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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為什麼李遠哲不是「北京烤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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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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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記流言板(63)為什麼李遠哲不是「北京烤鴨」﹖
戰國時代的名家公孫龍說了一句「白馬非馬」﹐此言傳誦千古。
(網友如有興趣將本貼文繼續看下去﹐請務必先讀〔銘記流言板(60)「綠式幽默」〕及〔銘記流言板(61)「綠式邏輯」〕兩篇﹐才〝合邏輯〞。)
在日常說話當中﹐我們說「白馬是馬」﹑「橘子是水果」﹑「陳水扁是人」﹑「李登輝也是人」﹐沒有人認為是錯的﹐誰硬要編派這種說法不是﹐倒要叫人笑是吹毛求疵了。但中文字無多數﹑單數之分﹐就嚴謹的邏輯而言﹐「白馬非馬」是正確的敘述﹐因為「馬」是總稱﹐指「馬」這類動物的集合整體﹐而「白馬」只是「馬」這類動物中的一部分。〝部分〞當然不能說是等於〝整體〞。
在前面貼文中﹐「橘子酸不出來」的錯誤邏輯推論﹐正是來自推論者犯了把〝部分〞等同〝整體〞的錯誤﹗
下面是前篇貼文中提到的「橘子酸不出來」所用的三段式推論﹕
一切楊梅是酸的水果
沒有橘子是楊梅
所以沒有橘子是酸的水果
其中﹐「酸的水果」是整體﹐指所有酸的水果﹐楊梅只是「酸的水果」中的一部分。當我們說「楊梅」〝是〞「酸的水果」﹐就犯了把〝部分〞等同〝整體〞的錯誤。若「楊梅」就等於「酸的水果」的〝整體〞﹐「橘子」當然就不能是「酸的水果」的一〝部分〞而酸不出來﹐就只好不是「酸的水果」了。
如果我們將〝白馬〞用在前面的三段式推論中﹐這種把〝部分〞等同〝整體〞的錯誤﹐就更加顯明易見﹕
一切白馬是馬
沒有黑馬是白馬
所以沒有黑馬是馬
我們把公孫龍「白馬非馬」的〝正確〞說法暫時擱下一邊﹐就可以在前面這三段式推論中看出我們〝自己的矛盾〞﹕第一段中﹐「白馬是馬」﹐為什麼到了第三段中﹐「黑馬」就不能是「馬」了呢﹖若先前把「灰馬」﹑「棕馬」...套進三段式﹐都會變成「不是馬」。到最後﹐好像只有「白馬」才是「馬」﹐這像「人」話嗎﹖「白馬」若會說話﹐絕不會說這樣「綠式」的「馬」話﹗
看到這裡﹐也許還有人會爭辯地說道﹐就算犯了把〝部分〞等同〝整體〞的錯誤﹐又有什麼大不了的呢﹖
當然﹐平常人人接受「白馬是馬」﹑「楊梅是酸的水果」這類敘述﹐沒有什麼大問題。但當沒有邏輯訓練的人﹐欠缺嚴謹的邏輯思考能力﹐濫用「〝部分〞等同〝整體〞」這種法寶來大做﹑特做「他的推論」時﹐就會產生很離譜﹑很恐怖的「他的結論」。民進黨及其支持者﹐便是隨時隨地用這種法寶來〝自產自銷〞「綠式邏輯」魔瓶而發揮不正當也不正常之〝強大侮人威力〞﹐他們卻無知無覺﹐還以為自己是「辯才無礙」﹗
更有甚者﹐說「一切楊梅是酸的水果」﹐只不過是犯了一重把〝部分〞等同〝整體〞之錯誤﹐而說「一切支持台獨者是愛台灣者」﹐則不但犯了一重把〝支持台獨者〞等同〝全體愛台灣的人〞之錯誤(愛台灣的人﹐當然不是只有支持台獨者﹐不贊成台獨者也可以是「愛台灣的人之一部分」﹐雙方愛台灣的理念和判斷力有別而已)﹐並且對於在推論中觸及到的「概念」﹐推論者更加犯了另一重只許他自己〝完全主觀地為概念下定義〞的大錯誤﹗
