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英九這個人和他的想法
|
瀏覽2,420 |回應12 |推薦2 |
|
|
|
前言: 此文是回覆另一欄中的討論延伸而來. 請參閱
沒有永遠的迫害者,只有永遠的不悔改者
光道歉不夠
馬英九這個人和他的想法
先聲明一點筆者不是一般所謂的馬迷 (我不會找他簽字也沒想要去合照). 馬迷沒什麼不好,只是我這人向來不喜歡偶像崇拜,但是很尊敬一個像馬英九這樣的誠實謙卑的人物.
第一, 關於所評{小馬看來像一部道歉機器,以堵人嘴之說}, 筆者不敢同意.
我是肯定馬英九在一切事上都{盡力而為}. 我對政治人物的批判大體上是相對的,要看他的環境和他的成長過程而定,如同我們批判小蔣或鄧小平. 我看重的是這些政治人物能否突破他們已有的內在和外在的限制. 要做絕對批判有道德上的意義,但不會很公平,就像我們不能拿古代君王和現代民選總統放在一個天平來秤一樣.
這些政治人物一方面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再方面常常是當局者迷. 要他們不因循祖宗大法搞個維新變法,只怕壯志未酬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 所以,小蔣晚年搞個解嚴,大陸探親,蔣家人不接班等作法相對比起老鄧的臨別鎮壓六四,拉下胡趙的措施就更加值得肯定了.
同樣的,在當今國民黨還是一副前朝遺民等待王師回京的心態下,馬英九能利用市長身份每年參加228紀念活動,邀請受難者家屬和各類批評國民黨的人士走進國民黨大樓發言訓斥自己,這就應該已符合所建言的能夠讓人感受到的誠意. 否則那些身負血海深仇的遺族會踏進仇家大門一步才有鬼呢. 對於這些冤屈,謝長廷只會用{強姦}的煽情字眼,而馬英九早已用{人神共憤}的反省之詞了.
筆者記得本城有人(任真)提過{林火旺說,馬其實一點都沒變,他不是因為選舉才改變的,他開始唸馬過去對黨外的協助:協助陳明忠保外就醫,救了他一命;協助陳應鼓的夫人返台(忘了實際內容),還有即使被吐口水也參加228(和秋祭),王曉波當年因台大哲學系事件被警備總部逮捕時,在國民黨威權時代沒有人敢接近他,只有馬英九......說了好多}
馬英九持續有恆地在威權時代做這些撫平傷口的工作行之久已,因為這符合他自許的自由主義風範,雖然他的自由主義是在{惡法亦法}的框架內. 本質上馬是一個體制內的先行者,而非革命家. 早年胡適,陶百川都是這類型的人物.
如果大家讀了小馬新出的書{原鄉精神},應可看到他允許這樣的文字出現就是一個極大的誠意與突破:
{…這是由於第六波移民群體(已即從大陸撤退來台的蔣介石政權)的壟斷權力(兩蔣時代的威權政治),不民主而造成舊移民群體的不滿.}
放眼泛國民黨(存留的與脫黨的)的政治人物,只要是不支持台獨的,那個敢說這種實話? 這是堵人嘴嗎? 不是的! 馬英九是真正的在反省,在走一條改造國民黨史觀和民主思想的寧靜革命道路. 他可是踏在鋼索上,前後夾擊,稍一不慎,就兩頭亂棒打死的. (今天的左右圍攻還少了嗎?)
長話短說, 道歉只是絕對必要的第一步. 如果怕人批評道歉道的太頻繁而不敢道歉那不是更糟嗎. 至於接下去的反省和改革行動,要看環境,籌碼,和機會. 以實位而言,馬現在除了是國民黨的2008總統候選人外,沒有黨職和公職. 以馬的拘謹性格,越權魯莽而行只能爽快一時卻會壞了大事. 我個人覺得馬英九外柔內剛,能走到今天這一步,已經很不簡單了.
註: 馬英九不等於國民黨. 有很多事,國民黨根本沒搞清狀況. 也有很多事,國民黨和馬英九非常不同步. 這是題外話了,就暫不多談.
第二, 對於有人批評馬英九{嚴峻的法律人心態太重}, 筆者基本上同意. 首先,讓我引用馬英九在陳長文所著{法律人,你們為什麼不爭氣?}序言中的一段自述:
{記得在大專聯考填志願時,對於要讀什麼科系,我和父親有了一些不同的意見,父親希望我學政治,我則希望學法律,但最後父親接受了我的意見. 然而,嗣後的三十多年,父親常常認為我法治觀念太強,司法性格太重,守經有餘,權變不足. 我則認為近代中國積弱不振,跟法治不張關係重大,故非過正不足以矯枉.}
很明顯的,成為法律人是馬英九的選擇和職志. 這無所謂好或不好. 三十年的專業訓練和公私分明的個性塑造出小馬哥一絲不茍,毫不逾矩的氣質. 跟台灣政壇凡事總有縫隙可通融,且哥兒們你裡頭有我,我裡頭有你的風氣向背而馳. 說他人緣不好,只彰顯了小馬哥與一般政界人士格格不入,不以公建私交的作風罷了.
