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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曾太公者,發表:花上億去「倒扁」 不如救弱勢一文,我有如下回應:
請想一想,花上億倒扁,那是百萬人一人一百捐出來的錢,不是施明德的錢。這些人有沒有捐錢救弱勢?我想肯定是有的--至少我有。但是花上億去中正,或是花三千萬出訪,那都是我們納稅人的錢,政府施政有緩急輕重,為什麼在社會弱勢越來越多的時候,要去做這種不急之務?我們是國家的主人,政府要為我們服務,上億倒扁,是出錢人的意志;同樣的政府的預算都是我們的錢,怎麼用我們當然又意見!
而太公回應如下:
請問中國兩岸社會﹐那個不搞『以私人帳沖銷公帳』﹐即使是美國社會裡﹐中國老闆要員工拿其家庭﹐前往大賣場購物發票﹐讓他能在公司帳扣抵逃稅﹐常見之事也。國人行之﹐不以為恥﹐何獨『嚴』以待扁﹖儘管老朽完全同意﹐阿扁不應該『私帳沖公』﹐也不以為『眾人為之』﹐可以作為阿扁藉口抗辯。
我再回應:
太公說的沒錯,這種事在中國人社會裡應該所在多有,但是我們就是應該嚴以律扁,因為他手握大權,身居高位,本來就應該用高標準要求他。
試問:天下偷情的男人不少吧?誰敢說從來沒撒謊?每一個人多少有些私德之瑕吧?可一般人沒什麼,因為他沒有那麼大的權力,你要阿扁去酒家試試看?沒什麼道理,因為他是總統--雖然我不承認。
兩位網友﹐因我提及幫助弱勢﹐就由此而引伸出『營養午餐』﹑『中正機場正名』﹑『阿扁搞雞雞外交』等等議題﹐用以『駁斥』或『反詰』老朽反『百萬人倒扁』。事實上﹐老朽在聯網上的推薦或撰文﹐可以証明對此處『文外三議』﹕我與兩兄看法﹐應該是完全一致的。但﹐何以會有您們對我的反責呢﹖
我早就對聯網人議事﹐有上面『一事歸一事』回應的感觸﹐兩兄請參考﹐當可驗証吾言﹕『立場啊﹐立場﹗多少時侯﹐您蒙住了人的眼耳﹖』。
……….
老朽不敏﹐敢問﹕
一﹑聯網上幾乎人人稱頌的所謂『百萬人倒扁』﹐對需要集中資源建設自立自強的台灣﹐有何立即的效益﹖
二﹑有人說倒扁是長期的運動﹐要長期堅持﹐那人人皆知﹐阿扁一年後就下台﹐這算什麼長期﹖事實上﹐玩倒扁已玩六年多﹐沒有了阿扁﹐還要繼續玩倒扁﹖無德無能的阿扁﹐有那麼偉大﹐值得我們子孫沒齒不忘﹖
三﹑連『百萬人倒扁』總部發言人今日都承認﹕如東阿扁堅不下台﹐就不知道要怎麼辦﹖有這樣子搞運動﹐玩弄人民﹐亂花錢的嗎﹖
我再回應:
太公說:一事歸一事,本人甚為同意,所以按照這個邏輯,救弱勢和倒扁,也是兩碼事,幹嘛放在一起談呢?捐一百塊倒扁的人,不過是找到一個情感宣洩的出口,何嘗知道倒扁的技術問題?如果不滿意他們有這樣子搞運動﹐玩弄人民﹐亂花錢的,要求把錢退回來就是了。我主張阿扁下台,是因為他說謊,很明顯的犯法(當然這是心證),他把國家搞到烏煙瘴氣。我希望他立刻滾下來,但是大家都知道那不容易--所以長期者也,是指十天、二十天,不是一年兩年。
最後指出一個太公和我可能根本上不一樣的觀念:我認為幫助弱勢根本就不是人民捐款的事情,那純粹是政府的事情。很簡單,我們繳稅,政府辦事,除非碰上突發的天災(如921,我就捐錢),否則政府本來就要負全責。這就是我為什麼說,把倒扁的一億和救弱勢攪和在一起是沒意義的,我們應該問,政府的錢,是拿來改機場的名字,鞏固沒什麼人知道的小國邦交好,還是來救助弱勢好?其深意請太公查之。
說穿了,觀念並沒有什麼不同,但是我覺得太公把許多議題(issue)扯在一起,搞得龐雜不清。很簡單的,倒扁是百萬人自發的行為,你捐了錢,就放手讓他們幹,不滿意,就把錢要回來;沒捐的,那更不必廢話了,這跟你無關。這一億,是百萬人捐來到扁的,跟什麼救助弱勢沒關係,你有愛心要救,自己去捐錢,跟倒扁一百塊有啥關係?更何況,救助弱勢的責任當然是政府,政府亂花錢搞蚊子館,養邦交國,忙著改機場名字,而坐視多少學童吃不起午餐,多少低層人民輾轉溝壑,這種政府真是毫無心肝,混帳至極!
田英奇
wcwang54@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