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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今天的黃俊英﹐就是明天的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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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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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記流言板 (210) 今天的黃俊英﹐就是明天的馬英九﹖

「馬英九與國民黨若只成立 50,000 小組長機制監票﹐是絕對不夠的﹗以為夠﹐就太天真﹑太沒有資格做台灣的反對黨了﹗﹗﹗﹗﹗﹗﹗﹗﹗﹗」

上面這一段話﹐是我在《陳水扁不會乖乖下臺》一文中說的。我當然不是說成立 50,000 小組長機制監票是不必要或沒用處的。不﹗不但必要而且是絕對有用處的。但是如果〝只〞成立 50,000 小組長機制監票﹐就以為夠了﹐那麼﹐我敢斷定﹐ 2008 年大選之後﹐國民黨就繼續做在野反對黨吧﹗

〝只〞成立 50,000 小組長機制監票﹐即使廣度夠﹐深度也不夠﹐即使深度夠了﹐高度也不夠﹗

陳水扁﹑邱義仁集團﹐對 2008 年總統大選一直是在做全方位的佈局﹐不但有地方性個別選戰戰役的作戰佈局﹐更有全面決戰於總統大選一役的戰略佈局。

高雄市長選戰訴訟﹐就是地方性的個別戰役。就是這樣一個個別戰役﹐陳﹑邱集團都是有佈局的。千萬別健忘﹐如果高雄市選戰訴訟之二審是〝今生〞﹐一審就是〝前世〞﹐而一審根源就是高雄市長選舉前夕〝爆〞發的走路工事件。絕沒有什麼事件或狀況是獨立〝偶〞發的﹗﹗﹗

你相信高雄市長選舉前夕〝爆〞發的走路工事件能被民進黨即時〝發覺〞﹑即時〝錄影〞﹑即時開記者會〝指控黃俊英賄選〞﹐都是〝偶發〞的嗎﹖你相信之前台中市長選舉時﹐ 12 個〝白衣魔鬼醫師〞〝聯合開記者會〞〝洩露〞〝胡志強病歷〞﹐是〝偶洩〞的嗎﹖

你相信從來陳﹑邱集團沒有給過好評的馬英九﹐在所有因領用特別費而被調查之政務官員級首長裡面﹐竟考中了「第一」被起訴的頭銜﹐是〝偶中〞的嗎﹖

陳﹑邱集團的四大天王也早被控告貪污﹐調查卻遲遲未果﹐檢調單位竟說因為四王要「合」在一組調查﹐所以費時間。四王為什麼要合在一組調查呢﹖他們是聯合在一起作案嗎﹖而最後調查結果卻是「分」成 2 組﹐其中參加 2008 年總統大選的一組二天王不起訴﹐不參加大選的另組二天王被起訴﹐這是「偶合」﹑「偶分」的嗎﹖

吳淑珍更是早早就被起訴卻可屢拖不出庭以致一審到現在都沒完成﹗為什麼不把四王和一馬合在一組調查﹑為什麼變成「四缺一」呢﹖這是〝偶成〞的「四不一沒有」嗎﹖而馬英九後被起訴卻「快馬加鞭﹑後發先至」到了二審階段﹐這是〝偶快〞的嗎﹖

如果馬英九﹑黃俊英還沒有忘記中學數學課教的「或然率」﹐就該知道﹐這麼多的「偶」相乘起來的「或然率」是多少﹖

陳﹑邱集團做賤招佈局﹐是一環接一環的﹐他們並不怕被質疑﹐更不怕一審﹑二審﹑三審...終審﹗你看﹐高雄市長選舉訴訟﹐陳﹑邱集團最後不就贏了嗎﹖你再回想看看﹐〝 12 個白衣魔鬼醫師〞最後不是就統統被判無罪嗎﹖所不同的﹐只是高雄市長選舉﹐民進黨政權贏了﹐台中市長的選舉﹐民進黨政權輸了。賤招報酬率太高了﹗風險率太低了﹗

對於地方性個別的選舉戰鬥﹐陳﹑邱集團可以勝則勝之﹐並大加利用之﹐若不勝﹐亦必求大加利用之﹗所以﹐我在高雄市長選舉訴訟二審判決之前說﹐陳菊輸了一審﹐不但不足令陳﹑邱集團憂﹐等二審贏了﹐陳﹑邱集團﹐反要以一審之輸來證明官司有輸有贏﹐證明二審判決的公正性。如今﹐陳﹑邱集團口徑一致﹐正是如此宣傳﹐連他們自己在一審敗訴時所說「法官都是偏藍的」之言都〝忘記〞而絕口不提了 ( 哪可能有忘記﹐只是他們的賤招既然得逞﹐泛藍都不提或者又是馬英九說的「無奈﹗無奈﹗」﹐陳﹑邱他們自己還須「無奈」地提嗎﹖ )

