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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罷免陳水扁案」的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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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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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ji

銘記流言板 (166) 「罷免陳水扁案」的歷史意義  

台灣人民反扁的憤怒鬱積已久﹐終於「怒放」出凱達格蘭大道倒扁的紅色浪潮﹗

台灣人民的「鬱積」反扁﹐在短短時間內﹐推進到「怒放」倒扁﹐完全是由於國﹑親在立法院提出的「罷免陳水扁案」射出了「武昌起義」的第一槍﹗

一些總是在一試不成就習慣性地抱持「失敗主義」的人﹐包括國﹑親本身政治人物及支持者﹐竟然附和民進黨貪腐政權的思路﹐認為國﹑親在立法院提出註定失敗的「罷免陳水扁案」﹐是愚笨且不負責任。

本人卻從來不如此看待「罷免陳水扁案」的意義。

如果既愚笨且註定失敗﹐民進黨政權立委為何不悠悠閒閒等著看國﹑親出醜﹐反而事先要百般抹臭﹑阻撓「罷免陳水扁案」的提出呢﹖為何臨場要集體棄權﹑連「反對罷免」的一票都不敢投出呢﹖

這「罷免陳水扁案」的成案﹐豈不是照亮了「愚笨且註定失敗」的正是民進黨政權立委啊﹗

我認為在立法院提出的「罷免陳水扁案」﹐只是尚未完成﹑仍須努力而已﹐不但沒有失敗﹐而且達致相當的成就﹐完成 3 項標誌推進民主的歷史里程碑﹕

1) 中華民國第一次以民意為基礎﹐合法地對不法執政總統提出罷免案﹐標誌民主發展的重大突破。

2) 社會強大的反扁民意﹐迫使只剩 10+% 民意支持度的執政黨﹐赤裸裸地為了保住既得利益而拱護貪腐的陳水扁﹐卻堅決違背絕大多數民意﹐終於讓平日把「人民做主﹑百姓頭家」口號不離嘴的執政黨豬仔立委原形畢露。

3) 讓人民清楚見證﹐即使與不法執政總統站在一條陣線的執政黨立委﹐憚於民意﹐也不敢對「罷免案」投下任何一張反對票而全部棄權﹐標誌人民的偉大力量。

立法院表決「罷免陳水扁案」之後﹐不到 1 個月﹐民盟的「民主夜市」﹑眾多親綠學者﹑社運人士公開發出「陳水扁下臺」的呼籲﹐再不到一個月﹐民盟以及施明德等深綠人士各自發起大規模「倒扁」運動﹐更不到一個月﹐施明德等深綠人士已募足 100,000,000 元「倒扁」捐款﹐緊接著民盟的「倒扁」運動﹑施明德等深綠人士的「倒扁」運動﹐就各自如火如荼展開﹗

這正是所謂綿延不絕﹑一氣呵成﹐勢如燎原﹑方興未艾﹗

眾人皆知﹐「武昌起義」之前﹐孫中山先生十次革命「失敗」。前十次的革命不論策劃﹑動員的人力部署﹑裝備的彈藥槍械﹐固不能與清軍相比﹐但是事前的準備與規模﹐比起「武昌起義」的要好﹑要大多了。就以在「武昌起義」之前的「 329 黃花崗之役」來說﹐雖因被迫臨時提前舉事﹐就因革命志士事先準備投入的人員﹑彈藥數量空前﹐所以其後死事慘烈﹐撼動神州大地﹗「武昌起義」反而是「臨時起意」射出第一槍﹐卻因水到渠成﹐全國響應﹐讓清廷「一槍斃命」﹐終於下臺。