舉個例子,我不希望在這兒挑起紅衫軍的辯論,但是馬英九在一開始處理這個反貪腐示威時,無可奈何的中了阿扁二桃殺三士的計謀. 阿扁這貌似學法實則酷愛權謀的小人深諳君子可欺之以方之道. 他知道馬英九是個守法守到{惡法亦法}的地步的人,他也知道馬英九從職守上必須盡一個首都市長的本分. 他因此設計了一個舞台在台灣不完整民主制度的掩護之下一旁看戲.
於是馬英九在處理政治問題上的政治手腕靈活性不足的情況下,採取了底線的作法: 一切按集遊法辦事,可以延伸解釋但絕不可違背. 這種心態跟當時持不支持施明德立場的龍應台和李家同類似. 理由都是在民主時代要用體制內合法手段訴求政治議題. 馬英九是一切按本子辦事,談不上當阿扁的九門提督. 筆者再強調一遍,請原諒我不打算在此討論這事的對與錯,或應該怎樣做才好. 我只想用這個例子和小馬的319之夜處理憤怒群眾的作法來描繪馬英九的法律人心態. 也進一步的證明他自己與前述序言中的一致性: 台灣法治,不過正不足以矯枉.
為了給小馬一個抽身機會,我可以舉美國布希總統在911發生之後,決定以虛假的證據和人們的恐懼心理為由出兵伊拉克後,舊金山立刻發生未經許可的大型示威為例.當天人群徹夜佔住通往奧克蘭的海灣大橋. 結果呢? 以自由左傾風氣盛行而著名的舊金山市,動員全部警察,豪不手軟的逮捕了數百位民眾進入監獄. 事後沒人死纏爛打舊金山市長, 因為大家都了解這套民主制度你來我往的必備模式.
現在來看,布希的伊拉克謊話已被全然揭穿,但是他還死命不認錯. 比起台灣沒死沒傷,美國總統一個錯誤欺騙的決定,卻不知冤死了多少條人命,毀了多少家庭,至今還無法善了. 國會說要彈劾和罷免布希也唱了很久,看樣子是一定得等到2008年選舉後他老太爺任滿下台為止了.
好吧,布希鑽巧門,好歹替他老爸出了口氣, 那馬教授呢? 台灣民氣認知完全不同. 在一個情跟法相提並論的社會, 嚴格守法的結果是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有人說集遊法是惡法.) 阿扁在一旁訕笑揶揄不說,而部分藍民自此恨死小馬,勢不兩立. 馬英九可是啞巴吃黃蓮卻有苦說不出. 這就是民主的必然之惡,馬英九要守法,就非得打落門牙和血吞不可.
再舉一例來看馬英九的守法個性與缺乏政治嗅覺. 在特別費案,他第一次被侯寬仁傳訊時是以關係人應訊. 小馬豪無警覺,以為自己堂堂正正,依法論法無可畏懼,遂單身赴會,不知這可是一個政治陷阱等著他跳呢(謝長廷的打手謝欣霓設計,侯寬仁可能不自覺的當了棋子). 結果一個誘導式筆錄搞得他至今寸步難移,連總統候選人的資格都差點飛了. 只好學了乖,生平第一次,玩點政治小動作,同意修黨規解套. (馬英九的凡起訴就不可提名公職條款,從筆者來看是矯枉過正.)
知子莫若父,馬英九的父親看來是了解他的兒子超過他兒子自己. 不過,筆者相信經過特別費一事,今後的馬英九被批評是嚴峻的法律人(或有人曰法匠)的機會應該更少了. 終究,小馬是要在政治圈裡頭打滾而不是去司法院掌槌的.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後記: 馬英九在那篇序言中又說到
{如果,讓我以目前的心情與現有的認識,重新選擇法律人生的話,我想我會選擇和今天一樣的法律與人生. 因為那不只是個人的興趣性向,我也深信,選擇這樣的人生,對我而言,會是為國家社會貢獻服務的最好方法.}
馬英九說這話的時間是一年前,也是在他因特別費被起訴之前. 筆者不知馬兄現在是否還會說同樣的話. 但是有一件事是可以確定的: 馬英九不是完人,他跟大家一樣在生活大學中繼續學習生命的目標和意義. 這條路上,成長永遠為虛心的人開展.
明天要比今天更好. 你我皆然.