我也說過﹐即使高雄市長選舉訴訟二審輸了﹐也不足影響陳﹑邱集團在 2008 年總統大選必以賤招贏取「必勝」﹗台中市長選舉的賤招未得逞而敗選﹐會影響陳﹑邱集團在 2008 年總統大選的賤招佈局嗎﹖再強調一次﹐不但不會﹐陳﹑邱集團反而要以地方性個別選戰的敗選﹐來證明彼徒必以賤招贏取的 2008 年總統大選「必勝」是如何先輸後贏的正大光明﹗﹗﹗

日昨﹐謝系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台北市)在反駁沈富雄所謂 < 若藍軍在立委選舉贏得六成以上席次,將公開呼籲「總統不能選(民主進步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避免重蹈朝小野大覆轍 > 的時候表示﹕

「縱使民進黨從未在國會過半,仍有信心『喬』過半,怎可放棄行政權?只有掌握行政權,才可確保台灣主體性與主權。」

徐國勇的思維是可以反映民進黨政權的思維﹐正旁證了我在前文不次強調的﹐陳﹑邱集團即使輸了 2008 年的立委選舉﹐都不會影響其必贏總統大選的賤招佈局。

很清楚地可以看出﹐陳﹑邱集團的佈局﹐可以主動接受局部性的戰鬥有輸有贏﹐但戰略佈局上﹐必視總統大選的最終勝利為最高戰爭目標。

反觀國民黨的佈局上﹐缺乏全面的戰略﹐只有單一戰線的被動反應 ( 連回應都談不上﹐因為陳﹑邱集團既以賤招佈局﹐對毫無壓迫力可言﹑來自國民黨的自縛手腳﹑畏首畏尾﹑虎頭蛇尾式反應﹐常常懶得理呢﹗ ) 還加上國民黨屢爽仍舊必試的「下次選舉贏回來」﹑「相信司法」這種主觀的一廂情願﹐縱然贏得幾回合地方性選戰的個別戰鬥勝利﹐卻要輸掉最高階之總統選舉的全盤戰爭。國民黨完全沒有打算對陳﹑邱集團做強烈抗爭的行動準備﹑心理準備。

2004 年 2 顆子彈事件後﹐我在多篇文字裡強調﹐以議會對抗﹑群眾街頭對抗兩條陣線來與陳﹑邱賤招集團作戰的必要性與正當性﹗否則﹐只會延長全台灣人民的悲苦。

在野黨輸掉 2000 年總統大選﹐即使贏了立委選舉﹐結果﹐「下次的」 2004 年總統「選舉」﹐在野黨有「贏回來」嗎﹖馬市長不准泛藍群眾做「法外」的抗爭遊行﹐結果﹐「相信司法」有大過天大笑話的 2 顆子彈而讓連﹑宋在選舉訴訟後翻身嗎﹖

馬市長不准反貪腐紅衫軍做「法外」的倒扁遊行﹐直到如今﹐「相信司法」有讓貪腐的陳水扁受到任何懲罰嗎﹖在野黨即使贏了 2006 年縣市長選舉﹐有讓陳﹑邱集團收斂而不搞高雄走路工事件的賤招嗎﹖最後﹐「相信司法」有讓黃俊英翻身嗎﹖

我們大家再來溫習一遍「或然率」﹕

司法警﹑檢﹑審人員中﹐假設其意識形態有偏綠的﹑有偏藍的﹑有不偏藍綠的等三類﹐人數各佔 1/3 。

陳﹑邱集團憑藉最高﹑最大﹑最廣的中央行政資源將政治力伸入司法警﹑檢﹑審領域﹐已經不是秘密。就連司法院長﹑大法官﹑法務部長﹑警政署長﹑中央選委會成員﹐不是由陳﹑邱集團提名﹐就是被陳﹑邱集團行政院轄管。在野反對黨根本從來無力有效以立法權制衡。

上列三類司法警﹑檢﹑審人員中﹐即使在偏藍的或不偏藍綠的兩類裡頭﹐願意並且能夠有效抵擋來自陳﹑邱集團強大行政壓力者﹐必須是具有極強正義感和堅持力者﹐以常識與經驗判斷﹐人數必少於 1/2 。

