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2008.01.12 03:20 am
各大學都採用微軟的作業系統,但多所私立大學抱怨,微軟的計算公式和價格都不合理。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侯世駿攝影
全國大學校長會議昨天結束,會中通過決議,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等協會,將請公平委員會介入,了解台灣微軟的訂價是否合法,並提出要求逐年降價等三大訴求。
私校協進會去年曾委託東吳、元智、逢甲、中原、東海、世新等六所大學電算中心主任,和台灣微軟商談改善合約。東吳大學電算中心主任江清水呼籲各大專院校,在台灣微軟沒有善意回應前,尚未簽訂學生授權合約的學校停止和微軟簽約。
江清水說,微軟的校園授權合約,教職員部分開價每一單位金額是兩千四百一十八元,多數私校都接近這個價格,人數則是以專任教職員,加上三分之一的兼任教師、二分之一的兼任職員來計算。
但他表示,微軟的計算公式和價格都不合理,因為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兼任教師非常多,非上課時間不會在學校使用電腦;且兼任教授絕大部分也在其他國立、私立大學任教,等於重複收費。
江清水指出,目前的授權金一年一簽,並不合理;且微軟應該更新版本才能調漲價格,但以該校為例,五年來的授權金額已漲了百分之廿二。
江清水說,他們希望兼任教職員不納入計算,並逐年調降單價、提供不同軟體組合供各大學校選擇,但幾次開會,台灣微軟都沒有具體回應。
清大和成大等國立大學則表示,雖然一年一簽,數年來授權金沒有漲,清大表示,該校認為價格還算合理。
成大表示,該校二○○二年和台大、中山及政大四校一起跟微軟洽談授權金,老師的費用約一千六百九十元,學生為一百一十元,成大表示,如果全台所有大學能一起跟微軟洽談授權金的價格,議價空間會更大。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則表示,大專院校和台灣微軟的授權合約,屬於商業行為,教育部沒有辦法管。
【記者陳曼儂/台北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昨天表示,電腦軟體是著作權物,著作權物的價格應由著作權人與使用者雙方自主協商,並沒有價格適當與否的問題,但公平會將支持雙方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