為什麼「愛」台灣這個「概念」的定義就是要「支持台獨」呢﹖為什麼「台獨」就一定對台灣有利呢﹖誰說「台灣人」就「不愛錢」﹑「不說謊」呢﹖誰在下定義﹖誰有資格下定義﹖
說「白馬是馬」﹐只是犯了一重把〝部分〞等同〝整體〞之錯誤﹐但絕對無犯另一重〝亂下主觀定義〞的錯誤﹐因為什麼是「白馬」﹐什麼是「馬」﹐二者都有〝客觀的定義〞﹐不需也不容推論者自己下〝主觀的定義〞。
所以﹐當民進黨政權把〝部分〞等同〝整體〞﹐再加上只許自己〝完全主觀地為概念下定義〞這種含有雙重錯誤的邏輯思維﹐用在可影響到整個社會人民生活與前途的國家施政﹑國家認同的方向取捨上﹐就絕不再是管它橘子酸不酸的芝麻小事了﹐而是代誌就大條了﹗
陳水扁說馬英九是「香港腳」﹐就因為認定馬是〝外省人〞﹐然後在陳之〝主觀定義〞下做出了〝決定〞﹐那就是﹐只有「台灣人」是「愛」台灣的(什麼是「台灣人」的〝定義〞以及什麼是「愛」的定義﹐問題很大)﹐而「外省人」的所作所為都是存心不良的﹗所以台北市長﹐「外省人」馬英九﹐雖不過是個民選的行政院院轄市的市長﹐只不過是到香港見了董「特首」一次面﹐就一定要非長「香港腳」不可﹗但是直屬總統府﹐由陳總統(非行政院)任命的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雖一而再地可以見到的﹐不是香港的董「特首」﹐而是董「特首」的「特首」–「北京特首」江澤民。為什麼李遠哲就沒變成〝肯定被吃定〞的「北京烤鴨」呢﹖ (請參考〔銘記流言板(28)「校長」﹐別哮了﹗」 與〔銘記流言板(27) 「長官」﹐別油了﹗〕)
為了有助於網友更周全地把握邏輯推論的正確性﹐在此進一步簡單紹介「前題」﹑「推論」﹑「結論」三者之間的關連(仍引用殷海光先生在所著「邏輯究竟是什麼﹖」一書中的講解﹐非常淺顯易懂)﹕
《
所謂科學﹐依其性質來分劃﹐可以分做演繹科學和經驗科學。這種區別是非常重要的...僅僅就求出真理這一目標而言﹐演繹科學和經驗科學是一致的﹐但是就求出真理時所依據的出發點和所用的方法而言﹐二者大不相同...演繹科學的真與經驗科學的真﹐在性質上﹐大不相同。演繹科學底出發點是一組約定﹐至少從語法方面觀察是如此。演繹的真理﹐不在別處﹐就在我們建立它們時所公定的設準或規律之上。因此﹐經驗事實既不能建立它﹐又不能推翻它...檢證演繹的真理之方法﹐完完全全不訴諸經驗﹐而是訴諸一套一套底「決定程序」(銘記註一)。經驗科學則從假設出發﹐或從公認的原理出發﹐或從已經建立的定律出發。證實經驗科學底真理﹐主要地必須訴諸經驗事實﹐因而必須訴諸觀察或試驗。於是﹐觀察或實驗﹐在通常情形之下﹐可以建立經驗的真理﹐也可以推翻經驗真理。演繹的道理簡直可以閉著眼睛來建立。經驗的真理則需睜著眼睛來尋求(銘記註二)。
依據上面的解析可知演繹的真理與經驗的真理﹐雖同名為「真理」﹐但在其為真理之性質上﹐確乎大不相同。為了避免混亂起見﹐我們在以後將「演繹的真假」簡稱為對錯﹐將「經驗的真假」簡稱為真假...在一般人日常言談之間所謂的真假多屬經驗的真假﹐而很少是演繹的真假...那麼我們就可以說邏輯只管對錯﹐不問真假。經驗科學則只管真假﹐又須為對(銘記註三)。由此﹐我們就可以進一層地識別邏輯底性質。
我們一般人常常以為由真的前題一定得到真的結論﹐而且真的結論可以由真的前題得到(銘記註四)﹐又以為由假的前題得不到真的結論﹐這是一種由常識或經驗所形成的誤解。如果我們把真假與對錯截然劃分﹐那麼這種錯誤印象立時可以消散。從前面的一番解析﹐我們可知道真假與對錯是各不相干的兩系...猶如二線之平行永不相交。依次﹐我們可知真假與對錯有四種可能配列﹕
