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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警察顧別人顧不了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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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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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張榮仁、唐秀麗】2006.10.0803:44am


警察抓壞人、保護好人,卻往往無法好好照顧家人。警察的工作特殊,特別是外勤刑警,接觸的人三教九流,辦起案來又無暝無日,工作和家庭經常「蠟燭兩頭燒」,是警察共同的宿命。
警界最近流行一封電子郵件傳送一首歌,歌名叫「下輩子不做警察」。歌詞這樣寫著:「老婆要我回家,飯已經做好啦,可是我還要蹲點守候呀;兒子不理我啦,說沒我這個爸,我祈求下輩子不要做警察。上有八十老父母,卻不能常回家,只能抽空偶爾打個電話;做兒子的不孝,請老人原諒,我祈求下輩子我不要做警察!」

這首歌由「腦百斤」作曲、「無法超越」作詞,據說作者就是警察。員警說歌詞寫得淺顯易懂,唱出他們的心聲,同事們一聽再聽,獲得很多員警的共鳴。

感受最深的是嘉義縣布袋警分局警員蔡坤朝,四年多前他一家住在布袋鎮光復路,家中失火時,他正在景山派出所值晚上八時至十二時的班,妻兒一家五口在住處熟睡,因大火逃生不及遭燒死,他據報趕回家,已失去至親,痛不欲生。縣警察局長官擔心他無法承受,把他調入內勤服務,如今逐漸走出陰霾,並再娶妻生子,兒子已經十四個月大。

警察工作需要廿四小時待命,隨時都有勤務,日夜顛倒;警眷必須獨立堅強,還要長期忍受警察喝酒應酬「搏感情」等次文化,有時真的難為。一名黃姓偵查佐就說,警察工作和家庭能不能兼顧,他覺得很難,因為他和老婆結婚三年,卻已分居一年半,他和老婆就這樣耗著,離婚是早晚的事。

為何會鬧成這種局面?他說導火線是因為偵辦一件組織犯罪案件,約持續一個月都沒回家,結果老婆行李收收就跑回娘家。為了辦案,一些同事也有相同遭遇,老婆甚至懷疑他外面有女人;「既然老婆不能信任,勉強在一起也是痛苦」。

另名偵查佐說,他的婚姻已經搞到離婚收場,當初沒多花些心思在家裡是主要原因,老婆一再隱忍,日積月累終於受不了;「我們的小孩現在唸小三,多虧是『岳母』一直幫忙照看,我才可以繼續幹警察這份工作」。

這名偵查佐說,如今他對婚姻不敢再有期待,因為自己的條件就是這樣,想找個好人家的女孩,人家未必看得上,即使看得上,自己卻沒把握給對方幸福又能兼顧工作。現在有時間就多陪小孩,應付工作。

台北市刑大警官顏文賢父兼母職照顧兒女,卻發生大火造成家毀子亡的慘劇,許多員警聽了,即使不認識顏文賢,心裡也不勝唏噓,感慨警察「保護好人卻顧不到至親家人」,這感覺比什麼都痛。

【2006/10/08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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