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久遠若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武裝叛亂集團,為什麼就是回到老蔣時代去?
您要是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就當作你是在『公然誹謗』久遠可以嗎?
二:你個人認為的看法只是你自以為是的一種偏見,甚至很可能是一種只有你自己這樣認為的『幻覺』,這樣子脫離現實的『幻覺』,就像是『不實廣告』一般毫無說服力可言吧?
本來久遠是很想照以上說詞駁斥與質疑您的,其實久遠非常寬大,以及為了感激您熱烈回應,所以只就事實陳述加以討論,完全不討論你我個人私事云云。
以下才是正式的回應文。
久遠個人怎麼定義並無法改變現實,現實是‧‧‧
一『如果老共承認兩個中國,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信他們的外來馬列去,中華民國就直接成為台灣的品牌加入聯合國,一起受國際法約束與保障,自然兩國交往就成了國與國的交往,基於歷史因緣,兩國人民或官方再戰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所謂『中國人不打中國人』就能成真。』
二:如果中共堅持要在『九二共識』下,以『各自表述,與互不否認』來建立關係,則在台澎金馬以外的中共治權下,中華民國國民通通成了『台灣地方政府人民』,因為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直以來呼喊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口號』所造成的法律地位,也就是台澎金馬以外地區,台灣人民的主權淪喪,而這也是中共想要的。
但是台澎金馬以內治權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員或共產黨員或該地國民呢?
基於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暴力違法叛國的事實,此等人在台澎金馬治權下,通通都是叛國罪犯,這不是什麼蔣介石時代的什麼狗屁標準,而是現在現實的政治法律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華民國的法律地位,請問馬英九打算怎麼『解釋』或『防範』這類『法律地位』是罪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員來台呢?
其中之ㄧ就是學習陳水扁的律師性格,只要對馬英九選舉有幫助的就能泯滅天良,把他們通通胡說成不是『罪犯』。就算是暴力叛國罪犯集團的團員也可以通融。
久遠很想知道的,除卻圓融的經濟政策外,就是馬英九在政治上與法律上的表現,是與陳水扁一般的律師性格呢?還是正直的檢察官性格?
馬英九又敢打『多大』的老虎呢?還是只敢打『比蒼蠅大的老鼠而已?』
今之三民主義,實吾先民所留。
因之對於認外學馬列主義為師之共產奸人,顯非漢族。考其根源,乃是外來蠻夷耳,因之認同其所建立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為祖國者,皆為認賊作父之漢奸叛逆。
故以驅逐韃擄漢奸方為真正漢民族人之所為!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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