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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蛙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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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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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olalo

引用文章批判龍應台女士和李家同教授對「百萬人民倒扁運動」的談話-- 1

看了一向敬仰的胡公﹐對『施明德百萬人倒扁』運動﹐所發表的第一篇文﹐只覺四週一片『青蛙跳水』﹐就越來越佩服李家同﹑龍應台的看法。

什麼是民主﹖什麼條件下﹐可以創造民主﹖這是兩個有關﹑但絕然有異的題目。胡公此文﹐是能有貫穿古今時光隧道之力﹐但引用舉例﹑邏輯﹐卻大大有偏﹐難謂中庸﹔胡公此文若有失﹐最大的核心問題﹐就是緣由自此。

記得約六個月前﹐肥皂市的首席文旦﹐曾緊迫盯人的問久遠兄﹕『什麼是民主﹖』緊接著就一副只有他知道何謂『民主』般的﹐指責久遠兄不知民主。老朽在旁看得﹐好生可笑矣﹗

今日願借此﹐小題大作﹐就教各方﹐望胡公海涵焉。

 

註﹕老朽早就不滿『施明德百萬人倒扁』運動﹐認為非國家人民之福﹐只是話到口邊﹐就又吞回去﹔今日見胡老宏文﹐擲地有聲﹐有如鯁在喉之感﹐值得非吐不可。

但老朽非胡老『香港城』市民﹐有屁在該城不能放﹐又家城梅峰兄傾力倒扁﹐也不便在家城唱反調﹔故擇吉地『愛台市』﹐首度發言﹐如有不妥﹐請市長刪之﹐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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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言甚是﹐但在聯網。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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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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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不要扼殺初生的民主。

所言甚是﹐但在聯網﹐只會引來叫罵。唉﹗

註﹕還好﹐『唉﹗』之後﹐有兩句話﹐及時又吞回肚﹐否則﹐老朽可會面臨豬八戒照鏡子的下場。我老家祖師爺慈祥(他的符永在我身邊哪)﹗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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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在『內』﹐與『違憲』無關﹔倒『扁』訴求﹐披上『正義』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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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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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現代文明步伐:十年等於過去千年總合



集會遊行的自由﹐是絕對的﹖是無人可限﹐無事可拘﹖

反過來看﹐政府有警察公權力(police power﹐包括很廣泛的政府職權﹐如征收人民
房地﹐即為其一)﹐可以鎮暴﹐如集會遊行者﹐有絕對自由﹐那警察公權力﹐就不舉
不彰﹐根本就無鎮暴權﹐刑法也就不必有『內亂罪』的規定。

一﹑二天前﹐那個運動﹐自始一直以『百萬人倒扁』為訴求﹔老朽指出﹕它是体制
『外』的政治活動﹐亦即是說﹐依明文記載的『遞奪』總統方式﹐它不是憲法法定
的遊戲規則。因此﹐是体系『外』的。

在『外』而不在『內』﹐並不能就此﹐馬上引伸說﹐它是違憲的﹔所以﹐老朽從沒
說﹐『百萬人倒扁』是『違憲的』。

簡單的闡明此點﹐您懂棒球吧﹖擊出界外球﹐不會被處分﹐要被三振出局﹐它並不
是『違規』。再如私生子﹐原則上不受婚姻法保護﹐沒有繼承財產權的自由﹐在家
庭法『外』﹔但是﹐他受憲法保障﹐有『人』的基本權利﹐在憲法之『內』﹔這就
涉及『法律位階』﹐扯遠矣﹗

總之﹐一般人總是把政治﹑法律綁在一起﹐如中共有『政法系統』之說。其實﹐兩
者悠關﹐卻絕非『二位一体』﹐有時﹐對錯判斷﹐可以是根本相異﹐天差地別也。




註﹕從特定的倒『扁』訴求﹐一轉變成一般的『反貪』﹐披上類似五四運動的『正
義』外衣﹐的確是民粹高招。但是﹐卻反而也更突顯出﹐搞此項運動者的心虛﹐知
道其本質的民粹性﹐及政治上的『不緊急』性﹑『不必要』性。