只要簡單計算一下﹐就明白﹐有利於在野反對黨的司法警﹑檢﹑審人員絕對居於少數。況且在一審﹑二審﹑三審...的漫長程序中﹐只要最後一審是不利在野反對黨的﹐之前再有利都是白搭﹗

「司法」能夠替國民黨主持選舉訴訟之公平正義的「或然率」是多少﹖

就因為對民進黨顯而易見的這種司法必勝「或然率」﹐對顢頇懵懂﹑一廂情願的國民黨卻顯而不見﹐陳﹑邱集團知道即使立委選舉可以輸﹐但總統大選無論如何使盡各種賤招都必須贏﹐因為正如前面所引謝系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之言﹕

「怎可放棄行政權?只有掌握行政權,才可確保台灣主體性與主權。」

有了總統大位﹐拜怪異憲法之賜﹐不但具有可絕對操控又可絕不用負責下臺的中央行政大權﹐更自有司法權的「依法」歸順﹐陳﹑邱集團鳥你在野黨的什麼立法權啊﹗過去 8 年不就如此說明了一切﹖而國民黨的「相信司法」﹐最後總是難逃「不知道怎麼死法」﹗

也許﹐只是也許﹐ 2008 年總統大選如果國民黨再敗在陳﹑邱集團賤招之下﹐馬英九以及國民黨大概惶愧不敢指望當初 2004 年參與連﹑宋抗議 2 顆子彈賤招的泛藍群眾﹑ 2006 年參與倒扁的紅衫軍群眾﹐會忘記馬市長以惡法亦法的「集遊法」阻止群眾「非法集結抗爭」﹐而不好意思在 2008 年號召群眾替馬英九的萬一敗於賤招來做「非法集結抗爭」吧﹖

所以﹐高雄市長選舉訴訟一結束﹐國民黨又是「有夢最美」﹐嚷著「下次選舉贏回來」﹗真是見了棺材都不掉淚﹗下次贏不回來呢﹖現在的黃俊英﹐就是 2008 年的馬英九﹗ 2008 年的馬英九﹐就是現在的黃俊英﹗沒關係﹗到時又可以訴訟﹐然後又充滿希望﹐又可以再說「相信司法」﹗反正台灣的選舉﹐一波又一波﹐有的是呢﹗

<<陳水扁不會乖乖下臺https://city.udn.com/1444/2507449?tpno=0&cate_no=0>>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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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B) 「蠢步一出﹐ 誰與爭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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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記流言板 (210B) 「蠢步一出    誰與爭瘋」

聯網城市百千﹐網民萬千﹐要數瘋瘤﹐還看 A/ 一姬﹗

聯網有 A/ 一姬﹐何不幸也﹗其之所以既瘋有瘤﹐病根在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太差﹗

因為閱讀能力太差﹐對他人的文字﹐ A/ 一姬像瘋子一般任意扭曲地加以解讀﹐無中生有﹐完全不是按中國字應有的字義﹑文法去理解。

因為寫作能力太差﹐ A/ 一姬的一篇文字﹐隨時口出惡言﹐就像到處長瘤﹐可以寫到整篇沒有一句是通的﹐不倫不類﹐竟亦完篇﹗

A/ 一姬這樣無理取鬧﹑王婆罵街的「功夫」﹐百年難見﹗本人是領教過的《參考 : (1) https://city.udn.com/53452/1633198?tpno=1&cate_no=0 ﹔ (2) https://city.udn.com/53452/1632482?tpno=1&cate_no=0 》。 (2) 文乃本人針對 (1) 文所寫的主欄文﹐ (1) 文原為 A/ 一雞對本人另一篇更早之主欄文的回應文。

其中還有個小插曲。

在本人貼出 (2) 文後﹐ A/ 一姬便將 (1) 文由原來之回應文所在處刪除﹐另開主欄重貼 (1) 文。這本是理當如此﹐於 A/ 一姬有利無害的。

沒想到﹐ A/ 一姬竟在 (1) 文前面 無中生有、不倫不類 的加上「既然有人不高興我在此回應﹐我就...」云云之詞。足證我所說的﹐ A/ 一姬閱讀能力太差﹑寫作能力太差﹗不日﹐大概自知無聊﹐ A/ 一姬又把「既然有人不高興我在此回應﹐我就...」云云之詞刪掉了﹐我也懶得理會。本人從不在乎 A/ 一姬﹐除了上文提到的 A/ 一姬在本人主文之下所貼 (1) 文﹐本人從來不看 A/ 一姬貼文﹐倒也相安無事。