(待續)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本文於 修改第 6 次
|
|
|
|
首先,台灣的集會遊行法並沒有規定抗議示威活動應在幾點停止.當時一些人引用了錯誤的認知(選罷法:晚間十點後不得進行選舉活動),以為十點是個基準,其實這是錯的. 市警局當時認為准許民眾過夜會影響到上課上班及交通,事實上過夜抗議群眾並不多,人數也在警力可控制範圍內,第二天照樣可以導引抗議民眾至適當區域內,馬英九所轄之市警局,何以不准?在法律沒有規定不准過夜情況下,馬英九自可彈性施法.只可惜,他們把法律解釋得太嚴了.後來在諸多抗議之下,市警局才終於開放.別忘了,馬英九其時不光是台北市長,也是在野最大黨主席. 這就是馬英九的法匠性格.而我舉的這個例,不是施明德批評馬英九的那一次. 當然,還不止於此.馬英九謹小慎微的性格配合上他法律人的訓練,使得他在行事上總是會偏向於保守.人說他不沾鍋,法匠,多半是因為他的這個性格反映在他的行事上面,使他有時發生進退失據(父子騎驢)的場面. 雖然他的性格本就如此,但是也有例外.例如他自己推動的排黑條款,一遇上他要選總統時,就不得不自動退讓,因為潔身自愛馬英九要”讓全民來証明他的清白”.這很怪,首先排黑條款這個國民黨內規,守規矩的馬英九可以不顧了,二來,用選總統的手段來証明自己的清白,好似交由全民公審,法律在此不過淪為老二.這和馬英九的法匠性格,似乎格格不入. 這兩天他又說參選總統是為了弔民伐罪,看來他這回可是因為要顧全大局(拉下爛政府),而可以棄規矩於不顧(反正國民黨已經幫他修了內規,現下他可是名正言順了).那麼紅衫軍那次,也是為了趕下爛政府而起,走的是體制內路線(合法的集會遊行),怎麼馬英九就只記得自己的市長身份,而忘了在野黨主席的角色? 所以我以前說他不知變通,好像也不對.馬英九其實是會變通的,只是他變通的時機點和我們想的不太一樣而已. 該做點事的時候,死抱著僵法;不該拍板定案的時候,他又能突然勇敢下定決心...這不是奸巧,而是他的平日性格太小心,太謹慎,自我要求太高(就是龜毛啦),所以有時候被逼得沒辦法了,才不得不翻身一擊. 可惜,時機點常常不對,弄的好事看起來像壞事,不夠聰明.
http://weibo.com/1946156414/profile我的微博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
是政治問題,而不全是法律問題
|
|
|
推薦0 |
|
|
|
兄臺所言與我所舉的美國舊金山示威之例一致. 筆者觀點其實不言可喻.
然而,這就是台灣民風不同於香港和歐美之處,台灣處於民主初期,法制觀念不足的時代. 情緒處理不成熟. 不教而殺謂之虐. 政治手腕的柔軟度要適度配合完全法治的過度期. 在民怨極深的場合避免累積民怨是一個政治問題,而不全是法律問題.
法國前次大型街頭示威,抗議政府修改民間公司僱工試用條件,造成多個城市癱瘓,政府居然完全讓步,自打政策一個耳光就是一例. 當然筆者說過{這就是民主的必然之惡,馬英九要守法,就非得打落門牙和血吞不可}.
筆者在主文中已聲明過{請原諒我不打算在此討論這事的對與錯,或應該怎樣做才好.}, 這紅衫軍的討論就此破例一次到此為止. (哈哈,徒法不足以自行.) 謝謝.
後記: 採納兄臺建議,更改{法匠}之用辭.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
|
|
|
歡迎你用「嚴峻的法律人」性格來形容馬英九, 這比較易理解和有可討論性. 但有一點我要補充, 當日紅衫軍時施明德用「法匠」來形容馬英九, 我深不以為然. 也許我長時間居住香港的關係, 和台灣市民對法治的理解已有點差距. 我認為當日馬市長的處理手法極之高明又合情合法, 作為一位市長, 首先必然要以維持社會秩序為優先, 也應給市民有向政府表達不滿的機會, 先從當日的情況來看, 紅衫軍出發前沒有按事前向市公安知會的遊行路線出發, 中途也改變了路線, 數以十萬計的人群集會, 很易出現爆發性衝突的, 但市政府仍用最大努力配合維持秩交通秩序, 沒有即時限制遊行路線或禁止, 避免了警民衝突發生, 當然首先要為台灣市民的公民質素和理性鼓掌, 而馬英九也極力維護了憲法中保障市民有遊行抗議的權利, 沒有強制取諦集會. 但深夜時示威人士沒有回到原來批准的集結地點, 卻留在馬路上露宿, 這便影響到第二天的正常交通和妨礙普通市民的作息時間. 倒扁總部的負責人無視這已超越法例規定的行為, 也沒遵守正確引導群眾的義務, 而警方選擇在深夜用極低的武力清場, 也是因為避免觸發流血衝突. 馬英九為權衡人民權利和社會秩序的情況下, 用積極配合=>容忍=>輕度執法來化解這次社會運動帶來的危機, 在國外評論中也認為處理洽到好處, 也許台灣市民的感受會不一樣, 但施明德以法匠來形容馬英九這次行為, 顯然過於失實. 也顯示台灣輿論界對法治精神和「法匠」一詞也未能真正理解.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
|
|
|
謝謝指點.
