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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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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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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7)

jenn~吹風版兒
易燁煌
elai
ccoh
齋貓
Xuser
egjc888

「受氣包」市民在【天下】發表了「聯網有必要行這種文字獄嗎?」。這篇文章得到不少的推薦,也引起數篇回應。當點閱數超過兩百的時候,市長認為應該對這個爭議性的問題表達自己看法。

對「言論自由」YST 有自己的看法,有別於大部分的人。

市長可以大談「言論自由」的理論和理想,YST如果要搞這一套不會輸給龍應台。但是這種角度是狹隘的,也是膚淺的,可以在學術的象牙塔裏面大作文章,但不能服人。

YST更喜歡從實際的角度去看問題,這就不是龍應台這種人能做到的了,因為她的見識和觀察能力都不夠。想想看,「言論自由」本來就是一個政策實行的問題,必須具有能夠承受後果的可行性。

是的,從實際的角度去看問題太複雜了,遠比談理論和誇理想來的困難。但是「言論自由」的執行本來就是一個實際的問題,你還能有更“正確”的角度嗎?

首先,社會組成的份子非常複雜,「言論自由」絕不能無限上綱,否則必定導致社會動亂。這是最基本的認識。如果你連這一點都不同意,那麼下面的文章你也不必看了,因為對此問題你自己已經有了定見。YST鼓勵你去美國辦個雜誌,鼓吹恐怖活動、造反有理、賓拉登無罪、猶太人該下地獄、美國黑人應該成立自己的國家.....等等自由言論。

接下來,既然「言論自由」必須有所節制,那麼節制的標準是甚麼?
YST說一個大家不愛聽的話:「言論自由」的標準可以訂得冠冕堂皇,範圍也可以定得分門別類、鉅細無遺,但是是事實上,在執行的時候都是根據執行者認定的「本身利益」。

好了,現在我們已經進入重點。上面的話說得很清楚,法律在設定「言論自由」的時候可以訂得非常冠冕堂皇,對人權的保護可以定得非常詳盡,但是重點是在執行。無論是政府的行政人員,還是私人機構的董事或經理,他們作任何決定,幾乎沒有例外,都是基於「本身的利益」。

執行者用「本身的利益」做決定的標準,這是當然的,最自然的,最合乎人性的,一點都不奇怪。至於這個決定是不是違反「言論自由」的法律,那就由司法機關來決定了。但是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死的法律絕對規範不了活的人,就連法官也會考慮本身的利益。你看,搞了半天,最後的一切又回歸到傳統與道德。

所以,我們高呼「言論自由」,多麼漂亮的理想!但是實際上,在執行的時候,全看執行者認定的「本身利益」是甚麼。「言論自由」基本上變成一個道德問題,因為每個人重視的「利益」是不同的。

「言論自由」有非常寬鬆的解釋,用在敵對的立場可以很緊,要求對方做聖人;用在自己身上可以很鬆,連指導原則都不如,根本不必遵守。要舉例証明嗎?「911事件」發生後,美國通過安全法,可以任意竊聽人民(尤其是阿拉伯人)的電話與其他種種限制行為。在美國的阿拉伯人有什麼言論自由?

從政府的立場看言論自由,首要的考量就是承受後果的可能性。越是穩定的社會,言論自由的程度越高。譬如美國可以容忍少量「加州獨立」的言論自由(但不容許有行動),中國大陸就不能容忍任何「新疆獨立」的言論自由。二、三十年以後,如果墨西哥人在加州成為大多數,美國政府就一定會壓制「加州獨立」的言論自由,這完全是一個利益考量和能不能承受後果的問題。不同的國家、不同的主題、不同的時間、不同的社會和風俗,言論自由的尺度都不可能一樣。

貧窮的國家遠沒有富裕的國家來得穩定,不滿的情緒很容易受到言論的煽動演變成動亂。中國是不可能承受美國式的言論自由所帶來的後果。美國用「言論自由」對中國施壓,其目的並不是為了中國人民的人權,而是要製造中國社會的動亂。「言論自由」在實際執行的時候一點也不高貴,全是本身利益的盤算。

