的堅持:只有愛,才是最佳最自然的保護令,保護我今生平安過關─幸福美滿喔!
秋玲慈福志工日誌
http://tw.club.yahoo.com/clubs/shou/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466&aid=16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