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古代史學者說法,識人難用人難愛人更難,用人必先識人,選才舉才用才出於愛才。話說三國時代,曹操知人善任是出了名的好,然而百密一疏,讓曹操「眼睛脫窗」,看走眼,改寫了歷史,天下三分因此起,婚姻也是如此,最怕遇人不淑,好的漂量的都是別人的!
看走眼─通常基於負向心態,拒絕承認所關愛的人的真正面目,愚癡心態有兩種情形出現:婚前是看走眼、婚後是獨具慧眼?
一群結婚已久朋友相聚,談起婚姻中兩人個性的衝突,在場所有人竟然無一倖免。這豈非怪事?當初兩情相悅,自認個性相合、非君莫嫁,非卿不娶。為什麼結婚幾年後抱怨對方與自己種種不合?是愛情盲目看走了眼變成墳墓?是結了婚的人變得獨具慧眼?使相當不錯的配偶,變成批判對象?
舉個實例:前些天,朋友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訴說家暴,也為自己眼睛被一塊「扣肉」矇蔽而後悔懊惱,偶而惡言相向或難免,若是大動干戈則過也,有情人終成「扣肉」,真看走眼了!
有對夫妻,先生愛濫買東西,家中堆積如山。床頭放滿,地上堆滿,走廊佔滿,妻子疲於打掃整理,丈夫一買東西,兩人就吵架,做妻子的恨得牙癢癢,的確看走眼了!
另一對夫妻,妻子個性耿直說話坦誠,一說話必得罪人,得罪人後死必不認錯。丈夫認為世間根本沒有對錯的道理,只有保持和諧的需求;於是,太太想熱戰苦無對手,丈夫態度冷戰,彼此話不投機,婚姻關係日趨冷漠。談起老婆,丈夫一臉無奈,看走眼的兩人令人同情。
個性不合看走眼的故事,千心萬狀形形色色,複雜特異,常令局外人訝異,局內人深受其苦,旁觀者很難了解「不合」僵局,不免要問,既然會個性不合,為何要結婚?答案很簡單,婚姻中有那麼多不合,是因為彼此結婚嘛!
經常把自己的想像力放在對方身上,譬如:我們認為對方「應該」愛我,「應該」溫柔又體貼,如果她的體貼標準與自己想像不同;好了,就因為「應該」而看走眼!
個性不合的同事或上司還好,因為根本少有機會碰觸個性難纏處,再不合,也只是職位權限的約束;彼此利害與共,只是做朋友當同事,,不見得構成麻煩或不合,大家客客氣氣維持表面合作及安全距離,不致於成大問題;但是,在封閉親密的婚姻關係裡,近距離短兵相接,什麼都是清楚的,個性不合因子自由彰顯。對別人可以一笑置之的問題,關係密切的婚姻中人,卻可能因長年累月忍受而成為痛苦無耐的導火線。
決定結婚時,彼此都認為是今生最適配的人,甚至為他(她)可以忤逆父母,反抗壓力,不惜殉情,「天作之合」的英雄美人因為相合才結婚,走進結婚禮堂後,發現更多的「齷齪茍活」,竟是今生最「不合」的人,結婚看走眼,「不合」擴大,感情的「相合」消失,必然後悔莫及。
我們用自己的標準「規格化」試圖改變對方:說明白一點,就是我們以改造愛侶為己任,要他們跟自己一樣,改造受挫時失望矛盾因此產生;唉呀,因為規格化,又看走眼啦!
恨丈夫亂買東西的老婆,婚前最欣賞丈夫的大方慷慨才心許;討厭老婆直話直說的丈夫,當初也是欣賞女人坦誠而愛!本來是一件非常合乎邏輯的事,結婚後硬是發現怎麼有許多不合之處?不必納悶,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婚前彼此「相合」,婚後「不合」甚至分道揚鑣;是愛情心動時,常常見樹不見林,非常近視盲目吧?
在婚姻陷阱裡,「最好的和最壞的都給你」是常見的遊戲。和同事吵架怕有後遺症,和朋友吵架對方會掉頭而去,大不了跳槽或與他斷交。只有家庭的配偶和小孩,無論怎麼罵怎麼吵,只要沒有「撕破臉」,他(她)總是「不要臉」繼續維持關係,絕不會一走了之。因此,「看我能勉強你到什麼程度」,「你是我的不能走掉?」又是婚姻中另一種遊戲。所以,「不合」真成了大問題。
愈是最親近的人,越可能「看走眼」,愈有可能令自己失望受創;婚姻又不能像換公司或拆夥那樣瀟灑說再見,發現「不合」後極力想辦法與之共同生活,小心維護,不讓「不合」勉強的怨氣及無奈,侵略愛情的地盤。
板蕩識忠臣,婚姻見真性;完全相合,是神話;個性不合,才正常!感情的事不能強求,會在一起就要有點智慧,簡簡單單生活,就是一種幸福,不是嗎?矢志相愛相處,只能接受對方真個性,明白個性有不合的衝擊與挑戰,就是走進結婚禮堂的使命之一!
其實在同個世界裡沒有同樣的兩滴水,這一切並不出乎人之意料;避免看走眼的重要原則:是記住對方是個凡人,凡人必有人性上的優點和弱點!順其自然中有激勵,不妨以「灰」眼識解他的優點,以體諒接納他的缺點,睜一隻眼閉半隻眼,最後受益的還是自己;一切平常心看待,自己耕耘付出有收穫,因為只有自己的冷靜,才能清晰合理的掌握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