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合約 野手比投手吃香
〔記者吳清正/綜合報導〕大聯盟球員想要獲得合約年限長、薪資總額高的大型合約,野手顯然比投手來得吃香,類似紐約洋基隊三壘手羅德里魁茲的10年2億5200萬美元的超大型合約,不太可能在投手身上出現。
野手因為可以天天出賽,對球隊的貢獻度被認為比較高,球團比較願意出高價爭取,加上投手手臂比較容易出問題、變數多,球團通常不會簽太長的合約。
羅德里魁茲於2001年和德州遊騎兵隊簽訂的合約,年數、薪資總額和平均年薪都高居大聯盟之冠,其次是基特和紐約洋基隊的10年1億8900萬美元合約,拉米瑞茲和波士頓紅襪隊的8年1億6000萬美元合約,薪資總額排名第3,平均年薪2000萬美元僅次於羅德里魁茲。
大聯盟投手的最大型合約,則是漢普頓於2001年和科羅拉多洛磯隊的8年1億2100萬美元合約,薪資總額和平均年薪在全大聯盟都只排名第5,其次是布朗於1999年和洛杉磯道奇隊簽訂的6年1億500萬美元。
不過,漢普頓在獲得大型合約之前的5年共拿下73勝,之後5年只有53勝,布朗的成績同樣有落差,使得球團和投手簽長約的態度更趨保守,一般3到6年合約最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