又沒想到﹐姬別三日﹐竟愈發變成 A/ 一蠢雞。更沒想到﹐ A/ 一蠢雞最近在本人主文之下貼文﹐把本人所寫《今天的黃俊英﹐就是明天的馬英九﹖ ( 以下簡稱「黃馬」 ) 》 一文亂解一通﹑面目全非﹐而且語氣蠻橫無禮﹐真的是 王婆罵街

就 A/ 一蠢雞的閱讀能力﹑寫作能力之低而言﹐如此亂解﹐並不意外。誰要希望蠢雞善解人意﹐倒是愚人了﹗本人貼文內容﹐無法預料誰讀﹑誰不讀﹐也不在乎誰贊成﹑誰反對。對 A/ 一蠢雞因為閱讀能力﹑寫作能力太差而亂解﹐我並不負教化蠢雞之責﹐本來還是實在懶得理會﹗

不得已在此寫本文﹐完全是為維護《黃馬》一文原版真面目﹐不容 A/ 一蠢雞誤導讀者﹐這是本人之義務。

以下字部分﹐是A/一蠢雞對《黃馬》一文的誤導﹐字部分﹐是本人的正導。做一聲明﹕此正導是為一般讀者所寫﹐本人但願蠢雞不要讀到本文﹐讀到再發雞心雞言亂解一通﹐天何言哉﹗予何言哉﹗

我從頭到尾﹐只看到你鐵口直斷﹐

諸葛亮隆中對斷言天下三分﹐打動劉備﹐不在於最後鐵口直斷﹐而在於諸葛亮直斷之前﹐講出來的推測道理能否支持其所斷。能支持﹐當然就斷。能斷不斷或推測道理不能支持其所斷﹐除非諸葛亮請吃隆中「紅燒野雞」﹐肯定劉備快快一去不回頭﹐還管他媽的直斷歪斷哩﹗

即使蠢雞去找按時計酬的A/一鐵嘴算命﹐如果A/一鐵嘴所言既一一都打中蠢雞心事﹐就是不下最後直斷﹐儘在哪裡繞圈子﹐這就是分明要多騙蠢雞的錢啊﹗蠢雞如果也不在意有無直斷﹐那雞就果真蠢也﹗要不然﹐就是蠢雞看上A/一鐵嘴小白臉啦﹗

本人長篇《黃馬》之文﹐讀者接不接受﹐本人不想管﹐也管不到﹔讀者認為有理沒理﹐本人一樣不想管﹐也一樣管不到。但《黃馬》之文內容舉證歷歷﹐因果分明。卻有A/一蠢雞﹐讀後二話不說﹐就跋扈無禮地來上一句「你鐵口直斷」。這隻蠢雞的「我雞口歪斷」﹐倒真是不必顧慮有「鐵口直斷」的嫌疑。

斷言只要民進黨使奧步﹐國民黨就會繼續當在野黨。中間好像少了一個重要環節﹐就是選民。2008大選誰贏誰輸﹐操之在選民﹐而非兩黨鬥爭技巧。

蠢雞完全沒有閱讀能力﹐不能理解到﹐「選民的選擇會被賤招扼殺」完全不可等於「選民的選擇不是重要環節」﹐也不能理解到﹐「大選誰贏誰輸﹐本應操之在選民」完全不可等於「大選誰贏誰輸﹐絕不操之在政黨賤招」。

本人《黃馬》之文﹐重點正在提出嚴重之警告﹐2008年民進黨必施賤招來把選民所做的選擇扼殺。按常理推斷﹐台灣大多數選民在2008年不會選擇貪腐無能的民進黨繼續執政﹐正因如此﹐《黃馬》之文﹐正是認為選民的選擇本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依據﹐才會推斷2008年民進黨在選前或選後必施賤招﹐意圖選前阻止或選後改變可能發生的選民選擇再次執政政黨更替﹔也正因為如此賤招﹐可能使民主選舉中真正該握有主權之選民不能表達自己的選擇或表達之後被扼殺﹐所以才更令人痛惡。

