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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李子春 讓檢察體系回春不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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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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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jc888
YST
Molly Lee
瘋馬俱樂部
Catlike Cathy(文字遇)
獨孤無劍
Rebec
方正平
慕亞
ray35

more...

記者蕭白雪、劉明岩/台北—花蓮連線報導】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昨天在立院外公開反對謝文定人事案的言論,法務部認為,雖然李有請假,但未循內部機制發表言論,已損及機關形象,要求花蓮地檢署今日召開考績會,研議是否懲處,最重可記兩大過免職。

有請假 人都自由了 尚須循內部機制發表言論? 可笑....

有損及機關形象的 正是如此〔認為〕的法務部高官 違法發言 妄以〔內部機制〕把檢察官當兒子管 扼阻言論自由 

 

立法院昨天未通過檢察總長人事案,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意外與遺憾;法務部強調,檢察總長職權行使攸關憲政運作,不可一日或缺,朝野應正視此問題,速謀救濟。

〔攸關憲政運作,不可一日或缺〕可笑.....缺一年十年又如何 憲政不能運作嗎?

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指出,檢察官不但是公務員,也是社會公義的守護者,民眾對檢察官的行為要求比一般公務員還高,如果檢察官未經機關同意逕自對外發言,甚至損及機關形象,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及檢察官守則之虞。

狗仗機關之勢 李子春不能以個人身份向民意代表及人民發言嗎?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鄭文貴認為檢察官李子春昨天的行為「可能有所不當」,今天將由考績委員會議處;李子春回應說:「檢察長歡喜就好。」

當然也〔可能有所當〕 一切皆可能 考績委員會的〔議處〕豈能依法或有法可依? 但看是否仰上鼻息而已

李子春表示,他反對謝文定當檢察總長,在於從未見在司法界這麼多年的謝文定對抗過擁有權力的人,如果當上檢察總長後,誰會相信謝文定有勇氣及風骨來冒犯提名的人?

有人告訴過我們謝文定當檢察總長〔好〕在那裡嗎?

唯命是從嗎?


老子曰:道遠而險. 高子註:登高臨遠低浮雲 尋幽探險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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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處守份,才能建立守法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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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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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老
慕亞
Rebec

當年朱高正在和國民黨抗爭時,沒事常在立法院打架.儘管他抗爭有理,可是此行為要不要注意其影響?

立法院那些人爭得面紅耳赤口出不遜,不管其理由正不正當,大家要不要垢病爭取過程的不當行為?

一樣要注意的事,為何今天我們為了打貪官就不用注意爆料過程了?

誰能給我個合理說法?

如果份際不守沒個規範的話,大家都一樣水平,還談什麼民主政治?民主政治最可貴的精神就在守法自律,連這點都做不到又遑論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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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搞不是同志就是敵人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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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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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亞

對付貪污政客當然好,當然正當.

我只是提醒,別什麼都全盤接受,就是這樣子.

當我們接受正義的呼喚而什麼都接受時,這樣子就是危險的,管你理由再正當.正義之劍可以用來伸張正義,但過程常常造成誤傷.

都什麼年代了,人類竟一直都沒有進步?

抓到小偷偷東西,可以不可以在送辦之前,人人給他一頓老拳?

對,我知道大家都很氣,可是在民主人權時代,這樣子的行為無論如何說不過去.這就好像今天的爆料一樣,不管好料壞料,先爆了再講,管你中間過程需不需要注意.

如果能稍稍注意一下,豈不是更好了?如果只是因為爆料理由正當,所以可以不顧過程的正義,則各位又憑什麼以為自己理直氣壯?

趕走貪官污吏很重要,可是程序正義也同樣重要,不要顧此失彼,這是我今天在這裏發文檢討的主因,大家也不必把我看成是在唱衰什麼.這種熱昏腦袋的行為,和民進黨某些群眾的反應,並沒有什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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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該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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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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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慕亞

這我就不懂了.不管藍綠,總有人能把我”住美國”這件事拿出來講.住美國講的難道就不是人話?還是資格上不夠?或是”你們苦我自安逸”?我講話只有兩種可能,你不贊成,或,你贊成.不贊成就講原因,好好作文,能拿出道理把我糟踏一頓都無妨,但就請各位不要再談什麼我人在美國.因人癈言,因地癈言都沒什麼意思.

我人若在台灣,一樣會這樣講.

人說忠言逆耳,我的言論自認夠忠,但照樣有可能不正,但求互收討論之效罷了.

