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8年出生的陳致中,其父為其命名時,是否吻合當時陳水扁對大中國的嚮往,"致中"、"致中"的叫著,連其自行開業的法律事務所皆以"華夏"為名,能否請葉宜津委員解釋一下,按其妳質詢法務部長的要義,內心充滿大祖國情懷的總統,不知道會不會出賣國家;依其一貫摽準,台灣國不能接受名為"致中"的王子,我們在此嚴正要求,他必須正名為"致台",以符合大眾期望。
陳水扁律師時期一手創立的華夏法律事務所,光憑"華夏"兩字,不難窺見陳水扁的內心心中想的是大中國還是以假台獨為名?
各位再想想,什麼樣的人在取名字時,連連以"致中"、"華夏"這樣的名字用在自己獨子及一手開創的事務所上呢?葉宜津委員不是提供了我們一個很簡單的答案嗎?
這是人間福報中對"華夏"二字的解釋
《溯源集》華夏
文廣
中國人常自稱為華夏民族,究竟「華夏」是什麼意思呢?此名又是如何來的?
古書中對「華」和「夏」的解釋不少,但是一般都是分開來說的。
如《左傳》中有「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之文,而且《書經》疏注中也說:「冕服采裝曰華,大國曰夏。」
可見,中國先人是以服飾上華采之美為華;以疆界廣闊與文化繁榮、文明禮儀興盛為夏。
「華」和「夏」到後來才被人合稱為「華夏」,盛讚祖國疆土的廣袤,和頌揚講文明、講道德、講禮貌、講論理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資料來源:人間福報
昭公信? 扁不動產委友好律師跨刀
記者:黃逸卿
第一家庭財產信託惹爭議,從監察院財產申報表中發現,陳總統申報的不動產,都是委由第一家庭律師林志豪來管理,不僅如此,申報財產中,華廈律師事務所登記在陳總統名下,林志豪卻就在華夏擔任律師。要財產信託卻找自己人,引發外界質疑。
民生東路住宅,市價約2400萬;南京東路上的華夏律師事務所辦公室,市價1055萬;台南官田老家,也有90萬的市價行情。翻開監察院財產申報表,總統不動產共申報土地8筆,房屋9筆,引人注意的是,這些不動產通通是委託與陳總統關係深厚的律師來管理。
TVBS記者黃逸卿:「其中華夏律師事務所,也登記在陳總統名下,陳總統也將華夏事務所交由華夏律師管理,也就是第一家庭律師林志豪。」
林志豪是誰,他是總統一路拔擢的年輕律師,更受到第一家庭長期倚賴,2004年大選,吳淑珍控告連戰,讓林志豪浮上檯面。
只是,陳總統的財產交付信託,不動產部分卻是由自己最信賴的律師託管,會不會失去公信力?第一家庭律師林志豪:「公道自在人心,從法律來講,沒辦法規範總統府,如果你要提到監察院怎樣怎樣,行政院沒有講話嘛!這規定本來就是行政院辦的,行政院辦的怎會規範到總統府?」
林志豪也澄清,華夏律師事務所早就登記在自己名下。林志豪:「沒有啊,登記在我名下啊,你們不要亂講啊!(吳淑珍)信託進去的股票,到目前為止1張也沒動也沒賣,他就是把現金轉基金而已,這樣也不行?」
身為第一家庭的律師,林志豪依法論法,為總統夫婦的財產申報公信力背書。
2006-04-26 TVBS新聞
質疑機密資料 會外洩給中國 綠委促速撤換張熙懷
記者曾薏蘋/台北報導
國務機要費案公訴檢察官張熙懷的「顏色」,連日遭民進黨立委質疑。昨天民進黨立委更要求法務部,調查張熙懷的台胞證,並儘速阻止查扣總統府秘密外交資料,撤換張熙懷,以免中華民國機密預算資料被洩漏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務部常務次長王添盛表示,檢察官依法執行勤務,法務部會力挺,但對外界質疑,法務部已發函高檢署了解,最快本周內提出報告。法務部的答案,讓綠委很不滿,民進黨幹事長葉宜津揚言:「我們會強烈要求總統府,絕對不能把國家機密預算交出來!」
昨天立法院司法委員會,雖然邀請法務部報告「毒品危害防制措施」,但立委還是把焦點放在張熙懷身上。
葉宜津質問王添盛:「張熙懷去了中國幾次?」王添盛表示,法務部核准的有三次,但這三次是分三年去的。但葉宜津對於法務部的回應無法接受,追問:「張熙懷公假自費去了三次中國,回來有無寫報告?」王添盛遲疑了一下回說:「沒有嚴格要求…」
聽到法務部的答案,葉宜津氣得砲轟,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放了張熙懷去中國三次,還沒交代要寫報告,「顏大和有無失職?被統戰了怎麼辦?」
葉宜津又緊追:「你們是否聘張熙懷到司法官訓練所當講師?」王添盛答:「沒錯!」葉宜津強烈質疑:「你們找一個心裡祖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檢察官來訓練我們的司法官,適當嗎?」王添盛立即澄清:「我們不會聘大陸人來我們這裡上課。」
質疑查扣機密牴觸憲法
但法務部的解釋,似乎無法解除綠委疑慮,葉宜津又說,張熙懷聲請保全證據,現在法官要求總統府周三交出國務機要費案機密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檢察官,急著要看中華民國機密預算,如此查扣國家機密外交預算,有無牴觸憲法五十二條?」、「張大檢察官去查扣國家機密預算,若洩漏給中國怎麼辦?」
王添盛表示,是否需要保全證據,是法官的裁量,憲法當然很重要,是國家基本大法,但是一切都要由審理法官決定。至於機密資料會不會洩漏給中國?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有保密義務,違法就要受刑法追究。
葉宜津強調,可悲的是,台灣也不是沒有這個例子,有官員就是拿著國家機密資料到中國,結果還升官,難道要等事情發生嗎?從張熙懷的行為、作為,這樣的檢察官還要繼續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案子給張熙懷辦難道沒有危險?法務部至今還不和台北地院檢察長顏大和商量?
去中國幾次?調查其台胞證
立委吳秉叡則說,張熙懷執行職務太過「猖狂」,既然要在法庭當英雄,就要接受檢驗,法務部應該調查張的台胞證,到底去過中國幾次,若張自費到澳門、香港,直接轉赴中國,沒有人知道。
吳秉叡還對張熙懷在法庭上稱「不傳沒有說實話的人」很感冒。他說,張熙懷公然在法庭上羞辱國家元首,法務部卻不管,公訴檢察官只要依法論告就好。「自己醜還要批評別人不水!」
綠委猛烈砲轟,藍委卻力挺。國民黨立委高思博反駁,「沒有說實話」的結論,是檢察官陳瑞仁在起訴書上說的,張熙懷不過是把陳的結論濃縮。「他『引述』陳的話,或許一部分的人覺得不好聽,但沒有什麼不對。」
藍委挺張 指綠拖延審判
高思博表示,法官認定沒有違憲,為何律師要一直逼,若府方覺得職權受侵犯,自己去提釋憲嘛!內行人都知道,若法官認為有釋憲必要,就會停止審判,民進黨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拖延審判,讓扁做到任期結束。
國民黨立委李慶華當場問王添盛:「張熙懷是中華民國檢察官,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王添盛回說,「目前」是中華民國檢察官。此話一出,台下哄堂大笑,立委更批王添盛沒有擔當。
李慶華說,十五日以前,張熙懷及法官徐千惠都是好人,十五日以後就被抹紅、抹黃,法務部挺不挺兩人?王添盛表示,只要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法務部一定挺。
2006/12/26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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