政治要清明﹐能靠一時的運動嗎﹖老朽知有一﹑二﹐可不是靠所謂民主的『民意』
熱情﹐而是靠冷酷的狠『理』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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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搞倒扁﹐不值得投資﹐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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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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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likolalo

您的意思是﹐倒扁是体制『內』的活動﹔當然﹐可以見仁見智。每個國家憲法所承認的体系﹐各有不同﹐容許的社會集會尺度﹐自亦不同。

對法條的適用與否﹐及內容要件的意涵﹐有時非經解釋﹐以明其義不可。法界有『擴大解釋』及『限縮解釋』兩種﹔一般言﹐民法採用前者﹐機會較多﹐刑法﹐則根本只能用限縮狹義解釋﹐以保障民權。

至於憲法﹐如果對權力的架構﹐如總統失去行為能力﹐無法執行憲法賦予的職權﹐按美國慣例﹐均採『『限縮解釋』。因此﹐要解除總統職位﹐只能採限縮解釋﹐任何人或機構﹐不能採取憲法『明文規定』以外的任何形式﹐推翻總統。換言之﹐就法言法﹐老施的倒扁﹐不在憲法『更換總統』各項明定方案之內﹐絕對是体制『外』。

老朽也希望﹐你能說明﹕老『施』倒扁﹐特別是鮮明的目的宗旨﹐就是要打倒阿扁﹐推翻總統﹐也就是推翻現存政府﹐能符合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那一條﹐可以說是『体系內』﹐『特別限制』規定的合法『剝奪總統職權』方式﹖

對老朽『倒扁靜坐重回

1911年革命之說』﹐你懷疑?有深謀遠見者﹐觀事於微﹐審事寬廣博深﹐用事猛﹑狠準﹔老朽自嘆弗如。但請你冷靜一下﹐告訴我﹕從那個時侯起﹐中國人民第一次用選票﹐而不是靠槍桿子﹐能讓政權和平轉移﹑統制者乖乖下台﹐達到Ballot, No Bullet

自孫大砲﹐在我們頭上貼上『中華民國』的標籤以後﹐老朽淺薄﹐只知

2000年﹐人民有過那麼一次機會。中共文革﹐固然是『人民』打倒了劉﹑鄧政權﹐但能說符合中共憲法嗎﹖

再回顧中國二﹑三千年有文歷史﹐我就不知又有那一次﹖所以﹐老朽說重回

1911年革命﹐倒退到『要用power(槍桿子出政權﹐只算老毛的『精華』語)﹐無能用選票』 的情境﹔難倒要說『重回大禹』﹐才正確﹖不管如何﹐能得到『Ballot, No Bullet』(用選票﹐不要子彈)﹐有天大的不簡單﹐為何不珍惜﹖

但是﹐談這件事﹐是体制內或体制外﹐在我的這篇文章中﹐實在說不是重點。我不是以法律的觀點或角度﹐來批判『老施倒扁』﹔甚至﹐要說老朽是用政治觀察﹐來剖析這個事件﹐也不很正確。如要更精確的說﹐老朽完全把學理﹐擱置在一旁﹐根本不想講『理』﹐不管是法律的憲政法理﹐或政治的民主理論。

換言之﹐老朽基一年聯網經驗﹐深知網友﹐絕對多數不理性﹐只有立場﹐論藍綠﹑談鹿馬﹐要講談理﹐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頂天的難。近日﹐就有人堅持﹐要我玩『你跟他玩﹐我就不跟你玩』的家家酒遊戲﹐就是明証。

所以﹐此次我改而跟大家談生意﹐講點老施流寇式倒扁的投資報酬率﹐坦白說﹐老施倒扁確定九九始﹐就算真的迫使阿扁出亡帛琉﹐那要花多少時日﹖總的說﹐花上一億多元社會成本﹐換上阿蓮的極短暫『五日京兆』﹐可以對台灣社會﹑經濟﹐有何助益﹖明眼的股票投資者﹐絕對說『利空』。