如果台灣大多數選民在2008年還是會自願選擇民進黨繼續執政﹐那還講什麼民進黨賤招呢﹖恐怕反而要擔心蠢雞要用賤招的鬥爭技巧來幫國民黨扼殺選民的選擇。

2004年總統大選﹑2006年高雄市長選舉﹐誰贏誰輸﹐都是操之在選民的結果嗎﹖還是蠢雞認為民進黨政權是都沒有使用賤招的鬥爭技巧就勝選的﹖哇﹗還是蠢雞認為民進黨政權2008年絕不會使用賤招的鬥爭技巧﹖還是蠢雞認為2008年民進黨政權就是用了賤招的鬥爭技巧﹐國民黨也絕不必警戒小心﹑也不會輸﹖

蠢雞這種不知所云的邏輯﹑對民進黨政權將會遵守江湖規矩又這麼充滿「信心」﹐若非自證果然是A/一蠢雞﹐說實話﹐真讓人不免起疑﹐蠢雞簡直就是民進黨政權派進聯網親國民黨城市臥底﹐來「裝」蠢胡搞的(雖然我不相信那種蠢是裝得出來的)

你所提倡的議會對抗與群眾街頭對抗﹐這幾年都已經做過N次﹐好像已不再能發揮什麼效果。

蠢雞完全沒有閱讀能力﹐竟把「議會對抗」與「群眾街頭對抗」兩者讀成贏得選舉的正辦﹗

本人《黃馬》之文﹐提及「議會對抗」與「群眾街頭對抗」﹐乃是提出嚴重之警告。民進黨政權的賤招佈局是廣泛全面的﹔選前或選後﹐當民進黨政權施放賤招意圖改變或扼殺選民所做的選擇時﹐國民黨必須迅速堅定使用「議會對抗」與「群眾街頭對抗」。(當然﹐千萬不可讓蠢雞加入﹗有蠢雞加入N次﹐就會失敗N次﹗)

到時﹐國民黨不要再說等待司法解決。本人在《黃馬》文中講得很清楚﹐民進黨政權贏得司法訴訟的「或然率」太高了﹗

到時﹐國民黨不要再遵守那條﹐當初在2004年數十萬泛藍群眾對2顆子彈選舉抗爭時﹑2006年百萬紅衫軍對貪腐政權抗爭時﹐馬市長用以扼殺群眾示威遊行所本的惡法亦法之「集遊法」。(到時﹐惡法亦法之「集遊法」將更形可惡﹐因為執行惡法之徒﹐將由馬市長執行換成了由陳水扁兼市長執行﹑由邱義仁兼市長執行﹑...或者﹐還由郝市長執行﹐那就真恐怖﹑真悲哀了)

試問﹐選前或選後﹐當民進黨政權挾強大行政資源力量施放賤招﹐意圖改變或扼殺選民所做的選擇時﹐國民黨不迅速堅定使用議會對抗與群眾街頭對抗﹐還有他法嗎﹖難道﹐派蠢雞「娘娘」去射鏢﹐還得江湖規矩先喊「看鏢」嗎﹖

到時﹐國民黨不要再說「等待下次選舉」﹐還有下次嗎﹖

如果本人不幸而言中﹐蠢雞果是民進黨政權派進聯網親國民黨城市來臥底的﹐那麼永遠「等待下次選舉」﹐大約就正是蠢雞要提倡的吧﹗

2004年﹑2006年那樣規模的抗爭﹐在歐美民主社會裡﹐如果執政者不做任何讓步或承諾﹐絕無群眾一無所獲便乖乖散去之例﹗為什麼最後乖乖散去沒有效果呢﹖就因為有惡法亦法之「集遊法」﹗為什麼惡法亦法之「集遊法」最後會發揮效果讓群眾散去﹑讓抗爭沒有效果呢﹖就因為有馬市長堅持執行惡法亦法之「集遊法」﹐不讓群眾衝撞「集遊法」的限制啊﹗以泛藍支持者為基礎的抗爭群眾﹐含憤忍淚「聽馬市長的話」﹐最後一無所獲就乖乖散去﹐是做給馬市長的恩典啊﹗

A/一蠢雞﹐倒反過來譏嘲群眾抗爭無用呢﹗其無恥之思維﹐正如我對「深馬者」的描繪﹕情勢一變不利時﹐就對支持者再踢上一腳﹕「去你馬的蛋﹗」

所以本人在《無奈的馬英九  VS  無賴的陳水扁https://city.udn.com/1444/2469254?tpno=1&cate_no=0》一文中反諷點出﹐一旦2008年發生民進黨施放賤招﹐意圖選前阻止或選後改變可能發生的再次執政政黨更替﹐使馬英九不能當上總統﹐那時馬英九要號召群眾聚集為馬自己做抗爭﹐恐怕群眾就不理會了﹗