沒有前面的 9 役以及「 329 黃花崗之役」﹐「武昌起義」能憑空讓清廷「一槍斃命」﹐終於下臺嗎﹖

本人深信﹐假如不是國﹑親在立法院提出「罷免陳水扁案」﹐讓民進黨豬仔立委的腐敗本質原形畢露﹐親綠學人就不會因為不即刻與貪腐勢力明確公開劃清界線就會受到尚存良知﹑是非之心的自我譴責﹑不會因為「要對孩子有交代(借用林濁水之妻在參加親綠學人呼籲「陳水扁下臺」的記者會上發言。」而發出「反扁」呼籲﹗至少不知要隱藏﹑延遲多久﹗

本人更深信﹐假如不是眼見泛藍群眾﹑民盟﹑親綠學人﹑社運人士一波一波強大不分藍綠的民氣加入呼籲「陳水扁下臺」﹐原先並不願公開加入呼籲「陳水扁下臺」的施明德等深綠人士﹐不會跟進發起大規模「倒扁」運動﹐因為沒有把握﹗至少不知要隱藏﹑延遲多久﹗

所以「倒扁」雖沒有一步到位﹐但是由國﹑親提出「罷免陳水扁」案﹐到大規模「倒扁」運動的爆發﹐正是一場人民力量波瀾壯闊的連鎖反應﹗

所以﹐誰說由國﹑親提出的「罷免陳水扁」案失敗了﹖

凡事不能一步到位就習慣性地抱持「失敗主義」者﹐如果不同意本人上述所言﹐何妨再由另一個角度來看看國﹑親在立法院提出或不提出「罷免陳水扁案」的副作用﹕

1) 假若認為即使國﹑親不在立法院提出「罷免陳水扁」案﹐親綠學人﹑社運人士及施明德等﹐也照樣會像已經發生的一樣﹐在過去的這 2 個月發起「反扁」﹑「倒扁」﹗那麼請問﹐果真如此﹐當初「沒有」提出「罷免陳水扁」案的在野黨國﹑親立委﹐在今天豈不跟執政的民進黨政權立委一樣﹐淪為背離多數民意的豬仔立委﹖

2) 人民「反扁」﹑「倒扁」風潮起後﹐只要有人批評在野黨做壁上觀﹑批評馬英九不沾鍋而只想在 2008 年躺著選總統時﹐馬英九就提出「強力」反駁說﹐是在野黨「開風氣之先」﹑是第一個提出「罷免陳水扁」案。那麼請問﹐如果在野黨國﹑親立委當初「沒有」提出「罷免陳水扁」案﹐現在的馬英九﹑在野黨國﹑親立委﹐今天還敢有臉以「倒扁先行者」自居嗎﹖早就成了全民唾棄﹑人人喊打(不分藍綠)的過街老鼠了﹗

還有一些「失敗主義」者懦弱﹑鄉愿的孿生兄弟 - 光說不練﹑不試就習慣性地抱持「悲觀主義」的人﹐總是預測「罷免」不會成功﹑「倒扁」也不會成功﹔甚至說「罷免」﹑「倒扁」會破壞民主﹑傷害社會。若問他們「陳水扁貪腐﹑干預司法﹐該不該下臺﹖」他們不敢說「不該」﹐好像也是贊成「罷扁」﹑「倒扁」﹔但是﹐若明白問他們「比較喜歡陳水扁繼續留在位子上﹐繼續貪腐﹑干預司法﹐還是比較喜歡罷扁﹑倒扁﹖」他們那種「比較喜歡陳水扁繼續留在位子上」的狐狸心態就必然暴露無遺。但是他們掩飾性地「告訴自己」﹐到 2008 年可以再「處罰」民進黨﹑讓民進黨喪失執政權啊﹗

至於「處罰」民進黨並不等於於「處罰」陳水扁的邏輯﹐他們是不管的﹗至於陳水扁繼續留在位子上﹐繼續貪腐﹑干預司法到 2008 年﹐難道就不會破壞民主﹑不會傷害社會的邏輯﹐他們也是不管的﹗至於既然悲觀預測「罷免」﹑「倒扁」的強大民意不會成功﹐卻樂觀預測陳水扁繼續留在位子上﹐繼續貪腐﹑干預司法到 2008 年﹐民進黨就一定會喪失執政權在強大民意之下的這種毫無根據﹑甚至矛盾的因果邏輯﹐他們更是到時不會為自己的「預測跳票」而羞愧負責的﹗因為他們「選擇性地忘記」 2004 年 319 的兩顆子彈可以改變一切﹗也「選擇性地不了解」 319 的兩顆子彈為什么不可以再來一次﹗

