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偵組檢察官吳文忠發表了對陳水扁的烏賊戰術非常不滿的言論,令我想到,『證據』這兩個字,在台灣到底值幾斤重?不重視證據的台灣,將來如何面對外患?
劉兆玄處理『范藍欽』,其實相當明快,而且已經無法再快,如果還要再快,那就是侵犯人權了。郭冠英第一次承認用筆名發表文章時,並沒有承認任何具體內容,政府沒有任何證據顯示網路上的言論有哪些是郭冠英寫的。
後來郭冠英承認自己就是范藍欽,媒體輿論集體口誅筆伐。媒體忘了陳述最重要的一點,民眾也忘了向媒體詢問這一點,那就是:『郭冠英是范藍欽又怎樣?每篇署名范藍欽的文章難道都是郭冠英寫的?』各大媒體的頭條都是:『郭冠英首度承認自己就是范藍欽』,這點讓我啼笑皆非,郭冠英不是一開始就已經承認用這個筆名發表過文章?這個頭條literally根本就不是新聞,有什麼新聞價值?媒體大概不知道這個頭條點擊次數很高,其實是因為許多人正在納悶『郭冠英不是早就承認自己是范藍欽了嗎?』如果修改成『郭冠英首度承認發表辱台文章』,這才有頭條的價值。
這也是我最擔心的一點,如果連媒體這種知識份子都不懂得用最簡單的邏輯來辨證,民眾又如何能夠建立正確的政治價值觀?
『郭冠英用范藍欽的名義發表辱台文章』,其實都是從後來郭冠英忿忿不平的言論推敲而來。『郭冠英=范藍欽=辱台』的邏輯架構其實非常脆弱。但是民進黨用這個脆弱的指控攻擊某個個人,卻做的非常成功。我想,如果我想辦法找出謝長廷曾經用過的筆名,再用這個筆名寫幾篇罵『台巴子』的文章,是不是直接就可以把謝長廷捧成『想當高級外省人的本省人』?我當然不會笨到用這個筆名罵馬英九用香港腳走香港路,因為歷史已經證明,罵外省人民進黨不會痛,罵本省人則連國民黨都不容。
謝長廷等人利用郭冠英事件來攻擊政府,其實已經是黔驢技窮的現象。郭冠英當初壓根就是民進黨開始重用的事務官,他發表什麼言論,關馬英九劉兆玄什麼事?如果這樣就可以整倒馬劉,那麼民進黨上台時,是不是隨便一個事務官發表攻擊外省人的言論,民進黨就當場中槍倒地?謝長廷的心腹吳孟德發表『外省人太多』的言論,謝長廷還不是照樣當官,吳孟德退場意思意思中場休息,後來還不是繼續受到民進黨重用?
馬劉處理郭冠英事件不夠明快?難道管碧玲一開罵,馬劉就要開革他?那麼邱毅指控民進黨弊案不知凡幾,民進黨何曾為此開革任何人?邱毅甚至還要去坐牢,難道管碧玲說句話,國民黨連求證的工夫都不必做嗎?
這令我想到沈富雄擔任民進黨中常委處理高雄市議會弊案時,堅持要按照程序給當事人說明的機會。這個做法非常實在。早幾天處分罪犯能夠解決問題嗎?還不是作秀?但是萬一貪圖這點形象,偷懶不做求證的程序,豎立了冤枉好人的典範,中國將來要整台灣政要,豈不是連羅織證據的步驟都可以省下來,這不是太簡單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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