我不反對爆料打弊案,但我反對躲在正義背後那些鎖碎的”程序不正義”.正義常是把雙面刃,正義是沒有絕對的,世上更沒有絕對的好人或壞人.例如李慶安的舔耳案,不就是給我們這些自詡為正義之士的最好教訓嗎?

才說幾句實話,建議幾句就受不了了?那麼等到你我掌權時,會不會也容不下這些聲音呢?

我這些話不是面對今天的弊案才這樣講(也許你們以為這是潑冷水,在 我看來只是降溫).在民進黨時代我就很注意這類問題.民進黨就是藉著正義的口號,正義的爆料及大量灌水的假料才奪得政權的,我不希望邱毅他們幹的事,其爆料過程中也像民進黨一樣摻泥摻水(不管他是否故意).

我們今天做的事是為民除害,但這是不是代表,我們亂爆什麼料都是應該的,都是因著正義所以而偉大?老實說,我一直很唾棄這種觀念,我也希望這些人不要衝過頭.因著人民的支持就不注意分寸,這不也是民粹的一種嗎?我們罵民進黨搞民粹,事實上今天的打弊案也相當的利用了民粹.所謂民氣或民粹,通常只是一線之隔,料爆者或反政府者能不慎乎?

水深火熱就不能建言了?看大家腦袋熱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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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說的明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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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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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方正平
狂老
慕亞
曾太公

我所謂的英雄再世,指的是我們好像慌亂到飢不擇食,抓到救命浮木一般,所以這是我們給他的評價,而不是他自封的.值此貪腐之世,人心望治是很正常的,而李子春這時勇於跳出來對抗當局,所有人皆拍手叫好,將其視為”英雄”是很自然的心理取向,不對嗎?

但我要提醒的只是我個人看法.因為,他的勇氣難能可貴,可是他講的話常讓我聽不懂,這才是我持保留態度的原因.總不能叫我連他在想什麼都搞不懂就讓我無條件完全相信他吧?(但我可以肯定他的勇氣)尤其在他和劉承武檢查官對話那一集中,我並沒看他說出什麼道理(雖然大家的心都在整治司法上面),我只能模糊的了解到他很想改革.改革的理念是正確的,但是要如何改,我希望他能說出點明白的東西.

所以我才說:也許他是同志,但卻是一個不能令我了解的同志.

其實我說這些只是要提醒大家,別忘了獨立思考這回事.有些人要做的事其目的和我們相同,可是這樣不見得他凡事都應該被支持.這就像雷根再好,伊朗軍售案一樣要遭受人民質疑一般.總之,要對事不對人.不要因為大方向和我們相同就忽視了小方向.

我們的社會總是”迷信英雄”,彷彿”英雄”就不會錯(看看李遠哲當年頂著那光環有多少人支持他?但如今呢?他都幹了些什麼”好事”?),我就怕這樣的事發生.而如今,胡忠信和邱毅頻頻爆料,誰又知道他們說的事其中有多少失誤的部份?但是許多人如今可都毫無保留的相信他們,支持他們啊!

”凡是能打倒對手的我都支持!”

請問誰認為這樣會是一個正常現象?我們在對這個爛政府深痛惡絕的當下,有沒有同時失去了一顆清明的心,同時喪失了某種程度的理性呢?

千萬不要因為這個爛政府大錯特錯,我們就失去了反省自己的平常心.

p.s 小弟住在美國,但是我們可以透過這兒交流想法也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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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春式的生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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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ly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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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狂老
YST
Rebec
ray35
小鈴鐺
大老鷹姐姐
慕亞
獨孤無劍

檢察官這個專業向來在我們認知裡,它是一道莊嚴肅穆的牆,牆頭上飄著令旗是「公平正義」,這是無上的司法尊嚴。但曾幾何時,貪腐無能的政府試圖將它推倒而使成為執行政府機器的一部分,我們才堂然見之司法界的諸多面目。

 李子春是誰?我想在他任內起訴陸委會副主委游盈隆以頭目津貼發放政見賄選一案之前,很多人尚且還不知此人。之後,我們一連串注意到當權者幾乎用政治迫害的方法來打壓他。其實李子春走上街頭不是第一次,遠在國民黨執政當時,曾與民進黨在一起反貪污,當時未見國民黨將之記過懲處,如今是民主不僅開倒車,綠營還將他批為國民黨的打手,司法界還有人指他破壞制度害群之馬,報章媒體更有人視為英雄。

 他不是英雄,他只是李子春,是陳子昂詩:前不見古人,
後不見來者。
念天地之悠悠,
獨愴然而涕下!

