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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討論區:【2006-10-17~18, Das Reich vs. GAIL】SCF第六次回應 — 關於Das Reich所堅持的【公佈他人悄悄話留言程序議題】
SCFtw2 不分類∕不分類 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 2006/10/20 23: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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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開貼出別人給自己的不友善的悄悄話留言,有鑒於Das Reich是【政治肥皂箱】的發帖主力之一,SCF就舉【政治肥皂箱】主人ASUS最近的意見做例子。
在【政治肥皂箱】,在2006-10-7, 12:04,Alex開欄貼出一則〈網友小心,不要隨便寫悄悄話給黑雨〉,裡面徵引出Freeman這些罵黑雨的話(2006-9-13, 02:28):『嘖嘖,可惜啊可惜,一個人能作弄自己的品格到公布“悄悄話”的地步,也算厲害得緊。』『“公布悄悄話”的大德想想聯網沒得幾人,拿這來自由發揮的更好像只有你與GS雙獅,失敬、失敬,原來你們果是同類。呵呵,難怪物以類聚。』接著也徵引了黑雨的這些回應(2006-9-13, 03:37):『你Freeman在我的言版留些臭字還怕人看到啊?畏畏縮縮的像個啥?』『公佈你的悄悄話怎麼樣?講些無聊的話我當然要公佈.』
ASUS在2006-10-7, 14:58跟帖,說:『黑雨貼出Freeman的悄悄話,也是坦然應對。』
完整的內容在以下鏈結: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889317&no=50971&raid=1889339#rep1889339>
Das Reich去找ASUS爭論“道理”罷! -- 不過根據SCF對ASUS的瞭解在公佈他人悄悄話留言這種事的“道德性”上ASUS換個對象可能評語完全相反。
SCF的觀點清楚明確,見下:
城市討論區:甲給乙的悄悄話留言乙“絕對不能”公開貼出來嗎?!
SCFtw2 不分類∕不分類 對聯網不爽的 請進來 2006/10/10 23:23:56
聯網訪客簿提供悄悄話留言選項開始於2005年六月下旬,至今有一年多了。
甲給乙的悄悄話留言乙“絕對不能”公開貼出來嗎?!
沒有“絕對不能”的道理。
有人認為“絕對不能”,認為公開貼出別人給自己的悄悄話留言是“失德”,然後在敵對的場合“依理”指責人,甚至破口大罵。
有人寫信給一個清廉守法的官員臭罵他貪贓枉法該殺頭以謝國人,收到這封信的官員為什麼不能開記者會向所有的人出示這封信?!
這麼基本這麼簡單的道理為什麼這麼多人不知道?!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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