回過來﹐再請問﹕阿扁在未來一年﹐失去陳哲男﹑趙駙馬﹐大家虎眼注意下﹐他那麼沒本事的人﹐又能貪得多少﹖會比老施鼓動民粹﹐大家狂熱猛捐的一億元多嗎﹖老施拿到這筆捐款﹐以台灣法令﹐特別是銀行法規﹐能『錢落施家』﹐真正用到施主指定該用的地方﹐讓施財主有成果回報嗎﹖

這筆『倒扁』生意﹐在我看﹐一點都不合算。沒有安全保障之外﹐所獲回報﹐如果有的話﹐反扁者如能對

2008有信心﹐馬上垂手可得﹐根本不必花費一文﹔那為什麼有人又興風又作浪﹖恐怕非說﹐『情緒』起了極大的作用。

如果要說眾人中﹐有人有理性﹐我想﹐有﹐而且只有一個理性因素﹐那就是有人深知房地產的『

OPM(other people's money)﹐並懂得運用到社交﹑政治上﹐其功力﹐自也不在阿扁資政吳澧培之下。

迄今﹐老朽只是淺淺談﹑輕柔細訴而已。大家再不清省﹐老朽是否就陪大家玩火﹐玩真的﹐不要像施明德﹑賀德芬那樣﹐玩假的。

這事﹖套句大陸流行語﹕『問題不大』﹐但至少涉及國父『和平奮鬥救中國』﹑林覺民『卿卿書』﹑老毛的『琇花枕頭』及吾友趙少康『多﹑久﹑響』論﹐容許我再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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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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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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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扁靜坐是體制內的民主活動 不是革命
刪除 2006/08/28 08:51

倒扁靜坐何來重回1911年革命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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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06/08/28 18:18 【曾太公落美洲】 此時搞倒扁﹐不值得投資﹐但是...........
倒扁運動﹐就是玩弄人民的的流寇『七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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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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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看來﹐老朽的青蛙跳水﹖(一)及(二)﹐是沒幾個人看懂也。如果如此﹐就來個第三回合吧﹗

引用文章轉貼桃麗絲在我網誌的回應

抱歉﹗老朽今天很懶散﹐踩到我們台灣說的『雞苟理』。那可不是香噴噴的『苟不理』大肉包﹗懂台語的﹐會知道﹐那是天下最臭﹑最粘的可怕﹐只有美國臭鼠可比﹗

所以﹐就簡單的說一句話。明末流寇曾謂『七殺令』﹐即﹕『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德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

處今之勢﹐套用台灣好勇鬥狠人士的用辭﹐將『天』改為『中華民國』或『台灣』﹐把『人』改為『阿扁』﹔也就是說﹕『台灣生萬物以養阿扁﹐阿扁無一德以報台灣﹐殺﹗殺﹗殺﹗殺﹗殺﹗殺﹗殺﹗』您以為如何﹖

這是台灣現在的『倒扁基本邏輯』﹐那是流寇式的思維(非義和團)。但是在台灣﹐事實如此嗎﹖事情有這樣嚴重嗎﹖

老朽在美遠觀﹐台灣的民主﹐有不少缺失﹐但比美國﹐並不遜色﹔可是人民(包括官員)的民主涵養﹐特別是媒体的專業知識﹐確實是差得可怕。這是政治文化﹑教育的問題﹐並非一蹴可成﹐也非任何政府或任何運動(狂熱的或有序的)﹐所能馬上解決。

值得為節省『一年』(阿扁任期共八年﹐扣除未年馬上總統大選﹐活動運作的時間)﹐我們又要『上馬』﹐搞推翻政府的群眾激情﹐重回

1911年民國肇建的原點﹖

為了一年﹐我們不給國家民族﹐享受『民主』唯一優點的機會﹕以選票『和平』轉移政權。我們要走回頭路﹖放棄

2000年以『選票民主』﹐逐出國民黨岩里登輝政權的模式﹐現在﹐我們要用『群眾』推翻『選票』工具﹖

為了一年﹐我們不要毛澤東的『人民內部矛盾』﹐我們要『敵我矛盾』的文化大革命﹗只要我們不貪眼下『一年』短利﹐馬上就有民主政治長遠大利﹐再度顯人民有力量﹐以選票逐出肉食政權﹐不是嗎﹖為了節省一年的阿扁『貪瀆』﹐我們要給阿德一億多元﹐讓社會付出大成本﹖而這一切付出﹐值得嗎﹖充其量﹐或有大『破』﹐能有何小『立』﹖