為什么在中國歷史上的關鍵時刻﹐總有懦弱﹑鄉愿的「悲觀主義」者﹐可以不斷鼓其如簧矛盾之舌﹐發其謬誤之詞﹐而不需羞愧負責呢﹖無它﹐只因為蠻橫貪腐的統治者尚未損害到懦弱﹑鄉愿的「悲觀主義」者個人豐厚固定的資深教授收入﹐尚未阻礙到懦弱﹑鄉愿的「悲觀主義」者個人進出香港﹑歐美的文化旅遊﹗

懦弱﹑鄉愿的「悲觀主義」者﹐對「成功」﹑「失敗」下的定義﹐跟我們下的是不一樣的﹗他們的「成功」﹑「失敗」也就不是我們的「成功」﹑「失敗」﹗我們為什么要對懦弱﹑鄉愿的「悲觀主義」者行注目禮呢﹖

「成功」的定義是什麼﹖「實現目標」﹖

世上所有民主先進國家的人民﹐對惡政權﹑惡政客發動投票﹑遊行﹑示威﹑告發﹑罷免﹐罷工就是要表達「神聖的反對聲音」﹐本身就是「實現」﹑本身就是「目標」﹐給惡政權﹑惡政客一個警告﹑一個壓力﹗

投票﹑遊行﹑示威﹑告發﹑罷免﹑罷工是人民的溫和武器﹐如果都要擔心「不能成功實現最後目標」而不用﹐那麼什麼投票﹑遊行﹑示威﹑告發﹑罷免﹑罷工都不用﹐卻反而能夠「成功實現」人民的「最後目標」嗎﹖

等惡政權「 2 年之後落選」來「實現」人民的「最後目標」嗎﹖

2000 年不也是有很多人反對罷免惡政客﹐要等惡政權「 4 年之後落選」來「實現」人民的「最後目標」嗎﹖等到 2004 年﹐惡政權沒有落選﹐反倒靠兩顆子彈又當選﹗﹗﹗

民意就是要時時被展現﹐沒有什麼等兩天﹑等三年的﹐否則叫什麼民意﹐又能展現什麼﹖

如果有一天﹐你們有需要到你們所支持選出的民意代表服務處請願﹐要求見該民代﹐展現你們的某些「民意」﹐該民代如果推說太忙不見你們﹐打發你們走倒也就罷了﹐但是他卻堂而皇之對你們「開導」一番說﹕「你這樣會防礙民生﹑交通﹐不利我下屆選舉﹐你再忍耐受罪兩年﹐我連任勝選的機率更大些﹐那時再說﹗」

你們會很「滿意」地離開該民意代表服務處嗎﹖

人民豈可讓這種混帳民代對人民說這種混帳話﹖現在政客不敢說這種混帳話﹐懦弱﹑鄉愿的「悲觀主義」者卻替政客來說這種混帳話﹐這不是甘心情願做「蠢雞」嗎﹖(恕我直言)

