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07.08.29朱芳瑤/台北報導
針對中華電信「MVPN行動群組通話服務」,在未徵求用戶同意的情況下收取月租費一事,中華電信表示,各群組用戶在加入行動群組時,皆已簽名同意繳交月租費。但不少企業的行動群組的成員都在百筆以上,有可能在申辦之初發生代簽同意書的行為,導致部分用戶不知道自己被加入。
一民眾日前向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孋輝陳情,指四月間收到中華電信手機帳單時,莫名多了一筆「行動群組月租費卅元」。陳孋輝指控中華電信這種行為,與竊盜無異。
陳孋輝指出,該民眾曾去電客服專線詢問,僅得知某企業將此用戶加入行動群組,當詢問是何企業將其加入群組,客服卻支支吾吾說不出來。
「MVPN行動群組電話服務」是供公司、行號、機關、法人名義申請,將通話較頻繁之中華電信行動電話門號設定為同一群組,申請人即為群組之「群首」,群組內互打可享有比平常網內互打更優惠的通話費率,但須繳交卅元至五十元不等的月租費用。
陳孋輝表示,單就今年四月,中華電信收取行動群組月租費的客戶就高達廿五萬戶,收取總金額約一千五百萬元,推估中華電信開辦行動群組服務七年以來,月租費收入已超過十億元。陳孋輝要求,若用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遭收取行動群組月租費,中華電信應加計利息一一退還。
中華電信企業客戶處科長林文智則表示,「MVPN行動群組通話服務」以服務企業為主,群組內成員互打可享有通話費一秒○.○二至○.○四元不等的優惠,較平常網內互打一秒○.○三至○.○八元便宜許多,不少企業因而申請使用。
中華電信指出,契約要求,各群首除了需協助告知群組用戶已被加入,亦需向其成員公告使用方法,即群組內互撥需先按2,再加簡碼或全碼才能享受優惠費率,但不排除企業因其群組成員數量龐大,有疏漏或未通知到的情況。
林文智表示,各行動群組成員得隨時取消該項服務,撥打客服專線123反應後,中華電信會轉請群首與用戶聯絡,將其退出行動群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