況且﹐如今人民為生活所苦﹐恐怕無心也無力再陪藍綠玩抗爭遊戲。

俗話說﹐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2004年參與對2顆子彈選舉做抗爭的數十萬泛藍群眾﹑2006年參與對貪腐政權做抗爭的百萬紅衫軍﹐有大無畏﹑不怕犧牲的精神﹗我想群眾當中﹐不會有一個孬種﹗除非是民進黨政權派進去臥底的蠢雞﹗參加那樣規模的抗爭﹐有誰會向自己保證民進黨政權是仁慈的﹑是不會流血的﹑自己參與抗爭是絕對毫髮無傷﹑全身而退的﹖記得當時在電視畫面上看到一位卅歲左右﹑非常普羅的女士﹐在被記者問到如果發生意外會害怕否﹐回以「發生也只能接受了﹗」真是壯哉勇也﹗相比起來﹐蠢雞真是蠢哉雞也﹗

結果泛藍群眾為了做給馬市長的恩典﹐含憤忍淚「聽馬市長的話」﹐2次大規模抗爭一無所獲就乖乖散去﹗當然很難希望群眾做第3次賠錢的生意了﹗逼得邱毅後來只能搞那種只有小貓幾隻的衝撞﹐還落得要坐民進黨政權的鐵牢﹗

再說﹐真要深究﹐人民為生活所苦﹐馬英九與代表多數民意的在野國民黨逃不了干係﹐若問為什麼﹐建議一讀《厭棄另一種的「使民受傷」﹐「倒閣」正其時也﹗https://city.udn.com/1444/2503672?tpno=0&cate_no=0》﹐但願蠢雞絕對不要去讀﹐蠢雞一讀又不知如何亂解一通﹐當然無法阻止蠢雞去讀﹐只能禱告﹗

黃俊英不是馬英九﹐以他的遭遇推斷馬英九必然會有相同的結果﹐不免落入過於簡化的想當然爾。﹖

當然黃俊英不是馬英九﹐就像藍雞不是綠雞﹑綠雞不是紫雞﹗但只要是蠢雞﹐那就統統一樣﹐都是狐狸愛吃的雞﹗自以為講江湖規矩的「看鏢雞」﹐更是狐狸最愛吃的一種高檔蠢雞﹗﹗﹗

重點是要問﹐民進黨政權的賤招只對黃施放﹐不對馬施放嗎﹖哇﹗馬英九碰到賤招﹐比較有「高招」可以抵擋﹑戰勝賤招﹖那好呀﹗泛藍支持者希望是這樣呀﹗本人更希望是這樣呀﹗那為什麼不傳授給2004年的連﹑宋﹐不傳授給黃俊英﹐眼睜睜看同志們一一慘輸﹖難道﹐這又是「深馬者」露了「馬腳」﹐抖出「不老實」的馬英九或國民黨中央密藏「絕技」﹑見死不救﹖有了﹗因為這「絕技」﹐連﹑宋﹑黃都不夠聰明﹐所以練不成的啦﹗那麼蠢雞怎麼倒知道有這樣的「密藏絕技」﹖難道﹐這又是「深馬者」做了馬英九肚裡的「蛔蟲」﹐都知道﹖不是啦﹗是因為連﹑宋﹑黃選輸﹑司法輸的時候﹐「絕技」尚未發明啦﹗那麼何時上市啊﹖還沒對陣測試過﹐又如何知道可以抵擋﹑戰勝賤招﹖

蠢雞最機車可笑的是﹐教訓別人「黃俊英不是馬英九」之後﹐她自己卻各以「奧步一出   誰與爭鋒」﹑「小心謝長廷的心機」為題寫了兩篇雞文。文中反反覆覆﹐不是講謝長廷的心機多麼可怕﹐馬團隊要小心﹐就是講民進黨的奧步可厲害呢﹐厲害到「誰與爭鋒」﹗馬英九豈不死定了﹗瞧瞧蠢雞嚇成這樣﹗