一年﹐很長﹖很短﹖對蝴蝶言﹐長得可怕﹔就投資而言﹐連短期都不夠格﹔對國家民族﹐那根本是一瞬間的一秒而已﹐不是嗎﹖眼看英國不流血的光榮革命﹐馬上我們垂手可得﹐我們就為了那可說是『一殺那』﹐就要再砍民主幼苖﹖

在阿扁統治(你不滿﹐我則痛恨)﹐已過六年多﹐一連串的藍綠對峙後﹐我們再度不忍﹐要學一九七九年法國大革命﹐非鬥爭得你死我活﹔在這第『七』個年頭﹐我們要放棄祥和﹐興起『七殺』肅殺之氣﹐這是為什麼﹖難不成我們對

2008年的『台灣民主』或選民﹐沒有信心﹖

如果台灣人民﹐能溫過知新﹐能真的知道選票可貴﹐在

2008年好好發揮民意﹐樹立民主﹐不僅台灣有福﹐連對岸專制者﹐都要重新面對中華民國的光茫﹐為他們『民主不合中國國情』的愚民宣傳﹐大驚失策。難道﹐我們看不到這種曙光﹖心中只有鬼火﹖

群眾狂熱﹐力量偉大(我沒有敬意﹐純指其『大』)﹐流向及結果都是難測的﹐在群眾狂熱中﹐要人能有冷靜﹑獨立的思考﹐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難之又難。

綜觀中外古今歷史﹐可以說沒有那個運動﹐能給人民『立即』的幸福。不說法國大革命的慘劇﹑愚昧和痛苦﹐只看我們祖國﹐流寇殺出『福天福地』﹖孫文革出『三民國』﹖毛澤東推出『窮人翻身』﹐騙了人民﹐自己卻騰雲駕霧﹐反而騎在人民頭上。

歷史﹐不是這樣告訴我們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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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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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麗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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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十字路口
2006/08/26 23:23
    台灣的國民所得達一萬四千美金, 總體國家競爭力名列前矛, 教育程度與普及化算還好, 這樣的社會這樣的人民素質, 我實不太相信會發生暴動流血革命, 台灣的確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文化水準也有待提升, 我總覺得台灣應該不只是這樣而已! 只是政府的素質與競爭力更爛, 統獨爭議實是罪魁禍首, 既然要"馬上治天下", 您似乎有急不得的意味, 但這個"馬"字, 難道是雙關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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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06/08/27 15:36 【曾太公落美洲】 倒扁運動﹐就是玩弄人民的的流寇『七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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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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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好問題。

妳問的真好﹖容老朽考慮一下﹐是否要把過去『吞』下肚的話﹐再吐出來﹐嗯嗯嗯﹐
在聯網﹖可能會很酸臭﹐加速老朽的邊緣化﹐死得很快哦﹗

現在只請問您﹕什麼是『能馬上得天下﹐不能馬上治天下』﹖

註﹕近日初觀﹐我的個人網誌﹐比聯網大城﹐來得叫座﹖
 








 



















桃麗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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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群眾運動與革命的差別為何
刪除
2006/08/25 14:05