他用自己走真理的路,是一個孤獨的行者。

 在這個社會上有太多人過著因循苟且的生活,為了貪享名利物慾向下沉淪。一個貴為總統夫人的吳淑珍女士,推著輪椅也要上百貨公司血拼,還大言不慚地說:「我就是用血拼來發洩我的情緒!」對,這就是台灣的第一夫人風品,我們還有什麼臉在國際社會說這第一夫人。她混淆了台灣許多基層婦女儉樸持家的生活觀,難怪現在許多年輕女性尚未有經濟能力,即現金卡貸款,為了買名牌裝飾外表,吳淑珍曾說F4是台灣亂源,她與之相距不遠矣。

 知名作家劉俠女士,一生遭受肌肉萎縮症的病痛,但是她留下了美好的文字,曾經激勵無數年輕人在成長階段,雖然她祇能坐在輪椅上,但她帶給我們去探索世界的希望卻無限寬廣。口足畫家謝坤山先生,不向命運困頓低頭,勇於突破困境,他沒有手,卻一心一意祇想將他生命中的感動透過畫祇告訴我們。他們的精神自格高貴,永生留下令人讚嘆的名。何需名貴名牌來襯托?

 當記者拍攝李子春先生的家居生活時,他三兩樣素菜,一碗清粥淡飯,他的夫人也是一臉素面,而眼神亮澈,似乎也為這眼前人人喊打,又不會大富大貴的丈夫為貴為榮。

如此大行行於天地之間,是何等的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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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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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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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Rebec
華碩

我不知道該附和還是譏諷,但我必須說說我的看法.因為人們只要見到”當局中的同志”,因為其有份量,自然被其勇於與當局對抗的光環所折服,齊聲曰好,彷彿此人乃不世英雄再現.

李子春勇於對抗當局的良心和勇氣我個人非常肯定,可是我看2100全民開講,常聽不懂他在說些什麼.

也許他是同志,但卻是一個令我不能夠了解的同志.

我還在觀察他,我試著要去了解他想法.我最怕的是,就好像贊成統一的一些朋友一樣,目的和我相同,可是所持的理由卻讓我覺的莞薾...這樣實在難以成為同志啊!

個人認為,不能因為反扁就一定會是同志.當然,這句話不是在否定李子春,因為我還在觀察他.大家在同聲稱贊之餘,不妨也試著去聽聽他說了些什麼,有沒有聽懂?

反正,目前的我是還聽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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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春檢察官奮力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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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like Cathy(文字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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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Rebec
慕亞

看似孤軍奮戰

其實老百姓對正義的熱情

在他奮不顧身的發聲之後

已然被激起...

相信智慧如他

早已分析並預知自己的處境

但他終究拋開了所謂私利

不在意無汙點的乖寶寶紀錄

冒著這麼大的危險

做了良知上認為該做的事

我好佩服他的勇氣

相信很多人

也跟我一樣吧!


起因是受不了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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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李子春 維護司法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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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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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FAYUAN28
Catlike Cathy(文字遇)
Molly Lee
Rebec
狂老
方正平
慕亞

當整個司法體法只為當權者服務、受執政機器綁架與掌控;當有良知與正義感的檢察官被利慾薰心,失去道德勇氣辦案,有著像李子春這樣不惜犧牲自己的烏紗帽與人民站在一起,不願做當權者傳聲筒的檢察官,要維護司法的尊嚴,他走上街頭是天經地義的事!

不僅如此,所有的檢察官更應效法李子春。為了維護司法的尊嚴,為了善盡你們的天職,更要挺起你們的風骨。

檢察官不是應該是公眾利益、國家利益的代表人麼?!

檢察官是法律的守護人,除了訴追犯罪外,同時更要保障人民的權益。

德國刑事訴訟法學者史密特曾說,檢察官乃國家法意志的代表人,而非政府的傳聲筒。

李子春檢察官哪一點沒有盡到自己的天職?他的走上街頭不正是比口頭上職責的宣示更具積極與正面的意義與價值?他的表現哪一點不代表正在維護公眾利益與國家的利益?不是法律的守護人?不保障人民的權益?

一個正在戕害國家利益的人都能走上街頭,不能將之定罪;那麼要維護國家利益與保障人民權益的檢察官為何不能走上街頭?還要將之定罪?這有什麼道理可言?!

當檢察官選擇不做政府的傳聲筒,選擇與人民站在一起時,我們人民絕對不能背叛這樣的檢察官!我們絕對要與這樣的檢察官站在一起!我們更要保護這樣的檢察官!


Be Veg, in peace and caring. 愛所有眾生如己

我是住在地球的慕亞Mo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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