蠢雞閱讀能力差到看不到《黃馬》一文重點不就是在提醒注意民進黨的賤招﹑要小心謹慎﹐否則後果不堪嗎﹖

蠢雞更忘了她自己才講過的「黃俊英不是馬英九﹐以他的遭遇推斷馬英九必然會有相同的結果﹐不免落入過於簡化的想當然爾。」那麼﹐馬英九不是黃俊英﹐比黃俊英厲害﹐不會有黃俊英的遭遇﹐還怕什麼心機﹑奧步﹖需要蠢雞來長他人志氣﹐竟說「誰與爭鋒」嗎﹖這可是蠢雞深思熟慮很複雜﹑一點也不簡化的偶然想出來的噢﹗馬英九都不能與之爭鋒嗎﹖那不是完蛋大吉了嘛﹗

唉﹗說穿了﹐蠢雞就是想當然爾﹐把蠢雞自己無中生有的「看鏢」蠢招過於簡化地想像成高招啦﹗又像「申請了專利權」﹐只准她蠢雞才能提出「奧步一出   誰與爭鋒」於後﹐不准他人提出警告小心民進黨的賤招於前﹐看蠢雞「蠢步一出」﹐還有誰敢跟蠢雞「爭瘋」﹗﹗﹗(也許蠢雞的中文程度根本不知道「誰與爭鋒」意謂什麼﹐要不然﹐真的是綠營派來臥底的。)

誰要是不了解「自相矛盾」四字意義﹐不用去翻成語字典﹐只要看蠢雞之文就體會啦﹗

離大選還有三四個月﹐與其信那些靠拿車馬費度日的政論名嘴言不及義﹐不如幫馬英九拉票﹐還比較實際。

蠢雞的寫作能力之差﹐這段自白最能自暴其醜﹗

在任何場合﹐如果甲﹑乙爭執互斥﹐甲還對乙﹑或乙還對甲不友善地說「與其言不及義﹐不如幫忙丙做...還比較實際」這樣的言辭﹐一定要甲乙丙同屬一個有私人情誼或共同利害的團體﹐也許是家人﹐是熟友﹐是生意合伙人﹐或是同一工作團隊成員﹐而且還需有點份量﹐否則誰鳥你呢﹖這層事理﹐中外古今皆然。

唯有蠢雞﹐也許頂多是網路上一個支持馬英九的「深馬者」﹐既非馬英九家人﹑熟友﹐也非國民黨黨工﹐卻「肉麻當麻吉」地以馬英九或國民黨的黨棍﹑打手自居﹐在網上對毫不相干的會員﹐發出跋扈無禮的指派﹐真是讓人啼笑皆非﹗誰鳥蠢雞呀﹗

當然﹐蠢雞也許是國民黨內部被馬英九競選團隊指派有任務的﹐自然跟馬英九同屬有共同利害的團體﹐招到的選票多﹐日後可真有「比較實際」的陞官獎賞﹐至少可以拿車馬費吧﹗但是對於網上不相干的會員﹐有什麼「比較實際」可言呢﹖難道﹐蠢雞要發200塊走路工錢嗎﹖那也要講清楚招到幾張選票才有走路工錢啊﹖1張就行﹖那也要講清楚怎麼領啊﹗

如果說「俗氣﹗俗氣﹗」支持馬英九是道義所在﹐做義工幹嘛錢啊﹗陞官啊﹗那就趕緊把蠢雞關起來吧(蠢雞是母的﹐說「宰了」有點心不忍) 否則﹐就算有講道義的﹐早被蠢雞這幾年來在網上無禮蠻橫﹑言只及雞的雞心雞言給嚇跑了﹗

真的﹐與其把蠢雞留著貼文以為可以替馬軍做文宣或拉選票﹐不如早早請蠢雞另棲低枝以免流失選票還比較實際﹗

在支持國民黨的聯網城市﹐有此A/一雞﹐不知是福是禍。

<<美亮出籌碼:不會讓扁為所欲為>>

【聯合報記者 盧德允】

2007.12.12 03:22 am

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薄瑞光不到半年再訪台,雖然職業外交官身段如常,但異於以往的是,他毫不掩飾對台灣執政者的不信任,不僅直接公布與陳總統會晤的重點,甚至直言扁的入聯公投就是違背四不承諾。這是文場的攤牌動作,不必講狠話,美國人就亮出籌碼:我們不會讓你繼續為所欲為。 

昨天離台前,薄瑞光公布與陳總統的對話重點,「確保台灣新總統有機會處理兩岸關係」;「確保新總統應能自己做主,不應被束縛」、「確信政權可以和平轉移」、「美國要求北京在這段台灣大選期間應冷靜自制,等待新領導人產生」。不難發現,美方對明年五二陳水扁下台前的台灣局勢,極度不放心,竟連「政權和平轉移」這種應該理所當然的事,都甘冒「小人之心」挑明了說。 

