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島開市後便廣邀四方網友加入,SCF及GAIL亦在受邀之列.在本市中,能做的不能做的黑雨大致已經寫了個清楚,有分寸的網友和黑雨亦相敬如賓,這是大家自律自重的結果.
沒想到,麥芽糖先生加入本市後便招致倆人的瘋狂攻擊.
黑雨的立場是:不管麥芽糖網友和誰在哪裏起過什麼衝突,只要守我棧規不踰矩,這裏是容得麥芽糖網友發表言論的.黑雨對其他人也是一樣態度.如果有網友在此犯了嚴重的事情,除了棧規可以規範外,自有國法處理,輪不到小棧當判官.
這其間,也有Xuser市長和麥芽糖網友過去的不愉快在討論時偶有浮現.可是,Xuser市長及麥芽糖網友從不會在黑雨面前要求誰該被趕出本市.要提,也得提人家犯了哪一條版規,才是合適的作法.
這就是做人基本的分寸.你不贊同人家,可你沒有隨意剝奪人家,限制人家在哪兒說話的資格.
如果有人這樣要求市長趕人,或許有他的理由.問題是,市長完全有權只視棧規處理,無視雙方過去的恩怨.沒犯規就不趕人,這是市長為維護本市一定公平性的基本原則,任誰都沒有理由不停評說才是.
可是SCF與GAIL卻和常人大不相同.他們要求市長趕走麥芽糖網友,市長不從,此二人便開始瘋狂以文字攻擊市長,直斥市長為”養豬的”.
更妙的是,本棧有兩位市民為了反駁SCF及GAIL,不想髒了本棧,於是自開新市專事逗弄SCF及GAIL,連這帳他們都能算到黑雨頭上,好似我的兩位好市民網友是我派出去的打手一般.當然,他們還是罵我”養豬”.凡是和他們言語上有過節的,只要和黑雨搭上過邊,黑雨就很難逃過他們”養豬的”的指責.對黑雨而言,這簡直莫名其妙.
讓我們來看看,他們的邏輯是如何的不通.
我們人活在世上,總要和人接觸,偶和人發生點不愉快那是很正常的.
而他們那一套”義理”標準拿到現實生活中來用,可行嗎?讓我們假設如下場景:
gail和老王是隣居.有一天他們兩人為了一點事吵開了,老王罵了gail,gail也罵了老王,兩人話都說得難聽,當場也有許多人看到聽到.事後gail愈想愈不滿,便去找了老王的所有朋友,請他們不要和老王說話,否則便是助紂為虐,就是養豬的.
請問,gail以上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能夠”有理走遍天下”麼?
當然,以gail如此執著的信念,光是那樣哪夠呢?於是,她跑遍家附近的各式商店,要求老闆們不准賣東西給老王,否則,老闆們也成了養豬的?!
請問,有沒有人會理gail這套?想必沒有!
以gail的邏輯認為,老王污辱了gail,所以和老王講話的,賣東西給老王的,那都成了共犯,打壓gail的共同正犯.
請問,天下有這個道理麼?
不過是吵吵嘴的事,任誰都可能有罵得過份的時候,有必要聯合所有人來封鎖老王麼?就算gail佔了十分的道理,有權要求大家封殺老王,可是這些所謂的”大家”,憑什麼要聽gail的?憑什麼不聽gail的便成了共犯?
若老王真犯了什麼天大的事,你gail去找警察來處理啊!你不去找警察,卻惡霸的不許這個人跟老王接觸,不准那個人賣東西給老王,有人若不從,你gail就破口大罵,四處找碴.請問這樣有道理嗎?
這是瘋子耍潑,不是講理.
一個人定下的標準,總得在生活中能夠實踐,總得要對自己適用,那才說的過去,否則怎麼能拿來指責別人?所以,gail敢不敢在現實生活中這麼作呢?
我猜gail絕對不敢!不然恐怕會遭到棍棒伺候.
那麼,在現實生活中不敢這麼作,為什麼在網路上倒是搞得這樣歡呢?
因為這種人就是標準的色厲內荏之徒.
他們倆的義理,說穿了就是拿大炮打屁事.把小事看得太大了.過不了自己的心理障礙這一關,所以老是認為天下對他倆不公,聯網對他倆不公,網友對他倆不公.既然大家對他們都不公,他們當然可以持”義理”反擊而振振有詞,整天在聯網向人討公道,討說法.若沒人理就自娛自樂,貼上一大串別人犯了他們的”証據”,貼過來連過去的,好不快活,生活真有目標.
殊不知,他們窮究的”義理”,其實不過是小眼症,狹心症的綜合體.真正的”義理”不是斤斤計較,不是上綱上線.
以他們走火入魔的情況來看,他們是拉不回自己的,得看心理醫生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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