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陳水扁政府的情治系統鋪天蓋地、與王又曾「鬥法」、跨海全面追捕王又曾,這種場景,其實正是「國務費」一案檢察官與吳淑珍「鬥法」的具體寫照;今天蘇貞昌面對媒體說:「王又曾的惡行,人神共憤」,這句話,也正是多數人對吳淑珍的評價。
同一樣事,沒有兩種道理。今天,王又曾罪證確鑿,只能藉助複雜的國際法律圖謀逃脫;今天,吳淑珍罪證確鑿,她的律師團在無法做「無罪辯護」之餘,亦只能藉助冗長的司法程序圖謀延宕刑責;今天,王又曾固然人神共憤,吳淑珍也同樣極端可惡。
可以說,台灣的頂級罪犯都同時在受到「法律」的保護,這種民主法治,極端諷刺;而同樣諷刺的是,一貫冷靜、一臉冷笑的行政院長,只會煞有介事地追捕一個歷受縱容的經濟罪犯,而不知檢討經濟罪犯之其來所致,更不知以「檢察官的最高上司」的身份嚴厲督促檢察體系追究吳淑珍,這種閣揆,不僅諷刺,而且無恥。
須知,檢察官棣屬法務部、法務部棣屬行政院,閣揆是檢察官的最高上司。而檢察官代表政府起訴人民(公訴),身為政府最高行政機關的代表,竟然替被告脫罪、更指示法務部提請釋憲來對抗檢察官,這種政府,比諸五千年前的黃帝部落還要落後。
我們打開電視,盡是追捕王又曾的懸疑劇情,也盡是跟隨偶像明星的八卦--王又曾的性能力、許瑋倫的情史、大炳的吸毒新聞、各大「天王」的選舉話題,佔據了八成以上的媒體版面;我們不僅活在一個極盡諷刺的民主社會,我們也活在一個充滿負面新聞的不健康社會。
這樣的社會,蔣經國再世都無能為力;這樣的社會,簡直「人神共憤」!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