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誰的展覽?」(Whose Exhibition Is This?)──是藝術家的?還是策展人的?如此命題的展覽,讓你有什麼聯想?展覽從這裡出發,指出對於展演中三個有關「誰」的可能提問:作者是誰?為誰而作?與誰為它作?這三個「誰」的提問也圍繞在一個更大的問句「為何而作?」──亦即,回到藝術的基本問題。
蘇育賢透過竄改曾在北美館展出的喬歐‧歐諾夫荷(Jo? Onofre)的影片《工作室中的禿鷹》(Vulture in the Studio),將此片中的禿鷹變成麻雀,複製歐諾夫荷的工作室。他說:「透過扮演他人去述說『我如何不一樣』是個很棒的方式,你不用赤裸裸地思考如何與眾不同,去演個誰,去仿冒個什麼,與原版的落差自然就會告訴別人你在哪裡了。」這,是一種自信,即使竄改或仿效也不可失去自覺的自信。在影片的最後,藝術家進行了另一次的竄改與再一次的模仿──模仿自己──工作室以兩隻麻雀快速解構工作室後結束。
藝術家(作者)在藝術生產過程中具關鍵性,羅蘭‧巴特在〈作者之死〉(The Death of the Author)中,破解了作者至上的作者「權威」的地位,試圖解構創作者與觀眾之間的絕對權力關係,使創作者與觀眾與作品的關係在藝術生產的過程變得比較多元與多義。在藝術生產的過程中,觀眾扮演什麼角色?誰是觀眾?誰又是作者?在絕對重視觀眾數量的博物館展演操作邏輯中,藝術與娛樂大步互相靠攏,藝術娛樂化之後的藝術有什麼其他可能性?藝術「機構」在極大化資本主義邏輯與政治夾擊下的生存之道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