第一﹕前題真﹐推論對﹐結論既真且對。(銘記註五)
第二﹕前題真﹐推論錯﹐結論之真假不知﹐但一定錯。(銘記註六)
第三﹕前題假﹐推論對﹐結論之真假不知﹐但一定對。(銘記註七)
第四﹕前題假﹐推論錯﹐結論之真假不知﹐但一定錯。(銘記註八)
這個表非常值得注意﹕如果懂得這個表﹐那麼就可能懂得邏輯是什麼一回事。如果不懂得這個表﹐那麼便不懂得邏輯是怎麼回事。(銘記註九)
》
世人〝稍微〞檢視民進黨政權官員(當然包括陳水扁)的言行﹐都很容易得到〝唯一〞的「結論」﹕他們「不懂得邏輯是怎麼回事﹗」
不懂﹐那麼就少說藏拙也行。偏偏民進黨政權官員(當然包括陳水扁)卻常常賣弄他們的「綠式」雄辯。明明是屬於演繹科學範疇的事物﹐他們偏偏用自己的「經驗」去推論﹐而所謂的「經驗」﹐卻又是褊狹膚淺的「經驗之談」﹗明明是屬於經驗科學範疇的事物﹐偏偏自己本是連褊狹膚淺的「經驗」也談不上﹐本該閉嘴﹐卻大膽地啟用「自產自銷」的不合邏輯之「決定程序」來硬套瞎扯﹐總要裝成演繹式地〝說〞出個(不是〝證明〞出個)〝硬道理〞﹗(銘記註十)
為什麼民進黨政權官員(當然包括陳水扁)如此「不懂得邏輯是怎麼回事」呢﹖是他們不願學好邏輯﹖是他們不能學好邏輯﹖還是他們不需要邏輯﹖請看下回分解﹗
******************************************************************************************
銘記註一﹕比如幾何學中的「畢氏定理」 - 直角三角形夾直角之兩邊各自平方的和值等於斜邊的平方值 - 是要依循一套幾何學底「決定程序」才能加以演繹證明出來的﹐也許真的是在畢氏某一天上茅房時「閉著眼睛」想出來的。它既然不是根據任何人的經驗被建立﹐當然永遠不會因為有一天有人在經驗中看到一個並不遵守「畢氏定理」的直角三角形而被推翻。
銘記註二﹕如果陳水扁檢查過﹑觀察過除了李遠哲以外的所有的李遠哲的家人﹐發現他們都沒有「香港腳」﹐不管陳水扁有沒有法律知識或任何其它知識﹐如果陳依據他這個檢查﹑觀察的經驗﹐就「想」出來李遠哲沒有「香港腳」﹐就絕對又是個天大的「綠式幽默」﹗陳必需要「睜著眼睛」去查查李遠哲的腳﹐也許會「恍然大悟」李遠哲乃「黑馬」不是「馬」﹐竟然是個大「香港腳」呢﹗到這時﹐陳先前以為「李遠哲沒有香港腳」的這個「經驗真理」就必須被推翻﹗當然﹐民進黨政權是絕對不會出面推翻的。彼輩不但不會推翻﹐還要另找一種「邏輯之外的邏輯」來證明他們自己的正確性﹑正當性﹐比如當別人指出他們所講道理上的大漏洞時﹐他們「一定會」說〝那不是重點〞﹗所以﹐只好由銘記或聰明的網友們起來「推翻」暴「證」﹗﹗﹗
銘記註三﹕有「學人」﹑「文化人」﹑「外國人」﹐「因為」經過「研究」﹑「考證」﹐證實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韓文公韓愈也嗜食檳榔﹐證實在某時段裡﹐嚼檳榔的嗜好在中國某些地區是蠻普遍的﹐證實當時人甚至以嚼檳榔而造成的「黑齒」為美(是否當時所嚼檳榔就加入紅灰﹑荖葉)﹐「所以」歸納結論檳榔文化﹑檳榔西施文化是「城鄉變化的敏捷反應」﹑「檳榔攤呈現了建築學的新面貌」﹑「美麗的俗文化」﹐簡直就是「國寶」﹗再「訛勒」下去﹐我看上帝都要說檳榔不是祂創造的﹐免得爭了功﹗
我們不妨用同樣的角度來「考證」﹑「欣賞」中國過去的另兩個「國寶」 – 先說女性的「裹小腳」﹗「小腳」可不是在某一時段﹑某一地區流行﹐而是有千年之久﹑全中國好人家女性必裹的「輝煌」歷史﹗詩人吟詠小腳蓮步輕移「婀娜多姿」的美妙﹐千年之前﹐宋朝飄逸瀟灑文豪蘇東坡﹑變法硬漢王安石﹑禮教大師朱熹﹑精忠儒將岳飛﹐到民國「我的朋友」胡適這些大人物的妻子﹐我不用「考證」﹐只「猜想」﹐就知統統是裹小腳的。有些「文人雅士」還喜聞女子小腳之味呢﹗有錢人家婦女的裹腳布可講究呢﹗必也「呈現一定程度織布﹑圖紋設計的新面貌﹗」
