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呵﹗
吾兄稍安勿躁﹐老朽只是一事歸一事﹐純就法律論法﹐不想扯太多其他層面﹔如純粹以『絕對』的角度﹐我加以推薦﹐吾兄能說主欄文有偏失乎﹖
而今吾兄欲擴大闡釋主欄文﹐而廣及政治層次﹔當然是比較宏觀﹐更能得出符合實情的觀點﹐老朽樂意奉陪研討。吾兄言『也沒聽過用他人消費過的發票就可以據此報銷等值現金這回事』﹐我只能說吾兄未到官埸一遊﹐就『少見多怪』﹐對事大驚小怪﹐反應如年青時的我﹐這在社會上﹐是會吃大虧的﹐更不必說在官場混啦﹗
每個機關﹐都有不少經費預算﹐以老朽當年所在的西雅圖總領事館為例﹐我管過四年出納﹑會計﹐就我印象所知﹐不計臨時核撥一次過的款項﹐單是外交部核撥的經常費﹐最少有十項。表面上﹐各項經費﹐皆有不同編列使用的範圍及標的﹔但事實上﹐就看老闆總領事﹐要怎麼當員外﹐有什麼背景及良心囉﹗
僅以經費上有『辦公』兩字者為例﹐至少有兩項﹕『辦公費』及『辦公室購置維護費』。在王肇元總領事時代﹐『辦公費』少有增加﹔逮陳毓駒挾錢復好友身份上任﹐辦公費就大幅增撥『跳漲』﹔王總有女僕﹐但無法列入『辦公費』報部核銷﹐陳毓駒則得錢復厚愛其妻朱大小姐(國大秘書長朱家驊女)﹐特准將家僕薪資﹐月月列入『辦公費』核銷﹐審計部從不多置一詞。唉﹗人比人﹐真氣死人也﹗
在『辦公室購置維護費』上﹐那就不提也罷﹐以您個性﹐視國務機要費的使用法﹐有如眼中釘﹐如果我提到它的使用情節﹐那您不抓狂﹐也難啊﹗就簡單的問您﹕在我『管理而失控』四年中﹐『辦公室購置維護費』﹐真的花在『辦公室』(狹義)上﹐而沒有被挪用他途的錢﹐要佔全部經費的多少比例﹐您才會稍安呢﹖十趴﹖三十趴﹖五十趴﹖七十趴﹖今天﹐我先不說﹐要您猜。當然﹐以您我人格觀﹐您可能猜『應該』是一百趴﹔只是﹐我先提醒您考慮一下﹐在中國官場醬缸文化中的貪官污吏﹐會是如何耍﹖應然與實然有別﹐絕對不是一百趴哦﹗
坦白說﹐我提的時代﹐還是號稱『蔣青天』的時光﹔在那時﹐我官卑人微﹐沒聽過什麼『國務機要費』。但是如我所述﹐經費名稱﹐一點都不重要﹐戲法人人會﹐窮則變﹐變則通。如果要是我掌權有如包公﹑宋提刑﹐要我去找出假帳實銷﹐偽名請款﹐那一點都不困難﹐黨國各單位﹐伸手一抓﹐處處是塵埃﹗
不要以為我官卑人微﹐就沒享受過特權哦﹖想當年﹐美國聯邦參議員史東(台灣關係法提案人)訪華﹐我是他的侍從官﹐陪錢復及其家人訪金門﹐見蔣司令仲苓﹐再專機飛清泉崗﹐轉赴日月潭過夜。夜深人靜﹐錢復夫婦已入睡﹔在金門大喝大麴﹐乾杯通關三大桌的我﹐還在審檢隔日行程細節﹐聞外事警察及地方警官稱﹕『民船不安全﹐最好還是用總統座艇﹔可是涵碧樓丁主任說﹐錢次長還不夠格﹐下令動用總統座艇。』我反問﹕『誰能動用總統座艇﹖』獲答﹕『聯指部。』我一聲不響。隔天﹐我們大家就上經國號遊湖去也﹔我只不過打了一通深夜電話﹐給聯指部的虞秘書而已﹐連錢復都不知道哪﹗
再舉個例﹐一九八七年十二月﹐我奉『七道金牌』回部﹐而早兩個月前即出發的海運行李﹐仍遭『文件不符﹐所載件數相差一件』為由﹐還扣留在海關﹔報關行人員說﹕『這種提單文件不符﹐只好行賄﹐才能放行。』老朽又是無言。隔日﹐報關行來電﹐說我的貨櫃﹐今日即可提領。當天﹐他們說﹕【海關沒多言﹐只說這是『蔣家人』下令放行的】他們很驚訝﹐我又是如何能讓海關不檢查﹐立即放行的﹖其實﹐我也只不過打了一通電話而已嘛﹗
所以﹐特權處處在﹐只是人格﹐及天下為公或為私﹐有差別焉。『國務機要費』問題﹐實在說﹐也不是什麼大事﹐就法而言﹐可歸屬一般機關首長的『行政自由裁量權』(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首長本就應有很大的運作衡量空間﹔再就整個社會觀﹐有人敢說﹐他做生意﹐從沒有兩﹑三本帳﹐也沒有『私帳公報』﹖誠如人言﹐『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國家』﹐整個社會人民的心﹐創造出那樣的社會行為規範﹔吾兄又為何無視前人的『自由裁量權』﹐古今中外全世界﹐您就專心一『執』﹐『獨厚』阿扁﹖(註﹕儘管我同意阿扁做得很差﹐您或我來﹐一定強過他﹔在位者如此無德無識﹐可能您我心不平﹐也很不爽。但是﹐我還是要平心而論。請問﹕台灣如此亂局﹐亂源只有阿扁一個﹖)就政治言﹐有心人要炒作﹐一般人又不懂實際政治系統運作﹐被『民主』﹑『正義』等的符咒﹐搞得全身起乩舞﹐小事化大﹐是可以了解的。只是吾兄有智﹐常能面面觀﹐論述中肯﹔而今卻也迷惘困惑﹐效世俗不用大腦﹐隨眾抒發情緒﹐只要阿扁下台﹐這與當年『老蔣下台﹐老共不來』﹐有何差異﹖則為老朽所不解焉。
真的﹗無阿扁﹐立可無貪腐﹖則老朽追隨您﹐去綁紅巾﹐成為『老』先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