這法匠一辭用在馬英九身上首見於紅杉軍時候,施明德批評小馬. 之後,大家包括媒體也都不問自明的引用此辭.
筆者的了解按當時背景所詮釋的應該是:
{有人認為墨守於成文法的人是「法匠」} 也就是按字面解釋執行法條而可能忽略更高層次的立法精神,或法條的多面性,與互動性. 也就是說它多半隱含了缺乏變通的意思. 因為所有法律解釋都有空間,也常常和其他法律產生互動互補的變化.
從這一定義來看,筆者個人認為馬英九過去有可能有點這個傾向.
以黨內排黑條款為例而言,馬英九矯枉過正的凡起訴就不可提名公職條款,從筆者來看,就忽略了實際上檢察官的過大起訴裁量權會造成冤屈不公.
如果「法匠」定義易混淆,筆者可以更改為「嚴峻的法律人」.
|
|
|
|
在評論何謂「法匠」前, 我們應先從什麼是「法匠」這詞下一個定義, 否則也很難正確去分析. 「法匠」的意思真的人言人殊, 有人認為Rule of Law, 用法治國的人便是「法匠」. 有人認為對法律條文精通的是「法匠」. 有人認為精通於遊走法律邊緣的是「法匠」. 有人認為墨守於成文法的人是「法匠」. 最惡劣應該是懂得用法律去打壓別人的「法匠」. 在法律上觀點, 「法匠」可解釋為只以成文法規定而不以通俗慣例(Common law精神)來審決的執法或司法人員, 和精通法律不而知法律精神的司法人員. 「法匠」一詞大籠統, 但無論如何, 遵守法律規範的非司法人員, 難以冠之為「法匠」, 否則我們對日本、香港、歐美和台灣等日、夜也遵守交通燈指示的行人或駕駛人也視為「法匠」了.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
馬英九{法匠心態太重}嗎?
|
|
|
推薦1 |
|
|
|
第二, 對於有人批評馬英九{法匠心態太重}, 筆者基本上同意.
馬英九在陳長文所著{法律人,你們為什麼不爭氣?}序言中自述:
父親常常認為我法治觀念太強,司法性格太重,守經有餘,權變不足. 我則認為近代中國積弱不振,跟法治不張關係重大,故非過正不足以矯枉.
在本欄正文中,筆者繼續闡述馬英九為人所批評的一個特性. 請參閱主欄文.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
|
|
|
電影「墨攻」非中國墨家思想, 只是日本人借用墨子與公孫般一段破雲梯的故事來發揮, 「墨攻」原創漫畫大部分和墨家思想沒關係. 「墨子」思想是"兼愛'、"非攻", 注重的是邏輯學、數學和自然科學. 老、孔、墨三大學派皆起自春秋之季, 然老子于鬼神、術數一概不取, 宗旨過高, 非國人所能理解; 孔子留術數, 去鬼神, 較老子更近人性, 但對低下層社會不合, 所以流於士大夫階層, 成為統治工具; 墨子留鬼神而去術數, 本應是最接近人性, 然而有天志而無天堂之福, 明鬼而無地獄之罪, 苦身焦思而無報, 放辟邪而無罰; 這種思想因為沒有宗教的因果報應, 不利於教化民心, 也不利於作統治工具, 故上、下階層之人, 均不樂之; 佛教傳入後便急速衰落. 最可惜的是現代人太多不讀中國歷史文化, 誤以為日本漫畫或電影「墨攻」便是源自中國思想, 殊令人悲哀!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
離題一下,推薦 "墨攻"
|
|
|
推薦1 |
|
|
|
今天晚上7/21/2007 電影台 有部 "墨攻" 是近年來我覺得好看的華語片之一 請網友有空觀賞一下 我個人覺得 KMT黨工 KMT太子黨應該要 觀看"墨攻"好好自我檢討 2008選戰 的險惡 荒謬 血腥 無所不用其極 將會讓各位目不瑕給! 遺憾的是 中國古史卻反而要經過 日本人 編劇才變得 有可看性?
|
鼓掌! 對認真者不囉嗦
|
|
|
推薦1 |
|
|
|
此部落格 的網友都蠻優秀的! 但有幾位 文章擲地有聲, 非常中肯, "我所不知道的" 是其中之一 怎能不讚聲!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