再看明季到民初中國人的「吸食鴉片」﹐不論家居生活或交際應酬中﹐達官貴人﹑市井之徒﹑公子佳人莫不「悠然」躺下吸一口鴉片便似「見南山」的神仙了。這還不夠流行嗎﹖否則﹐當年「淒美」﹑「殺人」的鴉片戰爭也不會上演了。而鴉片戰爭上演過後幾十年﹐徐志摩的情人陸小曼不就聽說也在鴉片仙班之列﹖這中國人的視死如歸道山﹐還不夠「浪漫」嗎﹖
我們要保存「裹小腳」﹑「吸鴉片」這兩項「國寶」級的「俗」文化嗎﹖我們可以因為「國寶」具有考據上的真實性﹐現實存在的普遍性﹐便做出這種讚美﹑保護「這種國寶」的無聊﹑危險﹑完全不對的歸納結論嗎﹖
凡由歸納經驗而得出的「真理」﹐恆得受更後更具說服力的經驗事實修正。越經長時間不需修正的經驗真理〝或許〞越證明其正確性。但對於曾被認為不裹就是離經叛道的「裹小腳」﹐中國人居然要歷千年才「發現」它不是「真理」而是戕害身心﹑摧殘健康的「暴力」﹗「裹小腳」存在千年始遭棄﹐並不是證明了「裹小腳」這個「真理」的健康﹑耐久經得起考驗﹐只是說明了中國人的愚昧無知﹑覺悟性超慢﹗到今天﹐「裹小腳」﹑「吸鴉片」的靈魂又以「嚼檳榔」來「呈現文化的新面貌」﹐銘記夫復何言﹗
銘記註四﹕民進黨政權及其支持者以為只要抓住了他們是「愛台灣者」的這個真「前題」﹐那麼無論他們怎麼「推論」﹑怎麼「結論」都一定是對的。他們從來不想﹐如果對方也來這一套的話(只要認為自己「才」是「愛台灣者」)﹐民進黨政權及其支持者在對方「看來」﹐就會變成統統是錯的﹗這樣的「前題」﹑「推論」﹑「結論」﹐完全是不講「邏輯」﹗不幸的是﹐這不講「邏輯」﹐正是在台灣生活中的普遍現象﹐不但常常在總統府﹑副總統府上演﹐也常常在行政院﹑立法院上演﹐君不見﹐林重謨之「所以」認為他罵陳文茜是妓女沒錯﹐原來「因為」 ——————— 「南部的人都支持他﹗」
銘記註五﹕〈一切楊梅是酸的水果中的梅類﹐沒有橘子是楊梅﹐所以沒有橘子是酸的水果中的梅類〉就是屬於〝前題真﹐推論對﹐結論既真且對。〞當然﹐有一點兒幽默感的人一定會笑說﹐橘子是柑桔類﹐推論出它不屬於梅類毫無意義﹔再說有些橘子是蠻甜的呢﹗前面這句等於是廢話的〝前題真﹐推論對﹐結論既真且對〞關於楊梅與橘子的三段式敘述要了幹嘛﹖當然不能幹嘛﹗問題是﹐「一切楊梅是酸的水果中的梅類」與「沒有橘子是楊梅」這兩個「前題」即使是「真」﹐也永遠不能據之推論出「有些橘子是蠻甜的」或「橘子是柑桔類」(「有些橘子是蠻甜的」以及「橘子是柑桔類」是橘的本然﹐不是可以由「楊梅是如何」來推論的)﹐因為「前題」本就有它的局限性﹐不能隨推論者自己的喜好取向揮舞「前題」去往自己要的結論方向推論下去﹗世人真正要小心不要被欺騙的要點是﹐及早識破那些由自己隨便給「前題」下主觀定義﹐然後隨便「推論」﹐然後一定結出他自己中意結論之徒的無知愚昧﹐俾使彼輩在「做」前題時就及早被糾正﹑處置﹐不致擴散毒素。
銘記註六﹕前篇貼文中所出現的「所以沒有香瓜是酸的水果」就是這個型別的「邏輯推論」。
銘記註七﹕〈一切買了這期樂透獎的人會中大獎發財﹐我是買了這期樂透獎的人之一﹐所以我會中大獎發財〉就是屬於這個型別的「邏輯推論」。「推論」本身絕對沒錯﹐只要「一切買了這期樂透獎的人會中大獎發財」的前題不假﹐我就會發財的結論一定是對的﹗可惜的是﹐〈一切買了這期樂透獎的人會中大獎發財〉這個害活人的「前題」當然是假﹗可怕的是﹐多少人﹐卻以為這個「前題」當然是真﹐就像賭徒贏了幾次就以為賭錢會贏一般﹗更可怕的是﹐政客屢用「聽起來跟真的一樣」的斬雞頭﹑發毒誓﹑慷人民之慨開支票的所謂的「如果怎樣」的「前題」來推論出「他自己就會怎樣」的那種「潔白無瑕﹑萬人莫敵」結論﹗最最恐怖的是﹐多的是無知的選民﹐就吃這一套﹐竟屢屢把這種無法驗證的假「誓言」當做「真前題」﹐便投入那個動人「結論」的懷抱﹐而投給政客「神聖」的一票﹗﹗﹗