現在讓我們縮小範圍,把問題聚焦在【網路城邦】,問題就簡單很多了。不論是電老大或電小二,他們對任何事的決定一定是基於“本身”的利益。這個「本身利益」可大可小,差別可大了,也許是人類利益(救世主),也許是國家利益(胸懷大志者),也許是某某黨的利益(政治狂熱者),也許是聯合報的利益(忠於公司者),也許是【網路城邦】的利益(忠於職守者),也許是個人利益(普通人),但絕不會是你的利益。

今天「阿扁下台」的網誌被停權,一定是因為他的行為觸犯了電小二認定的「本身利益」。YST也許會耗費兩分鐘去猜測這個「本身利益」是那一種、有多大,是大到「人類」?還是小到「個人」?但是一切考量都是從利益的角度出發。YST不會去考慮「言論自由」的大道理,更不會用「文字獄」這麼聳動的字眼去思考,把問題無限放大。

今天即使電小二真的是因為「阿扁下台」“過分”地反對阿扁,感到非常害怕,因此不顧「言論自由」把「阿扁下台」的網誌停權,就算是這樣,這又有什麼錯?

想想看,如果陳水扁因為「阿扁下台」網友驚人的影響力而動怒,決定修理【聯合報】,誰來為【聯合報】付律師費?你嗎?還是「阿扁下台」網友?【聯合報】憑什麼要為「阿扁下台」網友的言論自由承擔一切後果?當【聯合報】評估不能承擔後果的時候,為什麼不能把「麻煩製造者」請走?

電小二基於「本身利益」把「阿扁下台」停權,保護了自己,保護了老闆,保護了老闆的老闆,保護了【聯網】,保護了【聯合報】,保護了中華民國媒體最後的一棵大樹。電小二錯了嗎?(註:最後一句要用「阿扁」在電視上的語氣大聲說五次。)

怎麼樣?你會拿「言論自由」的大帽子壓人,別人就不會當你是「麻煩製造者」,用「保護自己的利益」唱高調對付你嗎?

想想看,今天我們能夠在此大罵阿扁,不全是因為我們有「言論自由」,而是因為有【網路城邦】給我們這塊園地,有【聯合報】這棵大樹把我們罩著。【網路城邦】憑什麼供給我們免費的園地?【聯合報】憑什麼擔風險罩著我們?因為【網路城邦】從我們免費的文章得到一定的利益。當你的免費文章不能提供利益,而是損害利益的時候,電小二當然有權力把你停權。【網路城邦】是傻瓜嗎?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電小二基於「本身利益」作決定,同樣地,我們也基於「本身利益」經營城市或經營網誌。如果我們的「本身利益」受到損害,譬如【網路城邦】不能提供足夠空間、不能保護會員的隱私、規定每天至少要寫三篇文章、電小二有權利任意刪改、電腦經常故障導致讀者下降、限制太多感到不爽.....,我們也會離開【網路城邦】另起爐灶,譬如改去其他媒體或是自設網站。

看到沒有?【網路城邦】和我們之間是一種公平的交易行為,這種交易行為能夠維持是基於雙方「本身利益」的平衡。如果任何一方覺得划不來,也就是「本身利益」擺不平,那麼隨時都可以拉倒,別去扯什麼「言論自由」。

我們再把範圍縮小,只看自己的城市和網誌,那就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如果有人來搗亂,甚至只不過是風格和你不同,你就可以用「黑名單」把這個人拒絕在你的城市或網誌之外。這和電小二把「阿扁下台」網友停權其實是一樣的。那些被你拒絕的人可以控告你違反「言論自由」嗎?不可以。可以控告你興「文字獄」嗎?那就更是笑話了。

「受氣包」,take it easy! 沒人給你氣受,別自己想不開。
清晨獨自慢跑的 YST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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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st Amend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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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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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quelme

我想先詢問一下﹐有多少人在訴求 “言論自由”  (Freedom of Speech) 有先閱讀美國憲法中﹐保障言論自由的 First Amendment﹐了解一下自己到底在說什麼﹖

再來﹐看過了 First Amendment﹐是不是也該了解從美國開國以來﹐對 Freedom of Speech 所有有關的審判﹐尤其是高等法院的判決。美國的憲法不是一層不變的﹐憲法大部份的改變﹐是因為高等法院法官的解說 (interpretation)。