我所參加過的"群眾運動", 如同大多數人一樣, 僅只於表達訴求, 319的衝突是藍營有史以來絕無僅有的一次小規模零星的衝突.
若不是統治者一再玩法弄權, 人民從李登輝到陳水扁一直發現被耍弄, 政壇並無革新氣象, 執政黨與在野黨的集體怠惰, 小老百姓面對荷包逐漸縮水,
教改亂象依然, 下一代何去何從? 最重要的是官箴敗壞, 被起訴的官員層級愈來愈高, 被行政院撤換的官員拒不下台, 下台的官員砲轟長官,
如此亂象的"體制", 李家同, 龍應台呼籲要容忍為"民主"體制, 我承認他們的言論有讓我反省自己是否過於激進, 進一步的對話也是好事,
但另外一面象卻沒有被討論:執政黨與立法院才是罪魁禍首, 我們才應該花最多的篇幅來討論, 並把造成此亂象的元兇:李登輝, 許信良,
陳水扁及旁邊一幫子兇手加以清算才對.

人民的及憤怒集結是結果, 現在大篇幅的討論結果不如回過頭來去找原因, 並試圖改正才是正途.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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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蛙跳水﹖(二)﹕那兒不通﹑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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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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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likolalo

看來﹐老朽的青蛙跳水﹖(一)﹐是沒幾個人看懂也。如果如此﹐就來個第二回合吧﹗

觀察事物﹐非易也﹔說瞎子摸象﹐人人各有其面﹐絕不為過。胡老說﹕如果我的解讀沒有錯,

  /他們(按﹕即李教授及龍應台)的推理形式是  

大前提:在

"所有"民主社會中 ,人民 "應該"採取「 體制 」或「 現行法律 」所容許的行動  

小前提:台灣是個民主社會;

 

結論:台灣

 人民 "不應該"採取「 體制 」外,或「 現行法律 」所禁止的行動  

在老朽看﹐胡老只順其思維與立場﹐發揮其推理演繹的『模式』﹐列出上述三大邏輯﹐玩起文字﹐看來虎虎有威﹐震震有辭。但是『事未易彰﹑理則難明』﹐胡老自編的『摸象三段論』﹐真的是李﹑龍二人的思維方式嗎﹖

現在﹐老朽以鄉野俗子﹐也來揣測君子之腹﹐提出『象的另一面』詮釋。如果龍﹑李二人﹐與我意境相同﹐我認為他們的三段論﹐應該如下(當然﹐這只是我的假想而已)﹕

大前提﹕任何社會要求生存﹐能進而繁榮﹑提升﹐一定是要『立』大於『破』(

more construction, less destruction)。依文物制度規範而行﹐非依『馬爭﹑罵鬥﹑打殺』﹐面對往日傳統霸﹑腐勢力﹑觀念的『宿惡』﹐要以遊戲規則玩『革新』(evolution)﹐而非以暴制暴搞『革命』(revolution)﹐以免『前門走狼﹐後門來虎』。簡言之﹐就是老朽老祖先說的﹐和氣生財﹐慈祥有容。

小前提﹕台灣剛樹立『民主』樹苗﹐憲治脆弱﹐要以法律處事﹐更要有耐心待人﹐力求依現有制度決事﹐期望人心成長﹐不必強求『揠苗助長』﹐自然孕育『民主的生活方式』﹐如影隨形﹐意動行至。亦即﹐自然成長力的堅實﹐大於人為驅迫力的拉拔扯蛋。

結論﹕台灣

 人民 『不應該』飲鴆止渴﹐再搞革命﹔如非有『立即而明顯』的『國家生命危險』﹐不應採取「 體制 」外,或「 現行法律 」所禁止的行動  

怎麼樣﹖邏輯推理﹐結論類同﹐兩大前提﹐可是你我『南轅北轍』。是胡老的解說﹐為正版﹖還是老朽的﹐是盜版呢﹖

 

註﹕十七﹑八世紀的民主論或政治觀﹐有其歷史背景﹐要應用在今朝﹐一定要洞察時空環境﹐切忌亂『指鹿為馬』﹐黑白套﹔在這兒﹐要談這些政治哲學﹐老朽可以不必參考書籍(反正﹐我身邊也沒書)﹐與任何網友交談﹐絕對保証您滿地找大牙。只是﹐唉﹗一則文不對題﹐再則沒人肯花腦筋﹐三則對牛彈琴﹐想來還是可免則免﹐以保『晚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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