我買樂透獎會不會發財﹐至少在樂透獎開獎的那一天就分曉﹐但「斬雞頭﹑發毒誓﹑慷人民之慨開支票」而〝過關斬將〞的政客﹐幾十年後甚至幾年後﹐就算他因為在競選時編造假前題而遭了天打雷劈﹐被上帝斬了他的「雞」或「頭」﹐整個社會也許還陷在他當年〝過關斬將〞所遺留的禍害裡﹐或忙著為他補過﹐他生也罷﹐死也罷﹐能奈他何﹖損失的時光﹐上帝絕不會為誰補過而還給世人的﹗﹗﹗
銘記註八﹕〈一切台灣人是不愛錢﹑不說謊的﹐沒有中國人是台灣人﹐所以沒有中國人是不愛錢﹑不說謊的〉就是屬於這個型別的「邏輯推論」。
銘記註九﹕世人〝稍微〞檢視民進黨政權官員(當然包括陳水扁)三年來的言行﹐就該拍案叫絕地同意殷先生這個「結論」簡直是替民進黨政權官員「量聲定說」的。
銘記註十﹕既然被殷先生生前一語中的說中﹐陳水扁﹑李登輝﹑呂秀蓮...等等﹑等等之輩﹐於是就時不時地把「經驗」隨興「演繹」一番﹐把「演繹」憑空「經驗」一番的「功力」自然超人好幾等﹐世人若要驚怪﹐那他們必要說「何必大驚小怪﹗」
本文於 修改第 6 次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444&aid=19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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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何必吃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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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 Hare 君能為「綠色邏輯」舉出生動的例子。
其實﹐和尚只要打把傘﹐就可以「無法無天」(別怪我說話沒邏輯﹐這可是民粹派最偉大前輩導師毛澤東說過的話)﹐幹嘛還吃素哩﹗
不過文詞的生動是生動﹐文詞的高興是高興﹐可我由有毛澤東之後的中國大陸現實﹐想到有李登輝﹑民進黨政權﹑綠式邏輯之後的台灣現實﹐就無限地生起悲來﹗
敢問 Hare 君﹐你呢﹖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444&aid=215609
原來和尚是吃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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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記兄的白馬非馬論﹐對只愛群眾運動的民進黨人恐怕太深奧了。我依照綠色邏輯﹐舉個簡單的例子﹐或許他們比較容易瞭解。
一切尼姑都是吃素的﹐
沒有和尚是尼姑﹐
所以﹐沒有和尚是吃素的。
原來依照綠色邏輯﹐和尚是吃葷的。
再依綠色邏輯﹐舉一個綠色黨員感興趣的例子﹐
一切中國人都是人﹐
沒有民進黨員承認自己是中國人﹐
所以﹐沒有民進黨員承認自己是 O。
那個圈圈所代表的字﹐我就不寫了。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444&aid=204418
