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要說:『我是誤闖叢林的老兔子!』
我以為在發表文章前,已經看清楚這個論壇的版規,那是這樣寫的:
成立『支持宋先生之親民論壇』之目的:
感懷過去宋楚瑜先生為國家努力付出有重大之貢獻,特此成立本城市,凝聚支持者之向心力延
續宋先生,勤政愛民的施政作風與人民的小事,就是政府的大事之治國理念,繼續發揚光大
城市規範:
1.本城市為橘子園地,竭誠歡迎認同及支持宋先生,加入本城市。
2.為了凝聚鐵橘子的向心力,嚴禁市民之間,互相挑釁,對立,污辱謾罵,髒話字眼,惡意人身
攻擊及情緒性之發言,經勸阻不聽,一律刪文,嚴重者設為黑名單,甚至剔除市民資格,以免
造成本市的品質降低及給予外人看笑話 。
3.不認同宋先生者,請勿挑釁,惡意攻擊,污衊抹黑,否則自討苦吃。
被刪除文章並非什麼大事,我並不在乎。但被誤會,我覺得有必要講幾句悄
悄話,加以澄清,所以留言判官。沒想到會被大肆宣揚,頗有殺雞儆猴的威
風!但是,請問判官先生,你的宣判文寫者:〝本城市對於民進黨及扁政府
貪污腐化,治國無能是深惡痛絕,對於第一大黨國民黨及馬英九,軟弱無
能,陷害污衊抹黑宋楚瑜先生,更是嚴加批評〞〝對於有關發表國民黨及馬
英九的相關說帖,本人絕不歡迎〞
其中有哪一句符合或明列在你們的『法律』(上列目的與城市規範)?這樣
的作法符合宋先生親民愛民的精神嗎?
何況規範中明示對違規者尚有:「經勸阻不聽,一律刪文」。如今,你們的
作法,自己有遵守嗎?這樣的表現,真是公正與品質嗎?
我不會有興趣與人做口舌之爭,我的基本態度也只就事論事。如果你們認為
這樣做是真正挺宋護宋,是化悲憤為力量的有意義作為,是代表品質與風
範,就請繼續維持吧!
奉勸挺宋橘友們,要『鬥智』、『鬥勇』與『鬥志』,而不是『鬥氣』、
『鬥狠』與『鬥嘴』!
我當然不會用情緒來用事,但我會在24小時內自動退出。保留這點時間,是
想再多觀察一下,看 『319風雲即將再起,為連宋討回公道!』是否也被刪
除,看本文能否有機會接受公評?
在我『2008,馬英九〝輸〞的原因?』一文公開後,也是遭到挺馬人士迂迴
攻擊,我順勢回應一文,其中有一段如下:
〝我有足夠的資訊(包括一些信函、談話、個人親身經歷、媒體報導等)
令我確信,馬英九從沒有認真的追究319真相,去深入面對319的教訓!
我也知道,馬英九的核心幕僚群和謀士們,千方百計要避談319的理由。
我不會用馬英九處理327凱道抗爭來評論他對319案的態度,
在此,僅先丟出兩件眾所周知的事實:
第一、 他是KMT真相調查小組召集人,但他什麼都沒做。
第二、 他在北市長任內,頒給李昌鈺台北市榮譽市民金鑰,替李昌鈺背書,無疑間接肯定陳水扁所掌控專案小組的結案。
另外一個具體事實,就是馬英九任黨主席時,對二屆真調會的態度,有關此部分,『319真相館』部落格以後會有專文談論。這裡僅先提醒大家注意:二屆真調會還存在嗎?他們有在認真做事追查真相嗎?還有王清峰…?〞
為實現目標,做事不一定要太直接!要設法找機會以理服人!現在,『2008,馬英九〝輸〞的原因?』已在馬部落格引起迴響,檢討馬英九對319應負的責任。而有關319的篇章陸續出現。各位橘友不妨以知己知彼的態度,前往瞭解一下,再做評斷。
我的目標只有一個:揭發319真相,還連宋與全民公道,迫陳水扁認罪!
回到標題:『支持宋楚瑜,要學習效法宋先生親民愛民精神!』,這種精神,宋先生在省長時代已經做了最好示範,『身體力行』以行動表現,而不是在口舌文字上說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