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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興起部落格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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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士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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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acs
桃麗絲的家

中國興起部落格熱潮:大款公安也來搶灘 列印
撰文 David Pan   
2006/07/29, 週六

廣州---這兩年,部落格(blog)在中國線民中越來越受到追捧。不甘寂寞的名人(如演藝界人士)紛紛建起部落格,積聚人氣,而那些精明的企業老總也創建部落格,以推廣企業形象和推銷產品。儘管他們的部落格商業氣味濃重,但點擊率絲毫不亞於那些名人部落格。如今,連警方也非常重視這個與群眾交流的新管道,並開通了相關的部落格。

部落格,又叫網路日記或網誌。它允許個人、組織或公司記錄他們的日常活動、想法,並允許訪問者進行留言和評論。官媒新華社報導稱,中國的部落格用戶約有6千萬,即線民總人數的一半都有自己的部落格。它還預測,部落格人數將在明年升至1億,2008年增長到1.5億。[按:線民非台灣義,相當於台灣的網民]

中國互聯網路資訊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的資料顯示,截至今年6月30日,中國已有1.23億的互聯網用戶(其中寬頻用戶約為7,700萬),比上年增長19.4個百分點;網站數目達到了788,400個。

部落格已成長為一個全新的,不受限制的企業推廣管道。在手機的輔助下,它實現了供應商和消費者的即時溝通,其優勢不言而喻。

最近,一些企業老總利用部落格發表自己的觀點,甚至去影響市場,成為新看點。這樣,部落格又成為了商業競爭的新角鬥場。

當幾個月前在新浪網上開通部落格(http://blog.sina.com.cn/m/xwb)時,三一重工(Sanyi Heavy Industries,簡稱三一)的執行總裁向文波絕不會料到他的部落格將成為“中國第一個金融類的部落格”。短短數月間,訪問量超過了100萬,儘管他的部落格內容非常專業,主要講述一些中國企業股改的內容。

向文波部落格名聲雀起,主要是因他對美國凱雷(Kelly Co)收購國有上市公司徐工集團(Xuzhou Machine Group,簡稱徐工)的評論。在一片“國有資產被賤賣”的指責聲中,中國政府暫停了這場交易。在對徐工的收購過程中,凱雷是三一的主要對手。

向文波對記者表示:“寫部落格,是出於一種責任感。無論部落格作者是私有還是國有企業負責人,他們還需扮演著各自的社會角色-將他們的經驗和學術提供給社會。我偏偏在開辦、運營和管理私有企業,股改分配等方面有著一定的經驗,可供分享。”

向文波在部落格上撰寫了一系列的文章,如《徐工並購:一個美麗的謊言!》(6月12日)、《徐工並購案中的價格欺騙》(6月14日)、《且看徐工如何被賤賣》(6月24日)、《凱雷收購徐工是一樁違法交易》(7月4日),以表明自己對這一收購案的看法。

由於向文波並未隱藏“三一收購徐工的動機”,並埋怨“徐工沒有給三一機會”,很多人(特別是徐工的員工)指責他完全出於私利。儘管如此,不少訪問者依然對他讚賞不已。

新浪網副總編輯侯小強表示,向文波利用部落格表達個人對商業並購的觀點,並無不當之處;只要言論合法,不違反社會道德,就應該被視為有著積極意義。也就是說,互聯網可幫助企業老總利用自身的影響力,保持公眾對商業事務的關注力度。

除向文波外,房地產商潘石屹(SOHO中國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江南春(大眾傳媒的老闆)、任志強(華遠集團總裁)和李書福(吉利汽車集團主席)等人都在新浪網開辦了自己的部落格。潘石屹部落格的點擊率已達到了1,557萬次;他的部落格文章,在整理後即將出版。

只要這些企業老總的部落格不觸犯內線交易等法規,人們也就樂見其成。但向文波在部落格中披露了一些“商業秘密”,這是否違反了相關法律?誰又來監管這些企業老總的部落格呢?

專家們稱,部落格不僅僅是私人日記,而是一種媒體。故而,它的內容不應違反現行法律法規。不巧的是,中國在這方面的法律一片空白,似乎很難有效監管老闆們的部落格。也正因為此,老總們得以隨心所欲地在部落格上發表觀點、獲取資訊和與公眾溝通。

除了企業老總們的部落格外,公安的部落格也引起分外關注。中共的喉舌-《人民日報》報導稱,由河北省公安廳去年底開辦的“中國第一公安部落格”(http://blog.sina.com.cn/m/haochao)甚至比一些明星部落格更火爆。

創建者郝超,是一名公安。對引入部落格這一溝通管道,他感到非常自豪,因為它幫助媒體和公眾深入瞭解公安在工作中面臨的艱辛和困難。這個公安部落格引起了強烈反響,開辦僅僅兩個月,訪問量就突破一百萬次。

《人民日報》稱,訪問者非常支持這一舉動,表示這有助於他們瞭解公安,瞭解他們的工作和生活;還有訪客說,公安也是凡夫俗子,也需要得到理解、支援和交流。

這個部落格還允許公眾就改善警方工作提出意見。有人建議,高級警員應加強執法力度,提高決策效率;還有人認為,警方應勇於承擔自己的過失,而不是一味地掩蓋。警方希望,該部落格能增強他們的影響力。他們正計劃增加部落格內容,包括提供經典案例討論區、建立法律和警務工作的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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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標題沒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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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士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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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別稱之為企業部落格、公安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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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款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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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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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的大款公安大概非一事,而是分指向文波與郝超.

標點符號的重要

作者是廣州自由作家

http://www.atimes.com/atimes/China_Business/HG28Cb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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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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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士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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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對大陸有偏見,大陸對台灣無知,肯定都是有的,而且很多。

不過,這篇報導乃《亞洲時報》,香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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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款兩字是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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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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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報導了有一億多博客,公安肯定很多,不是大款,稱之為大款,還是台灣瞧不起大陸人的心態作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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