最後﹐中華民國憲法﹐甚至中國大陸的憲法﹐對言論自由是如何定論﹖美國憲法是只管美國政府﹐管不著台灣跟大陸。我開始看迷糊了﹐為什麼只要是民主政治﹐就一定有 “美國式”  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美國憲法給美國公民的 Right﹐進而約束美國政府制定違反的法律。

最後﹐美國法律規定﹐任何推翻政府言論不在言論自由範圍之內﹐還有一堆但書﹐不是你愛說什麼就說什麼。中華民國憲法我是不清楚﹐但看這情況﹐我猜中華民國憲法連推翻政府言論都保障。

至於在網上發言不討喜﹐被站長批評﹐這是網站內務﹐跟美國憲法什麼關聯﹖若真要談﹐美國不只憲法﹐還有地方法﹐連公司行號都可制定自己的 Bylaws﹐只要跟法律不抵觸。若有人在我家裡高言闊論談西藏獨立﹐一樣會被我列入不受歡迎逐出門﹐因為那是我家﹐我有 Right to Privacy (Fourth Amendment)。言論自由不是絕對自由﹐也不是唯一的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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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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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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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quelme

当初西方的资产阶级为了追求自己财富,和国家政府政治宗教之间的对抗,面对宗教迫害,即异端思想的迫害,对社会财富疯狂的夺取,对有威胁的人残酷打压,都要求当时的社会开放,让大家都能发表自己的言论,开放的言论和能污染一切的钞票,很容易打了破宗教一统天下的局面,有了文艺复兴,才有了以后的技术进步,才有了工业革命。言论自由(具体的来说是自由,民主也是自由的一种体现)对他们有很大的帮助,也是自由让西方走向强盛的道路。

现在各个国家都积极的去寻求财富,首先想到的是前人的经验,有西方国家的例子摆在这里,大家很自然的要去学习他们的经验,加上西方的推销,“言论自由”很有市场,言论自由被弄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但是大家忽视了社会的环境变了,现在大家要面对的是国家特权阶级和西方国家双重剥削。西方国家的剥削很隐蔽,有98的金融危机那样的金融上的,有伊拉克那样的军事上的,有对南美那样资源上的。言论自由和民主的作用很的大,因为言论一自由,国家凝聚力就小了,一小西方国家就容易插手。说到这里,大家可以说我们抵制就够了,可是问题出来了,要是抵制了,国家特权阶级的剥削就厉害了,很多时候还不如被西方国家剥削。

这就走入了一个困境,要也不是,不要也不是。但是只有走出这个困境,国家就能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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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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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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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全全法不是用來討論言論自由的好例子.受影響的應該是私隱權.

=======================================================

言論自由很容易被混淆.

例如這個平台是個人資產,網主有權力刪除他不想在於這平台上的東西.

這個情況就不能算是言論自由受損害.只能說是網主氣量的問題.

個人的言論自由不應凌駕於他人的私產權.

在政治層面上,有沒有言論自由的最低標準大概是法律上保證不會以言入罪.並確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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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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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xiyuy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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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quelme
elai

如果一个人只是发表一些谩骂的言论,是没有必要去在意的,这些人只不过是找个替罪羊来发泄现实生活中的不满而已。大陆有人天天骂共产党,天天喊着要共产党下台,但是他骂完之后,照样工作,生活,不会有什么行动,如同美国有人天天骂小Bush,要共和党滚蛋一样,这些人骂完了,该干嘛干嘛去,不会有任何挑战现状的实质行动,或者,即使有行动,也不过是个体的行为,不存在组织性,那么这些乌合之众,就不值得政府去关注,让他们找个机会发泄不满,也是让社会稳定的一种方法,如果剥夺了他们骂的权力,反倒会造成社会更大的不满。美国如果禁止民众反对Bush的执政,那么肯定只会导致更多的人反感小Bush,所以不如就让那些不喜欢Bush的人随便骂。

政府真正关注的人有三种:

1,如果一个人开始组建某个较为严密的组织,并且开展一些有碍于社会稳定的行动的时候,国安就要找他去喝茶了。

2,这个人出卖国家机密和情报给外国

3,这个人虽然只是一个个体,但是他有较强的社会权力(政治权力或者财力或者社会影响力号召力),并且存在一些挑战社会稳定的言论和行动,因为他的影响力,他的言行可能导致较大范围的人们的异动的可能,那么国安也许要找这个人去喝茶了。