補注 《銘記流言板(63)為什麼李遠哲不是「北京烤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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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注 《銘記流言板(63)為什麼李遠哲不是「北京烤鴨」﹖》
(https://city.udn.com/v1/city/index.jsp?gid=122 )
殷海光先生在所著「邏輯究竟是什麼﹖」一書中﹐為了講解上的清楚和易於辨識﹐將「演繹的真假」簡稱為對錯﹐將「經驗的真假」簡稱為真假﹐並排出真假與對錯的四種可能配列﹐又為配列之一的〈前題真﹐推論錯﹐結論之真假不知﹐但一定錯〉舉出下面的三段敘述做為例子﹕
一切楊梅是酸的水果
沒有香瓜(橘子)是楊梅
所以沒有香瓜(橘子)是酸的水果
在(銘記註六)中﹐也便採用了上面這個三段敘述做為對照用的舉例﹕
前題為真 –〈一切楊梅是酸的水果〉以及〈沒有香瓜(橘子)是楊梅〉這兩個前題皆為真。
推論錯誤 – 用〝酸的水果〞做推論的媒介﹐卻忘記〝酸的水果〞是指整體﹐竟然用〝楊梅〞這個〝部分〞霸佔〝整體〞﹐然後排斥〝香瓜(橘子)〞這個〝部分〞。
結論之真假不知﹐但一定錯 – 以〝香瓜〞來說﹐〈沒有香瓜是酸的水果〉就真﹔代之以〝橘子〞﹐成了〈沒有橘子是酸的水果〉就假﹐所以﹐結論之真假沒有一定﹐推論者要〝靠運氣〞﹗這樣的推論﹐完全沒有〝科學〞與〝邏輯〞上的可信度﹐得出的結論﹐焉可相信﹖
但殷先生的這個舉例(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可能會導致混淆﹐因為﹐若照嚴謹邏輯來講﹐〈白馬非馬〉為真﹐〈白馬是馬〉就為假﹔那麼〈一切楊梅是酸的水果〉這個〝前題〞也就為假﹐那麼也就當然不能做為〈前題真﹐推論錯﹐結論之真假不知﹐但一定錯〉的舉例了。殷先生之所以會把它當做〝前題為真〞﹐是由中國語文裡的一般日常說話之角度來講﹐於是﹐說〈一切楊梅是酸的水果〉﹐就如同說〈白馬是馬〉﹑〈銘記是人〉或〈陳水扁是人〉一樣﹐都可〝算做〞〝前題為真〞﹗
我個人認為﹐如果要避免混淆﹐〈前題真﹐推論錯﹐結論之真假不知﹐但一定錯〉的妥貼舉例﹐應該是﹕
一切楊梅是酸的
沒有橘子是楊梅
所以沒有橘子是酸的
〈是酸的〉只當做一個屬性的形容﹐跟整體不整體無關﹐沒有〝排它〞性。說〈一切楊梅是酸的〉﹐絕對是前題為真﹐而楊梅固然可以是酸的﹐橘子也可以是酸的﹐二者完全可以並存。推論者自己不通地對〈是酸的〉這種屬性的形容賦予〝排它〞性﹐然後據此〝推論〞﹐把橘子〈是酸的〉屬性排斥掉﹐這只能說是推論者本身推論能力的極度貧乏而造成的的似是而非之混亂現象﹗
在台灣﹐有人正因為推論能力的缺乏而造成似是而非之混亂現象﹐於是就產生下面這類不通的思想﹕
我們當中每一個人都是愛台灣的
沒有一個你們當中的人是我們當中的人
所以沒有一個你們當中的人是愛台灣的
在台灣﹐有人說他是愛台灣的 – 這不成問題﹐我們可以尊重他自稱的愛心﹐即使不相信他說的話 – 但他卻因為自稱有愛心就不相信異於他的別人也可以是愛台灣的。我們只能說這種人得了一種不治之症 – 一種心性上的狹心症。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1444&aid=203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