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國將霸者士皆歸。邦將亡者賢先避。
山峭者崩。澤滿者溢。恩義者聚人。
人以群分,物以類聚。上有所好,下有所效。
士無良友,不能立身;無賢將相,必遭危亡。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壤壤,皆為利往。
熙熙攘攘,都為利來;蚩蚩蠢蠢,皆納禍去。
與謝長廷談國家觀念!
謝長廷在美國談到國家處境;他認為國人應有國家觀念與國家認同,不要不承認「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這段話觸及了台灣政局的痛處,但問題的癥結卻正是在民進黨的國家觀念始終停留在「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階段,未能遵照憲法公開認同「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倘是指子虛烏有的「台灣共和國」,如何教國人皆認同?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倘是指「中華民國」,則何不乾脆直說「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台獨運動的「國家觀念」,歷經了兩個階段的遞嬗轉型。一、台獨早先指中華民國為非法政權,必欲推翻之,另建台灣共和國;二、至民進黨發表《台灣前途決議文》,則稱「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未來台獨論述的「國家觀念」恐須再經第三階段轉型,成為:「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即是台灣獨立的實現。」這三階段的轉型,不隨個人意志為轉移,而是一必趨必至的遞嬗過程。
現今的台獨論述,仍停留在第二階段,亦即:「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這樣的論述,作為政治語言,確實較具騰挪游移的空間,但這種說法畢竟不具法律意義;因為,世界上並無一部「台灣憲法」或「台灣共和國憲法」,因此「台灣」從來不是具有憲法意義的國號,則自稱「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實沒有憲政意義,反而極易淪為一種「自欺欺人」的政治操作。在台獨詞彙中,「台灣」就是指「台灣國」;稱「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其實是在諱言「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如今稱「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卻是建立在「中華民國」的架構之上;倘若台獨否定了「中華民國」,「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的論述,亦立即失去憑藉。
一方面,台獨不遺餘力地否定「中華民國」的合法正當性,而欲以正名制憲等手段去終結中華民國;但是,另一方面,所謂「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的台獨論述又根本沒有憑據,既無「台灣共和國之國號」、又無「台灣共和國之憲法」(當然,這正是台獨主張正名制憲的理由)。於是,在台獨操作的「國家觀念」中,台獨基本教義派否認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且又否認其他認同中華民國者為「台灣人」;這樣的「國家觀念」,表裡衝突,名實撕裂,也就根本不成其為「國家」了。
台獨的國家觀念,一方面摧毀「中華民國」的正當性,另一方面虛構「台灣共和國」的正當性;一方面否定「中華民國」的現實,另一方面偽造「台灣共和國」的幻境。民進黨應知:當前「國家觀念」的癥結,不在未能建立「台灣共和國」(因為那根本是「自欺欺人」),而在你們要毀滅中華民國。
謝長廷說:「台灣已經選舉總統了,當然已經獨立。」這仍是政治語言,而非憲法語言。因為,世界上並無一個稱為「台灣」的國家曾選舉過「台灣總統」;只有一個名為「中華民國」的國家、依「中華民國憲法」,選舉產生「中華民國總統」。謝長廷如果當選,他也是中華民國的總統,而不是台灣(國)的總統。那麼,照謝長廷的話說:「中華民國已經選舉總統,即應大聲說出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台獨論述必須承認「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否則連「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亦無所寄託。從台獨本位來看,台獨是主張推翻中華民國的革命者;但是從中華民國本位來看,台獨卻是背叛中華民國的竊國賊。勿再對中華民國冷嘲熱諷,亦勿再以「自欺欺人」的正名制憲欲置中華民國於死地;唯有建立這樣的「國家觀念」與「國家認同」,台灣才不會撕裂,也才能凝聚一致對外的力量。
不要用虛構的「台灣國」來否定實存的「中華民國」,也不要將政黨標籤化成「本土政權」或「外來(國)政權」,更不要將國人分成「台灣人」與「非台灣人」兩種仇敵;這是謝長廷以總統候選人對強化國家觀念與國家認同可為之努力,既然謝長廷都要選中華民國總統了,難道還能諱言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2007/07/28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