經過長達半年的喊話,美方早已認清,要陳水扁停止入聯公投幾乎不可能。薄瑞光這次來台,最近美方對台關注的基調轉向,已現端倪: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長楊甦棣先公開期待明年五月新總統上台後兩岸對話,國務院東亞副助卿柯慶生又警告台灣不要戒嚴。對照薄瑞光昨天拿出來的「扁談清單」,口徑完全一致。 

還有一個多月將舉行的立委選舉,還有向來提早發燒的總統大選,竟被「看守總統」陳水扁用入聯公投和連續發動的中選會一階段領票、戒嚴和緊急命令、拆中正紀念館大中至正牌等sideshow,弄得相形失色,舞台盡失。

國內不但到處有人質疑,到底誰在選?有關陳總統不甘於交出政權,明年大選和交接前要「搞大的」種種奧步,更是街談巷議關注大選的焦點。除了這些龍套變主角的浮面戲碼,美方遍布台灣各階層的耳目也必定察覺,扁陣營台下實有不少部署和謀畫,隱約透露阿扁絕非省油的燈,他不會就此干休。 

薄瑞光總是盛讚台灣民主發達,兩千年政權和平轉移是可貴成就,但他前天與扁會談當面傳達的美方意向竟是酖酖確保政權和平轉移,這說明,美方認為台灣民生倒退,也不信任陳總統願意交出政權。美國是個大國,用這樣的語言來陳述對台灣總統的看法,如果手裡沒有夠斤兩的根據,是說不出口的。 

2007/12/12 聯合報】

<<「遇不可抗力延選」草案 藍委:扁設巧門>>

【聯合晚報記者陳志平/台北報導】

2007.12.12 03:11 pm

中選會今天下午將討論「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草案,國民黨推薦的中選會委員劉光華質疑,草案對毋需定義的「天災」詳細列舉範圍,對需要定義的「不可抗力」卻予以留白,此一辦法將為陳水扁總統製造「不可抗力」、延後選舉設下「巧門」,他將提出修法的對案。 

國民黨則批評,陳總統才向美國AIT主席薄瑞光承諾會如期辦理選舉,曝光的中選會草案卻顯示,扁政府早就在規畫延後選舉,薄瑞光前腳才走,扁政府就打了薄瑞光一耳光,不只欺騙美方也玩弄台灣人民,更讓陳總統逐步走向戒嚴獨裁的計畫現形。

劉光華說,由於立法院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並於117日公布生效,中選會近期提出許多相應修改的配套辦法,每次開會都多達十幾案,不過他日前接到相關資料,其中確實包括此一可能引發爭議的延選辦法草案。

劉光華指出,選罷法第66條明訂中選會有改訂投開票日期或場所的權力,中選會依該條文提出延選辦法草案,但對認定相對容易、也較不會引起社會爭議的「天災」,草案第三條不厭其煩臚列了「颱風、地震、洪水」三種,對範圍可大可小、極可能引起大爭議的「不可抗力」,草案卻予以「留白」,其作法不符常理。

劉光華說,如果是選前兩岸開戰,依憲法總統發布戒嚴或緊急命令後,自可暫停選舉,不屬於中選會處理的層次;但什麼是足以影響選舉、且需要中選會來宣布延選的「不可抗力」,勢必引發社會不少聯想,例如選前是否會發生社會騷亂、罷工、或大到會導致不宜如期選舉的暴動? 

劉光華指出,為了減少選舉可能的紛亂,他曾在中選會提案要求延後「公投」而非「選舉」,但在陳總統提及「有人建議延後選舉」後,中選會即為延選訂定辦法,並在「不可抗力」部分留白。

劉光華說,公投法定了「防禦性公投」、明訂公投「得」與大選合併舉行等規定,陳總統立即充分利用,舉行「防禦性公投」外,還「公投綁大選」,此次中選會若再開了「不可抗力」這扇門,勢必再成為陳總統的「巧門」,他會要求中選會審慎處理。 

【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中選會下午委員會議將討論「選舉投票日前或投開票當日發生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處理辦法」,被認為是民進黨政府有意將選舉延後,中選會主委張政雄上午表示,因選罷法上月修正,規定要訂定辦法,因此中選會將原有的內規「抄過來」,予以辦法化,各方不必太敏感,這跟陳水扁總統沒有關係。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也表示,草案中並沒有全國性的延選規定。 修改第 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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