我们国家,第一种的组织主要是一些“某公司”“某教团”。第二种不多说。第三种主要是记者、律师、大学老师居多,也就是知识分子身份的政治异议人士。这三种人士政府时刻注意的对象,前两种自然要严厉打击,最后一种人在一定程度上对促进社会的改良进步是有正面作用的,所以政府对他们采取一定的宽容态度,但是当他们的言行超出尺度,有可能会导致政府无法控制的乱局时,政府就要“请他们去沟通一下了”。

至于在网络上信口胡诌骂天怨地的小青年,实在没有担心的必要,这帮人人生不得意,就在网上发帖骂完共产党,但是到了现实中,为了谋生活,照样会去抢着去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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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迷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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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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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刚才无事在网上闲逛,误闯误入了凯迪猫眼,以前之听说过凯迪是比较偏右的,也觉得正常,但没想到...

进去看了几篇文章,令本人直冒冷汗啊,里面的很多帖子和回帖,都只有攻击和谩骂,更不用说崇洋媚外的文章了(比如为小泉参拜靖国叫好的,就不一一列举了)。文章基本上没有分析,只有结果和主观结论,(感兴趣大家可以去看下...) 最重要的是远远超出了中国现阶段言论自由可以允许的范围~~~

特别是看到一篇《最强自由民主文章,一刻钟颠覆你的思想》的时候,我都要吐血了,文章超长的一篇(感兴趣的可以百度一下),耐着性子浏览完后感觉就是作者其心可诛!!!但居然附和的网友还超多,更贴都到了100页以上...说明了什么???

搞不明白,这样一个论坛为什么政府不把他给封了呢???

在此借用市长大人的有关“言论自由“的帖子来发下自己的牢骚和疑惑,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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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言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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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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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語
Rebec
egjc888
曾太公

無[法],則社會失序,有[法],就要受約制。

[言論自由],只是美麗的謊言。

所以...無論現實世界或網路世界,都要[謹言慎行]。

否則,永遠糾紛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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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網和電小二不會這麼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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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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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Das Reich
梅峰健保免費公投

市長大人:

你這篇大作,未免也把聯網和電小二講得太不堪了吧?你也許不是這個意思,但是在你筆下,聯網和電小二成了一個是非不明,自私自利,沒有立場原則,只知在政治夾縫中求生存和牟利團體或應聲蟲。我相信聯網和電小二不是這樣的。

任何自由,當然都應該有一個合理的範圍,受氣包還不致於天真的認為所有言論的內容和形式都是可以接受和容忍的。或許,受氣包認定的合理範圍比較大一點。你說的是事實,有權者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常常會緊縮言論自由的範圍,採取某些事後証明是不必要或不合理的措施。因此我才會問,聯網有必要興這種文字獄嗎?

「我完全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極力維護你發表意見的自由」,受氣包是這句話的忠實擁護者。如果我們希望自己發表意見的權利被尊重,我們也該去尊重別人這個權利。如果我們想要說服別人接受我們的看法,我們也應該給別人相等的機會來說服我們。這議題不僅限於言論自由的範疇,還牽涉我們願不願意藉由意見和知識的交流來幫助我們自我成長。

「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滿清政府將寫這二句詞的人下獄處死,「明」字成了所有文章的禁語,這是對自己的統治沒有自信的表現,有趣的是「正大光明」四個大字長期掛在清廷的正殿之上。任何有權者切斷人們說話的能力和管道的作法,無論是因為何種理由,我認為都是一種文字獄的形式,我也不會以「符合其自身利益」的理由去替它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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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簡單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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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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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燁煌
Xuser
egjc888
ccoh
YST

我說的,你不許,就是你違反了我的「言論自由」。所以抗議。
你說的,我不許,就是你違反了我的「言論自由」。所以封殺。
這是從本身利益出發的「言論自由」。這個利益在不同層面,有不同詮釋。YST已經深入淺出敘述了。

所以「自由」要排在「法律」下面。否則,各個都要自由自在,誰個來管?那時,不再是「天下縱橫」而是「天下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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