在民主時代﹐人民用選票﹑遊行﹑示威﹑告發﹑罷免﹑罷工對付惡政客﹐是人民正當的權力﹗

惡政客對人民胡作非為﹑不自約束﹐把天下搞壞﹐人民反倒自我約束說人民不能這樣對付惡政客﹑不好那樣對付惡政客﹐人民這樣「善盡義務」﹐是保護人民﹐還是保護暴政﹖

台灣到了民主時代﹐惡政客不處處為人民著想﹐人民若是反倒處處為惡政客著想﹐擺明了就是接受「政客為刀俎﹐人民為雞肉」的人生哲學。

還有一種最似是而非﹐因果邏輯不周延的「倒扁無用﹐回歸司法」之論調。

現在﹐由玩弄司法的陳水扁民進黨政權來宣揚這種「司法萬歲」﹐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們心中的「回歸司法」權威﹐就是他們既有的「玩弄司法」權威﹗他們宣揚「司法萬歲」﹐就是要陳倉暗渡「陳水扁政權的萬歲」。大家忘了他們發明的「行政抵抗權」嗎﹖忘了他們屢屢得逞的濫用「聲請釋憲」嗎﹖

不可思議的是﹐反扁陣營裡也有唱「倒扁無用﹐回歸司法」才能拉陳水扁下臺的高調。

問題是﹐今天陳水扁可以無法無天到這樣地步﹐不就是「因為」司法無用﹐「所以」才令憤怒的人民採取「倒扁有用」嗎﹖怎地夢想「司法」會忽然就由「侏儒」變成「超人」呢﹖辦「總統女婿」的台開案猶如「包小腳」﹐辦「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 SOGO 案﹑借用珠寶案.......會是「天足」嗎﹖

如果說陳瑞仁檢查官不一樣就是不一樣﹐天生神力﹐有專打牛鬼蛇神的正義感﹗即便如此﹐也要有不共戴天的強大反扁﹑倒扁民意先走在前面開道﹐陳瑞仁獨具「專打陳水扁的正義感」﹐才有社會的認同和說服性。否則﹐恐怕陳瑞仁反而要被抹成「欺壓阿扁的牛鬼蛇神酷吏」。所以﹐假如日後陳瑞仁真的「打鬼有用」﹐是「果」呢﹖還是人民的「倒鬼」在先是「因」呢﹖

再從現實的角度來看。

其一﹐就算陳瑞仁是「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好漢﹐即使沒有社會的認同﹐他正氣凜然﹐也要在偵結時宣佈陳水扁犯法﹐但是﹐如果在千萬人民強大的倒扁民意下﹐貪腐的陳水扁都不怕「司法」本身﹐若在沒有在強大的倒扁民意下﹐陳水扁民進黨政權會怕陳瑞仁一人的「正氣」嗎﹖陳水扁民進黨政權只會當它是「晦氣」﹐一定要發動 100 萬人民挺扁﹐殺殺「晦氣」﹗

其二﹐既然陳水扁「有權」堅持「國務機要費發票都是他為了辦秘密外交核准」這種只有上帝才能「識破」的秘密﹐「有權」堅持「只要說出出借珠寶給吳淑珍的朋友姓名﹐朋友就會沒有性命」這種「綠式幽默」才有的荒謬絕倫說法(向朋友出借珠寶﹐還要朋友冒這麼大的生命危險﹐有這必要嗎﹖吳淑珍非要戴這麼重大的珠寶﹐是為了完成一份 007 的絕密不可能任務嗎﹖還是陳水扁﹑吳淑珍像黑社會老大﹐朋友生命視如芻狗﹐不敢不借﹖)陳瑞仁除了偵訊﹑記錄之外﹐根本不能進一步拘押在位總統的陳水扁以防串供﹑不能測謊﹑不能打破陳水扁犯罪集團借國安及國家最高權力機制所築的防護網﹑不能擴大偵蒐﹑不能.......就算陳瑞仁在偵結時宣佈陳水扁犯法﹐陳水扁政權一定要說是陳瑞仁的自由心證﹑缺乏最終有力證據﹑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迫害﹑中國因素.......哪會自動下臺啊﹗

其三﹐再簡單不過﹐陳瑞仁有什麼必要會在偵結時宣佈陳水扁犯法呢﹖

好了﹐聽我說了這麼多﹐我「讓你以野蠻說服我」倒扁無用﹐回歸司法﹗

你不說﹐那就「讓我以文明說服你」倒扁有用﹗倒扁尚未完成﹗同志仍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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