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雨
有人覺得: 在網路上, 沒有顧忌, 就大發神威, 打遍天下無敵.
老丐借市長的城邦, 稍微分析一下.
老丐自己, 以前是分享經驗, 所謂小紅帽, 指出大野狼藏身之地是也.
現在, 則覺得: 韓信如果不忍胯下之辱, 就無報漂母賜飯之恩的機會.
不用多說:
大家享受市長提供的場所, 進行優質的意見發表交流.
對於違反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的行為, 就別在意, 或是浪費時間了!
GAIL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我只是對一直在討論區罵人這點不能認同,但如果你們不開口閉口就是豬的話,我倒是不反對你們要說什麼」--我說過,麥豬為惡的時間地點不只一地:
城市討論區:[2006-8-9 ~] 董狐豬在【本土公共政策資料庫】公演《我就是要造史,不然你要怎麼樣?!》【開演詞】SCFtw2 人文藝術∕其他 獨腳強盜 2006/08/10 12:08:50
志公 ian≈ 這就是我們的生活 ≈ watercolor Gail 宇宙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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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九月在【兩岸香港 時事論壇】盛大公演。
2006一月在【To Love Taiwan】盛大公演。
2006三月在【時事與熱門話題】盛大公演。
2006五月上旬在【家國主義 家主政治 中華家國】盛大公演。
2006五月中旬在【To Love Taiwan】盛大公演。
2006八月上旬在【本土公共政策資料庫】盛大公演。
其他零場隨機演出不計其數,也不計其處。
同一個劇目 --《我就是要造史,不然你要怎麼樣?!》
在我造的史裡面SCF是個造謠生事敗壞聯網的大惡棍,所以我每天斥罵奚落SCF都是正正當當替天行道為萬世開太平的義舉。
八方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實話?我從頭到尾對你們指責別人,像表達出高度興趣嗎??呵呵,更何況如果依照你們所謂的時間論跟目的論,我能"合理"的懷疑Gail跟SCF是同一人嗎?因為你們出現的時間也差不多,你們的目的也差不多。我只是對一直在討論區罵人這點不能認同,但如果你們不開口閉口就是豬的話,我倒是不反對你們要說什麼,希望你們能了解這點。
至於直接有力的論點,那不是提出來要你認定我在耍潑皮,而是妳要說得讓我心服口服才行,至少要說到我無法再辯白,我針對時間跟目的論的回應是,『那只是推測,並沒有直接證明,用推測是無法證定事實的』,那你應該是以為何這推測有辦法直接證明來回應我,而不是說我在耍潑皮才對!你要嘛就拿出他們的IP位址是相同的,或是他們承認二人是同一人的證明,或是任何一項直接證明他們是同一人的理由。
然後scf要說NO,我沒有逼他,我只是就事論事,是SCF自己也不想要豬來豬去,如果說我逼他,那就說不過去了吧?前面我也回應,我已經得到我問題的答案,關於該討論就沒有回應的必要了,難不成他已經告知我答案後,我還要窮追不捨?那就換我說不過去。
至於幼稚還是跟之前回應一樣,你們怎麼想是你們的自由囉。
「看是看了,只是沒興趣而已」--對嘛!你終於說實話了嘛!「只是沒興趣而已」,並非真的看不懂嘛!
依據你的上一句「只是沒興趣而已」連著下一句「只要妳不能拿出強而有力的證據」我認為你已經在耍潑皮!!
SCF在《聯網造史家麥芽糖2006-11-2, 03:58在【鬼島論政】城市《請SCF兄高抬貴手》欄下(即本欄下)造史實錄》最後說:「任何人可以懶得看證據,卻不能在證據面前說瞎話。」是不是正好印證了你的潑皮心態你自己說嘛!
「我還是不覺得他們是同一個人。」--你當然「看不到」這兩個帳號是同一個人!
所以,SCF用引用連結說你「“八方”小朋友你有權利繼續幼稚,但是SCF很奇怪你為什麼在從SCF口裡“逼到了”你所要的“NO!”這個答案之後不跟帖回應?太晚了!留下的是你一路幼稚到底的記錄。」對不對啊!?
呵!!!!
著重在看不看,呵呵。
看是看了,只是沒興趣而已。
但不管看或不看,只要妳不能拿出強而有力的證據,讓我也沒辦法說他們不是同一人,我還是不覺得他們是同一個人。
這是你在這個城市第二次讓我笑的發言!
如果有一個人,明明不是瞎子,卻矇住眼睛走路,而大叫「我看不見」,那四周的人必然訕笑!
依據常理現實中應該不會有人那麼笨,大家都覺得怎麼可能有那麼笨的人!
但實際上確有非常非常多人在思維的路上或在感知的過程裡自己矇住眼睛卻大叫燈光不夠!!
時間和目的論都不是直接的證據,請給我更強而有力一點的。用推測來判定的東西,說穿了愛怎麼說就怎麼說,那有什麼道理可言?
另外SCF的事,我只想問是不是要一直罵人而已?既然他回答了NO,我又何必再回應?至於幼稚或不幼稚,個人觀點問題,留給他去做評斷,我也不用回應。
「用時間點論證這只能算假設性推論」--不只有時間點,還有目的論!!
舉例一:SCF在貴市說的這句話「myata帳號在【鬼島論政】城市站穩腳跟了,xkiller帳號就不再現身洗推薦版了。」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922917&no=55105&raid=1925990#rep1925990
舉例二:「SCF從2006-9-20以來未曾在帖子裡提到“識途老馬老頑童(oldman88)”之事。SCF昨天晚上(在2006-10-30, 23:05)在“麥芽糖(myata)”數日來努力鑽營的【鬼島論政】城市跟帖回應某人,標題是〈你說的『看來看去都是同一個人發表 針對的人事物皆相同』所指的應該是【天網】中麥芽糖與老頑童的一搭一唱。老頑童是麥芽糖的分身。老頑童混不下去,早就停止活動了。〉,今天上午oldman88帳號立刻“復活”。」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11039&no=50643&raid=1922440#rep1922440
這兩段皆是目的論。
用時間點論證這只能算假設性推論,我要一針見血的證據,完完全全無庸至疑的證明二個帳號就是同一人,或許你會說這樣子太愚昧,不過事實就是這樣,就像要把人定罪要有確切的證據一樣。
我也看了他們的言語,也反對那樣子的溝通反式,但反觀他們之中的對話,似乎你們之中恩恩怨怨是落落長的一段,那些互相攻擊的事情,希望妳也能做出解釋,為何他們要沒來由的對你們說那樣的話??
另外,如果他們在這裡能理性溝通,並沒有做出越矩的行為,我個人是不支持追殺到天涯海角這種方式,不給人機會這種事,我覺得還有待商議,或是你們真的認為有這種必要嗎?仇恨真的有那麼多嗎?一些事輕鬆看待就好,對錯本來就很難界定,更多的對錯是因為少數被多數欺壓才成形的,把自己搞到怒火攻心,必竟對身體健康不好。
黑雨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如題.
請不要在標題就把想講的話講完.這樣未免太急躁.
標題就是要精簡提要,而不是弄得和內文一樣長.請注意這基本發言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